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穿到皇帝身上——花心者
时间:2019-09-30 08:05:54

  “这位原来是凉州的知府,上青楼时,被一个女子灌了酒,从那以后就离不开那酒了,每隔一段时间要喝一次,不喝就全身难受,那酒叫君子酒,凉州极是出名。”
  他又指了指另一位,“这位是泉州知府,当初贪污案他也有份,跟凉州知府差不多,他是酒宴时吃了一份名叫竹烧肉的菜,从那以后就离不开了,一旦不吃,就像中了赌似的,恨不得立马去死。”
  他又指了指其他人,“大家经历类似,开始还能从市面上买到,后来货越来越少,卖的也越来越贵,最后干脆不卖,只让做事。”
  “瘾上来完全控制不住自己,那个幕后黑手也极是狡猾,开始只让他们做一些小事,例如脱一件衣裳,转三圈之类的,后来开始引荐朋友,再后来就开始让他们做一些坏事了。”
  邢部尚书叹息,“最要紧的是,这个东西无色无味,银针也试不出来,防不胜防。”
  方姝眉头拧起,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个套路有些耳熟,放在酒里,菜里,让人上瘾消费,无色无味,银针都试不出来。
  怕弄错,方姝观察了一下所有人,基本上每个都身形消瘦,脸部垮下来,双眼无神,她已经能确定一半了。
  这是吸毒啊!
  一旦不吸,会疼到伤害自己,只想死,前世国家明令禁止的。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毒品吗?
  不是后来才有的吗?
  不不不,记得以前好像听谁说过,很早之前就有了五石散,其实就是摇头丸。
  而且这玩意儿不光彩,搞不好封锁了消息,或是换成了别的名字,所以后世没人知道而已,其实它是一直存在的。
  怎么会这样?
  毒品传播多厉害啊,前世有一段历史之所以败国,都是因为毒品搞的鬼。
  真的可能毁了一个国家。
  方姝回头去看皇上,皇上目光冷然,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地牢里出来,回到养心殿,一路上俩人都很沉默,一句话没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说,气氛沉重到可怕。
  “是不是很严重?”半响方姝才尝试着开口。
  “嗯。”殷绯没有隐瞒,“他们只是小部分,还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大臣中毒。”
  他把这个当成毒?
  也差不多吧,虽然是两种意思,但是读法一样。
  “不发作的话,与正常人无异,用一般的手段看不出来。”说起这个,他面色凝重。
  这次关押的一百多个官员就像个先例一样,是第一批发现的,除此之外以前没发生过这种事。
  也就是说这种毒是近期才开始散播的,应该还没有扩散到多远,不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还是采取了措施。
  第一,记录下发作的时间和症状。
  第二,派了密探出去,一旦发现官员和官员的家属里有出现同样的情况,格杀勿论。
  第三,封锁已知的各种散播通道,青楼和酒馆等等。
  第四,打入敌人内部。
  如果这样还防不住的话,他就算冒着被天下人骂暴君的风险,也要除掉根源。
  “其实……”方姝有些心虚,“我对这个有点了解。”
  说了解也不了解,她只是知道几种症状而已。
  “中了毒的人会特别精神,亢奋,出现幻觉,爱发脾气,容易冲动,不爱吃饭,消瘦,双眼无神。”方姝加了一句,“我在书上看到的,书上是这么写的。”
  殷绯挑眉,“然后呢?”
  “不要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心更虚了,就怕皇上问她,哪本书啊?
  “还有啊。”体贴他,“我这边的事搁在一边吧,先处理国家大事。”
  先有国才有家,国稳家才稳,这点她还是很明事理的。
  殷绯笑了,顶着她的脸,居然也能笑的很好看,“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能解决,怕就怕出意外,几率不大,且他不是刚上任那会儿。
  现在的他基根稳,如果说他的父皇控制了朝廷百分之四十,那么他控制了朝廷百分之七十,剩下的翻不出浪花来,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
  说实话,有他这句话在,方姝多少安心了些。
  其实还是有些担心,提醒他,“这个东西比你想象中还要可怕,一定不能放松警惕。”
  “嗯。”殷绯点点头,没有否认。
  他是亲眼见过的,记录时他就在身边,自然晓得这个毒的可怕之处。
  说起来地牢里潮湿阴暗,一股子霉味,闻了闻,似乎染到了她身上。
  方姝以为自己被嫌弃了,连忙解释,“我身上有伤,不能洗澡。”
  丝毫没有求生欲,“酸的。”
  方姝:“……”
 
 
第142章 空章,无内容
 
 
第143章 是因为他
  “不可能。”凑过去闻了闻,还真有些酸味, 掺杂着霉味。
  怎么会?
