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装了一小碗面条,往里面放了一点咸菜肉丝还有香菇牛肉的拌饭酱,硬生生给自己弄出一个咸菜肉丝面的感觉,而且还是红汤的。拌饭酱完全融入汤中,佐着牛肉粒和香菇碎,吃起来别提有多香了。
胖男人和儒雅男人也有样学样,然后风卷残云般地将碗里的面条给吃光了。
廖先生是不能吃辣的,所以他往面碗里放了一点笋丝猪肉的酱,浓郁的酱香为骨汤面带来了别样的滋味,更加开胃和诱人。
“廖先生,这咸菜肉丝也特别好吃,完全不会齁,加到面里,会有另外一种鲜甜的味道。”孙卓热情地向廖先生推荐那一小碟咸菜肉丝。
“嗯。”廖先生拨了点咸菜到面碗里,果然吃得更香了。
接下来要吃的当然就是猪油拌饭了,胖男人用勺子挖了一小半,放到碗里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大口,炒出来的猪油特别的香,口感略微有一点油,可是里面添加的青菜却能起到吸油的作用,完全不会让人觉得腻。炒饭里的猪肉丁全都是肥瘦相间的,边缘还被油煎得带着一点点的焦香味,吃起来略微有一点点的硬实感,口感特别的有层次。最重要的还是这饭,明明是普通的米,却是颗颗饱满,又甜又软,和配菜完美地结合到一起,咸香适口。
这家店里的东西,真是没有一样是不好吃的。
等到大家都吃饱喝足,懒懒地靠坐在座位上的时候,孙卓开口道,“怎么样?我没有骗你们吧?这家店可是在整个S市都非常有名的。”
胖男人立刻附和道:“是是是,味道的确是好,比我吃过的那些大酒店的大厨做的都要好吃。”
“刚才那两种拌饭酱你们也尝过了,如果我把这拌饭酱也做成罐头,你们说会不会有销路?”孙卓将话题引到了正题上。
“味道我们是尝过了,确实很不错,但里面毕竟是放了肉的,要是储存得不好就很容易变质。”
“是的,所以我想要购买一批密封性更好的罐头,还有密封消毒的机器。”孙卓早就做足了准备,此时就侃侃而谈起来。他本身就是做食品行业的,在开发了泡菜王之后,自然对罐头食品这一行有了更深入的研究。
食品的变质腐败都是由于微生物的繁殖造成的,而微生物的繁殖离不开几个条件:营养、水分、以及适宜的环境。他要做的就是尽量去除拌饭酱中的水分,并且用油起到隔绝空气的作用,再用器械抽出罐中的空气,并将盖子封闭起来,从而使得拌饭酱的罐头能够达到密封和延长保质期的效果。
他可不打算小打小闹,他想要把他的罐头食品推向全国,而在座的三位,就是他最好的合作对象和强大助力。尤其是寡言少语的廖先生,他拥有深厚的背景,以及绝佳的商业嗅觉,但凡他愿意投资的项目,全部都大赚特赚,让他成为了如今商界最炙手可热的合作对象。
在听说这位廖先生来了S市之后,孙卓可是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得到了与他见面的机会。刚好廖先生曾经品尝过他卖的泡菜王,因此才对他所说的新项目感兴趣,从而答应了他的晚饭邀约,要不然他恐怕连和廖先生多说几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可以。”廖先生点了点头,“你回去之后做一份计划书给我。”
“好好好!”孙卓真是高兴坏了,连声答应了下来。
“廖先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有这个荣幸能够参与?”胖男人见状忍不住开口问道,无论这个项目能不能挣钱,能借此机会和廖先生搭上关系都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何况这拌饭酱他们也尝过了,只要能解决保质期的问题,绝对大有赚头!
“可以。”廖先生从来不是会吃独食的人,有时候分出去一部分的利益,反而能换来更多的便利。姓吴的胖男人,还有那个姓黄的儒雅男人,都是食品厂的大老板,也是在这个行业比较有头有脸的人物,让他们参与进来并没有什么坏处。
吴老板和黄老板闻言,脸上都浮现出惊喜的笑容来。
“这两种拌饭酱,我想要买一些带回去。”他已经发现了这拌饭酱的商机,不管是米饭还是汤面,亦或是粥和馒头,只要稍微加上个一两勺,就能让普普通通的食物变得美味起来,这可是非常方便好用的佐餐食物,确实有不错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
“没问题,我这就去跟这里的老板要两罐。”
“我也要我也要!”吴老板连忙说道。
“咳,劳烦帮我也要一份。”黄老板也跟着说道。
“好的!”看来他们是真的很喜欢这拌饭酱的口味,这让带他们来到这里的孙卓感觉到非常的满足和自豪。
你看,就算是商界大佬又怎么样?还不是被这拌饭酱给征服了?
