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清楚,江娆是他最后的希望了,只要能赊欠片酬,这省下来的钱就能让电视剧顺利开拍,而且有她的加盟,连宣传费说不定都省了。
江娆内心的波动其实比庞天想象的要大一些。其实在她听到电视剧的名字之后,就对这部戏有了一定的认知。
原著剧情中有提到过这个电视剧。这还要牵扯到男主贺煜的一朵桃花上面,那个女人是这部戏的女二号,靠着这部戏获得了最佳女配角一奖。
她记得在小说中有评论说过,这部戏虽然最后败给了另外一部大牌导演的电视剧,没有获得最佳导演奖,但获得了包括灯光,摄影,最佳女配角在内的多个奖项,也算是收获颇丰。
电视剧的收视率也获得了当年的年度前三,最后大结局的收视率甚至破了水果台的最高收视率。女二号讨喜的人设更是惹来很多观众的关注。
原来这部爆火的电视剧,在初期竟然处于如此无人问津的状态吗?
抱着这样的心思,江娆仔细看了下剧本。这部电视剧主要讲述了女主为了梦想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在不断努力进步的过程中收获爱情,友情,和梦想的青春故事。
女主是一个即将解散了的女团的成员之一,背井离乡的她,在大都市吃了很多的苦。她们这是一个小女团,钱都要靠出演活动得来的,有时候没有邀约,一天连一分钱都拿不到,每天就就着清汤吃馒头。
男主是一位年少成名的大牌歌手,成为了一档全民选秀综艺节目的导师之一。而这个节目,正是女主报名参加的那档节目。
女配是女主同一个团的成员,两个人是好朋友,这个人设的出挑点是,女配是个非常豪爽仗义的人,从来都是无条件维护女主。就算她也曾对男主有好感,也没有因此和女主闹矛盾,反而一如既往的对她好,甚至主动放下了心里的这份喜欢。
“虽然女一号我不能出演,但这部戏我可以给你投资。”江娆说道。
一开始听到江娆说不出演女一号,庞天一点也不觉得惊讶,还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但后面听到她说投资,他的精神头才恢复了点。
“我给你投资这个数。”江娆伸出五根手指。
庞天小心翼翼道:“五百万?”
江娆笑了起来,“不,是五千万。”
庞天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要知道他一开始找的投资也才一千万。就这样他还高兴了好久。现在却足足翻了五倍。
五千万!这可是大制作才会有的投资级别!!
他这又只是一个普通的现代背景青春剧,对于服装和场地不像古装剧一样那么严格,还有一些考究党来找茬。这样就大大缩减了预算。只要不请大牌演员,他的一千万还是够拍电视剧的。
庞天的心一跳一跳的,他的声音都在颤抖,“你、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五千万??!”
江娆微笑,“当然是真的。你要是不信,需不需要我现在给你写个保证书?”
庞天连连摇头,“不用不用,我相信你是不会骗我的。”庞天忍不住在想,如果真是五千万的话,他就可以布置一个更好的场地,请更多的演员。甚至连后期都可以请更好的。
江娆不拍这部戏是因为这里面没有适合她的角色。所以哪怕她知道这部戏会火,这个剧本再好,她也不会出演。
不是所有角色只要演员演技好就都能演的,比如说一个绝美的少女让样貌普通的人来演,观众看着剧中的人对着女主的相貌惊呼,怎么可能不违和?
