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帝/养弟——狂上加狂
时间:2019-09-22 09:06:41

  不过到了下午时,临街开米油店的张妈妈来取绣花鞋面时,胡氏挽留张妈妈略坐了一会,恭维了一番她人面广,交际多的话后,略显吞吐地说了自己想要寻个能依靠的人家的意思。
  虽然胡氏说得含蓄,可张妈妈一下子便听出来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胡氏。当初这个外室小妾落户她们街里时,那娇媚的模样可是惹得满街的男人伸长了脖子。
  可惜现在莫家二爷人走茶凉,再娇媚的花儿不施展肥水也是败落一场,现在的模样看上去可憔悴多了。
  若不是莫家在当地声势极大,又没有直接放出不要这母女二人的话来,那些街坊里的浪荡子们只怕老在就要爬这胡小娘的院墙了。
  现在这胡氏倒是自己开口说要别许他家的意思来,可是张妈妈也不敢随便应承下来。
  她开口问道:“你……可是有身契在莫家的手上?”
  胡氏连忙道:“当初莫二爷怜我,不愿用身契拿捏我,他说已经烧掉了。”
  不过张氏转了转眼珠,又问那二爷可是赠给她些家私细软。毕竟胡氏给他生了孩子,总该给些馈赠才是。
  胡氏老实回答,不过是每个月的月钱,剩下的首饰,也让在断饷的这样一年里典当干净了。
  一番满足好奇心地询问后,张氏不过敷衍地满口答应,以后看看可否有合适的人选,就起身走了。
  一直站在门帘旁偷听的吴笑笑叹了口气。她知道,这街坊红娘是指望不上了,就算胡氏改嫁之心积极,孤儿寡母的,可要去哪里寻个合适的汉子托付终身。
  而且这汉子还要为人保靠,不介意带上她这个拖油瓶。
  胡氏虽然活络了心思,但目前还没有什么指望,送走了张氏后,只能独自坐在炕沿惆怅。
  不过她越过窗户的时候,看见自己女儿笑娘正绕着轱辘,吃力地打水呢。
  胡氏看她细胳膊细腿的,拎提着水桶实在有些心惊肉跳,便起身问她这是要做什么。
  笑娘认真地说要烧水给娘亲洗澡。
  胡氏因为困顿的生活憔悴不少,可最重要的是太脏了。邋遢的女人,在婚姻市场的前景哪能乐观,吴笑笑琢磨着让胡氏拾掇下自己。
  可是胡氏听了,却是苦笑了一下,摸着女儿的头道:“娘知道你爱干净,可是先前同你讲的可是忘了?我们孤儿寡母,无人看护门院……还是脏些好……”
  胡氏这么一说,笑娘立刻懂了。
  她忘了这不是女性可以自立门户的现代。胡氏除了钱银紧张外,自己母女俩人的人身安全也要时时注意。虽然她们身处在城中,治安也还算清明,但到底是没有男人立户的人家。
  肮脏邋遢些,无非都是女子无奈的自保之法罢了。
  由此看出,胡氏虽然出身不好,可并非想靠美色过活的女子。再想到她因为自己高烧抽搐,无奈下选择的那条出路,更叫人唏嘘不忍。
  成为笑娘的她她也是真心实意地希望胡氏能得到不错的姻缘,让这个苦命女子的后半生有个依靠。
  母女说完后,胡氏替女儿稍微梳了梳头发,便出门采买针线去了。
  虽然成为笑娘的吴笑笑总是疑心眼前的一切都人死的幻梦。
  可是身处在这人群攒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时,看着周遭四铺八斗,帘旌旗飘摇,富户人家碧瓦盈檐、屋宇精丽的光景,还是有些震撼的恍惚。
  以前,她经常去的几处国内顶尖的影城,都没有这般的古韵真实。
  这不能不再次地印证了她的确是轮回一场,重生在了古代之中了。
