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刘秀兰在重生后想过,是不是侯秀琳把侯老引出了村外。因为整个小河村最很侯老父子的就是侯秀琳。而且当初小盛老师会死,也是侯秀琳在后边儿拿言语刺激她,说什么“首都来的老师就是惹不得、了不起、真精贵”之类的臭话,这才激得盛爱军不顾饥饿与炎热,硬要拖着瘦削的身体下田。侯秀琳会心肠歹毒到连自己爸爸、爷爷都害,她是相信的。
侯庆国倒是活着挨到了平反,也是那时候大伙儿才知道侯秀琳居然是侯庆国的女儿、侯安民的孙女。但侯庆国平反后不过几个月的功夫也去世了。据说他死前只说了一句:“可算是看见老天还我一家清白……”就闭眼了。
侯秀琳和陈华结婚之后,刘卫国过了一段极其痛苦的日子。那段日子里刘秀兰都是偷偷关心刘卫国的,她给他写匿名信,给他送吃的。她总算让刘卫国振作了起来,刘卫国出国经商后也着实取得了卓着的成绩。
刘秀兰等了刘卫国十几年,和谁都没在一起。听说刘卫国回国了,她拿着当初刘卫国写的信就准备去与刘卫国相认。
结果刘卫国一见侯秀琳就天雷勾动地火,只记得侯秀琳是他心上朱砂痣白月光,完全想不起当初鼓励自己的是那个给自己写匿名信的姑娘。
刘秀兰死了心,匆匆把自己嫁了,可惜她匆匆嫁人的结果就是那人不是什么良人,对她是日常照三餐的打骂。
直到很多年之后,在刘卫国的火化仪式上刘秀兰才发觉刘卫国不是忘了写匿名信的姑娘——他一直保存着那些匿名的信件,甚至不忘让侯秀琳把那些信和他的遗体放到一起,他要和这些信一起火化。
刘卫国只是被侯秀琳用话术给哄住了,当那些匿名信是侯秀琳给他写的。
因为在刘卫国看来,其他人写信鼓励他不必匿名。需要匿名的只有已经嫁作他人妇的侯秀琳。侯秀琳不但默认了这一点,还大略表示过自己不想被人当成水性杨花的女人,所以在她还和前夫在一起的时候,她“从来没写过信给刘卫国”。
陈华,这个侯秀琳的前夫也没什么好下场。侯秀琳之所以能和刘卫国在一起,那就是因为陈华脸孩子都没留下就自杀了。
“——听过这些你还好意思说你没有害过我?我可是被你害得可惨了呢!”
刘秀兰朝着侯秀琳狰狞地笑了起来。和盘将一切托出的她根本不想去管侯秀琳怎么看待她所说的一切。
“你、你疯了!!”
侯秀琳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手脚并用地往后爬,嘴里喊着:“你有病!精神妄想症!”之类的话。
刘秀兰听见侯秀琳这么骂自己,一脚就踹在了侯秀琳的肚子上。她可清楚的记得上辈子刘卫国死后这臭婆娘怎么拿着刘卫国辛苦赚来的钱挥霍的。
“疯了正好。这辈子刘大哥还是眼里只有你,我拗都拗不回来。在这里弄死你省得你去蛊惑刘大哥也好。反正我都疯了,弄死人也没事儿,顶多疯人院住了几年十几年的。”
“你……!”
侯秀琳刚张嘴就又被刘秀兰掴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打得她耳朵里嗡嗡作响,嘴巴里也全是血腥味儿。
疯了疯了!刘秀兰当真疯了!为了一个男人就想杀人,这可不是个疯子么!?
想到这里的侯秀琳突然一怔。
为了一个男人就想杀人的,除了刘秀兰不还有个自己吗?
刘秀兰是为了刘卫国,她侯秀琳是为了陈华。刘秀兰的目标是自己,自己的目标是盛爱军……
被刘秀兰一巴掌打回地上躺着,侯秀琳失去意识前晕晕乎乎地想着: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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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凌霄并不想这么快就醒过来。只是她睡着睡着人就呛了水,无数冰冷还夹杂着奇怪味道的液体朝着她的鼻子、嘴巴乃至耳朵洞里狂涌,而她的身体无法控制的发抖个不停。
“咳、咳咳咳、咳咳……”
被脏水呛醒的顾凌霄根本站不住脚。她头晕目眩差点儿砸倒在地上,又被人像抓小鸡一样提起,然后拿刷马一般的大棕刷刷得皮肤上一丝丝全是血痕。
“快点儿快点儿,大王还等着吃肉呢。”
有男人在外间催促,抓着顾凌霄搓洗的女人则是朝着外边儿喊了一声:“奴奴省得了!”
……吃肉?
抓住两个关键字的顾凌霄忍受着身上强烈的疼痛感,掀开了眼皮。莫不是她就是那外间男人嘴里的“肉”?
这里是哪里?这是什么时代?
把人当肉吃……那是妖怪还是野兽?
