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快穿)——打字机N号
时间:2019-10-03 08:24:30

  或许是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缘故,林徐氏的脾气并不好,常年板着脸,就好像别人欠了她两吊钱似的,她的颧骨高凸,脸上两道深刻的法令纹,看上去就不好相处。
  只是此刻林徐氏显然心情大好,笑靥如花,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
  这会儿抱着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宝珠,她虽然喊林徐氏一声姑母,但严格说起来,两家的关系已经比较远了。
  林徐氏的父亲和徐宝珠的爷爷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宝珠的父亲这一辈,已经没什么交往,只是同住一个村子,还是同宗,逢年过节以及办喜事的时候会互相邀请罢了。
  林徐氏和徐宝珠的交好纯属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脚下给儿子采摘鲜嫩的野菜,意外摔伤了脚,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宝珠救下,两人一见如故,从此交往也变得频繁起来。
  徐宝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样脾气都讨林徐氏的喜欢,加上林徐氏身为寡妇不能频繁出门,而徐宝珠愿意主动上门陪她聊天的缘故,一段时间下来,林徐氏早已将徐宝珠当作女儿看待。
  “好吃,咱们宝珠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姑娘,谁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气了。”
  林徐氏尝了一口徐宝珠带来的泡菜,立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这个远方侄女还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种叫做豆腐乳的东西让家里大赚一笔,现在又研究出这个叫做泡菜的东西,想来她堂兄一家又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这么聪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这样一个金娃娃,何至于看江家人的脸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样一个傻子呢。
  等等,为什么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
  林徐氏心中一动,仔细端详了一番她这好侄女的外貌。
  虽然只是十三岁的年纪,可徐宝珠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圆,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好身段,对方的出生虽然配不上她的读书人儿子,可胜在身体健康,头脑聪慧,而且还是她娘家姑娘,这样一个闺女,也勉强配得上她的儿子。
  反正再怎么样也比江家那个傻子好!
  林徐氏的心中烧起一把火,握着徐宝珠的手越看越喜欢。
  而徐宝珠装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只是羞涩地低下头,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她是半年前穿越到这具身体里的,万万没想到,这具身体的远方表哥居然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痴情探花林平春。
  徐宝珠穿越前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时光里,念过许多林平春写给亡妻的传世之作,将他视为自己的偶像。
  在历史流传下来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师的女儿,自幼患有脑疾,也就是后世的痴呆,可林平春依旧对妻子不离不弃,在考中秀才功名后就与妻子成婚,即便妻子过门八年不曾怀孕,也没有纳二色。
  只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个没福气的,在林平春进京赶考的时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传来时,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恸大哭,为此还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告妻书,让后人对这段感情无比唏嘘。
  亡妻死后,林平春不肯再娶,让另一个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只是迫于母亲的压力纳了一个小妾传承香火,他的余生写的诗词多数还是有关于亡妻的,更让人感怀他的痴情。
  徐宝珠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够近距离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围观这一段传唱千年的爱情。
  一开始,她只想默默旁观,可当她借由徐林氏的关系接近林平春之后,她想要的更多了。
  那样一个痴情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不能属于她呢?后世传唱的林江情终究是悲剧,江妩那样的身体根本就不适合当林平春的妻子,她的介入并不是想要抢走江妩的东西,而是将一切拨乱反正,林平春不娶江妩,就不会为了她郁郁终身,江妩不嫁给林平春,未必会如同历史记载的那样早亡,徐宝珠安慰自己,她或许是在做一件善事。
  从林家离开后,徐宝珠抱着两个已经空了的坛子,心里思忖着该怎么做才能在不损害林平春名声的基础上让林江两家接触亲事。
  此时霍凛冬正带着红着眼眶,好不可怜的江妩回江家,两边打了一个照面,霍凛冬不认识徐宝珠,跟没看到人一般擦肩而过,而徐宝珠则愣了愣,她自然认出了江妩,可站在江妩身边的那个人呢?
