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每天都在战战兢兢的活着,她和钱宝珠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时间久了,钱宝珠简直成了招娣心里的魔,成了她最妒忌的人。
她时常在心里想,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不让她投胎成钱宝珠,让钱宝珠受她遭过的罪。
她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这么对她?
只是这些,招娣明显得不到答案,只能一天天在心里怨天尤人。
而今天,当看着钱宝珠吃着高档的糖果,拿着发光发亮的小皮鞋时,招娣心里更是嫉妒疯了。
那可是小皮鞋,是她这一辈子,都不一定能穿的上的,结果钱宝珠她小叔还说每年送钱宝珠一双,钱宝珠还不太想要。
这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嫉妒就像附骨之蛆,时时刻刻附在招娣心里,让她烦躁不安。
因此,等钱家没人之后,招娣突然萌发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钱宝珠既然不想要这双皮鞋,那干脆她帮钱宝珠解决吧!
越想招娣越觉得她的想法好,她和钱宝珠一个想要,一不想要,既然如此,那把皮鞋给她,两人的烦恼不就都解决了。
招娣觉得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实际上钱宝珠怎么可能会把皮鞋给她,招娣也知道不可能,所以准备用偷的办法。
能把偷东西说的如此清新脱俗,人畜无害,也只有招娣才干的出来了。
不过,她其实也习惯了,因为在家里吃不饱,慢慢的,招娣开始在公社偷东西了,不是偷东家的土豆,就是偷西家的红薯。
开始她还觉得心里不安,可慢慢的,她开始洗脑自己,她拿的,都是其他人家吃不完的,放着也是坏了,太可惜了,还不如便宜了她。
就这么,慢慢的,发展到后面,招娣完全不觉得拿别人家的东西有什么不对,她是看得起那家人,才会拿的。
当然,这么几年,招娣也不是没有翻车过,被人抓到,可她会扮可怜,下手的也是和善的家庭,偷拿的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人家也就没怎么追究她。
谁叫招娣是全公社出来名的小可怜,面对她的求饶,善良的社员总会原谅她。
然而社员们不知道,这样做,反正会助长招娣的胆子,让她越来越大胆。
这不,如今她不就连十几块的小皮鞋,也敢偷了嘛!
心动就要抓紧行动,趁现在钱家人不在,招娣立马开始行动了。
至于钱建兵,招娣认为自己只要小心点,就不会惊动她。
自己的小身板,要爬钱家的墙,肯定是不成的,好在刚才钱红星没把大门锁上,直接从大门就可以进去。
如今招娣心里越发强大,大摇大摆的走到钱家门口,一点都不心虚。
当然,推门的时候,招娣放轻了动作,尽量不让门响,不惊动钱建兵。
把门推开了一个只够容纳自己的门缝,招娣进去之后,就蹑手蹑脚的,往皮鞋的方向走。
这一路上,顺利的不可思议,直到拿到皮鞋,招娣脸上蓦地露出无声的笑容了。
太好了,她拿到了,看看这皮鞋的颜色,真好看,又黑又亮,简直和镜子差不多了,怪不得会有这么多人喜欢。
爱不释手的抚摸了好几把,招娣才准备拿着鞋子走人了。
正在这时候,肖琳琳模模糊糊的醒来,看见窗外有人影,还以为是钱宝珠,就出声问,“宝珠,你在窗子那里干嘛?怎么不进来?”
该死的,肖琳琳怎么在家?
招娣心里本来就有点点紧张,再猝然被肖琳琳的声音吓到了,她直接就被唬的把手里的皮鞋都扔掉了。
窗外有东西落地上了,肖琳琳心里觉得奇怪,又喊,“宝珠,宝珠,是你吗?”
不行,不能再等了,自己的声音和钱宝珠完全不同,所以装也装不了,必须马上走。
招娣惊慌失措的弯腰,把落在不远处的鞋捡起来,就准备跑了。
肖琳琳终于觉得不对了,外面的人要是钱宝珠,她不可能一声也不吱。
而若是心里没鬼的人,也不可能话都不回答她一句。
肖琳琳立即厉声问,“外面的,你到底是谁?”
