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这小子在紧急情况下推开陶晗,自己却被砸得流了满地血。
向思年还记得,那天晚上他赶过去时陶晗哭得有多难过,紧紧抓着那小子的手,寸步不离地跟上救护车。
这几天一直在医院,为陈简忙前忙后地跑。
他心里有点吃味,但更多的却是震撼。于是只能趁这个机会让那小子着着急,以缓解自己心里的那么点放手后的不甘。
只是暂时放手,向思年别扭地想。
陶晗拨开众人挤到陈简身边,摸了摸他额头温度,紧张地询问:“怎么样?头疼不疼?还晕吗?要不要叫大夫?”
陈简还耿耿于怀着:“我肾没问题,真的没问题。”
“好好好,知道你没问题,我最清楚了,行了吧。”陶晗随口安慰着,就怕他又太激动。
“卧槽!”壮汉听见丹丹小声叹了句。
掐着他大腿的手更紧了。
壮汉疼:“你又怎么了?!”
丹丹转头,看着壮汉表情扭曲的脸,然后又把头扭过去,只留一个后脑勺给他。
“我反正不知道你肾好不好。”
——
众人围在陈简病床前坐了一会儿,聊天解闷,直到护士推着治疗车进来。
“麻烦家属出去等一等,咱么该给患者伤口换药啦。”
陈简这才记起来自己头上还包着东西。
陈简头一回在清醒的状态下换药,吞了口口水:“换药疼吗?”
护士笑笑说:“换药不疼的,这么大小伙子还怕疼呀。”
护士换完药,拿着个跟苹果外面包着的网套差不多样式的套子过来,作用是给陈简固定头上的敷料,“已经换完啦,来把头低一低,再戴个网套就可以了。”
在外面等候的几人又走了进来。
陈简看着护士手上:“这个网套是不是有点小呀,我怎么觉得我的头套不进去呢。”
“不会的。瞧着不是戴上了吗。”护士手脚麻利地把网套套在他脑袋上,完工之后还不忘感叹了一句,“说实话,您的头型是我们病区病人中最好看的了,天庭饱满颅骨工整,一看脑袋就聪明。”
陈简被夸了,还是被当着大家的面儿尤其是向思年的面儿被夸了,心里蹿上几分小骄傲。
他想再仔细看看自己这可全病区长得最好看的头究竟长得什么样子。
陶晗十分配合的给人递过去小镜子。
陈简举着镜子,照了照。
比川剧变脸还快,脸上表情倏地凝固。
他他他他……
他的头发呢???!!!
第29章 乖二十九点
世界上最惊悚的事情是什么?
对于陈简来说,莫过于一觉醒来,头还在,头发却没了。
由于伤的是头,医生们为了缝针方便并且预防术后的伤口感染,当天晚上,在陈简意识不清的时候,就用剃头的剃子把他的爱因斯坦式卷毛给剃了。
后脑伤口附近剃得光光的,其余离伤口远的部位也剃到很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一边剃还感叹他发质好。
然后就把他的头用纱布和绷带缠得满满当当,乍一看像只小绵羊。
丹丹探视完陈简走的时候,悄悄把陶晗拉到一边:“我怎么觉得你家小卷毛现在没爱因斯坦头了,光看脸,虽然那满头纱布包的像懒羊羊一眼,但我怎么觉得,乍一看,他其实长得还挺好看的。”
丹丹自认为用了一个十分保守的形容,“挺好看。”
可能是由于短时间内冲击力太大,还没把眼前的少年跟之前的卷毛联系起来。
陶晗不置可否,回病房的时候陈简似乎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造型,对着输液器里滴答的点滴愣神。
陶晗赶紧走过去:“怎么了?是又头晕了吗?还是头疼?”