  想着那虽然俊秀出挑,却有些阴郁的男人,徐宝珠抿了抿唇,然后微微一笑。
 
 
第4章 傻女4
  在走了一段路后,江妩后知后觉停下了脚步。
  就在和徐宝珠擦肩而过后,江妩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幕幕场景,她用自己不怎么灵活的脑袋吸收完那些记忆,已经是徐宝珠走了半柱香之后的事了。
  在那些突然出现的记忆中,那个女孩会成为一个很有本事的人物,具体对方会做什么,江妩现在的脑容量根本就记不住,这会儿她能够串联起来的,也就零星一些片段罢了。
  与对方的成就同样出名的还有对方的爱情,她嫁给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为她写了许多流传千古的诗作,并且一生只有她一个女人,他们的爱情被代代传颂,让无数女人羡慕。
  那个男人是谁?
  江妩艰难地回想,似乎是她爹爹口中,将来会成为她夫婿的林平春。
  至于她和她爹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角色,应该是不讨人喜欢的,江妩依稀回想起那些记忆片段里旁人提到她和她爹时的用词。
  没有自知之明,挟恩求报,假仁假义,蠢笨如猪……
  在一次意外中,她落水身亡,没有人替她惋惜,只觉得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之间的阻碍没有了,他们的爱情终于能够圆满,唯独她的爹爹,接受不了她去世的打击,郁郁而终,留下的家产,也被江家出了五服的族亲接收,父女两人只用两口薄棺下葬,风吹雨淋,坟头很快就长满了杂草青苔,没过几年,墓碑也倒了,再也没有人记得江家这对父女。
  很多画面,江妩看过就忘,唯独爹爹死去的那一幕她忘不了。
  江妩心里酸酸的,涩涩的,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见爹爹了。
  “你认识刚刚那个女人?”
  霍凛冬看江妩停下脚步,转身忘着早已经看不清身影的徐宝珠离去的方向问道。
  “唔——”
  江妩费力地将这番话过脑,然后努力思考,懵懵懂懂发出呓语的声音。
  刚刚脑海中忽然闪过的大量片段她并未真正放在心上,爹爹还活的好好的,她也压根不认识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个女孩儿,可见那些记忆都是当不得真的。
  江妩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为什么会突然间涌现那么多记忆,她也想不明白,只当自己真的是别人口中的小傻子,刚刚浮现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只是她的傻病犯了罢了。
  想到这儿,江妩的思绪又飞远了,她想爹爹了,想爹爹哄她,安慰她,阿芜才不是小傻子呢。
  对了,还有眼前这个人,抢了她的山楂片,她也是有小脾气的,这张脸她记下了。
  小姑娘想到被抢走的山楂片,努力表现出生气地模样,对着霍凛冬怒目圆睁。
  霍凛冬显然没有接受到江妩的愤怒情绪,他眼中小姑娘的脸蛋是白嫩粉圆的,眼睛也瞪的圆圆的,就像是杏仁一般,这让他想到了总来舅母猪肉档讨食的猫咪,卖乖的时候也将眼睛睁的圆圆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上一把。
  “哧——”
  霍凛冬忍不住笑了,也是他傻了,居然问她这样一个问题,对方的小脑瓜里能记多少东西呢,刚刚那个擦肩而过的女人长得眼生,不像是他们坪乡村的人,就算小傻子见过对方,也不会熟悉到哪里去。
  “小笨蛋。”
  四下无人,霍凛冬点了点她的鼻尖,不出所料,娇嫩的皮肉因为他的轻轻触碰很快泛起了红,樱粉色的,像是鲜嫩多汁的水蜜桃一样,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霍凛冬没在逗那小姑娘,他怕再逗下去,他会想将她弄哭,那么乖的小姑娘,哭起来一定很可爱吧。
  他好像越来越变态了,按捺住心中汹涌的诡异想法,霍凛冬慢慢在前头走着,准备带小笨蛋回江家,在江保宗面前刷一波好感度。
  他既然已经看中了江妩,自然要让她变成自己的,这样一来,江保宗的态度就格外重要了。
  霍凛冬可没有忘记村里一直流传的江林两家的娃娃亲,想要娶江妩,可不容易呢。
  “呀——”
  又是后知后觉,江妩跟着走了几步路,忽然意识到霍凛冬刚刚“打”了她。
  她是个不知道怎么发脾气的,或者说“江妩”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与发脾气相关的事,所以现在的江妩意识到自己好像被欺负了,除了咿呀一声,然后嘟起嘴巴外,连指责都不知道。
  等回到家,她一定要告诉爹爹,记仇的小姑娘小声嘟囔了两句,想到等会儿就能够见到爹爹了,立马眉眼弯弯,笑的如同初冬挂在树梢的粉樱花一般,颤颤的,让人的心都快似樱花一般,生怕被风吹散了。
  霍凛冬这会儿觉得,或许让小笨蛋笑,比让她哭更漂亮。
  ——
  “阿芜回来了,你是?”
