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在战场上战斗力极强,难免有死伤,家中没了男人,无家可归的孩子就多了。
官府本来也开了慈幼院,来收养这些牺牲兵卒的孩子。但大多数管吃不管教,这些孩子没学到什么东西,长大后容易变成一群小混混。
嬴静看不过去,就建议父皇在慈幼院中聘请一些老师,教给孩子们一些烹饪、算术、纺织、木工等技能,孩子们有了一技之长,总饿不死的。
“姝姝赤子之心,朕不如也。”皇帝嬴礼叹了一声,批准了乖女的请求。
这一天,被改造一新的慈幼院,迎来了第一位音乐老师。
“除了学习,也要有音乐课放松一下。”嬴静听儿子们说历史上有名的李延年来教音乐,可高兴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啊,最喜欢上音乐课了。”
刚开始,打扮朴素的李延年有点拘束,他是会唱歌弹琴,但他没教过人啊。
几十双小眼睛都盯着他。
“咳咳,同学们。”李延年清了清嗓子,“我们今天来学一首关于祭祀的歌,大家跟着我一起唱啊。”
他白皙的手指拨动琴弦,松沉而旷远的琴音随之响起。
练时日,侯有望,爇膋萧,延四方。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灵之车,结玄云,驾飞龙,羽旄纷。灵之下,若风马,左仓龙,右白虎……
少年的歌声似流水击石,清明婉扬,在教室里回荡着。他的面容娇若好女,比慈幼院里最好看的女孩子还要美丽。上课的孩子们都非常兴奋,他们喜欢这个李老师。
李老师会唱歌,会弹琴,据说还擅长舞蹈!
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李老师是最有才华的人了。听说他们的音乐课本,都是李老师编的!
“练时日,侯有望,爇膋萧,延四方。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
孩子们不明觉厉,跟着音乐老师的节奏,都快活地唱起歌儿。本是庄严肃穆的祭祀歌,平添了几分孩童的活泼与朝气。
下课后,好几个孩子还围着李延年,吱吱喳喳地不想走,“李老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上你的课啊?”
一个小女孩摸摸李延年的衣袖,“李老师,我不想学针线,我想学音乐呢。”
“是啊,李老师我不想上木工课,木工老师超凶啊。”
从小到大,李延年第一次受到这样的追捧,他心情颇好地和学生们聊了一会儿,又哼了几首歌。到了快要吃午饭的时候,孩子们才心满意足地散去。
慈幼院一天给孩子们供三顿饭,教师团队亦是这样。
嬴静知道李延年带着个生病的妹妹,特准他带着寿儿一起住进教师宿舍,还免了寿儿的伙食费。
“寿儿,你看今天有你最喜欢吃的炒鸡蛋呢,还有猪油渣炒青菜,多香啊。”打完饭回来的李延年看到妹妹,心中也安稳。
“哇,我最爱吃炒鸡蛋!猪油渣也好吃!”
寿儿的身体好了许多,她提早给哥哥烧了壶茶,给哥哥倒了杯水,给他润润嗓子。虽然茶叶是最便宜的粗茶碎茶,但兄妹俩吃着午饭,喝着微微烫口的茶水,对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
在章台街,他们可吃不到鸡蛋这样的好东西!
在富人眼里不值钱的鸡蛋,对于穷人而言,是顶好的营养品了。
吃完饭,点上驱蚊的艾草,李延年才躺在榻上稍作休息。没多久,房间中就传出均匀的呼吸声。
在光怪陆离的梦里,他梦见自己和长大的寿儿都在不停地跳舞唱歌,取悦高高在上的人。他看不清楚旁人的脸,但他感觉到自己和寿儿都很不开心,却依旧在笑着。
后来,他们都住进了很大的房子里,穿上了昂贵的丝衣,一大群奴仆服侍着他们,寿儿还生了个儿子。寿儿抱着新生的婴儿,对着所有人都笑得很灿烂,但他清楚地看到,寿儿的眼中藏着忧虑。
好多女人都羡慕他和寿儿,她们来祝贺寿儿喜得麟儿,但他都看到女人的笑容里,都是深深的恶意。
再然后啊,他死了,寿儿也死了。
榻上的少年皱着眉,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他紧紧地闭着眼睛,低声呢喃道:
“如果有下一辈子,我再也不想做玩物了。”
几年后
在漠北草原残余的匈奴势力,终于被秦军尽数歼灭。在卫青、刘彻、霍去病等多位将军的进攻下,全部的匈奴国土,都被拼入了大秦的版图中。
曾经喧赫非凡的匈奴帝国,只在史书上留下了只言片语。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很幸运的是,大名叫做“霍去病”的霍哥儿,在尸横遍野的沙场上活了下来。
