剩下的两个就是父亲和二姐。
班纳特先生对女扮男装的优劣认知很清晰,他自己作为一个婚姻失败的男性,同样没往这方面想过。
但是伊丽莎白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还在会期待爱情的年纪里,出于对自己的关心,会这么问她实在太正常了。
就像二姐那天对她说,“只是妈妈恰好挑中了你”,在伊丽莎白眼里,自己本来也应该拥有这种正常的生活,成为一个和莉迪亚一样,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小姑娘。
或许在四岁前,还不够了解这个时代,对班纳特家的感情也没那么深时,克莉丝还会天真妄想,等到五个姐姐嫁出去,自己完成了这份责任,就可以去一个完全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恢复女装,开始新的生活。
那时候克莉丝很有信心,以她的本事,不论在哪都能过得很好。上辈子她忙着生存,这辈子说不定可以弥补遗憾,拥有一份爱情。
可是后来,她慢慢看清了现实。
在现代缺乏劳动力的情况下,人们对女性工作抱着宽容态度,只要受过教育、吃得起苦,女人都能通过工作养活自己,不用依附男人生存。
而这个男人做生意都会被轻视的年代,对于女性来说,唯一体面的工作就是家庭教师,再次一点就是做贵妇的陪佣,没有选举权,想写东西发表就得用男人的笔名,也别想在各个被男性把控的行业做事。
唯一的出路就是结婚。
结婚的风险也很大,除非签订婚前协议,女性结婚后,所有财产都会划归给丈夫,而就算对方丧尽人伦、穷凶极恶,也没有离婚这个选项。如果女方私奔,丈夫可以起诉索赔,但是男人私奔的话,妻子却什么都不能做。
既然注定和俗世理念里“正常”的生活无缘,那么不如选择能活得最自由的身份。
这些年在伦敦,亲自体会过男性身份在这个时代的便利后,克莉丝已经打定主意一辈子做小班纳特“先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爱德蒙:未婚妻和仇人结婚了,我果然注定是不会获得幸福的。
克莉丝:要把这个秘密隐藏一辈子,所以我绝对不会和任何人在一起。
玛丽(打开书面无表情念):人类的本质是真香。
第34章 Uysse
这次伦敦歌剧院巡演在马赛很受瞩目。
《哈姆雷特》原著为莎士比亚所作, 讲述了丹麦王子向篡位娶母的叔叔复仇的故事,虽然是英国家喻户晓的经典情节, 但是编曲是时下几位当红的音乐家, 强强联合,一经推出就在伦敦引起热潮,大获成功。
为了防止马车被堵在路上, 市长府订的出门时间比较早。
克莉丝换好衣服从内卧出来,看到男仆后顿了顿,才道:“你还是换一件外套吧。”
爱德蒙正在打领结,闻言愣了一下。
“这样不得体吗。”
是太得体了。
市长府的男仆都统一着装,色调是灰色的, 逃犯先生自己把话圆的很好,为了保护小主人的行李, 所以自己的东西全部遗失了, 于是总管给他照着市长府的仆从规制发了两套。
得知晚上要陪克莉丝去剧院,他特意向水房管事(每天早上都要打交道,现在已经十分相熟)借了一件穿得出去的黑色外套。
这时候他穿上了,克莉丝才发现, 男仆非常适合黑色,这个颜色本就显身材,借来的衣服并不合身,将他严丝合缝包裹着, 肤白发长,反衬得禁欲又贵气。
反正就是不像一个男仆。
既然克莉丝发话了, 爱德蒙也没多说,重新将男仆的外套给套上了。
临出门前,看到马车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克莉丝还是忍不住好奇问市长夫人:“您的外甥不去吗。”
来市长府这么久了,她还真没见过这位据说会在半夜出来瞎晃的人。虽然有之前每晚溜出去不在房间的原因,不过最近几天不去码头了,克莉丝想起这一茬,夜里有意等过一次,也没有听到过市长夫人说的响动。
市长夫人无奈说:“这孩子最不喜欢的就是热闹,人多了就会紧张,他不会去的。”
看出夫妻俩都对此很头疼,克莉丝干脆放过了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如果看薰衣草最好去哪里。
著名的普罗旺斯其实是法国的一个大区,马赛则是普罗旺斯的城市。七月是薰衣草和向日葵开得最好的时候,现在六月,烟草走私的案子差不多了结,已经可以开始做计划了。
还愿意出去游览看花田,那看来是从先前的伤心里走出来了。市长想着,长松一口气,热情同她介绍起来。
