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最敏锐的猫儿听到有人靠近,它“喵呜”了一声,跑到豆包的脚边,似乎在诉苦。
“喵喵喵。”
主人啊,救救孩子吧。
它的长毛和纸条耷拉在一起,变得丑不拉叽的,看起来好不可怜。湛蓝色的大眼睛看见青年的面容,仿佛看到救星一样,都快哭出来了。
为了这个家,它牺牲了许多!
豆包把它塞回到敬芝的怀里,轻声哄道:“乖,羊天宝最乖了,再忍忍啊,他们再玩两局就不玩了。”
“两局哪里够啊?”敬大叔正开心呢,对着青年招呼道,“包子,过来一块儿玩,你这骰子做得太少了,不够玩啊。”
豆包:“……”
老子做的定情信物,就是给你赌纸片玩的?!
算了,他都已经习惯了。
豆包无奈地叹了口气,坐到了敬大叔旁边,陪着他玩骰子。然后青年输得一塌糊涂,俊脸上被贴满了好多小纸片,比可怜的羊天宝还惨。
敬大叔赢了好多局,左手抓着糟鹅掌,右手握住酒壶,喝了个半醉,“嘻嘻,包子你的技术不行啊,真差!老子该是赌神,赌神!”
“是的,不如您厉害呢。”豆包带着职业假笑,极力奉承着。
但是岳父,你知不知道你前世因为赌博被皇阿玛砍头的事?
看敬大叔的这个样子,肯定是不记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历史上,八福晋之父明尚额驸,于康熙二十年因诈赌孙五福二千余两而被判斩首。瘦瘦子写了一半,才发现了这个细节,所以就有了小剧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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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马甲掉了
谈了几个月恋爱,该是见家长的时候了。虽然豆包对敬芝一家了解得透透彻彻的,但是敬芝还没了解过他的一家呢。他的公主娘亲不爱摆架子,肯定能和敬芝相处融洽的。
装了那么久打工仔,窦·副总·包决定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给女朋友一个惊喜。
虽然,也有可能是惊吓……
这天把羊肉搬上木车后,豆包拉着敬芝的手难舍难分,“敬芝,明天我家里有空,你要不要去见一下我爹娘呀?”
明天?那么快吗?
敬芝没有一点点准备,就被这个大雷砸中。她得知要去拜访豆包的爹娘,手心里紧张得冒出细汗。
她有些担心,眉头微微皱起,“天呐,我要怎么打扮才好?你爹娘和弟弟爱吃什么爱玩什么的?我要不要都准备一下?”
豆包抚开了姑娘的眉头,笑得有些神秘,“不用,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明天早上你在家里等着就行。”
敬芝点点头,答应道:“听你的。”
嘴上说是这样,但敬芝还是想亲自为未来公婆准备礼物,来表示自己的诚意。她的针线活不太好,绣的荷包歪歪扭扭的,太糟糕了。她的厨艺也不算精通,炖的羊肉还不如敬大叔做的好吃入味。
她唯一的优点就是,手上力气大,比普通男子还胜过几分。
敬大叔见女儿如此慌张,就提议道:“那就揉个花馍吧,你揉面筋道好吃。”
行,那就做个花馍吧!
近年来,咸阳流行吃馒头面食,百姓们吃出了花样,他们在馒头的基础上研究出外观更加好看的花馍。手巧的妇女会把馒头揉成水果动物等形状,在里面填上枣泥或者豆沙作馅,也算是一道香甜松软的点心了。
敬芝打算做的是柿子形状的花馍,灵感来源于男朋友请她吃过的柿子月饼。
“柿柿如意,多好啊。”她在陶盆里倒了一斤最好的白面粉,掺了两个鸡蛋和一个柿子的果肉,“这样应该能更香,是吧?”
细腻的面粉从她的指尖划过,很快就被姑娘揉成一个橘黄色的面团。敬芝在陶盆上盖上一层湿布,趁着面团发酵的时间,她抓了一把红枣,想要熬至枣泥。
这会儿已经是冬天了,枣子大量上市,价格也不算太高。敬芝平日里爱买枣子当零食吃,听说能补血养人。
她撩起额边的碎发,把每一颗枣子的核和皮都去掉,先放在一个锅上煮软,再把枣子捞出来控干水份,剁碎成泥。然后,她把油烧热,倒入枣泥煸炒,把枣泥中多余的汁水慢慢烘干,盛出来晾凉之后,就能得到包花馍了。
得了一大碗枣泥,陶盆里的面团也发酵好了,只是缺了其他的植物色素,蒸出来的花馍好像没有成熟的柿子一样,黄黄的,不够红。敬芝小心翼翼地把锅里的花馍都捡出来,放在纱布上晾一晾。
趁热掰开,里面的枣泥清香扑鼻,不会甜得腻人,花馍混合了面粉的麦香,不爱吃甜食的敬芝也能连吃两个!