《明日之星》的女一号的人设是个清秀的二十二岁少女。她虽然年纪合适,但在外形上真的不合适。
因此与其她出演女一号,还不如用工作室的名号给这部戏投资,这样钱也赚了,工作室的名气也打出去了。一举两得。
嗯……这么看来,她可以开始着手准备签新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此章为收藏满1000的加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24章
有了投资的注入,拍戏的事情总算是稳妥了下来。解决了这几天来他一直担心的问题,庞天心里头高兴得很,说什么都要请他的救星吃一顿。于是大手一挥,点了一大桌子菜,还顺便整了一瓶二锅头。
“来!我干了,你们随意!”庞天大口喝完了酒。
江娆的酒量自然比不过庞导这种经常在酒桌上混的,五十多度的二锅头她干不过三杯就得醉。而且等一会她还有合同要签,不能喝酒,所以只能以茶代酒。
这顿饭吃得最开心的当然是庞天了,一高兴,那瓶二锅头全进了他的胃里。
等吃完饭后,庞天已经左摇右晃,脚步虚浮,整个人都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位置了。但就算是这样,结账的时候他也还是硬撑着身子抢着结了。
“你等会开着庞导的车,送他回家。”江娆对旁边的保镖说道。庞天这次是开车过来的,但现在这样子,就算是放他一个人打车回去都不安全,开他的车,正好还可以帮他把车也带回去。
“不用!不用你们送!我还能喝!我能自己打车回去的。”庞天扶着晕乎乎地脑袋。一说话,满嘴的酒气。
醉鬼的话不可信,江娆给保镖使了个眼色就让人把他带走了。
让人送完庞天,江娆一行人才往饭店外走。
“江姐,你看一下,那不是你刚才让我调查的那个小姑娘吗?”快要上车时,小吴指着一个方向对江娆小声说道。江娆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
果然,在饭店旁边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人,小脸耷拉着,一脸沮丧。
“你们在车里等我一下,我过去看一眼。”江娆想了想说道。
刚才在吃饭的时候,小吴就打听清楚了,这个人的名字真的叫做罗诗瑶,年纪不大,还是个学生。
刚才带她来的女人,据说是她的什么远方亲戚,在一家小娱乐公司里当经纪人。这次带着罗诗瑶来,是想趁着暑假时间给她介绍一个电视剧的角色。
“姐,你认识她?”夏致初皱眉。
“算是吧。到底是不是要等确认了才知道。”江娆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确定了这个人就是女主罗诗瑶了。
夏致初怕不安全,有些不赞同,“要不你在车子里等着,我去问一下吧?”
因为看小说而认识这个人的事,怎么能说出来。江娆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
说完,江娆踩着高跟鞋走到女孩面前,“小姑娘,我们两个又见面了。”
“是你!”罗诗瑶听到声音抬起头,看到来人的样貌时,立刻想起了在哪见过她。
“我认得你。在停车场里的那个漂亮姐姐!”实在是这张脸太有辨识度了,罗诗瑶就是想忘记都难,“对不起,上次我撞了你……”
江娆:“没关系。其实那时候我的态度也不太好,以为你是记者派来的。你知道的,我们这些当明星的对这种事总是很敏感。”
听到女人说的话,罗诗瑶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衣角,又道:“对不起……”在剧组待了半个月,她也知道拍戏有多不容易。不仅仅是她以前以为的,只要长得好看,摆几个姿势就行。
江娆看着女孩拘谨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对了,你一个人蹲在这里做什么?是在等人吗?”
“不是在等人。”罗诗瑶失落地低下了眸子,“我把一件重要的事搞砸了。我真是没用,什么事也干不好。”
江娆眼眸一暗,声音却越发轻柔,“如果方便的话,有什么烦心事,能和我说说吗?或许我可以帮帮你。”
许是面前的人目光太过温暖,罗诗瑶下意识地把最近发生的所有事都说了出来。
“……我不想让妈妈那么辛苦。她最近失业了,一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怎么和我说话,连饭也不吃。”罗诗瑶咬着嘴唇,面上很苦恼,“我以为能趁着暑假出来靠拍戏补贴点家用,谁知道还因为自己的迟到,错过了方姐好不容易给我弄到的机会。”
听完女孩的话,江娆已经百分百确定这个人就是女主了。
单亲家庭,爸爸去世得早,和妈妈两人过日子。这个描述和小说剧情完全能套起来。在这个小说世界里,要是出现了个和女主同名同姓经历还一样的人才奇怪了。
江娆看着一脸失魂落魄的人,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道:“你现在还是个高中生,还是学业最重要。我相信你妈妈能很快从低谷里走出来的,你不要太着急。”
“嗯嗯,谢谢你开导我。你真是个好人!”罗诗瑶虽然不认识身边的人,但听完她的劝解,心情莫名好多了。
突然被人发好人卡的江娆笑了笑,对此没有说什么。
“对了,我听你刚才说起你有拍过一部戏。那你喜欢拍戏吗?是只是单纯为了赚钱还是真的喜欢?”她问道。
罗诗瑶眨眨眼,面上先是有些犹豫,随后眼神坚定了起来,说道:“我是真的喜欢!我觉得拍戏很有意思!”
