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女配的佛系美食之路[穿书]——醉染轻歌
时间:2019-09-16 07:53:01

  大家正吃得高兴,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却出现在了店门口。
  “姐。”郑珠穿着一件素雅的旗袍,外面搭着一件时髦的红外套,头发烫着卷,看起来十足的优雅漂亮。反观郑萍,因为要干活,所以只是穿着一件深色的旧衣服,头发也是乱糟糟地随手一扎,虽然底子好,看起来依旧十分亲和温婉,但跟郑珠在一起,明明是有着五六分相像的亲姐妹,却有着鲜明的差别。
  “阿珠?你怎么来了?”
  郑珠看了一眼正捧着面碗穿着一身新衣服看起来焕然一新的许锦薇,露出了一个有些不自然的笑容来,“我听琳琳说这次薇薇考得很不错,就备了点礼物来看看。”
  “啊呀,不过是个小考试,哪用得着备什么礼物呀。”郑萍倒是没多想,笑着问道,“你吃过饭了没?要不要坐下一起吃一点?”
  “不用了,我在家里吃过来的。”郑珠伸手掩了掩鼻子,这小饭馆里人太多,加上各种味道凑在一起,称不上难闻,但气味浓烈,对于一向讲究精致的她来说实在很不习惯。
  “那行,要不我们一起去楼上坐坐?”郑萍注意到了郑珠的动作,便开口提议道。
  “行。”郑珠立刻点头,目光擦过旁边的沈临川等人,露出点轻蔑眼神,侧着身随郑萍上去了。
  一进门,她就毫不客气地往床上一坐,开口道:“姐,你家老许不是在大学当老师吗?这次你可得帮我个忙。”
 
 
第30章 争吵(一更)
  一进门, 郑珠就毫不客气地往床上一坐, 开口道:“姐, 你家老许不是在大学当老师吗?这次你可得帮我个忙。”
  一听到许军, 郑萍脸上的笑容就瞬间褪去了,只是郑珠完全没有注意到。
  “你不知道, 我们家老陆最近和港城那边来的一个老板谈合作, 那老板有意向要在内陆发展,他有个儿子, 正好是读大学的时候, 既然要来内陆, 那大学当然还是在国内读比较好。你家老许不是在S大教书吗?让他帮帮忙,开个后门, 把那港城老板的儿子塞进去。”郑珠说着, 就从手上提着小包里掏出了几张大团结, 塞进了郑萍的手里, “这算是定金, 事成之后, 再给一百!”
  “这、这不行……”郑萍急忙推拒。
  郑珠的脸顿时就拉了下来, “你是不是嫌钱少啊?”
  “不是的, 阿珠……我……”郑萍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妹妹自己已经和许军离婚了的事情。
  “你什么你?你看你问我借钱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借给你了, 我有这样推三阻四的吗?”郑珠皱着眉抱怨,“这种事又不犯法,大家都是这么干的!算了算了, 和你说不清楚,等许军回来,我自己和他说。”
  郑萍终于忍受不住地开了口,“他不会回来了。”
  郑珠说到一半的话语戛然而止,她不敢置信地瞪着郑萍,“你说什么?他为什么不回来?”
  “我们离婚了。”
  “什么?!到底怎么回事?”
  “他在外面有女人,我发现了,我们就离婚了。”郑萍实在不愿意提许军做的那些丑事,只言简意赅地说道。
  “是你提的还是他的提的?”郑珠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郑萍,看到她的表情后,立即明白了一切,“肯定是你提的吧?男人在外面偶尔捧场做戏那是常有的事,你这样闹不是把人往别人那推吗?你们都结婚那么多年了,还有了薇薇,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薇薇考虑啊!”
  “就是为了薇薇,我才想离婚的。”郑萍只觉得心累不已,她叹了口气道,“阿珠,我们已经离婚了,手续都办完了,我和他彻底结束了,没有再复合的可能了。”
  “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和家里人商量商量?”郑珠气的恨不得撬开郑萍的脑子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不是浆糊,“他可是大学老师,十几年教龄,眼看着就要升副教授了,你犯什么傻?我家老陆可是打听过了,S大老师的教龄满二十年就能分配福利房,他要是拿到了副教授的职称,说不定能分到一套大三居!你知不知道你放弃了什么?!”
  郑萍看着滔滔不绝的妹妹,只觉得心寒的厉害,“我知道,但我不后悔。”
  她是绝不可能和这么一个道貌岸然的假君子继续过下去的,既然他这么在乎儿子,就让他和儿子过一辈子去吧!
  郑珠看着郑萍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傻子,“总有你后悔的时候!”