年轻的姑娘吃着花馍,心中也颇为满意,这是她第一次做这么精致的点心呢。和豆记的柿子月饼当然不能比,但味道也算不错。
“这样的点心,去别人家拜访应该不会失礼吧。”
敬芝回味着柿子花馍的味道,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二更天才沉沉睡下。
第二天,四匹膘肥体壮的枣红马拉着马车,径直在敬家的门外停了下来。赶车的侍卫们高大威武,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严格的训练。
“主子,到敬家了。”
不多时,一个英俊的公子从马车中下来,就是皮肤晒得有点黑。
他裹着一件熊皮大袄,看上去既保暖又昂贵,也许是因为身上的肌肉不少,衬得他像头大熊一样壮实。他的头发上束着一顶白玉发冠,颇有点风流倜傥的意味,行走之间佩环作响,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他在敬家的门前敲了三下,不等人应答就直接推开了门。
“敬芝,我来啦,你都好了吗?”
“你,你是赵包?”
他的这副模样,敬芝都快认不出他来了。她的男朋友明明是个穷小子,怎么会突然变成了这副有钱公子的模样?
他是发大财了?认了个有钱的干娘?还是从事了什么违法犯罪活动?
敬芝的脑补能力也是很强的。
“敬芝,是我。”青年对她伸出了手,笑意盈盈。
敬芝往后退了一步,反倒有些害怕,“这是怎么了?你怎么变得这么有钱”
“这件事,等会儿我慢慢和你说吧。”青年牵着她的手,让人把他带来的东西,搬进去敬家的院子里,“外面那么多人瞧着,多尴尬啊。”
“好吧。”敬芝点点头,暂时饶过了他。
豆包把一个包装精美的大匣子递给了姑娘,敬芝一拆开,就惊讶得“哇”了一声。
里面放置着一套粉红色的衣裙,光滑的丝绸上面绣着点点桃花,已经用淡雅的香料熏过,裙上艳红的花朵仿佛都是真的一样。匣子内还有一件白狐披风和一套粉色珍珠制成的头面,豆包指着这些东西,像个孩子似地邀功。
披风用的白狐皮是他亲手猎来的,首饰上的每一颗珍珠也是他仔细挑选过的。
“敬芝,喜欢吗?穿上这些,你会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姑娘。”
“赵包,这都是给我的?没有送错人吧?”
敬芝瞪大了眼,难以置信。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啊,把家里的羊全杀了都不够。
“是的,这都是给你的呀。你看看这对步摇,多衬你啊。”
豆包帮她带上一支用粉色珍珠镶嵌的步摇,粉红色的珠光衬得她的气色好极了,又娇又嫩。
“但是,你不是在豆记打工的吗?你哪儿来那么多钱呀。”敬芝不解地摇了摇头,不敢收下这些东西。
“额……我的确是在豆记打工的,还是一名免费的工人。因为我忘了说,豆记是我爹娘的产业。”
“豆记是你家的!那你……”
“我真名叫做窦包,公主是我的娘亲。”
“天呐,我这是要和皇亲公子结亲不成?”
敬芝被这幸福的风暴击倒,都快要晕过去了。这当真是天上掉馅饼不成?她原以为和一个穷小子谈恋爱,没想到她还能和陛下成为亲戚呢!
“那我是不是可以去拜见公主?拜见陛下?”
“是的,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去看看我的外祖父,他是个很好的糟老头子。”
糟老头子……
敬芝撇了撇嘴,陛下可是她从小粉到大的偶像,即使是个老头子,也肯定是最帅气英武的那个!她接过了男朋友手里的匣子,回到了自己的闺房里面,重新打扮一番。
当窗理云鬓,对镜饰红妆。
换上了华衣美服的敬芝,豆包认为,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女们都要好看。排除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因素以外,敬芝本身的颜值也的确能打。
她的容貌偏向艳丽的那一挂,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似的,不易让人靠近。她的美富有攻击性,很容易惹人嫉妒,因此她从小和姑娘们的关系都不算太好。豆包为她挑选的粉色套装,降低了她的锋芒,让她的气质温婉了许多,变成了一个活泼又英气的姑娘。
哦,是麻麻们会喜欢的那一款。
白色的狐皮领子衬得她的皮肤白皙极了,敬芝看到豆包眼中的惊艳,得意非凡。
“我漂亮吗?”