因为打仗有勇有谋,他还被封了官。
阔别数年,皮肤黑黢黢的青年回到了咸阳。
他卸下了战袍和宝剑,换上朴素的衣衫。他来到童声琅琅的慈幼院,对着阳光下唱歌的秀美青年招手。
“延年,我回来了。”
“嗯,我们回家吧。”
“好。”
作者有话要说:历史上的李延年和妹妹李夫人,擅音乐歌舞,都是汉武帝身边得宠之人,这是瘦瘦子写这几章的灵感来源。
今天难得收到了一个地雷,瘦瘦子真的好开心!瘦瘦子是个非洲人,论坛里抽地雷,基友们一个月中七八个雷,我一次都没有中过……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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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十年之后
十年光阴,一眨眼就过去了。
豆包和豆蓉都长成了健壮的青少年,他们接管了父母的生意,力争让窦家的商业帝国发展壮大。
有了这么能干的大佬儿子,嬴静别提多高兴了。
大海啊全是水,咸鱼啊没有腿。咸鱼公主整天窝在家里吃吃喝喝,不然就是约上闺蜜喝喝下午茶,过得十分悠闲自在。
可怜的豆包就没有她那么舒坦了。
他的后背被汗水湿透了,脸蛋也被晒得发红。在太阳的暴晒下,他灌了好几碗凉开水,用麻布衣袖糊掉脸上汗,又继续扛起了大袋食材,搬到了豆记的厨房。
化名赵包的青年从小弓马娴熟,身体也棒,他被嬴静安排到豆记酒楼当一名搬运工人,美名其曰:到基层锻炼!
不用想,这样坑爹的主意又是弟弟豆蓉提出的。他还振振有词地说:“不到底层历练过,又怎么能发现问题呢?总是高高在上,会跟老百姓脱节的。”
豆包:“……”
哦,我还当真要谢谢你呢。
这个道理豆包自然明白,但当他真正成为最底层的工人之后,他才发现,往日里他的生活实在是太奢靡了。他本以为自己不算膏粱子弟,应该能很快适应群众的生活。
但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工人们平日吃的馒头是粗面的,不是公主娘亲做的那种豆香微甜的豆面馒头,而是掺了过多豆渣,都卡嗓子的粗粮馒头。
工人们家里的婆娘爱采野菜给一家子吃,不像公主娘亲做的加了香油、蒜蓉、肉末的凉拌野菜,他们吃的野菜略带苦涩、很难入口。
工人们下班后聚会常吃的下酒菜是什么?
辣炒猪大肠!爆炒猪肝!卤水猪耳朵!
这种算是猪下水的食物,活了两辈子的豆包都从未碰过。不过,在基层和工人们混迹了一段时间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夹起一块猪大肠了。
还别说,真的还挺香的。
在豆记里忙活了一整天,收工之后,几个年轻的工人凑在一块儿喝点小酒,还拜托厨房的李师傅炒上一盘猪下水解馋。他们聊聊东家的大姑娘,说说西家的寡妇,算是难得的娱乐消遣了。
猪大肠不值钱,是豆包和工友凑钱买的。他们每日都在屠户那里拉猪肉回酒楼,屠户也乐得给他们优惠,只花了一个铜板,他们就把屠夫卖剩的肥肠和猪肝包圆了。
“嘿,小子们,你们就等着尝尝我老李的手艺吧!”李师傅挽起了袖子,锅铲在灶上敲出富有节奏的韵律,姜葱下油锅爆香,又炸入茱萸和花椒,放些豆酱和糖减少内脏的膻味。
他的大手抓起一大盘洗净切好的肥肠,豪迈地撒到锅里,再稍稍把肥肠里的油脂煸炒出来。等每一块肥肠的表面裹上酱汁,肉质略带焦脆和咸香,就可以出锅了。
“香吧?”李师傅笑着把下酒菜端出来,“你们这群小子有福啦,我年轻的时候可没吃得这么好。”
豆包夹了一块肥肠,这种街头的小炒风味对他而言是新奇的,“香死了,李师傅的手艺又进步了!”
在调料的作用下,肥肠的膻味被转化成一种特殊的香气,和臭豆腐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闻着还是有点臭,但吃着别提有多带劲了。满嘴的肉汁爆发出来,外脆里嫩,还沾满了香辣的酱汁。
一个字,爽!
豆包喝了一口浊酒,瞄准了最肥美的那块大肠,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这群工友都是特别能吃的小子,脸皮厚的吃个够,脸皮薄的可吃不着。
“赵包你吃慢点,我还没吃几口呢!”一个小伙子抱怨道,这新来的赵包吃得忒快的,就数他最能吃。
“嘿嘿,要是小芳能炒出这一手,我立刻去提亲哩!”一个圆脸的青年笑得有点猥琐。
“你吃个肥肠就满足?”豆包轻笑了一声,大言不惭道,“我理想中的媳妇,起码能烧得一大锅羊肉,我才娶她!”