  不过这个仿宋的时代,民风似乎还算开放,到处都有结伴的女子在街市里穿行,偶尔还有各色牛车,还有马车穿过,熙攘的人群便如潮水般分涌开来。不一会又聚合一处,倒是乱中有序。
  现在的笑娘,身在现代时,整日与大小会议酒局为伍,很少有闲暇的时间度假。如今倒是闲得彻底,来到古代放松身心。
  她心里长叹,就是没有报好名,一不小心报了廉价旅行团,这每日稀粥,真是喝得人恨不得咬一口胳膊,解一解馋。
  胡氏看笑娘经过熬煮猪大骨清羹的摊位前,闻着香味有些走不动道的样子,心中也不好受,便柔声道:“娘这几日缝制鞋面赚了些许钱银,一会买完针线,便去鱼摊看看,若是有散碎的小鱼,便买些剥下肉给你做鱼羹吃。”
  吴笑笑虽然控制不住腮帮子的口水,可到底不是孩子,闻言立刻道:“娘,我不想吃,如今夏天快过去了,多积攒些钱,免得入冬没有炭火烧。”
  胡氏觉得自己的女儿不知为何,大病一场后,居然越发的懂事,不再像从前那般沉着脸,整日一时怨恨爹爹不管她们,一时又怨她出身不好,拖累了女儿。
  母女二人关系融洽,她的心里也甚是宽慰。于是卖完针线后,想了想,到底是去卖包子的摊位前,买了一个热腾腾的杂菜包子给笑娘吃。
  吴笑笑真是馋坏了,由着胡氏领着,站在人流较少的小巷子口便吃起大包子来。
  那包子馅虽然是山野杂菜,却是用猪肉荤油拌过的,咬一口油珠子在舌尖上滚动,吃得吴笑笑热泪盈眶。
  不过她咬了几口后,便将剩下的递给了胡氏。她也多日不见油水了,吃一些也能解一解馋。
  可是胡氏哪里舍得吃,直说自己不饿,只让笑娘全吃了。
  母女二人推搡个不停,突然斜刺里冲来个小黑影,一把将大包子抢了过去。
  吴笑笑看傻了眼,看着眼前黑狗崽子似的玩意儿,几口就把那包子吃没了。
  胡氏气不过,颤声问:“这是哪家的小儿,怎么可抢别人的吃食?”
  那个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男娃子吃完了最后一口,吧嗒了一下嘴,也不说话,转身就要走。
  吴笑笑哪里肯放过这小贼?上去一把就拽住了他的脖领子。
  那男娃竟然是个练家子,被拽住了脖领子后,便是施展了个巧劲,反手就要去拧吴笑笑的手腕子。那手劲狠着呢,可真不像个毛孩子!
  吴笑笑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吴森觉得自己的女儿漂亮,怕她吃亏,特意给她安排了跆拳道加柔道课程。
  这两门课程,吴笑笑学得很精,都是上了段位的。看这小贼还要练上几下子,当下一翻手腕子就泄了他的招式,罗裙下的腿也飞了起来,一个剪刀脚,就把小贼缠住按倒在了地上。
  这下子不光是那小贼面露惊诧之色,一旁的胡氏也吓得不轻。女儿什么时候这般的彪悍,方才她一时眼花,只觉得女儿的罗裙翻飞,头重脚轻地颠了个,就将那男娃子给放倒在地了。
  幸而是没人看到,不然女孩子这般,岂不是有失去体统?
  不过那崽子显然是天生的土匪,虽然被人制住了却依然竭力反抗。
  眼看着他要上嘴咬人,胡氏连忙过去帮着女儿按住他的头道:“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这般不讲道理?”
  那孩子依旧闷不吭声。吴笑笑倒是知道如何对付这类熊孩子,便瞪眼道:“不将你父母叫来,便扭了你见官,将你关起来!”
  果然,这类找警察的说辞颇有成效,那黑脏的小孩终于开口说过话了:“我……爹病了,盘缠又被人偷了,他被土匪伤了,在城西外的破庙里躺着没人管……我赔你包子,快些放了我!”
