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当男神[快穿]——月满长凝
时间:2019-09-02 08:31:04

  如果说上个世界是了却感情遗憾,那么这个世界,就是重生虐渣。
  “咚咚咚。”这时响起一针敲门声:“贺团长,我是来给你换药的护士小芳。”
  “进来。”贺存在知道对方身份后,示意对方进来。
  给他来换药的是个年纪约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扎着两根麻花辫,眼神里都是仰慕。
  “贺、贺团长,该换药瓶了。”小芳见贺存盯着她,话语间都有点结巴了。
  她们这个医院是军区医院,接待过不少的军队领导干部。贺团长跟别的很多军人不一样,一本正经,从不会花言巧语逗小护士开心。
  也正是这样的性格,成功的引起来小护士们对他的仰慕,纵使知道他结了婚,也不影响她们在心里花痴。
  当然,这些贺存并不知道,他公式化的点点头:“好。”
  也许是因为刚刚的挪动,打在手上的留置针松动了,换了吊瓶仍然不进药。
  “贺团长,要给你换个针头,可能有点疼。”小芳关了药,将他手上的透明胶撕了下来,抹了碘酒,又用消毒棉花摁住,贴上医用胶布。
  也许是因为紧张,新扎留置针时,小芳扎了好几次都没有扎准血管,越是扎不准,她越是慌,越慌,手就抖得更加厉害。
  小姑娘都急哭了,低低的抽泣:“贺团长,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这时,潘明月和潘向东刚走到病房门口正欲推门,潘明月耳朵尖,一下子就听到了病房里女人嘤嘤的哭声,嘴角忍不住上扬。
  这个李雅兰,不是说了事后再来反咬一口的吗?怎么在床上就哭上了。不过早两天晚两天都无所谓,只要能把他送进去,什么都好说。
  “你们在病房里做什么!”潘明月尖着声音大喊着,毫不含糊的冲了进去。
 
 
第23章 负心薄情的男人[八零]
  潘明月这一声吼,小芳更加慌乱了,手肘一抖,把放在床沿的药|具盘也打翻在地,发出一声尖锐的‘哐当’声。
  “出去吧,换个经验老的来。”贺存不会因为她的一个小失误生气,但也受不了自己的手背一直被当做试验品。
  小芳如释重负,连忙端着盘子站起来:“谢谢贺团长。”
  “等一下。”潘明月伸手拦住了她的去路,“刚刚你在哭什么?”
  如果李雅兰没有成功把贺存弄到床上,那么,有个小护士混淆视听也是不错的。
  潘明月从小便是在大院长大,又是家中最小的,说起话来娇纵霸气,小芳成功被吓哭了。
  要知道,她还只是个实习护士,若是得罪了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医院自是不会留她的。
  “我、我刚刚在扎针的时候,有点慌张,一直没有找准血管……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小芳把头低着,已经有了哭腔。
  “你刚刚在哪里给贺团长扎的针,是不是在床上?你和他什么时候认识的?”潘明月咄咄逼人,颇有几分要屈打成招的意味。
  贺存没几天就要出院了,错过今天的机会,再找下一次不知道要什么时候,而且今天李雅兰没有得手,还不知道有没有被发现。
  这一问,小芳直接就吓哭了,这事也怪她自己,本来给贺团长换药的护士不是她,因为对方请了假,她便自告奋勇要来换药,就是为了近距离看看大家夸赞的俊颜。
  这下美色是看了,却惹了一身大麻烦。
  “我、我没有,我跟贺团长什么也没有……”小芳已经语无伦次。
  潘明月哪里肯罢休,“我可什么都没问,你就急着解释,你们俩是不是早就暗度陈仓了。”
  贺存看着气势凌人的潘明月,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不过很快就转化为无奈:“明月,在你心里,我这么不堪吗?”
  贺存的声音不大,却足够整个房间的每个人听清楚。这一句话,有无奈,有心痛,更有一种低到尘埃的痛楚,一如原主。
  潘明月终于噤了声,看向那个坐在病床上的男人。
  也许是身体的不适,整个人看上去比往日脆弱了不少,就连一向精神的面孔都沾染了些许疲惫。
  她终于是换了一副笑脸:“存哥哥,你说的哪里话,我这不也是因为在乎你嘛。”
  话说到这份上,若是她再闹就有点过了,潘明月转过头瞪着小芳:“你出去吧!”