“哟,吃得起羊肉的,那个姑娘的家底得不少啊。”圆脸青年朝豆包竖起了大拇指,对于穷人来说,这目标挺高的。
但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能实现了呢?
第二天,豆包早早在家里洗了把脸,抱住白狸花吸了几口,换上了不起眼的麻布短褐,才离开了家。
白狸花太老了,不爱动弹,不然他能把猫儿带到豆记去捉老鼠。
不过,豆记酒楼里也有捕鼠小奴,是白狸花的曾曾孙女。那只猫儿和白狸花长得很像,遗传了它白花花的肚皮和绿色的眼睛。
“早哦,白蛋花。”豆包偷偷从怀里拿出来几根小鱼干,朝屋顶上的白底狸猫招了招手。
见到熟人,白蛋花立刻身手敏捷地跳了下来,它喵呜着上前,蹭了蹭豆包的裤脚。它闻到了超好吃的味道,有鱼的腥味,还非常香。它舔了舔豆包的手指,把小鱼干都笑纳了。
青年摸了摸狸猫后背淡黄色的花纹,如同蛋花汤一样好看,“白蛋花是个能干的好姑娘,对不对?”
“喵喵喵。”
对哒,我超好哦,捉的老鼠又大又圆!
有工友看到豆包又在喂猫,友善地跟他打招呼,“赵包,来得这么早?”
“是啊,我爹娘都叫我好好干,别砸了饭碗。”豆包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憨厚地笑着。
“那倒是没错,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我们,能在豆记干活呢!”一个小伙子挺直了胸膛,非常骄傲。
豆记这种福利好、人工高、从不欠薪的大型企业,在咸阳城每次招工都很抢手的。
豆包认同地点点头,嗯,公主娘亲说了,这叫企业荣誉感。
“哎,店里今天要进一批上百斤羊肉呢。赵包你跟着我,我们一块儿去拉肉。”
“好的,我这就来。”
推着木车,两人一路有说有笑,来到了一户杀羊的屠户家门口。同伴对着院子里喊了一声,“敬大叔,敬大叔,我们是豆记酒楼来拉羊肉的!”
“唉,来啦!来啦!”
和豆包设想的扣脚大汉不一样,是一个声音脆生生的姑娘在院子里说话。
不多时,一个年轻姑娘用脚踹开了门,她一手提着一只羊蹄,“喝”地一声,就把一头大公羊甩到了门外的木车上。
“嘶,这么肥的羊起码超过七十斤啊。”豆包抽了一口冷气,小声嘀咕着,“这姑娘真彪悍,力气那么大!”
他以往见惯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贵女,哪里见识过力大无穷的姑娘?
“你说谁彪悍呢?”年轻姑娘毫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你这个小白脸,白长那么大的个子,是你太弱了!”
这一眼的风情,把豆包看呆了。
婧(读音同“敬”)芝?婧芝!
眼前的姑娘和婧芝长得有七成相似,她大概晒得阳光更多,皮肤比婧芝黑了一些。因为常年帮家里杀羊搬肉,她的手臂和肩膀比婧芝粗壮了一些。
其余的一切,都仿佛婧芝站着他面前一样……
年轻姑娘看到这个小白脸像个呆头鹅一样,心知这又是一个为自己美貌着迷的人。
嘻嘻,不是她自夸,在这条街里,她绝对是长得最靓的崽!
和长相粗犷的敬大叔不一样,敬芝的眉眼艳丽,像朵带刺的花儿一样,又美又狠。她自小力气就大,还跟父亲学了一手杀羊的本事,她每日里坐在家门口嚯嚯地磨刀,不知道吓跑了多少求亲的小伙子。
敬大叔也不急,如是说道:“我们的敬芝是该享福的人啊。”
他的女儿那么美,即使不做官太太,学着他杀羊也不缺肉吃呢!嫁给那些吃不起肉的穷鬼,有什么好的!
于是,美貌极富有攻击性的敬芝,就一直留在了家里,十五岁都嫁不出去。曾经有一个不着调的富二代见敬芝美貌,想要收她当小妾,结果被敬芝握着杀羊刀,追着他砍了两条街。
从此,敬芝的“坏名声”就传得更远了。
“婧芝,你是婧芝吗?”豆包一把握住年轻姑娘的手,死死不松开她。
敬芝也懵了,豆记酒楼这个拉羊肉的小子,怎么是个登徒子?
不过,这种泡妞套路,倒是别出新意。
难得的,这个彪悍姑娘的脸上泛起了朵朵红霞,衬得她更美了,“我是叫敬芝啊,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哩。”
婧芝,你喝了孟婆汤,忘了我吗?
豆包的眼里划过了失落,但没关系的,这辈子谁也不能再把他和婧芝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