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皮厚一些,肉兜子的皮却是软而通透,可清晰看见皮里面包着一团淡粉色的肉,用筷子挑一下皮,喷香的汤汁就会从里面流出来,鲜嫩的野猪肉里夹杂着适量的野葱末和生姜,不仅有效地除掉了猪肉的腥气,还完美地保留了最原始的肉香。
这种难得的山间野味,就用这种简单的烹饪方式,才能凸显出食材本来的天然味道。
叶姝要了一双新筷子,一口咬下一半肉兜子,弹软的面皮裹着实实在在的肉馅,塞满口的时候十分满足,感觉幸福都洋溢在舌尖。
真香!
叶姝开心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再一口下去,就把剩下的半个肉兜子也塞进嘴里了。两腮鼓鼓,脸蛋嘟成了圆滚滚的形状,很像一只小松鼠。
叶姝这个吃法很有感染力,见者都觉得饿了,不觉得跟着吃起来。
宋清辞略有些迟疑,还是抬眼望了一下肉兜子。
赵凌立刻会意,取空碗给宋清辞夹了一个,送到他面前。
宋清辞垂眸看了会儿,方用筷子夹着肉兜子送到嘴边,只斯文地咬了一小口,转头便端着碗,把刚才咬的那口吐了回去。
叶姝刚把第二个肉兜子吞进肚了,看到这一幕愣了愣。她知道大魔头饮食方面有障碍,但还从没见他吐过。
赵凌飞快地递帕子,斟茶伺候,并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宋清辞的脸,避免外人看他。
这一吐难免吸引了同桌其他人的注意,大家都把目光投向宋清辞。他们嘴里的东西吐也不是,咽下也不是了,只觉得这书生太娇弱麻烦,给人添乱。
真不知堡主怎么会忍得了他,为何非要带上他一起出行,难道就因为他长得好看?
宋清辞眉头轻蹙,用白丝帕擦嘴,显然有满脸的不悦。
叶姝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脊梁都在飕飕冒冷风。
试想一名厌食症患者,被逼着赶了一整天的路,风吹日晒,饥肠辘辘,好容易到了地方可以休息吃饭,东西却吃不进嘴,吃了只想吐,偏偏这时候还有一群人看他热闹,怎么可能不心烦。
一般人心烦也就算了,大魔头心烦,那就是很有可能来一场无差别的屠杀,把见过他丑态的人统统杀光!
而且这肉兜子是她刚刚推荐给宋清辞的,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邻桌的客人已经用饭完毕,桌子空着。叶姝立刻呵斥自己的随从们都滚到邻桌去吃,再喊来店小二,问厨房有粥没有。
“有,早上剩下的,可成?”
“当然不成了。”宋清辞吃新鲜的都有可能会吐,更何况是剩饭。
叶姝让宋清辞稍等片刻,便掳袖子去了厨房。她打点好银子,便使唤厨子把米打碎,赶紧将粥熬上。碎米熟得快,用不了多少时候。
叶姝再命人取来几块糖蒸茄干来,添少许水泡上,等茄子泡软些了,取两条上锅蒸片刻;再取两条切成小块,配野山鸡的鸡腿肉,一同清炒。余下的三条,切成细条,裹面粉,下锅油炸。
叶姝来后厨的时候,注意到院里有棵李子树刚好成熟,就摘了几颗酸李子,磨碎出汁,加白糖、酱油,配成简单的蘸料,放到了炸茄子旁边。
客栈的厨房的食材要比寺庙丰富很多,叶姝摆盘的时候,几顺手加了点芹叶、野菜花儿以及白萝卜雕成的白牡丹花做点缀,让菜看起来更加色香味儿俱全。
做好这三道菜之后,碎米粥也熬好了,就趁热一同端到宋清辞跟前。
叶姝之所以没有用厨房的其它食材,而是直接用糖蒸茄,一因为快,二因为宋清辞以前吃过这口,并不排斥。他现在赶路一整天,十分腹饿,如果新菜色一旦不符合他的胃口,不仅白费力气做了,大魔头肯定会更加不开心。所以,叶姝才进行了保守选择。
叶姝腌制的酸甜口的糖蒸茄本就开胃,现在分别用了清蒸、爆炒和油炸的做法,各具风味儿,总归会有一样适合宋清辞。
这三样菜摆上桌之后,不一样的酸甜清香就在屋子里飘散开,偶尔一瞥,再见桌上这三道菜色相精致,便更加勾起人食欲。
有不知情的客人见状,马上挥手喊店小二,也要一份儿一样的菜。
店小二只得赔笑着解释:“抱歉客官,这菜我们店里没有,那是那位姑娘自己做的。”
客人再去打量叶姝,长得俏丽可人,一双眼古灵精怪的,一看就聪明。再瞧这姑娘腰间挂剑,行走轻盈如风,同样是混江湖练武的,并且她这身功夫不浅。这就难得了,既能打打杀杀干男人的活儿,又能洗手做饭周全女人该做的事儿,再加上这样秀气的脸蛋,可不好找这样的媳妇儿。
客人转眸思量到家中催婚的老母亲,便毫不犹豫地拍桌起身,走到叶姝跟前拱手道:“在下封礼禾,可否请问姑娘芳名。”
叶姝见宋清辞终于能吃下饭菜了,稍松了口气,忽听身后有人自报名是封礼禾,惊了一下。
