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敢当却不高兴,“草原上就是这样的规矩,也不能怪我啊!”
池瑞赶紧让解了绳子,给人作揖道歉,还让厨房准备了好酒好菜,款待几人,酒足饭饱,大家便兄弟相称了。
对方几人报的都是假名号,未来的皇帝自称“赵元”,当然,池瑞如今的姓名也是假名,“李大郎”。
几人喝得高兴,都是练武的,还切磋了一番。席间,“赵元”还试探问道,“我看你们也是汉人,总不至于常驻在草原上吧。你看现在汉家地界是天下大乱了,如果此刻拉一支队伍,未必不能逐鹿中原。中山一带有支义军,有上万人了。而且,文武人才都有,领头的是我一个兄弟,他为人仗义,因看不得如今的朝廷腐朽,鱼肉百姓,欲解民于倒悬,他若成事,必为仁义之主。兄弟我正欲投军去,不知各位英雄是否有意同往?”
池瑞猜着他说的那位“兄弟”,其实是他自己,中山的义军,那领头的,不就是“中山王”吗?不就是多年后的皇帝吗?
好嘛,躲来躲去,还是没躲开“中山王”,只不过,这一次不是敌人,而是想接纳他们的人。只是,池瑞觉得,不管是帮着朝廷打“中山王”,还是帮着“中山王”打朝廷,那都是血流成河的事情。
若是自己带着兄弟们去投他,可是他称帝,那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自己的兄弟们只怕都成了马前卒,未必活下来几个。
原身的愿望是保住众兄弟,不管招安,还是投义军,结果,只怕都差不多少。
倒是不如趁着战乱,卖些战马,赚点钱就好了。
池瑞婉拒了这帮人,不过,还是热情地把他们安顿在“信义和”的客栈。
第二天,池瑞还带了几个兄弟去给这帮人送行。双方依依惜别,池瑞给他们准备了金银、干粮,送他们上路。
那中山王“赵元”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们确实需要这些东西。
本来,他此行是来联络草原上的部族王爷,希望得到支持。兹事体大,中山王自己亲自跑了一趟,不过没有露了真实身份,以使者名义来的。但是,到底还是白跑了一趟。
这些个草原王爷们,不想掺和汉人的事。而且,现在义军有几十处,也不知鹿死谁手,王爷们也不想过早介入。
在回程的路上,中山王等人遇到了小伙儿盗匪,队伍被冲散,马匹丢了好几匹,他们只好到“买卖城”里重新买回几匹。谁知道恰好遇到了他们的马被人捉去售卖,后来发生了误会……
要说“中山王”见到池瑞,是真欣赏,这人能文能武,还会经商,“中山王”就琢磨,自己队伍里要是有这么个人,又能做谋士,又能当武将,还能帮忙筹集资金,……可惜,人家不乐意。
“中山王”有些遗憾,但又一想,这人不爱谋功名前程,只看着眼前的生意,也是个眼界浅的,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人慷慨大方,临行还有许多贵重物品相赠。虽不能与之谋,但也不好白白承人家的情,“中山王”就问,“李兄,你有何难处,只管跟我说,若能帮上忙,赵某人在所不辞。”
池瑞就等他这句话呢,赶紧表态,“所谓不打不相识,这次是我兄弟莽撞,还望君子不要见怪。日后,若是需要马匹,只管派人来,凡是我们‘信义和’的马匹,一律市价七折卖给你。”
“中山王”听了,笑逐颜开,他的队伍越来越大,确实需要好马,只是这样,好像更欠了人家的人情,他再次问起,“李兄,承你许多情分,却不知如何报答?”