陈简点点头:“有一点点,还好。”
中度脑震荡,大夫说他这几个星期可能都会出现头晕想吐,恶心耳鸣的症状,要好好治疗免得以后会留后遗症。
陶晗心揪起来,看到他惨白的脸色,吸了吸鼻子,有些哽咽道:“你快躺下休息吧,向思年那王八蛋今天又来招惹你,下回我不准他来看你了。”
“嗯,”陈简轻声应道,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倚着床头。
陶晗:“头发会长回来的。”
“好。”他说,眉头微蹙,像是在忍耐些什么。
“其实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
“让一让。”
陶晗话说到一半,陈简突然伏到床边,哇地一口,对着垃圾桶吐了出来。
他晕了几天都靠打营养液,下午醒来后也没吃什么东西,就吃了陶晗削的半块苹果,现在实在吐不出来什么,呕着酸水。
他脸色惨白,一手紧紧抓着床沿,呕吐的声音听起来痛苦极了。
陶晗赶紧按铃叫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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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会吐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现在药已经吃了,最重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你可以给他喂点粥什么的好消化的食物,难受想吐也要吃,不能空着胃……”
大夫细细地叮嘱。
陶晗点头,听得格外认真。
现在已经过了下午送餐的时间点了,陶晗去外面粥店买了小米粥回来。
陈简躺坐在床上,床上架了张专门吃饭用的小桌子。
陈简看着面前的粥,一手还拿着勺子,他用勺子搅着碗里的粥,皱皱眉头,低声道:“我没胃口。不想吃。”
一吃下去就想吐。
陶晗:“不行,你这样饿着身体怎么受得了,快点吃。”
陈简用勺子盛了一口粥放进嘴里,咂了咂,然后还是不肯喝第二口。
陶晗柔声:“你好歹喝点呀,拜托了行不行?我特意跑下去买的。”
陈简不喝。
温柔攻略失败。
陶晗拧眉,提高了嗓门:“你喝还是不喝,我这是为你好你知道吗?你想饿死你自己吗?!”
陈简别过头,哼了一声。
凶也没用。
陶晗头一回见到这么倔的陈简,手足无措。
要是以前,敢这样,早就不知道死了几百次了。
但是现在,陶晗看着他头,想起那晚上他把自己推开的那一瞬,终究还是心软到一塌糊涂。
她轻声叹了口气,拿起小餐桌上的粥碗。
陈简下唇触到勺子沿儿。
他愣了一下。
陶晗一手拿着粥碗,一手拿着勺子递到他嘴边:“我喂你喝好不好?”
陈简下意识地低头喝粥。
陶晗还是这辈子第一次给人家喂饭,两人一口接一口,喝到一半的时候陈简又不喝了。
陶晗端着手里的半碗粥:“喝完吧,喝完就睡了。”
陈简摇摇头:“我不想喝了。”
陶晗:“快喝,我喂你你也不喝完?”
陈简侧过脸:“那我不要你喂了,不喝了。”
“你……”陶晗气。
她咬咬牙,告诉自己现在面对的是伤员,还是为了她才伤成这个样子的伤员,不可以生气。
她低头想了想,重新把勺子递到陈简唇边。
“喝完,喝完我就有个东西要还给你。”
陈简问:“什么东西?”
陶晗:“你喝完我才告诉你。不喝就没有了。”
再这样考验她的耐心,不喝就永远也没有了,哼!!!
陈简似乎权衡了一下,觉得今天陶晗脾气简直好到吓人,他脑子昏昏沉沉的,但也觉得自己貌似似乎有点过分了,于是点点头:“好。”
陶晗像哄小孩儿一样喂完陈简最后一口粥。
陈简喝完了,捂着胃似乎又有一点不舒服,陶晗紧张地看着。
好在这次没有吐,只是不舒服了一下而已。
陶晗松了一口气。
陈简还记着她说的什么东西,问:“你说要给我一个东西,是什么?”
陶晗看着他苍白的脸,说:“你先闭上眼睛。”
陈简乖乖闭眼。
陶晗回头左右看了看,没人。
然后,吧嗒一口,亲在脸颊上。
“这样行了吗?”