  方姝不相信, 也就两天没洗澡而已,前几天才刚擦过身子, 本来只是想清理一下伤口, 顺手就擦了擦其它地方。
  昨天晚上入睡前她还闻过,只有药味, 因为最近每天都要喝药。
  又闻了闻皇上身上, 发现也有酸味和霉味, 连忙辩解,“你也是酸的。”
  殷绯没有否认,他俩一起下的地牢, 自然是一样的。
  “走吧,去换身衣裳。”
  地牢里关的都是些发了疯的人, 呕吐, 自残,大小便失禁, 有酸臭味很正常。
  方姝这才后知后觉明白过来,原来不是嫌弃她没洗澡, 是嫌弃他俩在地牢染上的臭味, 记得地牢就是这个味。
  误会了皇上, 心里有些虚。
  “对了。”方姝想起什么,“最近事这么多,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吗?”
  殷绯脚步一顿。
  方姝没有防备, 直直撞了过去,她现在顶着皇上的身体,这一撞,险些把她自己的身体撞摔出去。
  方姝看到皇上踉跄了几步才站稳,回头时还白了她一眼。
  方姝心更虚了,“没有吗?”
  试图转移话题。
  “有。”殷绯确实想到了一个,“收水稻吧。”
  他与老先生的约定到时间了,“院里的水稻黄了。”
  水稻的事方姝知道,“你打算先解决小西川的事?”
  殷绯摇头,“对于国家大事来说,没有先后之分。”
  恰好赶在一起了而已,“国强,一起处理,国弱才分先后。”
  方姝配合的点头,“明白了。”
  大顺国强,一起解决了,只是她只知道水稻的事,不知道毒的事而已,也就是今天才跟着皇上一起上朝的,但是这批官员是春秋射猎前抓的,那时候皇上心里应该已经有底,采取行动了。
  既然他做好了准备,那她就安心割水稻吧,反正也没多少,一天就能搞定。
  方姝跟着他一起回去,先换衣裳,其实应该洗一洗的,因为那个味道遍布全身都是,不过大概是怕她介意,皇上只提了换衣裳。
  裸露在外的皮肤方姝都用毛巾擦了擦,给自己的身体也擦过,期间皇上很配合。
  大概早就晓得她是个双标的人,可以碰他的身体,不允许他碰自己的身体,干什么都自己来,他也习惯了。
  擦了脖子前后,她擦前面,他就仰着头配合,她擦后面他勾着头。
  还擦了双臂,脸,手,大毛巾啪的一下糊在脸上,方姝听到他没有防备,从口齿之间溢出的一两声呻吟。
  方姝也不管,糊完了脸,举起他的手臂从下往上擦,擦的时候跟他十指相扣,慢慢抬高位置,方便自己动作。
  说实话,顶着皇上的身体折腾自己的身体,贼顺手的,因为皇上高啊,手上有力气,嫌矮了直接从腋下穿过,像举小孩一样把他高高举起便是。
  皇上人在空着也很淡定,只翻了翻眼皮,冷冷看她。
  方姝心虚,讪讪地把他放在椅子上,擦完之后皇上要从椅子上下来,一只脚还没挨地已经腾空,被她掐着腋下抱了下来。
  艾玛,欺负皇上简直太有意思了。
  不过胆子小,不敢多欺负,怕皇上真的生气,这样意思一下,皇上是不表态的。
  一旦他眼神冷了,方姝就晓得了,玩笑开过了。
  刚做完了亏心事,方姝脚下抹了油似的开溜,去割水稻了。
  记得当初皇上答应过,必须亲自割稻子,弄出米来才行,她顶着皇上的身体,也算皇上‘亲自’吧?
  方姝唤来长庆去拿工具,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镰刀,从养水稻开始就备着了。
  水稻经常换水,所以里面的水很干净,还养了虾和蟹,方姝本来准备割稻子的手顿住,先去逮虾蟹了。
  殷绯在窗前看着,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方姝活泼了很多,也自信了些,胆子也比原来大。
  是因为他吗?
  有他护着,所以放开了?