同时,她掀开被子,准备起床看看。
钱建兵原本就睡的不沉,肖琳琳接二连三的说话声,也把他吵醒了。
招娣听到两个房间的人都起床了,终于怕了,心慌慌的,什么都不看,忙不迭随便找一个方向,蒙头转向的跑了。
钱建兵当兵这么多年,别的不说,凌乱的脚步声还是能听出来的。
鬼鬼祟祟来他家,被发现了就要跑,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钱建兵迅速起身,像利剑一般,不过几秒钟,就冲到了门口,打开了门。
然后,钱建兵就不急了。
因为他看见,招娣居然不看脚底下,一脚踩在了铁铲子上。
一般多数人都知道,只要不小心踩到了铁铲子的头部,它尾端用来当手柄的棍子,就会突然往上翘,直到砸到人的头或者身体。
招娣就很倒霉,手柄正中她眉中心,砸的她晕头转向,手里的皮鞋不受控制掉了,人也晕乎乎到在了地上。
肖琳琳也开门出来了,看到这一幕,她挑挑眉,什么都明白了。
看到招娣如今的样子,肖琳琳早就预料到了,小错要是不惩罚,后面就更容易犯更多的错。
偷东西也是同样,小偷小摸的时候不惩罚,后面就容易成为大偷大摸。
对于偷东西的人,不管什么理由,肖琳琳都是不喜的,不过,抓到了招娣,要怎么处理,就是一个大问题了。
肖琳琳还在烦恼该怎么做,钱建兵突然对肖琳琳说:“同志你先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
看肖琳琳扶着门槛都摇摇欲坠的样子,钱建兵真怕肖琳琳也倒了。
不过,不得不说,即使一脸憔悴,这位肖同志还是非常漂亮,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这么漂亮的姑娘,到他们公社这么几年了,居然都没被人追到,钱建兵怀疑的想,也不知道是公社的男娃们没本事,还是这位肖同志心志坚定。
这些想法在脑海里一闪而逝,接下来,看到招娣慢慢又动了,钱建兵就没空想其他的了。
肖琳琳闻言,也回去了,毕竟她是个外地人,要是和本地人起冲突,容易被欺压,所以还是让钱建兵这个本地人来更好。
同时,招娣迷茫的睁开,看着晴空万里,万里无云的天空,一脸迷茫。
怎么回事,她不是应该在租的房子里睡觉吗?怎么就突然到外面了?
难道,是房东终于不想要她拖欠的房租,趁她睡着的时候把她赶出来了?
想到这里,招娣不屑的撇撇嘴,不就是两三个月的房租嘛!等她养好了身体,接两单生意就够了,房东怎么这么没眼力见,这点时间都等不起了?
不过,招娣突然想到自己一屋子的奢侈品,那可都是她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价值远远超过房租。
要是她的东西全部被房东贪/污了,她就亏大了。
招娣蓦地想起身,突然感觉头好晕,她摸了摸额头,就感觉额头肿了一个大包,还非常的痛。
太过痛,加上生气,招娣立马破口大骂,“妈的,这是怎么回事?那个狗娘养的打我?”
钱建兵:……⊙_⊙
第一次见到自己骂自己的,这个小丫头,该不会是被撞傻了吧?
心里担忧,钱建兵便把手插在裤兜里问,“小丫头,你是谁家的,敢来我家偷东西?胆子可真大啊!”
“谁他妈偷……”东西了,招娣下意识反驳,可等她扭头,她却卡了壳,说不出话来了。
这这这……这不是钱建兵,钱宝珠小叔吗?他怎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难道是终于发现自己找人害钱宝珠?
招娣瞳孔紧缩,整个人害怕的不行,而因为心里情绪太多,她完全没发现,钱建兵如今,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也没发现,自己还是一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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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见招娣脸色煞白,怛然失色,钱建兵冷冷的看着她说:“现在知道怕了,早干嘛去了?我告诉你,赶紧老实交待,不然待会儿我家里人回来了,你是谁家的他们也会知道的。”
奇怪了,钱建兵一直说的是什么?招娣怎么觉得,她不太听的懂?
但听钱建兵的意思,好像自己没暴露,而且有另外的麻烦。
但只要不是那件要命的事,招娣就松了一口气。
觉着没事了,招娣胆子大了,她四处瞄了瞄,突然发现,自己是在一个院子里,而且这里,好……熟悉的样子。
等等,招娣惊悚,这里,不是钱宝珠的老家吗?这地方不是早就被拆了吗?她为啥会在这里?
招娣怀疑自己的做梦了,她揉揉眼,发现环境没变,再狠心掐了自己的肉一把,结果,还是没变。
招娣:……
妈呀!她不会是遇上传说中的,重生了吧!
重生这词,还是招娣曾经听她废物弟弟嘀咕过,说是如果能重生,他一定要怎么样怎么样?