一想思考顾凌霄脑袋上就是猛然一疼。她下意识地想尝试运转《太清无量经》以自愈,却发觉这具瘦弱可怜的娇.小身体连运功的力气都没有。
顾凌霄又一次穿了个饿得不行的人。最麻烦的是这饿得半死不活的,还是个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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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猜下一个世界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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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食神的1001夜
顾凌霄浑身上下都被刷过。因为她很乖巧, 所以给她刷身的女人下手轻了不少。和顾凌霄同处一室的另外四个女孩儿那就惨了, 一个个被刷得是鬼哭狼嚎。有一个年纪大些、已经知羞的女孩儿甚至被两个女人一个按手一个拽脚, 硬是像刷猪一样掰开了四肢, 连同羞处也被刷了个皮掉。
顾凌霄轻轻喘息着, 视野不时被流下的脏水给模糊。其实她并不是刻意装乖,只是她这次穿的这个身子已经被饿得直不起身来。她使不出力气,干脆就软绵绵地任着人摆布。
见顾凌霄乖乖配合, 把她刷干净的女人瞧了她一眼。她将顾凌霄拉过来, 用小刀削掉顾凌霄脑袋上稀疏如乱草却还凝成一饼一饼的头发。
女孩儿们的哭叫声里,哗啦作响的水声里,顾凌霄看着自己稀稀拉拉的黄毛掉落在脚边,又被水流给冲走。
兴许是她被饿出了幻听, 她听见一声喟叹:“大王真是作孽呀……”
大王、大王、大王……“大王”两个字盘不断旋在顾凌霄的耳朵里, 因为低血糖而迟钝的脑子终于开始缓缓地运转起来, 顾凌霄的脑海之中总算浮现出了一些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萤儿, 没有姓。因为她是奴隶, 生了她的娘也是奴隶。
奴隶虽然是人, 但并没有作为人的任何权利。他们和家畜是一个等级,想怎么使用都是主人的自由与权利。萤儿的娘因为相貌姣好, 经常被主人拿去待客。其他下人奴隶占着自己身材强壮、力气大,也没少拿着萤儿的娘用。萤儿的爹爹是谁没有人说得清。
大约是明白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没法逃脱这种生活吧, 萤儿的娘逆来顺受,有时候还会主动拿自己的皮肉换些东西糊口。萤儿从小就看着娘被人拖进某个角落、某个草丛、某个柴堆里,小小的人儿不识字、连话都不怎么会说, 对那方面却是十分清楚。
其实萤儿在奴隶里算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她娘在她生下来后并没有抛弃她,且她娘即便拿着自己去给人糟蹋也会替萤儿找来吃的喝的、穿的用的。萤儿比起那些生下来后即被活埋、丢弃乃至被卖去换上一斗豆子的孩子们来,已经幸福了许多许多。她娘临到了死,还把自己唯一一双鞋、也是从来没舍得穿的鞋给了萤儿。
只可惜这双鞋也在萤儿被人抓走的时候给人抢走了。
萤儿不识字,也不懂数数。自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自己几岁了。她只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娘求了一个识字的奴隶给取的,为此娘特意陪了那已经没了那玩意儿、还特别爱折磨人听人惨叫的奴隶好些日子。
娘回来后告诉她说:她的.名字是一种特别美的虫子,那种虫子像她们脑袋上的金乌一样会发光……
可以说萤儿全身上下最宝贵的就是这个名字和她关于娘的回忆。所以即便她的记忆混乱得一塌糊涂,只有“萤儿”这个名字的来历和她娘的事情她记得非常清楚。
每当顾凌霄回忆起这位不知名的“娘”,她身上再难受都会感觉自己舒服了许多。想来这应该是萤儿残留的感觉与感情。
洗干净身体剃干净头,顾凌霄就跟和小沙弥似的。她被换上了一身灰色的袍子,却没被给鞋子。
这倒不是那给她洗澡的人忘了她还需要一双鞋子,而是鞋子这种会磨损的物什在这个世界是个精贵的东西。像顾凌霄这样马上就得死的奴隶不需要鞋子,给她鞋子那也是浪费。
赤脚走在粗糙的石板路上,顾凌霄的脚并不会痛。奴隶都是这样的,没有几个主人舍得给奴隶穿会耗损的鞋子,所以奴隶大多都是赤脚而行,哪怕身负重物也是一样。奴隶们都把走路走久了脚底会出血当成是一种理所应当的事情,有的奴隶甚至会去嘲笑脚底老茧不够厚的奴隶,因为这些奴隶已经把自己脚底的厚茧当成了有本事的象征。
顾凌霄走在路上,并没有向其他的女孩儿一样四处张望,或是挣扎着不想走。她冷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漠地在女人的带领下穿过四面有着沟渠环绕的广场,一眼都没有看身后那些穿着皮甲、大约是士兵的男子们。