市长的包厢并不是剧场内最好的位置,但是也已经足够清净,至少比还在入座嗡嗡说着话的座位席要好多了。
坐了没多久,台上传出一阵乐声,幕布拉开了。
因为技术限制,这个年头的舞台特效很一般,人们的注意力都在人身上,演员的基本功都很扎实,所以每次看的感觉都不一样。
其实在去年在伦敦时,克莉丝已经陪哈洛德看过这出戏,票还是她那位和大小姐私奔的声音老师帮忙弄到的。这次有了更好的位置,重新再听就有侧重点一些,自己喜欢的唱段过去后,克莉丝把观剧望远镜从舞台上移开了。
借着包厢的帷幔阻挡,克莉丝把望远镜的视野停在了对面包厢里。
虽然这样偷看很不礼貌,但是对方在入场时盯着他们的包厢看了这么久,没理由不回敬一下。
对面包厢里并排坐着两个男人,身后是一众仆从簇拥着,其中一位正替另一个点烟,一面说着什么,很快就有烟雾从包厢里逸出来。
被点烟的人身形很眼熟。
第一幕在哈姆雷特的宣誓后结束,幕间休息的时候,市长包厢的门果然被敲响了。
“议员先生和桑切兹先生要来拜访您。”市长的仆从走过去低声询问了几句,回来后道。
听到这个名字后,年轻人和他的贴身男仆心里都警觉起来。
市长看上去有些不情愿,但是还是点头同意了。
不一会,议员便走了进来,桑切兹落后半步,脸上堆满了笑容,似乎对议员十分恭敬。
两个人先依次问候了女主人,市长夫人见机带着女仆出去,找相熟的贵妇聊天,给男人们腾出位置。
市长站起身请他们坐下,主动开口向议员介绍克莉丝,成功拦死了议员要介绍桑切兹的话。
克莉丝向议员颔首,这时候将他们对上了号,很快反应过来,刚刚在包厢里,是议员在给桑切兹点烟。
议员和市长又彼此寒暄一阵后,四个人坐下了,议员借着位置便利,正好坐在市长和克莉丝中间。于是他带来的人也就顺势坐在了克莉丝旁边。
“先生。您今天不是应该去巴黎了吗。”市长问。
“是啊,可是我前些日子遭遇了打劫。现在整个人还惊魂未定呐,所以我将行程延迟了。”
“在我的城市里?!”
“是的,在您的城市里,而且就在那条街上。”
市长虽然对议员没什么好感,自己的城市却十分挂怀,急切问:“具体是哪条街?我会替您向警察局长关照这件事的。”
议员露出一个奇异的笑容,用一种中年男人才有的油滑腔调说:“当然是我没法去报警的那条街了,您知道,我马上又要参加竞选啦。”
“噢。”市长面露尴尬,“那么您向我描述一下这位劫匪的样子,我会叫警卫队的人注意一下的,您被抢走了什么?”
“一些信。”
男仆镇定将一杯柠檬水递给小班纳特先生,杯子中的水面非常平稳。
“信?”市长惊愕反问。
议员借机细细打量他,“那都是很重要的文件,我正准备呈给国王。”
“至于那个劫匪,我实在没办法描述出来,那天起了非常大的雾,一点月光都没有,屋里的灯也被他熄了,不过他告诉我,他是一个海盗。”
市长纳罕说:“您可让我太惊讶了,为什么一个海盗竟然不要钱财,还偷走您的文件呢。”
这位市长颇有才干,深受爱戴,不过城府并不深。看他这副样子不似作假,的确不知情,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又过了一会,下一幕要开始的铃声响了,他们随便说了几句话,便起身向市长告辞。
临走前,桑切兹突然问克莉丝:“您是英国人,那么您认识拜伦勋爵吗?”
“当然认识。”
克莉丝耸肩,说的都是大实话:“他这种大诗人,我怎么会不认识呢。可惜他并不认识我。”
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市长却没将这次拜访放在心上,而且最终也没和桑切兹对上话,觉得十分顺利,所以只当做是奇事听过了。
新的一幕开演,奥菲利娅上台时,克莉丝将望远镜对准了对面的包厢。
那两个人已经离开了。
被他们这么一搅,克莉丝也没了心思听戏,这一幕唱完后,等市长和妻子聊天的时候,她趁机走出包厢透气。
也就是说,现在她被怀疑了。而且还是帮那个老狐狸顶他的黑锅。
克莉丝并不意外,毕竟桑切兹有渠道获知军火船会抵港,帮他捎烟草,还短时间内集合起来那么多走私贩子,连议员都对他唯命是从,势力一定不小。
所以知道她最近夜里出现在红灯区,怀疑到自己头上也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一个会偷议员文件的海盗……
这个人设怎么这么眼熟呢。
下一秒,克莉丝就在长廊里看到了那位自称海盗的政治犯。
结果她还没问,对方先开口了。
“您决定去游览薰衣草花田了吗?”