招娣没文化,当时就从她弟嘴里随便了解了一点,但就是这一些,也够招娣心神前往了。
重生啊!那是回到了过去,如果真的能回去,那招娣肯定第一时间,就把钱宝珠的空间弄到手。
这个空间,还是招娣偶然听墙角听到的,说是钱宝珠小时候在山里捡的,滴血就能认主,里面像一个小天地一样,有能让人年轻貌美的灵泉,有加速种植的土地。
可是,这么好的东西,钱宝珠那个傻子,最后居然上交了国家。
蠢货,笨蛋,招娣完全想不明白,钱宝珠为什么会这么做?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她留着不就可以青春永驻,没有变老的烦恼了。
还有空间里的时间加速,要是在里面种上人参,冬虫夏草等名贵中药,那将会是一笔多高的财富啊?
所以知道钱宝珠暴殄天物的时候,招娣心痛的简直要碎了,钱宝珠要是不喜欢,可以给她呀!为什么要这么浪费?
给国家有什么用?这么多年都没听到消息,说不定早就被人贪污了,变成私人物品了。
只要想到空间会被人得到了,招娣心痛的简直要窒息,恨不得掐着钱宝珠的脖子问问,她为什么这么傻?
招娣还是不太信,于是又捏了自己的胳膊一下。
因为太使劲,她胳膊直接被捏红了,但周围的环境还是没变。
招娣霎时陷入狂喜,没想到,她居然真的回来了,老天爷终于眷顾了她一回,太好了,“哈哈哈哈,”空间是她的啦!
旁边的钱建兵:突然不安jpg
这丫头一会发呆一会笑,还掐了自己一次又一次,该不会是撞傻了吧?
还有,他怎么看着,这个丫头的五官,特别别扭啊!就像是……像是……
对了,钱建兵骤然想到了,像是一个大人,却装娃娃,虽然外表挺像,但表情还没能控制好。
奇了怪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孩子?
钱建兵疑惑极了,不过,随后他又把这个问题忘脑后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要确认这个小偷到底傻没傻?
要是傻了,这问题可就大了,人要是在自家出了事,即使是小偷自己来的,自家也有可能会被逼着负责。
想到即将要来的□□烦,钱建兵无语的揉了揉额头。
他倒是不会怕了谁,反正今天的事又不是他家的错。
他就是怕麻烦,嫌到时候吵起来,闹的慌。
还有这个小丫头,虽然偷东西不好,但罪不至死,要是真就这么傻了,那也太倒霉了点。
招娣还不知道钱建兵已经以为她傻了,乐过之后,招娣才准备好好想想,她如今是在什么时候?
她慢慢爬起来,左看看右看看,等看到地上散落的小皮鞋后,招娣终于想起来,自己如今是在什么时候。
这个时间,其实更是招娣一生灾难的开始。
就因为她忍不住,偷了钱宝珠的皮鞋,被抓到了,结果她不仅被奶奶打的不小心在脸上留下了一个巴掌大的疤,贯彻了她的脸部,从此以后还被全公社的社员厌恶了。
因为以前,她偷吃的,是因为太饿了,还算情有可原。
可偷皮鞋,这就没有什么值得原谅的理由了,在别人看来,这纯粹是招娣贪心。
偷东西谁都会厌恶,谁家都不想自己的东西丢了,从此以后,招娣不仅被别人讨厌,而且不管走到谁家,都会被人防备。
那种被所有人异样眼光看着的日子,致使招娣差点发疯,还是后面直到她嫁了,才慢慢好了些。
可惜,嫁人也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踏进另一个火坑,要是当初能遇到一个良人,自己也不用踏上那条不归路。
咳咳,那些如今已经远离自己了,话归正传,如今自己最应该做的,是劝钱建兵不告自己,那样才能避免她毁容的事情再发生。
不过,钱建兵这人,据招娣对他有限的了解,那是软硬不吃,所以,自己该怎么说动他?
招娣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决定先试试软的。
找不到好办法,那就只能试一试,总比不试好,也许她运气好,这次钱建兵就会心软了呢?
在底层摸爬滚打,对于演戏,招娣简直手到擒来。
这不,完全不用苦肉计掐自己什么的,招娣不过随便酝酿一下,眼眶里就泪花闪闪了。
招娣像只小白兔一样,柔弱又可怜的看着钱建兵,“叔叔,我……我……”
好似还有难言之隐,招娣搅着手指,欲语还休的看着钱建兵,眼睛还眨巴了好几次。
钱建兵:捂眼,妈呀眼要瞎了。
招娣显然忘了,她如今只有几岁,又黑又瘦,装小白兔简直辣眼。
最关键的是,招娣才六岁啊!脸上全是稚嫩,她居然对着钱建兵抛媚/眼……
抛媚/眼啊……
她下意就还以为自己还是四十岁的时候,而不是六岁,结果很显然了,她的做法不仅没有一点美感媚感,反而丑态毕露。
这下钱建兵是真觉得,招娣估计是脑子撞坏了,不然,她怎么可能会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