顾凌霄想自己应该是被领到了一处宫殿……之所以说是“应该”,那是因为这座宫殿实在与人们印象中的金碧辉煌不符。
这座宫殿说好听了是“朴实”,说难听了就是“寒酸”。大虽大矣,却是空荡荡的,且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原始的味道。这里的“味道”还不仅仅是比喻,要知道广场四周的沟渠里都散发着熏人的味道,显然其中的淤泥无人清理。大约是宫道的地方上偶尔会有一坨坨的动物排泄物,看来应该是从这里经过的马车留下的。
顾凌霄对古装电视剧不算热衷,但在闲暇时也看过那么几部。她可以断言:即便是横店的野鸡摄制组租下的摄影棚大概都会比这里看上去更加富丽堂皇。
不过随着深入宫中,顾凌霄发觉周围的一切慢慢地变得精美了起来。待到了一处挂着象形文字牌匾的大殿时,这里已经十分奢华。
大殿里三个成年人也无法合抱的朱红色巨柱足有六根,宫殿既高又宽,稍微在其中发出声音就能听到回声。脚下深褐的棕毯应该是某种动物的皮毛。这些皮毛垫在地上,人踩着就跟踩上了棉花一般。而这偌大一个宫殿,竟然满殿铺的全是这样的皮毛。
最可怕的是在宫殿的中心处,那里放置着一个巨鼎。这个被黄金栅栏特意圈在其中的巨鼎下燃着熊熊火焰,其中有水在沸腾冒烟。
那个大概就是用来烹调“肉”的地方了吧。
顾凌霄默默地想着。她身后被女人们拖着抓着走的女孩儿们有的见了这鼎就被吓晕的,还有的尖声惨叫,哭着就瘫软在地上的。
和顾凌霄等五个女孩儿一起被带上来的还有两个男孩儿。这两个男孩儿同样穿着灰色的袍子,因为男孩儿和女孩儿都被剃干净了头发体毛,所以两个男孩儿与女孩儿站到一起后竟是不辨雌雄。
顾凌霄想这要吃人肉的“大王”多半是个颜控。它选出来的七个孩子,不论心性如何,俱是有着一张好脸的。即便没了头发还被饿得皮包骨头,七个孩子依旧能看出其容貌较之常人殊丽许多。
……就是不知道这食人大王自己长成了什么样貌。它这样想吃美貌儿童,兴许是觉得把好看的人吃下去,自己也能变得好看?
顾凌霄的目光静静地扫过那些皮甲士兵的腰间。她正琢磨着要怎样突然暴起拔出一人的佩剑,然后一剑了断了那食人魔王。
这具身体的原主萤儿没什么具体的愿望。如果一定说,萤儿大概就只是想活下去而已吧。
顾凌霄虽不认为自己杀了想吃人的大王还能活着,可她什么都不做,还不是一样得被人当成是两脚羊给宰了吃掉?既然如此,她宁肯拼命一搏,也算是为活下去努力过,不至于死的毫无价值。
就是——
顾凌霄眉头微皱,因为她已经注意到了这些皮甲士兵腰间的佩剑都是青铜剑。
青铜剑比铁剑笨重。且因为青铜的韧性比铁差上很多,所以青铜用来做矛、拿去突刺敌人还行,青铜剑就比较鸡肋了。毕竟青铜剑一作出劈砍的动作刀刃就容易折断,然而剑若是不能劈砍,杀伤力就会降低许多。
突刺和劈砍不一样,劈砍不需要太多的技巧,突刺却是需要找到合适的姿势,还必须对着敌人一击即中。萤儿这样瘦弱无力,饶是顾凌霄已经尽可能地节省体力了,青铜剑的重量还是让她难以驾驭。饶是萤儿身体里的人是顾凌霄,想要一击得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大王!肉已带到!”
随着一声禀报,顾凌霄被拉回了心神。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想先看看自己准备刺杀的“大王”究竟是副什么模样,再重新在脑内拟定战术,却不想一个“球”从宫殿深处“滚”了出来。
对,来人形似圆球。一个身子就像是一个被放大了几十倍的篮球套在一个黑色打底、红色滚边的袍服中。那球上凸起另一个小球来,那个小球就是这个人的脑袋。
神话中有一种凶兽叫“混沌”。混沌形似猪,却无头无尾,身上还有翅膀。这个“球”出了有脑袋没翅膀之外,其他什么地方都和混沌一模一样。
顾凌霄心中微微揪紧。倒不是她被这人极为丑陋恶心的怪物外表给吓到了,而是她心知一个人身上的脂肪越厚,这个人越难击杀。
别说是青铜剑了,就是子弹也可能被脂肪卡住。这人如此肥胖,简直和身穿最为厚重的防弹装甲没有差别。
心念电转,顾凌霄心中已经模拟了好几次刺杀,只可惜这些刺杀均以失败告终。
那个滚动过来的“球”,不,“大王”在此时居然发出了一道清澈的少年美声。众人只听他道:“这‘肉’真的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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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小仙女们都没猜到啊!
第99章 食神的1001夜
顺着圆球大王的视线朝着他身后看去, 顾凌霄这才发现原来圆球大王身后还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