孙卓下楼把单给结了,顺便跟郑萍买了几个饭盒,将拌饭酱装进去之后,用袋子装好,然后送给了廖先生他们。
几人提着袋子,一起下楼准备离开饭馆。
刚好这个时候店里大部分的客人们也散去了,郑萍正和几个服务员们一起打扫和收拾桌面,看到孙卓他们下来之后,便笑着与他打了声招呼。
“郑姐,那我们先走了,有消息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好的。”
廖先生的视线也不由地落在了郑萍的身上,在触及她的脸时,他的眼神微微一凝。
“廖先生,咱们走吧?司机在外头等着了。”孙卓回头对廖先生说道。
“好。”廖先生食指在掌心轻点一下,暂且记下,收回了视线,跟着孙卓一起走出了店铺。
孙卓的车就停在外面的马路上,司机看到自己的老板过来,便急忙将车门给打开了。
“我们打车回去就行,小孙你负责把廖先生送回去吧。”车里的空间不大,坐四个人实在是有些挤了,所以吴老板和黄老板都非常识相地没有跟着,“小孙,等你的计划书出来了,记得给我们打电话。”
孙卓笑着答应,“好,没有问题。”
送走了吴老板和黄老板后,孙卓为廖先生打开车门,等对方坐好了,才自己也跟着坐了上去让司机开车。
“今天的饭菜,全都是这家店的老板亲手制作的吗?”廖先生状似不经意般地问道。
“也不是,有几道菜是店老板的女儿做的,这小姑娘和她娘一样能干,手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真是非常出色的。”孙卓对于许锦薇这个听话懂事成绩又出色的小姑娘印象非常好,于是忍不住多夸了几句。
“嗯,这家店的饭菜味道的确非常不错,你给我说说这家店老板的事情吧。”
既然拌饭酱是郑萍制作的,那么郑萍以后也会是成为他们的合伙人之一,因此孙卓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廖先生是想要了解一下未来的合作对象,于是便把他知道的关于郑萍的事情讲述了一遍,主要还是强调郑萍的好手艺,以及她非常可靠的人品。
廖先生听着孙卓的讲述,思绪却不知不觉地飘远了。
会是她吗?
第77章 是你(一更)
过了几天,正赶上一场小雨, 出门吃饭的人变少了, 郑萍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多了, 于是便对苏余说道, “小苏啊,我看应该没什么客人了,你让大家把店面收拾收拾就早点回去休息吧。”
“好的,郑姨!”苏余答应一声, 就带着其他的服务员一起打扫店铺了。
苏余对于现在的工作真是满意极了,工资高不说,上班时间还很灵活, 早上十点上班, 下午两点可以休息到五点,他们都住得不算远, 完全可以回去睡一觉,晚上九点下班, 还包中饭和晚饭。
最关键的还是老板人好, 晚上下班的时候, 店里的饭菜要是有多的, 老板还会让他们打包带回去,连他们的家人都能一饱口福。老板的手艺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棒,一顿吃不上就想得慌,就冲着这两顿美味的饭食,他们也是绝对不会跳槽的。
苏余他们把店铺打扫的差不多了, 便下班离开了。
郑萍正打算关门的时候,却突然看到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口,一位身穿西服的男人下车走了进来。
店里都已经打扫完了,店里的炉子也都已经熄了,眼看着就快要关门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个客人,一般的店家都会客客气气地请客人明天再来,郑萍认出了这人是那天孙卓请来的贵客,而且人家又是特意打车来吃饭的,让人白跑一趟实在不太好,于是便微笑着上前招呼道,“这位先生,您想吃点什么?”
廖先生看了看店里冷冷清清的样子,就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犹豫了一下道,“会不会太打扰了?要不然我还是改天再过来吧……”
“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开门做生意就是这样的,您进来坐吧。”
廖先生跟着郑萍走了进去,来到了最靠近厨房的一张桌子坐下。
“您想吃点什么?”