封礼禾是书中最潇洒的游侠。他无门无派,不受任何规矩的束缚,也不听任何人的是非断定,只管凭自己的认知去行侠仗义。为人看似恣意妄为,有些不正经,实则最有侠性。
慕容逸在被华山派逐出师门遭遇追杀的时候,便是被封礼禾所救,从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的武功和做人的道理,才慢慢实现了逆境反转。可以说封礼禾是男主精神方面的人生导师。
叶姝当初追更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角色,做事不拘一格,心有侠义,特别是他随性乐观的生活态度,令人艳羡。
叶姝非常好奇这角色的活体什么样,回头打量说话这人,年近三十,留着八字胡,人长得刚毅神武,一双眼特别有神地盯着自己。
“封大侠,久仰大名!”叶姝笑着地跟他拱手行礼,“我的名字就算了吧,只怕说出来封大侠会后悔来问。”
“封某从不做后悔之事,姑娘请但说无妨。”封礼禾见对方这样谦逊,反而更加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好姑娘。
“我叫——”
“妖女!”窗外先有马蹄声,后突然纵身飞入一人,剑锋直逼叶姝的脸颊。
所有人都被吸引目光,去看闯入者是谁。这时有一颗花生米,不经人察觉地打在闯入者手腕上,伴随着‘啊’的一声痛叫,闯入者丢了剑。她随即握住自己的手腕,旋转身体落地,淡粉色的纱裙随之飞扬,翩如惊燕,恍若天仙下凡。
封礼禾已然拔剑,立刻把叶姝挡在身后。在认清闯入者是谁之后,封礼禾立刻收了剑。
“陆妹妹,原来是你。”
姓陆,出场如此自带光环,外加她这么仇恨自己。叶姝可以百分百确定眼前的女子正是书中的女主陆初灵。
法华寺被红莲教包围之后不久,华山派掌门陆志远就察觉到法华寺似有异状,便派了他的一双儿女陆墨陆初灵前来查看情况。
巧不巧,在这被她给碰见了。
说实话,叶姝觉得她自己也自带光环的,走哪儿都挨骂挨揍的那种炮灰反派光环。
“封大哥你怎么在这?”陆初灵见到封礼禾后很诧异,她捡起地上的剑,便愤恨地瞪向叶姝,“劳烦封大哥让开,我今天一定要杀了她!”
“你认识她?”封礼禾看眼叶姝,然后不解地问。
“当然认识,封大哥好久不出江湖了,可能不知道,她就是凌云堡的叶姝,就是她害得我被抓进——”
陆初灵不及说‘妓院’两字,话就被叶姝打断了。
“陆姑娘说话还是注意下场合比较好。”叶姝友情提醒。
陆初灵看看四周围观的人,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冒失了。如果她被抓妓院险些被侮辱的事情传出去,被那些有心人以讹传讹,最后变了味道,那她的名声就洗不清了。
“用不着你假好心。”陆初灵气愤瞪一眼叶姝,不明白这个妖女为什么突然会为自己着想,这妖女蛇蝎心肠,她一定另有图谋。
封礼禾这下也弄清楚叶姝的身份了,十分惊讶地看向叶姝:“没想到你就是凌云堡的堡主。”
“什么堡主,她就是个蛇蝎妖女,封大侠何必跟她说话如此客气。叶姝,今日我必要为我妹妹报仇!”
十几名华山派的弟子这时候匆匆进了大堂,领头说话的男子英姿俊逸,一脸正气。
此人正是女主陆初灵的兄长陆墨,书中的天之骄子,男神级别的人物。
叶姝本来以为现在这场面就够热闹了,没想到生活总是愿意给她更多意外的惊喜。
又来了一拨人!
先是训练有素的官兵开道,把气派摆出来了,之后才是穿着华服的正主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他进门之后,眼睛就跟钩子一样,直接钩在了叶姝身上。
是朱高煦。
此时此刻,叶姝觉得,她的反派光环,可真是光、芒、万、丈。
第20章
朱高煦大步流星地走到叶姝跟前,转过身来,气焰嚣张地扫视众人,一双眉高扬至极。
“看你们谁敢动她!”
陆墨曾跟父亲一同拜访过燕王府,一眼认出了朱高煦。他马上拉住陆初灵,小声告诉她朱高煦的身份,让她不要招惹官府。
“报仇的事,以后再说。”
陆初灵乖巧地点了下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今天还真是奇怪,先是她敬仰已久的封大哥护着叶妖女,而今又来了一位气势汹汹的郡王也要保护她。这个妖女到底施了什么妖法,居然让这么多人帮她。
陆初灵想起自己当初被叶姝算计,险些在妓院受辱的经历,便难掩脸上的愠色。她下意识地想攥紧手里的剑,这一使劲儿,手腕处就传来如锥刺骨般的疼痛。
陆初灵吃痛地冷吸口气,抖了抖手臂,险些再次丢了手里的剑。
“怎么了?”