  小芳忙不宜迟的点头,出去时连房门都忘了关。
  潘向东无奈的摇摇头,他这个妹妹,从小被捧在手里娇纵惯了,今天非要把他拽来捉|奸,他实在是拗不过跟着来了,原来不过是没有由头的吃醋。
  “妹夫、妹子,没有什么事,哥就走了。”潘向东冲两人挥了挥手,走出病房,体贴的给两人关好门。
  等病房里只剩两个人,一时间安静得可怕。
  潘明月见贺存没有如往日般关心她的饮食生活,不禁心里有一点虚:“存哥哥,你都不说话,可是生气了?”
  以往,原主最爱听她软软的唤他‘哥哥’,每次,只要她撒个娇唤上两声,他都会消气。
  今日,当然也不会例外,因为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
  “我没有生气,不过是有些累了。”贺存轻轻的握住她的手。
  不期然的见到她不自在的一躲。
  “既然存哥哥累了,那我便把一件大事早早的和你商量了吧。”潘明月搬了旁边的凳子,在贺存的床前坐下。
  她眨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我把张团长秘书的职务辞了,我想进文工团,已经跟我爸说了,他答应了。”
  这哪里是和他商量,明明是通知。
  “你会唱歌?”贺存没有如原主那般立马给予支持的回应。
  潘明月明显有些不高兴了:“我是不会唱歌,但是我会跳舞啊,我以前可是学过芭蕾的,你以为像你一样从乡下来的,连交谊舞都不会。”
  在他们结婚的那天,晚上办了个酒会,原主和她作为新人要跳一支开场舞,纵使原主已经练习了许久,但是动作仍然生疏。
  舞跳到一半,还不小心踩到了潘明月的脚,这件事,一直被她记到如今。
  贺存听了她这句话,好看的眼眸里充塞了失落:“是的,我是乡下来的,都忘了你们大院里的姑娘,人人都练过芭蕾了。”
  潘明月丝毫没有把他的悲伤放在眼里:“是的,我们大院里出来的姑娘都会跳芭蕾,而且当时,可就数我的舞跳的最好!”
  “而且,思哲说了,青春和梦想不能辜负,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想做的事就是尽情跳舞,可不是天天和文件打交道。”
  贺存在心底冷笑一声,思哲?这都在他面前直呼其名了,不知道是原主太能容忍,还是潘明月被娇宠过度,脑子太简单。
  他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状似不经意的问:“思哲?以前没听你说过,你的新朋友?”
  “他、他是文红团的一位歌唱家,歌唱的可好了,他还会写诗。哎呀,跟你说这些文艺上的事情,你也不懂啦!”潘明月再迟钝,也不会在贺存面前再多说马思哲的事,马上转移了话题:
  “说了这么多,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今天来看了你,见你恢复得不错,我晚上就能安心睡觉了,隔天再来看你。”
  来看他?这时候正是午饭时分,连一口热乎的饭都没带,怕是一门心思来捉|奸的。
  贺存也没有点破,有些疲惫的闭上眼睛:“好。”
 
 
第24章 负心薄情的男人[八零]
  贺存在医院里修养了半个月,终于点头答应出院。
  这半个月里,潘明月是一次也没来过了,这个女人心真狠。
  都说男人变了心,心就狠了,但这女人变了心,心狠的程度也并无差别。
  要知道,原主会伤得这么重,完全是因为潘明月。
  那天,天下着大雨,就因为城郊一场歌舞演出节目有马思哲的参演,她坚持要去观看,原主不放心,亲自开车送她。
  车开到半路,雨越下越大,雨水模糊看不清路线,而且在经过一条泥泞小路时打滑严重,连人带车滚到沟里。
  而原主为了保护她,在车子侧翻的一瞬间,硬是将方向盘往自己这边打,潘明月摔在他的身上,而原主却狠狠的砸在了车门上。
  出院这天,潘明月倒是光鲜亮丽的来了,新做了时下流行的卷发,别上了精致的发卡,连衣裙加上红色小皮鞋,好像要去参加舞会一般。
  贺存坐着轮椅,目光沉沉的看着。
  副团长何坤玮拎着一篮子水果,嬉皮笑脸的俯身到他耳边,将手里的一个礼品小盒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娇妻,艳福不浅呐~”
  “是吗?”贺存淡淡的,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个小盒子,是他特意拜托何坤玮带的,装的是一款价格不低的项链。
  何坤玮和原主是大学同学,也是好兄弟,两人在一起共事,性格很合拍,他信得过。
  “哎吆吆,出个院还给夫人买礼物,酸死我这单身汉了~”何坤玮将水果篮往旁边一搁,开始调侃。
  其实,何坤玮多少也有听到些潘明月的八卦,但自己的兄弟一往情深,提过一次被臭骂了一顿,便也不好再开口。
  “别贫,明天来找我,有事。”贺存看了他一眼,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招呼了家庭护工过来推轮椅,然后在几个警卫员的帮助下,上了吉普车。
  何坤玮站在原地,摸了摸后脑勺,他总觉得贺存刚刚那个眼神别有深意,可一时间也分析不出个所以然,一时有点抓心挠肝。
