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翻滚吧,金手指!——妙利
时间:2019-10-07 08:03:41

  听她问起狼群的情况,青宁也是无奈:“本来前几年还挺好的,就算白天在林子里碰到,大家也相安无事各走各的路。可这几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狼群是越发凶残了。去年冬天便趁着夜色围困过我们部落,今年更过分,大白天都会出来袭击我们的狩猎队伍。”
  温止多问了几句,倒是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实则是蛮部打猎太凶狠,而林子里的猎物到底只有这许多。人和狼都要生存,可不就干脆对上了?惊魂未定的蛮部勇士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再一看更乐了:“来的是明光部的勇者吗?等会,怎么还有黑旗?”
  夜风心思活泛的很,早看出来温止的打算,干脆出言邀请蛮部搬迁:“这里已经被狼群占领了,我们能救你们一回,可救不了每一回。要不然你们干脆都去我们明光部吧,我们那里有许多吃的,外头还有广袤的森林,随意你们怎么打猎。”
  青宁人心动了:“说真的,我爹才在考虑要不要干脆搬迁地方呢,毕竟狼群太强大,就算我们能战胜它们,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
  他说的挺实在,温止也喜欢和这种没心计的人打交道,一口承诺他只要到了明光部,一定能吃饱喝足。青宁大喜过望,要不是他还没一言堂的权利,这会儿就能直接定下来了。
  他带着大伙儿回部落见他爹,蛮部的族长松是个健壮的半老头儿。他才听说自家儿子带队狩猎结果被狼群蹲守,正焦急的不行,突然听说贵客上门,赶紧出来看看。
  第一眼看到的是安然无恙活蹦乱跳的青宁,他一颗老父亲的心就落到了肚子里。再听族人七嘴八舌的说了刚才发生的事儿,松的眼神中已经有了异样的光芒。
  董玄卿也是个精通各种语言的,上前与老族长打招呼:“我是黑旗部的族长,不过现在已经归附明光部了。”他指了指温止:“明光部的祭司是神女下凡,只有他才能带领我们找到活路。”
  黑旗部在西部各部族中名声十分响亮,而他们标志性的黑衣黑旗更是旁人伪造不得。松听他说的轻松,心里反而咯噔一下,不知道明光部到底是什么路数,居然轻易就折服了这些煞星。
  夜风感激的看董玄卿一眼,蛮部有了忌惮,她再出口邀请便能容易许多。松听了她的话自然是心动:“你是说我们过去就能不缺吃穿?还有许多工具可以使用?”
  斑将手里的长刀长枪给他看:“比烈阳部的石矛石刀好多了吧?只要你们能进狩猎队伍,这样的武器都是标配!”
  蛮部最是英勇善战,看到好兵刃根本挪不开眼。青宁满眼都是星星:“我能不能摸一把?”
  斑大方的将长刀递给他:“你小心些,别摸刀刃,拉上了手就不划算了。想试刀的话可以去林子里找个野兽试试。”
  三十来岁的青宁站在十五岁的斑面前,反倒更像个得了好玩具的孩子,眨巴眼忐忑的问他:“我能去试刀?你就不怕我拿了就跑?”
  他这句话说出来,周围的亲卫都笑了。斑内力运转,踩着轻功在树林子里溜达了一圈,再落回地上:“你觉得你跑得掉?”
  他们之前打狼虽然也用的真功夫,可比起花哨劲儿来,显然还是轻功更胜一筹。青宁看的嘴都长大了,突然掉下两颗眼泪来:“要是我弟弟也会这一招,说不定就不用死了。”
  他哭的毫无预兆,松也是满脸愁苦。这个时代能养活个孩子不容易,养到十六七岁却命丧野兽的獠牙,自然更让人心疼。斑在明光部落没体会过这些,只能拍一拍他的肩膀:“没事儿啊,等你跟我回去,我教你这些,再教给你的孩子,以后他们都能这么厉害,谁都不怕野兽。”
  蛮部的勇士早在身边围了一圈,听他这么一说,心中就是一动。部族的荣耀虽然重要,可活下来才是最终目标。人家一个大部落三番五次救他们于危难,在好心好意邀请,再拿乔似乎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松见手下的神色变化,心中也松了口气。说实话,他对权利没什么欲望,挺愿意抱个大腿的。不过还是得召集大伙儿开个会,然后收拾了东西再跟着前进。
  温止的亲卫见这么简单就拿下一个部落,心中也是得意的很。董玄卿便示意他们做顿饭来吃,一定要拿出真本事。
  夜风脑子一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笑嘻嘻的和松商量:“今天你们估计挺忙的,要么就别管吃食了,该干啥干啥,午饭我们替你们做。”
  松也不与她客气,毕竟以他们的功夫,抓些野兽回来煮汤喂饱这一千多人也不是难事。可没想到东西收拾到半拉,奇异的香味就笼罩了部落的族地,所有人被吸引的心神不宁,干脆丢了东西出来看情况。
  出门一看,好家伙,明光部和黑旗部的人不知道从哪里抓来几十头巨大的牛兽,这会儿已经扒皮切好了正在烹饪。至于做法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那个巨大的锅是从哪儿来的?还有大石头上为什么放着肉块,偏偏香的吓人?