 
 
第6章 
  小孩说了赔她包子后,还真用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个个头甚大,但是有些发硬的馒头,递给了笑娘。也不知小孩是哪里偷来的。
  “你们方才谁都不吃,推来推去,我不过看得急了,才替你们吃的……”小孩许是也知道自己掏出来的吃食上不了台面,梗着脖子,小声辩解道。
  小孩怀里有吃的,却不吃,又是饿得蓝了眼睛,一时忍不住抢了别人吃剩一半的包子,也不知是准备将大馒头给什么人带回去。
  都是天涯饿肚子人,吴笑笑觉得自己跟个小乞丐置气也是有些幼稚了。听他这么一说,便缓手准备叫他起来。可那小乞丐却眉眼紧紧皱在一处,托着另一只胳膊不起来。
  原来吴笑笑方才无意间用力过猛,拉脱了他的那只胳膊。脱臼得多疼,可是这孩子似乎是个倔种,竟然闷声不吭,只是额角滚汗,咬着牙不叫唤。
  胡氏是个心善的,这孩子年纪小,也是饿急了,自然也不会跟他计较,更不会扔下他不管。
  于是便带着他去了街旁的江湖郎中那,花了三文钱,请郎中将他的胳膊托举回位,她又觉得要跟孩子的父亲交代下这缘由,免得事后搅闹说不清。于是便带着那孩子去了城西的破庙。
  到了那里,破草堆里果然躺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他似乎病得不轻,面颊发红。胡氏有些没主意,只能提高嗓门唤那汉子,却不见他醒来。
  吴笑笑眼看着一旁的破瓦里有水,便用破瓦舀了一大捧,走过去在汉子的脸上撩水,总算让那汉子勉强睁开眼。
  胡氏细声细语地跟那不知是清醒还是迷糊的汉子讲明了原委,说那孩子虽然胳膊脱臼,但是郎中说了无碍后,便带着女儿笑娘准备离开。
  可是那汉子却叫住了她,嘶哑着声音,恳请她去城里莫家寻人,只说是莫家的远亲前来投奔。只是半路被小贼所盗丢了盘缠,又受了了伤,还莫家来人相助。
  听闻这话,胡氏顿住了脚步。莫家虽然待她情薄,可莫二爷到底是她女儿的父亲。眼看着莫家的远亲有难,她怎么能见死不救?
  于是连忙接过他递过来的一块铸铁的令牌,领着笑娘去莫家老宅寻人。
  结果那管事的上下打量着胡氏,翻看了一下那令牌,便丢到地上冷笑道:“甚么狗屁的亲戚,我在莫家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小娘你是变着法子来打莫家的主意?还不快些走!老太爷可吩咐了,你敢进莫家的屋院,就要打你的嘴巴!”
  胡氏见惯了莫家下人狗眼看人低的嘴脸,只得捡拾了那令牌,低着头地离开。
  当胡氏回到破庙,跟汉子说明了莫家已经远去了淮山,那些下人说不识得他后,汉子面露失望,他一路支撑来到这里,现在看来,莫家是真的指望不上了。
  眼看着胡氏要走,他只能先谢过了这位小娘子。又道:“随风,你抢了人家的吃食,甚没道理,还不快些向这位婶子道歉?”