陈简睁眼,看见陶晗正笑着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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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简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
陶晗长这么大,头一回照顾人,直到最后已经从开始的手忙脚乱逐渐进化为得心应手,并且看着陈简在她的照顾一天天好起来,脸色明显红润了,精神头也足了,只是偶尔会头晕,但是跟刚开始的时候比起来频率明显降低了很多,大夫说再观察两天没什么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会不会留什么后遗症?这是陶晗最关心的问题。
好在大夫说陈简年轻身体好,病情恢复得很不错,头晕的毛病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这期间不要情绪激动注意防止跌倒,脑袋被砸成这样没有失眠和记忆倒错都是幸运,唯一确定会留一辈子的,就是后脑勺上缝了六针的疤痕。
陈简听到自己后脑勺会留疤倒没多大反应,想反正旁边的头发会把头皮盖住。
幸好没留在脸上,陈简想。
他隐约发现这几天进来换药的小护士貌似都会多看他两眼,然后又在看到坐在床旁的陶晗的时候,表情失落地走了。
“我是不是变帅了。”陈简问陶晗。
陶晗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是挺帅的。”
陈简还没来得及高兴,又听见女孩继续补充:“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的懒羊羊。”
有时候换药的护士可能是新来的,换好药后包扎的技术还不太熟练,于是陈简的头,乍一看头上的纱布就堆得很像懒羊羊同款。
陈简:“……”
陈简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零两天过后终于得到大夫同意可以出院了。
住院的时候脑袋上缠的满满当当的乍一看跟只小绵羊,出院的时候拆了一大半,就只是后脑伤口处用纱布包着。
陶晗看着他焕然一新的头,心里有些复杂。
“不好看吗?”陈简问。
陶晗:“快点长起来,我以后没毛撸了。”
陈简:“……”
然后等到他头上的伤拆线的时候,头上其余的头发也长长了些。
然而跟以前比起来更是惨不忍睹,卷就算了,还东一撮西一绺,歪七倒八,像被狗啃过的的麦子地。
陶晗看不下去,带他去理了个头发。
理发师托尼一摸头,当即提出要我理你这个头发可以,但是由于难度太大你们得加钱,并且你们还得再我们这里办一张年度会员卡。
就地加价,这世道还有没有王法了,陶晗拖着陈简一连走了好几家理发店,却没想到其他店里的Tom和Jack也都是这样说的。
于是在陶晗的威胁下,陈简肉疼的办了一张年度会员卡,然后在理发店的转椅上坐了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过后。
“好了,可以了,您看满不满意。”托尼一边用扫子清扫陈简脖子上的碎头发一边说,他看着镜子里的少年,对自己的成品欣赏不已,他理的不是头,是化腐朽为神奇。
陶晗正撑着头坐在等待区的沙发上打盹儿,听见之后看了一眼。
她似乎觉得自己是看错了,又使劲晃了晃脑袋。
陈简缓缓睁开眼。
他看见他的头发,十几年来从来梳不规整,总是顽强地以杂草的造型炸起来的头发,此时正安安分分地,没有一丝混乱地,柔顺地长在头上。
很普通的发型,没抹发蜡没吹造型,街上男性路人头上最常见的那种。
不过胜在清爽工整。
托尼问得十分有自信:“怎么样?您对这个新发型还满意吗?”
陈简看了托尼一眼,没回话,而是站起身,走到正坐在沙发上等待的陶晗跟前。
他发现陶晗一直看着他却不说话,眼神很复杂。
陈简心里有些紧张,他挠挠头,觉得现在头发顺了他挠起来都有点不习惯了,十分谨慎地问道:“你怎么不说话,那个,不好看吗?”
陶晗从沙发上站起身,在陈简头上摸了摸。
以前虽然乱但是软绵,摸起来像是小绵羊,现在头发短了硬了有些扎手,像是在摸一只刺猬。
陶晗:“这我以后可怎么撸啊?”
陈简没想到自己的新发型收到的是这个评价,疑了一声。
陶晗笑出来:“特别好看。”
她捡到宝了。
两人从理发店里出来,陶晗把陈简从头打量到脚,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是衣服。
陶晗看着陈简身上一件样式很早就被时代淘汰了的棕色卫衣,下面裤子明显短了,脚上是一双洗得发白的蓝色帆布鞋。
他来B市后没有买过衣服,来回换洗的总是从西省带过来的那几件旧衣服。
以前的发型配身上的衣服倒还和谐,一看就是出身于我过偏远地区的淳朴劳动人民,现在,像个由于争遗产而失心疯了落魄家族贵公子。
陶晗临时决定要带他去商场买衣服。
陈简第二次来商场。上次来是跟陶晗逛的女装区,现在来逛男装区,这里看看哪里摸摸,觉得自己快要快挑花了眼。
“这一件怎么样?”陈简摸了半天之后,拿着一件衣服比在身上问陶晗。
陶晗正在随便挑着,回头,看见陈简拿了一件她爸都嫌out不穿的,但是每个中老年男人的衣柜必有一件的,深色底配小碎花的立领衬衫。
陈简把那件衬衫比在身上,看样子还似乎有些担心:“我觉得会不会太时髦了,我穿上显得不稳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