江娆盯着罗诗瑶的表情看了一会,从包里拿出一只笔,在便利贴上写下了一个号码,递给她,“你回去再仔细想一想,要是真的喜欢拍戏,就给我打电话。”
罗诗瑶接过便利贴,怔怔地看着女人上了马路旁的一辆车。
作者有话要说:
*先发章短的,晚上至少还有一章~
同时我看了一眼收藏数,想着要加更多少章_(:з」∠)_
第25章
罗诗瑶刚回到家就闻到了久违的饭菜香。
对于以前的她来说,或许一回家就有香喷喷的饭菜是常事。可是最近妈妈心情不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饭,所以每天的中饭晚饭她都是自己解决的。
“瑶瑶啊,快去洗手,今天的晚饭还有一个汤就好了。”穿着围裙的中年女人听到开门声,从厨房探出身子。
“妈!”罗诗瑶看着面前精神了不少的人,声音有些哽咽,“你终于恢复了。”
唐玉眼底闪过一丝不自在,说:“都怪我这些天不好,让你受委屈了,下次我不会这样了。”
罗诗瑶小跑到厨房门口,抱紧了她的腰,哽咽道:“没事的妈妈,失去一份工作不要紧,以后我可以挣钱养你。”
“傻姑娘,你这说什么呢。明天……妈、妈就出去找工作。你还在上学,这件事怎么能让你来呢。等你长大了,出息了,到时候妈妈就靠你养了。”说这话的时候,唐玉的脸都郁闷地皱在一块了。可是罗诗瑶埋头在她肩膀上,并没有看见。
唐玉心里委屈!超级的委屈!!
不就是在文底下说了几句话吗,为什么就让她穿越了!她真的一点都不想穿越!她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挺好的,根本没有需要穿越的理由!
具体的事情得追溯回穿越前。
唐玉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粉丝之一。对于小说中的狗血套路爱的不要不要的,可是她是个正宗的he党啊,不管前面咋样,只要后面结局是好的,她就都能忍!但这本书最后的虐心结局把她弄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哭成泪人。
既然都如此狗血了,为什么最后不继续狗血的在一起呢!让女主死是什么事?!最后那个抢走男主的女人又是谁?既然写都写了,你有本事就说清楚啊?!
怒火攻心之下,唐玉挥泪写下三千字长评,控诉这让女主死那么惨的剧情和作者那思路清奇的脑回路,为了能引起作者的重视,她壮烈地给打了个负一分。
果然,不到五分钟,作者回复她了。这一看,更气了!
【作者不爱说话的焦糖:亲,打负分是要穿越的哟~你真的要这样做吗?真的考虑清楚了吗?确定要去拯救女主的命运吗??】
然后……
然后她就真的穿来了……
作为一个母胎单身了二十五年的女人,一朝穿越不仅有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儿,还平白无故老了十五岁,无论怎么想都亏大发了!
最最最……最重要的是,她这个角色在剧情里还是病死的。“她的女儿”也就是女主罗诗瑶最后也自杀了。
论注定要狗带的伪.母女俩,如何在这个对她们非常不友好的世界里活下去??!
穿越这一发现让唐玉异常的颓废,想着也许等睡一觉就能穿回去了。
但这些天的毫无动静也让她无比的清楚,她貌似真的回不去了,只能接受这一不亚于被雷劈的事实。
好在,唐玉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经过这些天的适应(睡眠),她慢慢接收了这具身体全部的记忆,也知道了一些小说中没有写的秘密。
原身罗玉在二十年前,是一名演员,不过那时的她并不出名,也没几个人眼熟她,就是走到大街上都不会有人能认出来的那种。
但是!有一天,她去一个酒店参加活动,遇到了一个中了春.药的俊美男人,和他发生了一夜情。事后她仓惶而逃,却意外怀孕。与生俱来的母性让她不忍打掉腹中的胎儿,经过百般纠结,最终还是决定生下孩子,一个人抚养她。
咳咳,抛开这带球跑的剧情先不讲,唐玉更惊讶地是女主爸爸的身份。
在女主上小学的时候,原身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那天一夜情的对象——贺氏集团的总裁贺绍钧。
没错……小说男女主竟然是兄妹!!天杀的!她知道那个不爱说话的焦糖喜欢写狗血文,但没想到能狗血到这种地步。更重要的是,她要是早告诉她,她就不打负分了啊!她也不用穿越了啊!
她总算知道为什么男女主自始至终都没有像其他的霸道总裁文一样,动不动就“女人,坐上了自己动”,最后还那么虐心地不在一起。
去你妹的有情人终成兄妹,啊摔!
对于这个设定,唐玉真是越想越气人。千万别让她回去,等回去了她一定再写一个长评,告诉作者为什么会如此花儿会如此的红!!
唐玉以前在家也动手做过饭,对于每天的饭菜勉强还能应付。两人吃完饭后,罗诗瑶想揽下了洗碗的活,唐玉阻止了她,“瑶瑶,把碗筷放下,等会我来就可以了。你赶紧去房间里复习功课,下学期给妈妈考个好成绩出来。”
唐玉发现,刚开始对着一个陌生的十七岁女孩子说妈妈这两个字眼觉得贼别扭,但说多了之后,渐渐地也就没有了心里障碍,越说越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