池瑞就笑道,“其实,也不敢提什么要求。不过,若是日后中山的义军得了天下,希望‘中山王’称帝后,能把朝廷跟草原采买马匹的生意交由‘信义和’经办。”
“好!就这么说定了!若是中山王真得了天下,此等小事,无有不应。”听到旁人对自己能称帝的期许,中山王心里畅快,虽然不能暴露身份,但是,答应些许小事,还是可以的。
当时的中山王,并不知道这位“李大郎”已经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还道自己谈吐行动折服了这位大商人,使其愿意重金结交。
而且,谈妥了低价买良马的事,也算不枉此行。
十二年后,天下初定。
“中山王”终于登上了帝位。他论功行赏,有人就提醒他,“当年草原上,那位‘李大郎’可是仗义相助,后来这些年,咱们从他那里也低价买了不少好马。还有那前朝欲孽逃窜至草原地界,也是他们帮忙抓获的。这功劳也算不小。”
皇帝记得这个人,草原上的奇遇,他没忘了,偶尔还跟臣子提起,说起隐姓埋名之时,仅凭一身的气度,就结交了一位朋友,得到相助,顺利离开草原。每每谈起,皇帝觉得这是自己个人魅力的一种见证。
而且,他还有一番打算。虽然草原的地盘他不感兴趣,可是,也要防范有人利用草原的势力生出事端。“买卖城”在草原上是个特殊的存在,城里大部分人是汉人,虽然常驻草原,但是,他们到底是汉家子民,心定是向着汉人朝廷的。
若是能得这些人相助,算是在草原上有了自己的眼线。
于是,皇帝下了密旨,带到草原上去。
“买卖城”里,池瑞接到了密旨,向使者表了忠心,“信义和”虽在草原,但心向汉家,愿意暗中听命于帝王。
当使者替皇帝问他的要求,池瑞说了一件事,“前朝无道,百姓苦不堪言。我们兄弟几百人,都是因被前朝贪官污吏迫害,不得已改名换姓,背井离乡,来到草原讨生活。但是,现在陛下已然推翻了无道的前朝,我们这些人也希望能以原本的姓名光明正大地过生活,希望陛下能降下旨意,为我等洗雪冤屈,为我们兄弟正名。”
没多久,使者再次来到草原,给“信义和”众人带来了赐予荣誉的圣旨。池瑞带着兄弟们接了圣旨,大家知道从此后,就再不用担心别人翻前朝旧事,拿他们曾经被前朝降罪的事情来说道,都感激涕零。
要知道,即便改朝换代,若是前朝的事情不说清楚,他们若是有一天被人知道当过山匪,依然是道德名誉上的污点。现在,这些污点没了,皇帝还降下圣旨,表彰“信义和”众人的功劳,并赐下御酒,这是多大的荣光!
当天晚上,很多人喝醉了,大笑着唱着跳着,从这天起,他们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藏起身份,不用担心做过山匪的事情被人翻出来。而且,还被新朝嘉奖,可以荣归故里了!
不久后,有些人就带着多年的商号分红,踏上了回家乡的路途。但是,大部分人选择留下,“买卖城”已经成了大家的新家。
而池瑞,也已经收到了系统的通知。
此刻离开,池瑞觉得,时机也算不错。
这些年,山寨的兄弟已经习惯了经商的日子,而且这些年,大家都获利不少。
说起来,在“信义和”,从东家到伙计,人人都是股东,只是按着功劳不同,股份多少不一。但是,不管股份多少,每年,大家都能分红。可以说,在“信义和”,人人都是财主,即便是伙计,也是小财主。
“信义和”作为大家最初的商号,如今已经是在汉地和草原都赫赫有名。而且,池瑞还用“信义和”赚到的钱,又投资了十多家商号,生意涉及到茶叶、马匹、绸布、杂货、饭庄、钱庄、客栈等方方面面。
这十多家新的商号,名号都以“信”字打头,被称为“信字连号”。
而且,“信义和”不止是买卖城里最大的商号,还是商会的领头者,买卖城里很多事务都要经过“信义和”东家点头。
人们一直记得“信义和”首倡并出资建城的功劳,在草原上,甚至有这种说法,“先有信义和,后有买卖城。”
只是,池瑞突然说要离开,还把“信义和”的事务交给杨舒几个,让众兄弟感到惊讶。李敢当第一个就跳起来,“大哥,当年那奸-夫-淫-妇,兄弟已经派人给你料理了!你何必再回中原去!”
杨舒也是不解,“大哥,你刚刚得了皇帝的褒奖,以后出去做生意,正是方便的时候,怎么就萌生退意了呢?”
雷能甚至有些生气,“大哥,兄弟们有什么做的不好的,你尽管说!干嘛突然离开!”
池瑞跟他们解释,“你们知道的,我就是个喜欢逍遥自在的性子,当年落草为寇也是不得已。如今,一切都好了,兄弟们个个都是能人异士,没有我,相信你们也能把大家的生意照顾好的。”
他去意已决,众人无法,只得随他。
后来,皇帝看了池瑞留给使者的密信,里面有草原各部的详细情况,草原的气候地貌物产,还有维系边境互市的好处。
他有些明白了,原来这个人不是胆小怕事,只重利益,而是真的淡泊功名利禄,先前开拓商路,原是为了给兄弟们一个出路。如今大事已定,他就功成身退了。
旁边的亲信问,“陛下,可否要派人去寻找,此人通晓草原各部之事,或者可以为陛下办更多的事。”
“罢了,人各有志,不能勉强。随他去吧。”皇帝有一刻,甚至羡慕,世上有人可以这样洒脱,去留随心。
第73章 父亲是家暴男1
池瑞穿越到新世界已经两天了。
这个愁啊!
没妈的小孩儿可怜啊!