“随便弄点什么就行。”廖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那我给您下碗面吧。”熬骨汤的大锅灶刚熄,但里面的汤还是热的,倒出来用小锅煮个面就行了。
“好的,麻烦您了。”
郑萍很快进了厨房,开始忙碌起来,廖先生可以通过透明的窗看到她的一举一动。
她掀开锅盖,将面条丢下去的时候,热气蒸腾间模糊了她的面容,却与多年前廖先生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在了一起。
那年他和他的父亲一起被下放到皖南的农场,住在简陋的牛棚里,饥一顿饱一顿,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时不时还要被人拉出去凌辱和辱骂,他的父亲受不了折磨自杀了,而他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几乎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他的胃病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直到一个寒冷的冬夜,他发起了高烧,整个人都已经迷糊了,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没想到的是,牛棚里怀孕的母牛刚好要生了,发出的声音引来了生产队的人,还有几个刚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跟着看热闹。
其中一个女知青发现了正在发烧的他,于是请求大队长把他送去医院。大队长本来不想管他,可女知青说他可能是受寒感冒了,要是传染给了牛就不好了。牛可是生产队非常重要的财产,大队长不敢马虎,这才让人用板车把他拉去了镇上,也没有去医院,只找了一个赤脚大夫给他看病。
女知青用票跟那大夫换了点粮食,蹲在角落用小陶锅煮了一碗红薯米粥给他喝,热腾腾的粥下肚,让他冰凉的身体渐渐暖和了起来,那碗普普通通的红薯粥,对他而言却是这辈子都难忘的珍馐美味。
后来给牛棚送饭的责任不知道怎么就落到了她的身上,生产队上吃的是大锅饭,等大家都吃完了,剩下的才是他的。生产队上都是庄稼汉,干的又是体力活,吃的当然多,真是恨不得连锅底都给刮干净了,哪里还会有多出来的饭给他,以前给他送饭的人,每次送来的都是刷锅水和一两个馊掉的窝窝头,所以他才会被饿出胃病来。
但是给他送饭的人换成女知青之后,他每天至少能吃上一顿热食,烤地瓜、玉米馍馍有的时候甚至还有米粥。
他知道,那些都是女知青省下来的口粮。
只是牛棚就在大队部边上,每次她来送饭,他也不敢和她多说话,生怕拖累了她。整整一年多的时间,他对她说过最多的话,也就只是‘谢谢’罢了。
女知青的厨艺很好,再简单的食物都能被她烹饪得有滋有味,会琢磨着做一些酱菜和泡菜什么的,队上有不少人都愿意拿东西和她换。过年那天,她去买了一块肥肉回来,瘦肉切成肉丝拌了咸菜,肥肉则用来榨油,然后煮了一碗咸菜肉丝面给他送来,面上还放了点金黄酥脆的猪油渣,那个味道令他至今都难以忘怀。
后来他被接回了首都,也没来得及和女知青告别,他只知道大家都叫她阿萍。
他的身体透支的太厉害,回了首都之后将养了好一段日子,又料理了诸多的事情,等他终于能够抽出空去到皖南的时候,那女知青已经回城三年多了,物是人非,村里的大队长换了人,关于那女知青的事情,已经被大队的人所淡忘,他最终只得到了她的名字——郑萍。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几乎没有什么辨识度,没有其他的信息,想要只凭这么一个名字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知不觉间,十几年过去了。
他第一次吃到‘泡菜王’的时候,似乎尝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但是并不敢确定,因此在孙卓找上门的时候,他才会同意给他一次见面的机会。
结果那天的骨汤面、咸菜肉丝、猪油炒饭等等,在惊艳了他的味蕾的同时,也勾起了他更深的回忆。在得知这家店的老板就是那泡菜的制作着,并且名叫郑萍之后,他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了。
孙卓给他讲了许多关于郑萍的事情,也让他愈发肯定郑萍就是他要找的人。
多年未见,她似乎和过去有了很多的变化,齐耳的短发变成了长发,皮肤变黑了一些,多了一点皱纹,但还是能看得出她年轻时清丽的相貌。她毕竟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和生活在她的身上留下了印记。
但她温和善良的个性,似乎依然没有改变。
“您的面好了,趁热吃吧。”
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放在了他的面前,一眼就能看到里面一大块连筋带肉的大骨头,还有一个煎到两面金黄的荷包蛋,浓稠的骨汤上点缀着碧绿的葱花,看起来就让人特别的有食欲。
廖先生拿起了筷子,一口一口慢慢地将面吃完,就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非常好吃,谢谢。”
“您喜欢就好。”
“多少钱?”
“两块钱。”随着物价的上涨,面的价格也稍微涨了一点。
廖先生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了钱,交给了郑萍。
“欢迎下次再来。”郑萍微笑着道。
廖先生却没有起身,而是迟疑着道,“我可以问您一件事吗?”
“什么事?”
“听说您当年下乡去了皖南,您是否去过牛棚?”
听他提起牛棚的时候,郑萍深埋在脑海中的记忆突然苏醒,就仿佛尘封多年的一个罐子被打开了一般。
“是你……?”
“是我。”廖先生的眼眶微微泛起了红,“那么多年了,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廖志刚,当年真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