  姐妹两个不欢而散,郑珠提着手里的袋子,怒气冲冲地离开了郑萍的店。
  过了好一会,郑萍才从楼上下来,虽然已经洗过了脸,但许锦薇还是能从她微微发红的眼眶看出她刚刚哭过。
  “妈……?”许锦薇有些担忧地看向郑萍。
  “都吃饱了吗?没吃饱我再给你们下点馄饨。”
  “馄饨?什么馅儿的?”孙朝阳从小就喜欢吃外婆给包的馄饨,现在来了S市,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馄饨,这会儿一听到这两个字,就有些挪不动腿了。
  沈临川赶紧掐了孙朝阳一把,笑着道,“不用不用,我们都吃饱了。”
  刚才郑珠下楼的时候黑着张脸,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走了,显然是和郑萍闹得不愉快,他就想拉着孙朝阳他们几个赶紧走,谁知道孙朝阳那个吃货一听馄饨两个字,就走不动道,把人家的客气当福气。
  “对……我、我吃饱了……”孙朝阳废了好大的劲才没叫出声来,委屈巴巴地附和了一句。
  孙朝阳的表情太搞笑,逗得郑萍忍不住笑了出来,方才的满心沉郁,也缓缓褪去了。纵使家人不理解也没有关系,她还有女儿,还有这家生意越来越红火的小店,以后的日子,总归是会越来越好的。
  许锦薇见郑萍笑了,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决定晚上再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妈,我也想吃馄饨!”她穿过来这段时间,还没吃过馄饨呢,这会儿也有点嘴馋了。
  “行,我这就去包,馅料都已经调好了,很快的。”她觉得店里的食物种类太少,总吃面也有点腻,不如弄点馄饨,包好放锅里煮几分钟就可以吃了,简单方便的很,所以她今天特意买了几斤馄饨皮回来,这会儿刚好能用上。
  “阿姨,你把馄饨皮拿出来,我们一起包吧。”沈临川一听馄饨还没包,哪好意思就这么坐着吃现成的。
  “好。”郑萍看着沈临川的眼神越发柔和,这孩子可真是贴心又懂事,让女儿和他交朋友,果然没错。
  几个人围着桌子包馄饨,脸上都是开心的笑意,沈临川他们几个虽然以前没包过馄饨,可包馄饨又没什么技术含量,而且他们的学习能力也不算差,很快就包的有模有样了,一个个都圆滚滚的,跟金元宝似的。
  没多久,他们就吃上了自己亲手包的馄饨,里面是纯肉的馅料,分量十足,汤底用的还是鲜美的骨头汤,浇上些许香油,那味道勾人极了。外皮又软又糯,轻轻咬开,就有鲜美的肉汁随之渗出,好吃到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他们一人吃了十几个,连汤都喝了个一干二净,这才恋恋不舍地告辞离开了。
  店里的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王奶奶和叶阿姨也走了,许锦薇快速将厨房收拾干净,这才锁上大门,拉着郑萍上了楼。
  “妈,小姨来找你有什么事?”许锦薇对郑珠的印象可不怎么样,心眼多,门槛精,爱算计,无事不登三宝殿,真有点什么事,总指望不上她。这回她兴冲冲的来,气呼呼的走,许锦薇都看在了眼里。
  郑萍现在对自己女儿是十分的信任和依赖,便没有丝毫隐瞒的和盘托出了。
  许锦薇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陆高华作为女主陆琳琳的父亲也是里的重要人物,书里曾经提到过他的发家史,似乎就是因为和港城老板的合作,赚取到的第一桶金,后来事业重心也慢慢移向了港城。这么看来,说不定就是许军从中发挥了作用。
  以前郑萍不知道真相,肯定是愿意帮自己妹妹和许军说一说的,但现在他们离了婚,郑萍和许军彻底没了关系,也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妈,没事的,小姨夫那么有办法,肯定不会被这么点事难倒的。”许锦薇宽慰了郑萍一句,然后又将话题岔开,“我觉得今天的馄饨特别好吃,以后可以加到菜单里。除了大馄饨之外,还可以弄点小馄饨。”
  其实馅料也可以多搞几种花样,比如荠菜猪肉、蛋黄猪肉、香菇青菜猪肉等等,只是香菇和荠菜处理起来太麻烦,蛋黄又比较贵,目前店里人手少,还是不要太折腾的好。
  “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定价。”
  “一碗十个,大馄饨可以卖六毛钱一碗,小馄饨就三毛钱吧。”毕竟是纯肉馅的,价格肯定不适合定太低,而且馄饨皮也不好买,汤底用的也是骨汤,总得加点价不是?