  霍凛冬带着江妩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用滚水给鸡脱毛的丁婆子。
  江家人都是厚道的,这丁婆子虽然是卖身给江家的下人,平日里对江保宗和江妩却不需要尊称,她无儿无女,江妩四岁的时候就来江家干活,对江妩更是视若亲生孙女一般。
  丁婆子是个安静本份的老婆子,平日里并不喜欢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购伙食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
  还有那霍安,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相比较霍安的好颜色,刁大妹的模样就如同话本里面的母夜叉,可这些年霍安和刁大妹的日子过的和美,刁大妹脾气急,有时候说话声音就如同吵架一样,霍安都能够耐着脾气安抚他,霍凛冬是霍安的外甥,留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见和霍安一样,也是个安分厚道的人。
  但林家就不一样了,这些年只见他们拿江家的,吃江家的,从来也没回报过什么,就连儿女之间的亲事,也是一拖再拖。
  这么想着,丁婆子的心更加偏向霍凛冬了。
  “阿芜怎么一个人在河边,这多危险啊。”
  江保宗在霍凛冬和江妩之后回来,正好在门口听到了霍凛冬的那句话,当下就急了。
  阿芜不是和苗家小三娘子出去玩耍了吗,怎么一个人在河边待着。
  这会儿天气多冷啊,河里还有一些碎冰碴子,要是一个不注意掉到河里,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岂不是必死无疑了。
  “爹爹。”
  因为那些杂乱无序的记忆,江妩比以往更想念爹爹,这会儿才听到声音,还没见到人,就欢呼着扑了过去。
  因为她的心智和四五岁的孩童无异,江保宗也舍不得用男女大防拘束她,平日没人的时候,任由女儿围在他身边撒娇卖乖。
  可这会儿毕竟还有外人在场,江保宗有些拘谨,加上他心里记挂着刚刚霍凛冬说的那些话,只哄着女儿抱了抱,然后将注意力放在了女儿孤身待在河边这件事上。
  “我也是碰巧路过,看到一群孩子哄抢了江家妹妹荷包里的零嘴,然后丢下她跑了,河边毕竟不安全,因此我自作主张带着江家妹妹回来了。”
  霍凛冬的脸上闪过一丝后怕,接着十分诚恳地对江保宗说道:“江妹妹的情况毕竟特殊,我知道夫子也是希望她能够有玩的好的朋友,可村里那些和江妹妹能够玩在一块的都还是孩子,做事没有轻重,就好像今天这样,将江妹妹丢在河边,一不小心就会出事的,以后夫子要是想放江妹妹出门玩耍,最好还是找一个信得过的,成熟稳重的人看着些才好。”
  他的这番话有些冒犯,可江保宗是个爱女心切的人,霍凛冬的提议都是为江妩着想,江保宗只会感激他,觉得他考虑周到,不会多想。
  “今天真是多亏有你啊。”
  以往霍凛冬在书塾里总是最沉默的,江保宗这会儿才知道原来这个有些孤寡的少年居然是这样热心肠的一个人。
  想到要不是对方送阿芜回来,他的宝贝女儿不知道还要在河塘边吹多久的冷风,很有可能还会失足掉进河塘,江保宗的心里就又是心疼又是后怕,也越发的感激霍凛冬。
  为了表示谢意,江保宗让丁婆子装了满满一盒蜜饯,让霍凛冬带回家去,那些都是女儿最爱的零嘴,霍凛冬比女儿大不了几岁,想来也是喜欢这些吃食的。
  霍凛冬的口腔里至今还残留着山楂片的酸涩味道,不过当他余光注意到小姑娘的视线随着那盒蜜饯移动后,他就改变了主意,笑着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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