“你肯定是最漂亮的!”
拿上给未来公婆做的柿子花馍,敬芝跟着豆包上了马车。驾车的侍卫甩了个空鞭,马儿们踢踢踏踏地走远了,徒留下一群住在附近的围观群众。
他们看到敬芝穿着那么昂贵的衣服,被英俊帅气的公子扶上马车,打扮得像个贵人一样。不少姑娘们羡慕极了,只恨那个有钱公子看上的不是自己。
其中,曾经败坏过敬芝名声的大妈,语气酸溜溜的,好像喝了半斤米醋一样。
“这么神骏的马儿,估计是大官家里的吧?”
“我看是的,肯定是敬芝搭上了哪一个富贵公子呢!”
“富贵人家的哥儿?她不是很清高的吗?现在觉得钱好了?”
“肯定是她贴上去,要给人家当小妾呢!”
远去的马车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地上的车辙印证明有人来过的事实。出去买菜的敬大叔还没走到家门,就被一群街坊迎了上来,众人纷纷都向他道喜。
“敬叔,你家的女儿真厉害啊,今天早上有个公子来接走她了。”
“可不?敬芝打扮得真俊啊,我一直都说,她肯定会有大出息的。”
敬大叔摸了摸脑袋,听了街坊们的话,脑子里一片茫然。他打着哈哈,提着一篮子青菜进门了。趁着家里无人,他在厨房里放下篮子,抱着猫儿小声地嘀咕着:
“莫名其妙,我的敬芝不是泡了个小白脸吗?”
“要是敬芝能嫁入豪门,我做梦都能笑醒呢!”
而此时,外面的风言风语,敬芝并没有关注。听着马车一步步行驶,她的心情有些紧张,不停地问着关于公主和驸马的爱好习惯。
天呐,公主那样尊贵的人会成为她的婆婆?
她会不会刁难自己啊,自己根本不懂大户人家的规矩。
“没事,别紧张。”豆包握住她的手,柔声地安慰道,“我的娘亲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也不爱为难人。”
“我爹听我娘亲的,只要我娘亲同意,他就没什么意见。”
豆包这样一说,敬芝就更紧张了。一想到男朋友家中是公主婆婆掌握大权,她的脑海里就忍不住浮现出一个骄纵富贵的妇人形象……
“给你一千个钱,从我儿子身边滚蛋!”贵妇训斥道,“就你这样的杀羊女,一身羊骚味还想嫁给我儿子,做梦吧!”
“阿姨,我和窦包是真心相爱的,求求你不要拆散我们。”
“一千个钱不够是吧?我出两千个钱,你一定要离开我儿子!”
“两千个钱?两千个钱就能侮辱我们之间的真情吗?起码要五千个钱!”
“成交,你拿了钱就要走。”
“行,阿姨再见……”
这一幕幕狗血家庭剧的剧情在敬芝的脑子里飞速闪过,她晃了晃神,马车一颠簸,她差点甩了出去。
豆包连忙把她扶住,“敬芝,你没事吧?”
“没事。”她心虚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说自己脑补用五千个钱就把男朋友卖掉了。
嬴静听说大儿子今天要带着女朋友回来见家长,一大早就翘首以盼了。
她早早就拉着窦原起来,选出一套粉红色的曲裾。裙摆上绣着几星桃花的花瓣,极妍极俏,靠近的时候仿佛还能闻得到花朵的清香。
至于今天的钗环首饰,她戴的是窦原亲自送给她的海蓝宝头面。如天空一样澄澈的蓝色珠宝,让人感觉非常纯净舒服,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款首饰。
况且,自古红蓝出CP,这样的搭配,嬴静自认为挺美的。
她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亲近的笑容,“窦原,你看我这样打扮还行吗?会不会太装嫩不够成熟呀?”
窦原斜躺在炕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媳妇梳妆打扮,真是赏心悦目啊。
他起身拿过青黛,给嬴静描出一对柳叶眉,两人的身影映在铜镜上,分外和谐。男人从嬴静的身后抱着她,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呢喃。
“什么装嫩呀,明明就是嫩,你一直都是我心中最爱的小公主呢。”
嗨呀,都老夫老妻了,还说些甜言蜜语作甚。
嬴静心中美滋滋的,理了理发髻,准备出去见儿媳妇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撞衫修罗场……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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