  车上,潘明月旁若无人的拿着镜子拾掇自己的头发。
  “等会有活动?”贺存手搭在大腿上,修长的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动着。
  她把肩头的头发整理顺畅了,又细细的整理了嘴角的口红,才慢悠悠的转过头来:“嗯,今天文工团有一个迎新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
  潘明月进入文工团后,心情颇好,除了老白司令的孙女白婷婷以外,其他人的出身都不如她,但白婷婷那个人与世无争,而且又是从事文职工作,对她不构成威胁。
  因为她爹潘正群的原因,大家对她礼让有加,而她,很享受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有些什么安排?”贺存继续问道。
  说起文工团的事情,潘明月的兴致颇高:“我们为了这次迎新,熬夜排了一支舞,其中加入了中国戏曲的元素,思哲一人挑大梁,独唱戏曲部分,肯定很出彩。”
  三句话不离马思哲,看来这些日子,是忙着去团里彩排去了。
  “要不要我给你去捧场?”贺存倒是想去看看现在的马思哲,因为原主只见过一次。
  那时原主已经入狱许久,马思哲挽着潘明月,春风得意,借着潘正群的关系,在文工团提了干,看原主的眼神里都是嘲讽和怜悯。
  他倒是想知道,在马思哲还只是个小文艺兵的时候,是哪般模样。
  “不需要了,你又不懂文艺的东西!”潘明月脱口而出的拒绝,想了想,可能也觉得欠妥,又补充道:“你刚刚出院,好好休息。”
  “好。”贺存仍然扮演着那个傻并且顺从的丈夫。
  把潘明月送到文工团,贺存便回了家。
  原主官职不低,又加上成了家,在军区大院里分了一套房子,上下两层,不是特别豪华,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不错的住所了。
  大概是原书的作者对房子的要求也比较高,整个屋子的装潢都十分素雅。
  见着贺存进了门,里面正在摘菜的保姆李梅香直起身子:“恭喜贺团长出院。”
  这个李梅香可有些来头,据说在潘家做了有些年头,潘明月嫁过来后,不适应菜的口味,特意把她请了过来。
  贺存点了点头,让新请的护工小王把他推进了书房。
  “我想自己呆一会,你去帮我把屋后阳台的几盆花浇了吧。”贺存眼睛看着窗外,吩咐小王。
  “好的,团长。”小王忙不宜迟的点头,还体贴的关好房门。
  小王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农村来的,就为了在城市里找个谋生的活计,能给贺存当护工,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可比地里刨食强了太多。
  贺存见门关上后,健步下了轮椅走到门口,将门关上。
  他的脚其实已经痊愈了,作为一个修仙者,运气通筋骨的法子,他还是没有丢的。
  但脚的恢复情况,贺存暂时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要知道,原主当初可是修养了小半年。
  书房一分为二,一边柜子是原主的,放的多是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籍用品,桌面上也是十分简洁。
  另一边的大柜子则是潘明月的,上面除了工作用书以外,还有各种言情类小说,诗歌、杂谈、服装时尚等书籍,花花绿绿、琳琅满目。
  而她的书桌下面有个柜子,常年上着锁。
  贺存从书桌上拿了一根别针,手上利索的将针头弯成一个特定的形状,插进锁孔,费了一番功夫折腾,才在无破坏的情况下打开了锁头。
  里面有一个精致的铁盒子,装着一些小玩意,还有几张折好的信纸。
  他随意展开一张,典型女孩娟秀的字体:
  思哲,你好!
  请原谅我抑制不住心底的激动跟你写这样一封信,半个月前听了你唱歌,你的歌声仿佛印进了我的心底,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
  ……前些日子和你促膝交谈的画面历历在目,我想我不能抑制我自己的情感了……
  我喜欢你,喜欢你动人的歌声,喜欢你幽默风趣的风度,喜欢你充满艺术气息的灵魂……
  只是,我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你,我的真心可昭日月,如果你愿意,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光名正大的和你在一起……
  贺存翻了翻,好几张信纸都是写的同一个内容,有的有删改的痕迹,一个少妇怀春的那种紧张期待,一览无余。
  他随手将两张揣进口袋,刚将锁头搭上,正要落锁,却听到锁孔转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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