陆墨忙查看陆初灵的手腕内侧,发现有一颗豆大的青紫痕迹。
陆初灵红着眼低声告诉陆墨,她的手腕儿现在根本使不上力,骨头好似碎了一般。
陆墨颇有怨念地讨伐封礼禾:“封大哥,你就算护着这个妖女,也不必对我妹妹下这么狠的手。”
封礼禾摇头否认,“不是我。”
于是三人便同时怀疑上了朱高煦,猜测定是他属下所为。
朱高煦此时正踱步至叶姝面前,似笑非笑地打量她:“正要去法华寺救你,没想居然会在这遇见你。法华寺到底出了什么事?红莲教那帮人都撤走了?”
陆墨和陆初灵听到法华寺和红莲教,都打起十二分精神,竖起耳朵听。他们也正想去法华寺探明情况,若这里有现成的消息,当然再好不过。
在场的其余人等其实也都是江湖人士,他们听说这话,也跟着纷纷看向叶姝。
这些人本来都是奔着法华寺的神功秘籍和武林至宝,赶来凑热闹的。结果两天前他们抵达法华寺的时候,发现法华寺被红莲教的人紧紧包围,根本无法入内。而距离法华寺最近的那处村子的客栈也早已经住满了,所以他们才退而求其次,住在这距离法华寺足有一天路程的客栈里。
现在所有人都很好奇法华寺到底出了什么事,玄阴神功秘籍和江湖宝贝到底有没有现世,红莲教包围法华寺的目的又为何。
但是大家都没有想到,眼前这位穿着湖绿罗裙会做一手好菜的俏丽女孩,居然就是江湖上盛传的恶毒妖女叶姝。众人一边在心里暗暗感慨人不可貌相,一边期待地望着叶姝,希望能从她嘴里听到他们一直以来疑惑的答案。
叶姝当然不相信朱高煦是为了救自己才折返,她很清楚朱高煦对自己根本没有喜欢的意思,他一定另有目的,所以叶姝也不想跟他多说。
“红莲教教主死了,”叶姝在众人的瞩目中宣布。
众人一致唏嘘,巫红莲近几年何等风光,竟这么轻易地死了?
“凶手已被华山派的慕容逸寻到,所以包围解除,我便出来了。”叶姝接着道。
陆墨等人听说找凶手有他们华山派弟子的功劳,稍显得意。
大家继续眼巴巴地望着叶姝,等着她继续解释巫红莲是怎么死的,谁是凶手。
叶姝偏不说了,转身坐在宋清辞的对面,要去尝那还没吃到口的夹沙团。
“怎么话说一半?”朱高煦不满地凑到叶姝旁边,坐在了桌左侧,追问她巫红莲的死因。
宋清辞本来未曾理会众人的热闹,一直坐在自己的位置安静地慢慢用饭。朱高煦突然落座在他身侧的位置,令宋清辞拿筷子的手在半空中停滞,随即他就放下了筷子。
筷子落桌时稍有些声响。
朱高煦便注意到了宋清辞,斜眸打量他一眼,质问叶姝:“他是谁?”
“我的一位朋友,很要好的朋友。你别招惹他,他现在心情不好。”叶姝话毕,特意起身,挡在宋清辞的身边。
她知道以朱高煦桀骜不驯的个性,肯定看不顺眼别人的逆反。越是拦着他,朱高煦就越会注意到宋清辞。
两方都不是善茬,肯定会杠上。
依大魔头的性格,应该不会忍气吞声。等一会儿大魔头暴露身份,和朱高煦对决,她就立刻带人就跑,这样她就可以同时甩掉两方人马了。
完美!
“哼,很好的朋友?让开!”
事情果然朝着叶姝预料的方向发展,朱高煦被叶姝那句‘别招惹他’刺激着了。他露出一脸的找茬儿样儿,偏偏就要找宋清辞的麻烦。
叶姝当然是坚决挡在宋清辞的面前,不允许他这么做。
“请郡王爷自重,忙自己的事便好,不要再找我们的麻烦。”
叶姝这句话,无异于更加激怒朱高煦。
“你给我站起来,一个大男人躲在女人身后算什么事。”朱高煦直接冲宋清辞骂。
宋清辞仍然半垂着眼眸,面不改色地看着碗里的粥,安安静静,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没有听到朱高煦的吼叫。
不明真相的围观众人,完全不懂事情怎么突然朝诡异的方向发展了。他们还急切地想知道巫红莲的死亡真相和凶手是谁。这位郡王怎么突然就摆出一副‘捉奸狗男女’的姿态,冲那名斯斯文文又好看的书生撒火?
“本王让你起身,你耳聋了么?”
朱高煦加重音量后,见对方只是撩起眼皮冷冷地看他一眼,丝毫不惧他的命令。朱高煦更加生气,立刻喝令属下将此人缉拿。
嗖!
一名站在朱高煦身侧的侍卫被箭刺中喉咙,鲜血喷溅于空中,随即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