克莉丝点头,语气轻快说:“来一趟普罗旺斯,不去看看好像有点可惜。所以等我生日后我们就出发。”
在荒岛上,他就计划要跟着年轻人一起去意大利再分开。而一开始呆在马赛,爱德蒙也并不觉得日子难熬,相反,他认为这是个机会,先看看父亲和梅塞苔丝,等自己找到宝藏,就回来带着他们过好日子。
结果这些天,坏消息接连不断传来,所有熟悉的街道都有自己和他们的回忆,呆在马赛的每一天则成了煎熬。
现在听到小班纳特先生的旅行计划时,他反倒松了一口气。
爱德蒙看向舞台,突然问:“您能告诉我,这出戏的结局是什么吗?”
英国人的回答很简扼:“都死了。”
男仆轻轻吐出一口气,苦笑起来。
他不得不承认,在狱里,即使是被告知宝藏后,他想到更多的也是获得自由,然后重新过上好日子。
人生前面的十八年里,他从来没有恨过任何人,更不可能突然放下对平静生活的渴望。
可是现在,得到所有坏消息后,爱德蒙心里那点对生活唯一的期待都熄灭了,心里那个有着幸福圆脸的年轻人发出了最后一声哀鸣,彻底死去了。
他还能做什么呢。
两个人沉默的间隙,远处舞台上响起了哈姆雷特的声音。
[啊!复仇!——嗨,我真是个蠢才!我亲爱的父亲被人谋杀了,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活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爱德蒙唐泰斯:“……”
现在他知道该做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摘自哈姆雷特原文,特意算过字数,这部分不算收费点数。
我知道这章很短小,正好我家女主也很快枪手,所以我们手拉手去看男科了,请大家不用担心【x
《
#达西的ooc小剧场#
没有。
宾利和他夫人被伦敦的舞会绊住了。
为什么你们不能在家跳,反正舞伴永远都是对方。
我讨厌跳舞。
《
莎士比亚加入[伯爵的记仇小黑屋]群聊。
笛福:欢迎欢迎~
牛顿:新人爆照!
[群主]伯爵:呵,英国人。
莎士比亚:???
第35章 Uysse
“那我恐怕要留在马赛等您了。”
爱德蒙将目光从舞台移回来, 突然说。
克莉丝一愣。
还是那身男仆打扮,男人站在她面前, 不卑不亢, 可能因为在牢狱里呆了太久,连眼瞳的颜色也被浸染成了化不开的子夜,目光却满是慑人的穿透力, 就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显得十分坚毅。
“我患有非常严重的花粉症。”爱德蒙语气自然解释道,“如果陪您去看花海,不但不能照顾您,还会影响您游览的心情。”
在市长府的这段时间, 克莉丝总是能轻易找到男仆。
或许是因为长时间一个人关着,所以逃犯会下意识思想游移, 陷入沉思, 像是整个隔离在世界外。
这种时候,即使有意遮掩,他在仆从堆里也显得十分格格不入。好在这被其他人当做了言语不通,异国风度。
——“星期五。”
只有在她叫到他时, 他才像是如梦初醒,而看到她后,所有阴暗像是被光照到一样褪去,因为思考而凝住的眉眼舒展, 眼中冰雪消融,躬身垂目, 认真回视:“先生?”
好几次,克莉丝都以为自己看到了又一个格里芬,因为自己救下了它,因为自己是它见到的第一个人。
这使得克莉丝在一开始认为,逃犯会是一个非常合适又优秀的手下。
接着,他一点点展现出学习能力和行止气度,就像是修养完全,羽翼渐丰。
这样的人,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天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克莉丝没有考虑太久,表情不变,点头同意了。
“反正我只是去放松一下,正好给你也放个假。”
这时候恰巧演员在后台换装结束,第三幕开始,是克莉丝最喜欢的部分,来不及等男仆那些感谢的话,她已经折回包厢了。
今天来听戏的人很多。直到最后散场时,剧院外被各式的灯映得如同白昼一样,所有人都忙着向熟悉的人寒暄道别,道路堵得水泄不通,没有人为此着急,反而都趁机热烈聊起刚刚的剧目来,甚至有人还在唱其中的选段,整条街一片热烈和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