  也许吧,不过他并不讨厌这样的方姝,相反,还有些喜欢,因为感觉这样的方姝才是她的本来面目,原来会压抑着,将自己活泼的一面收敛。
  今天的奏折还没批完,他垂下眼,将目光放在奏折上。
  *
  方姝黄昏时才将水稻割完,虾蟹逮完,虾蟹交给小厨房加餐,水稻脱粒了一部分。
  这个时代农用工具不发达,她也不会用,是用手搓的,把皇上的手都搓红了,才脱颗了一小撮。
  皇上说够了,把那袋子米装起来,交给长庆,让他带着去南山找老先生,把他的徒弟璞玉带下来。
  小半年过去了,璞玉应该已经学得了老先生的真传。
  璞玉方姝也有点印象,那个长得雌雄莫辨的年轻人,穿着道袍,差点认出她不是皇上,还好交流的少,要不然肯定露馅。
  他挺厉害的,方姝由衷的想,希望他能搞定小西川的事,让皇上可以轻松一些。
  他最近有些累,事多,有时候穿到他身上时,会觉得困。
  方姝反正没事干,闲着无聊会帮他睡一睡,白天睡多了,他晚上会失眠。
  要想个法子让他不失眠。
  吃过饭,方姝留在养心殿,他回了慈宁宫,各自安睡后,很快穿了回来。
  方姝隐隐约约感觉到肩上的疼痛了,那么多天过去还没好,又酸又胀很难受。
  她半梦半醒之间揉了揉,又感觉到了别的异样,不得已爬起来。
  皇上爱喝茶,而且是那种不知不觉喝很多的老年养生党,他顶着她的身体,这毛病也没改,一旦遇到问题。
  比如奏折上出现什么让他为难,不好下决定的事,他就会捧着茶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喝多了自然会有一个毛病。
  爱上茅房,白天晚上都上,这一上,等于明天早上又会在他的身体里。
  方姝叹息一声,上完回来,没点灯,直接摸黑爬上床,手不知道摸到了什么,一股子凉凉,毛毛的触觉。
  方姝吓了一跳,人本能远离了些,站在窗下,借着月光才发现床上隆起一个弧度。
  有什么东西动了动,像虫一样拱了拱,从背面,拱到了正面,脸太白,即便在黑夜里也十分明显,就像会发光一样。
  方姝听到熟悉的声音说,“我失眠了。”
  方姝:“……”
  *
  戌时三刻的京城十分繁华,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路的两旁挂满了灯笼,灯笼下是一个个小地摊。
  有卖胭脂水粉的,也有卖金簪银簪的,平时他都会驻守看一看,挑一挑,因为很喜欢这些小玩意儿。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做工精致,戴在头上时会响起叮叮当当的响声。
  是的,他喜欢买这些,最主要是想听个响,风吹动簪子时,底下挂的穗撞在一起,响起叮叮当当的悦耳声音。
  就为了听这个响,他几乎把整个京城的首饰店都逛了个遍。
  除了首饰他还喜欢买好看的衣裳,好看的鞋子,好看的胭脂水粉,家里几间屋子装满了他的东西。
  首饰单独一个屋子,衣裳单独一个,鞋子和胭脂水粉等等自然也是单独一个。
  这辈子也不会活的太有深意,就这么肤浅。
  今天不是来逛街的,所以没有带丫鬟和小厮,今儿出门主要为了吃吃喝喝,及时行乐,和炫耀炫耀他新买的衣裳和首饰。
  这么好看的衣裳和首饰,穿在他身上更好看了,但是不穿出去,别人怎么知道他好看?
  只有穿出去了,给大家瞧见了,大家才会露出羡慕妒忌恨的神态。
  一路走来他不知道收获了多少赞美的声音,偶尔还有男人眼睛盯在他身上,被身边的媳妇揪住耳朵拎去角落教训了一顿。
  我可真好看啊。
  他想,不仅男人看他,女孩子的目光也时刻落在他身上。
  从袖子里掏出镜子看了看,嗯,没毛病,就是这么好看。
  收了镜子,他开始去买吃食,以前小时候身体不好,家里管的严,吃不着,现在长大了,家里觉得他有分寸了,不管了,竟对这些没什么念想了,挑来挑去,他只选了臭豆腐和一碗豆花。
  臭豆腐对他脆弱的胃来说是个伤害,他只能吃豆花,鸡蛋羹这样的食物,稍硬一些的都会拉肚子,不过他今天想尝尝看。
  不记得是谁说过,臭豆腐看着臭,实际上很香。
  方姝?还是谁?好像大家都这么说。
  他在卖豆花的摊位前坐下,用筷子拨了拨卖相不太好的豆腐块,卖臭豆腐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多给他捞了两块,别人都是五块,他是七块。
  大概是看他长得好看吧。
  长得好看真的能当饭吃。
  夹了一块臭豆腐送进嘴里,前人诚不欺我,味道果然还行,他吃了一半,然后把豆花喝了,又要了一杯羊奶,连杯子一起买下,拿在手里边走边喝。
  碰到有玩儿的小摊位,他也会停下来,比如套圈。
  虽然几年没练过功,不过他的准头还是不错的,一套一个准,把摊主气的,他对他一笑,他又不气了,还拿出其它小玩意儿让他继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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