其实也不是没妈,主要是这妈跑了,谁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可是,大家也不怪她,主要是她不跑不行,不跑的话,快被丈夫打死了。
对了,这家里还有个爸,……说起这个爸,那真是一脑门子官司。
池瑞想着,就头痛!
那是个神马玩意儿!
这个世界的爹是个酒鬼,喝多了就打人。先前原身妈在的时候,主要是妈挨打,现在,当妈的跑了,那巴掌、拳头甚至皮带,可就都打在孩子们身上了。
原身挨打最多,因为他是大哥,还要护着弟弟妹妹。
对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保护弟弟、妹妹。
要说原身的人生,那真是悲伤。但是,他最终遗憾的不是自己过得不好,而是没把弟弟妹妹照顾好。
从小,他们兄妹三人就没有得到过什么父爱。父亲池重学历不高,他父母去世得早,上完初中就不上了,四处打零工赚钱。
等到谈对象的时候,他这条件,没什么姑娘愿意跟着。池重工作不稳定,没学历,没存款,外表形象一般,家里就有个两居室老房子。
后来,池重烦恼,就学会了酗酒,有狐朋狗友约着他要喝,没有人约,自己但凡有点钱,也去喝。
这人成天醉醺醺的,什么工作都干不长久。快三十了,还是个四处打零工的。
慢慢地,连说媒的都不想搭理他了,说给谁家姑娘都遭人恨,何必多余呢。
后来,一个小区里有个女孩沈晓希,主动来找池重,说是愿意嫁给他。
这姑娘长得好看,听说还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怎么会愿意嫁给个三十岁还没正式工作的老光棍?天上掉了馅饼了?
后来,沈晓希实话实说,自己遇到难处,求池重帮帮他。
原来,这十八岁的姑娘是被人骗了,怀上了,她没经验,刚开始还以为吃胖了,都五个月了,父母才反应过来,女儿是有了。
等父母问清楚了事情,才知道,女儿是怀上了前男友的孩子,可问题是,他们连那小伙子都找不着。沈晓希高考完了,在暑假里,到酒吧打工赚大学学费,认识的一个长得不错的男生。那男生是个老手,没几天就把涉世未深的女孩给弄上床了。
可是,认识才一个月,男生就消失了,一打听,酒吧里,谁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沈家爸妈气疯了,他们本来就日子过得拮据,只有沈爸爸一个人赚着微薄的收入,沈妈妈就在家里照顾老人孩子。本来女儿终于成年了,能打工给家里赚钱了,沈家爸妈还觉得日子可终于能轻松些了。
而且,女儿争气,考了不错的大学,他们还在亲戚朋友家里炫耀一番,还说女儿有出息,大学学费生活费都要自己打工赚出来。
结果,没高兴几天,就出了这样的事。
沈家爸妈虽然穷,但是,因为这贫困,愈发要脸面,言行举止都很规矩,生怕让人笑话。可是,女儿肚子都大起来了,却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亲爹是谁。
太丢脸了!
可是,更让他们要气疯的是,女儿还不愿意打胎!
她哭哭啼啼地哀求,“不要杀了我的孩子!那也是一条命啊!”
父母快气死了,这还要生下来!可是,怎么生!怎么样?
于是,狠下心的父母就放话说,“我们正经人家,不养野种,你要生养,自己生养!你要不打胎,就滚出家门!”
他们本想着,这么一个难题,交给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她过几天,没钱用,无家可归,自然就知道怕了,会同意打胎的。
哪里知道,这姑娘,一时病急乱投医,居然找上老光棍池重,就搬去了人家家里住去了。
池重本来有点生气,听清楚事情的原委,本来欣喜若狂的他,就把姑娘骂了一顿,说自己不养野种,不当冤大头。
可是,晚上躺在床上想了一夜,池重就变了想法。
他想着,自己已经三十了,一年年过去,眼看着没人看上自己,而沈晓希毕竟长得不错,而且才十八,娇嫩的一朵鲜花,要不是倒霉被骗了,哪里能轮上自己?
他翻来覆去,一夜没睡,看了看空着的那半边床,改了主意,问到了沈晓希电话,同意了婚事。但是,他有要求,一定要马上搬过来一起住,而且,不能要彩礼。
沈晓希为了孩子,都要被父母赶出家门了,哪里还敢要彩礼。她也是跟父母赌气,觉得爸妈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不帮她,还落井下石,不如个外人。当天,就趁父母不在的时候,收拾了东西,搬去了池重家里。
多年单身汉的家里,跟狗窝一样,准确地说,比狗窝都不如!
不仅东西四处乱扔,气味还特别不好。沈晓希干净整洁惯了的,可见不得这个。她当天挺着肚子一通收拾,还开窗通风,终于把家收拾出个样子来。
池重被她打发出去,买些生活必需品,等回来的时候,家里大变样了,变成个窗明几净的样子,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