  胡氏还好,一旁的吴笑笑听了“随风”二字,却像被点了穴位一半,有些目瞪口呆。
  因为《养帝》剧本里的男主人正叫褚随风。她这才发现此情此景,也跟剧本里的故事线契合上了。
  这男主原本是漠北王室骨血,可惜遭逢部落内乱,他父王驾崩,王叔作乱。父王的结义兄弟兼部下——褚慎冒死将他救出。于是小儿化名褚随风,二人扮作父子一路逃入关内。
  只是褚慎半路遭遇漠北杀手的追击,受伤之后,伤口感染,来到城中后,高烧不醒,最后死在了破庙之中。
  从此男主孑然一身,一路曲折去了淮山,恰逢莫家大爷的嫡女莫迎婷上香时与他巧逢,最后时一路辗转被莫家收作义子,终于得以成长到少年。
  莫笑娘的那位堂姐莫迎婷也是男主的八个老婆里的首位,二人青梅竹马,乃是男主年少初恋,心头的一朵白玫瑰。
  当然,最后男主的初恋不幸被奸人所害,身怀六甲时魂归西天,就此男主悲痛欲绝,心冷似铁,不得不娶七个老婆挨个感化他。而害死莫迎婷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莫笑娘……
  只不过,因为吴笑笑的穿越,耽误了胡氏失去名节,含羞受辱。不然此时的胡氏,绝不会领着女儿悠闲逛街,只会窝在家中哽咽度日,那就更不会碰到沈随风抢包子的事件了。
  于是原本还没有交集的两条线,就这么的提前搭在了一处。
  想到这,吴笑笑拉了拉胡氏的衣襟,面无表情道:“娘,我们想法子帮帮这位伯伯吧。不然他死了,留下这小弟弟多可怜?”
  因为常年看各类剧本,吴笑笑深知主角光环的可怕。她更没有那种杀人的胆量,提前在男主还是小崽子的时候一把掐死他。
  既然将来说不定有弑妻之恨,现在试试救救他的干爹。
  杀妻与救爹孰轻孰重?
  说不定将来男主捅她的时候,还有些旧情可以攀谈。
  胡氏原本是个没有主意的,加上心肠软,看那汉子可怜,也不知该怎么办,现在听女儿这般说,她也觉得人命关天,倒是不好撇下这位莫家的远亲不管了。
  只是该怎么救,她心里也没数。
  吴笑笑径自走过去,一把扯开他的衣襟,一眼便看到他胸口的伤口开始腐烂。必须处理好伤口,防止它继续恶化。只是现在没有什么抗生素,能不能扛得住剩下的关卡,就要看汉子的造化了。
  这破庙可不是什么容人之所。幸而胡氏的小院离这不远,于是胡氏便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寻来了一个树棍,让褚慎拄着,一路走回家中。
  此时天色已黑,胡氏心念着救人要紧,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备,在女儿和那个小男孩的帮助下,将他搀扶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因为回来得晚,左右的街坊都已经关门,倒是少了些街坊里的闲言碎语。
  虽然只接触了不到半日的光景,褚慎也看出胡氏乃是心地良善的女子,便掏出了自己怀里的一把佩刀,委托胡氏去典卖,换钱来找郎中看病。
  先前,他没有让七岁的随风去卖,一则这是护身之物,二则乃是心爱的武器,不到万不得已,怎么舍得卖掉?
  原以为是能熬过去的伤势,却一夜间烧得昏昏沉沉,若不是莫笑娘的那一捧凉水,褚慎实在是要烧得人事不知了,根本来不及嘱咐年幼的随风该如何应对。
  胡氏知道这褚慎的伤情耽误不得,连夜敲当铺的门去典卖佩刀。
  当铺的生意不禁昼夜,入铺的东西难免有些不干净的赃物,一般都是夜里避了人来典卖。而经营典当生意,想要赚钱就要胆子大些,难免有些店家走些昏黑之路,对于物件的来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以店铺的伙计接了佩刀后,连问都没问,只看到那刀用料沉甸甸的,着实不凡,又看妇人是黑夜前来,恐怕来路不正,便作贱价,点了五两银子付给胡氏。胡氏拿了银子又马不停蹄去请了郎中。
  当郎中赶到时,倒是手法娴熟,烧刀剜肉,施了止血的药粉,又开了消除炎症的药方让胡氏抓取熬煮给伤者服下。
  总之,剧本里原本该一命呜呼的汉子,在胡氏和十二岁的女儿笑娘的细心服侍下,连烧了三天后,终于退烧有了起色。
  不过胡氏家里有汉子的事情,也是纸里包不住火。与胡氏相邻人家的妇人,贴着墙听闻了隔院有男子说话的声音,便出去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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