 
 
第31章 生病(一更)
  第二天, 骨汤鲜肉馄饨的推出, 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 舍不得买大馄饨的人就退而求其次买一份小馄饨, 皮薄馅儿大,汤还鲜, 热腾腾的吃上一碗, 让人有种连毛孔都舒张开的舒爽感。
  她们店铺的招牌终于定下来了,就用了之前许锦薇提议的“骨头王”, 毕竟她们家的骨头汤可以说是整个S市里都独一份的了。郑萍特意定制了一块招牌, 用黑底金漆的大字写着三个大字——骨头王, 可以说是相当霸气了。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家开在人民路上的‘骨头王’饭馆,店里作为招牌的骨汤面和骨汤馄饨, 一天至少要卖掉上百碗, 猪骨汤更是要卖光整整三大桶, 生意红火到不可思议。
  沈临川和孙朝阳他们四个依然每天准时过来打卡, 真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在她们的店里解决才好。
  雨季很快到来了, 暴雨下了好几天, 地上积起了厚厚的积水, 好多家店铺都淹了水, 让郑萍庆幸的是她们家店铺的门槛比较高,水没能淹进来, 否则生意都没法做了。她哪里知道积水之所以没有淹进来,全都是许锦薇这个水系异能者的功劳。
  “哎呀,我的天, 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老远就传来了孙朝阳这个大嗓门的声音,几个大男生一身狼狈地冲进了店里。
  “快把身上的水擦一擦,伞放边上的桶里,别弄得地上都是水。”许锦薇拿着几块干毛巾走了过去。
  “多谢啦!”孙朝阳接过了毛巾,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笑着向许锦薇道谢。
  “不客气,对了,沈临川呢?”平时沈临川他们四个总是形影不离的,今天竟只来了孙朝阳、陈立和闫肃三个人,让许锦薇觉得非常意外。
  “他病了,在家休息。”孙朝阳叹了口气道。
  “病了?是感冒了吗?严重不严重啊?”郑萍对沈临川这孩子的印象非常好,这会儿听说他生病了,顿时紧张起来。
  “不算是感冒,老毛病了。”话虽如此,可他脸上的神情却难掩担忧。
  许锦薇心中一动,她突然想起了中,沈临川在高二那年因病去世的事情了,看来应该是与他的这个‘老毛病’有些关系。
  若是她不认识沈临川,也和他没有任何交集和接触的话,她大可不必在意他的死活。但问题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已经成了朋友,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朋友死去的。
  许锦薇决定一会去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问问沈临川的病。
  郑萍把打包好的盒饭塞给了几人,“行了,把东西收好,快些去学校吧。下着雨,过马路的时候都小心些。”
  “知道啦,阿姨再见。”几人将饭盒收好,与郑萍道别后一起去了学校。
  路上许锦薇再次问起了沈临川的‘老毛病’,孙朝阳他们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选择将沈临川的情况告诉了许锦薇。
  原来沈临川的母亲陈曼琳是港城地产大亨的女儿,来内陆求学时与沈展鹏相爱并结婚。陈曼琳患有心脏病,其实并不适合怀孕生子,可她深爱着沈展鹏,想要为他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在发现怀孕后,便坚持要生下孩子,沈展鹏拗不过她,只得含泪答应。在生下沈临川后,陈曼琳因心脏衰竭而离世。
  失去了妻子,沈展鹏无比悲痛,可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会带孩子,而且他那个时候在事业上刚刚开始起步,根本抽不开身,便听从父母的建议,通过相亲,与性格温婉贤淑的柳舒云结了婚。沈展鹏本是希望柳舒云好好照顾沈临川,等沈临川大一些了,再生育他们自己的孩子,可谁知道一次的疏忽,柳舒云也怀上了孩子。沈展鹏当然不可能逼着柳舒云把孩子打掉,想着带一个孩子也是带,带两个孩子也是一样,于是便有了沈临海。
  可谁知道沈临川在两岁的时候发起了高烧,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心脏有问题,上面有一个0.5毫米左右的洞,国内没有治疗的条件,必须将孩子送到国外治疗才行。可沈展鹏已经是政府官员了,肯定不能擅离职守,柳舒云也没有办法一个人在国外照顾两个孩子,最后只得联系了陈家人。
  沈临川的亲舅舅陈弘文和妹妹感情非常好,自然是要保住妹妹的最后血脉,他义无反顾地带着沈临川去国外动了手术,术后还陪着他在国外调养了三年,等沈临川回到沈展鹏身边的时候已经五岁多,差不多是读小学的年纪了,已经懂一些事的他和柳舒云还有沈临海亲近不起来,在家里过的很不开心。
  陈弘文疼爱沈临川,担心他一个人孤单,就干脆到内地来发展事业,顺便让儿子陈立和沈临川一起上学,所以这对表兄弟等于说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后来又认识了孙朝阳和闫肃,四个人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次沈展鹏升迁,沈临川不得不转学到S市,陈立他们也义无反顾地跟着转了过来,反正S市的教育水平在国内也算是数一数二的。
  至于沈临川的老毛病,指的就是他的心脏病,虽然说心脏的洞已经通过手术补上了,但到底还是对身体有一定影响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就会觉得胸闷气短,必须静养几天。这两天下雨,沈临川的身体就有点受不住了,所以今天请假了。
  “他一个人在家?有人照顾他吗?”
  “他们家请了个阿姨,会给他熬点粥什么的。”至于他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后妈,就压根不用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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