  夜风还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和他们解释:“现在没有趁手的调料,时间也比较急,大家就将就吃吧。等到了明光部,我再请你们吃好的。”
  不,这已经是从未有过的好了!所有蛮部的族人已经再听不进去任何话,只待烤炙的人一声令下,他们就能跳起来抢肉吃。
  仿佛一群猛兽进食,不过两个小时后几十头牛兽已经只剩下森森白骨。而蛮部的人是从未有过的满足,青宁舔着脸看夜风:“等咱们回了明光部,真的还能吃上这样的美味?”
  夜风大笑:“这在明光部可算不上美味,等你去了就知道。”
  无论哪个时代,吃食对百姓来说永远是最有吸引力的。四周的蛮部族人收拾东西的动作都快了几分,恨不得一转头就能到明光部的领地上胡吃海喝。
  董玄卿和温止一块儿靠在滚滚身上,手里捏着田田给的果酒,看蛮部热闹成一团。董郎君还有心算了算:“他们得有小一千人吧,我手下还有差不多八百,你们部落能一口气吃下这么多人么?”
  温止就笑了:“你以为我十多年种田是好玩吗?别说两千人,来个五千小一万的也能养活。”
  谁让明光部的人太勤快,而内力深厚的强者们耕田更是不知道多顺手。亩产不够就多开荒,山坡上还能种土豆红薯。而温止最开始拿出来的水稻本就是田田优化过的种子,在经过几代适应了这里的气候之后,产量便一直居高不下,以至于大家最头痛的问题已经不是不够吃,而是如何储存多余的粮食。
  温止也没办法,只能就近找了个山头,在里头挖了许多地窖,还暗中埋了个田田炼制的阵盘用作保鲜。族人一看这法子挺好,反而忙活的越厉害了,如今里头也不知道藏了多少晒干的粮食果树肉类,养活万把人简直不要太轻松。
  董玄卿听她简单说完,也是无语的很:“你们族人这是穷怕了还是饿怕了?也勤快过头了吧?”
  温止便笑:“其实是我每年都会给他们改进一些工艺啊,心中有盼头才会这么努力呢。等到咱们的城市变大了,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说不定咱们还要被封个什么神,被世代供奉的。”
  她说着倒是想起来了:“你带领黑旗部,难道没有收到过信仰之力么?”
  董玄卿老实摇头:“那是什么?”
  温止便将之前田田说过的话解释一遍,然后道:“其实这力量真的很强,可惜不好积累。所以我想建立城池其实也是有私心的,要是几万人,几十万人都为此而信仰我,说不得我就可以修为大增了。”
  至于她一个修炼废材为什么突然这么有上进心,大家却是心知肚明。谁知道董玄卿那位鸿缳世界的对头是个什么人物有多厉害?万一被他发现了端倪,大家总得有些自保之力才好。
  显见温娘娘已经把自己和董玄卿联系在一块儿,哪怕敌人再强也从未想过自己带着田田逍遥自在不管董郎君死活。董玄卿心中感动,亦正色道:“那咱们就一块儿努力吧,神挡杀神魔挡灭魔!”
  田田便在识海中轻笑:“别这么紧张,要是你们被人追踪,我是能感知到的。而且道种灵田也不是白给的啊,实在不行往里头一躲,保命总是没问题的。”
  温止威武霸气的嗤笑:“娘娘我是只会躲的人吗?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咱们得彻底灭了他才能高枕无忧。”
 
 
第87章 这才是种田
  时隔近一年,终于看到“远征”的队伍回还,整个部落都振奋起来,载歌载舞不亚于年节。
  黑旗部和蛮部的客人们则被明光部的富足吓了一跳。漫山遍野的农田,绵延数十里的牧场,风吹麦浪,牛羊满坡,更别说这里人人有衣穿有房屋居住,和他们之前的生活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听说来人都是能征善战的好猎手和战士,要加入部落之中,明光部的人自是欢欣鼓舞。事实上温止也一直头疼血统单一造成的近亲危机,在离开前就表示过有机会的话自己会带回来新鲜血液。部落留守的青年们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建起了几排三层四层的砖瓦房,还额外开垦了不少田地,就是为了接纳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的。
  分分钟换上新衣住上新房,手里被塞了各色肉食和果干,香醇的美酒从地窖中被挖出来。明光部的热情让蛮部和黑旗部放下了最后的心防,不知怎的就加入了他们狂欢的队伍。
  温止和董玄卿在见过族长后却骑着滚滚到了高山上,查看这一代的地貌,看如何规划建城。山风在耳边呼啸,两人心中徒然冒出些豪情壮志来。温止笑着伸手划过下头的丘陵和平原,对董玄卿轻声道:“再过三十年,这里就将成为一片大好江山。”
  “不仅有江山,还有美人。”董玄卿将她的手指拽在手中,“江山美人在握,是不是踌躇志满?”
  温止呸他:“想扮贵公子,先给我弄出蚕丝来,不然没那个范儿,你现在最多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董玄卿看着身上的麻衣也笑了:“事儿一步步做,男耕女织的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
  温止却有其他的想法:“其实我教给我部落那些孩子们的知识,和你知道的四书五经并不太一样,大部分反而是格物致知的东西。”她翻出几套教材来给董玄卿看:“我想着大跨步呢,直接建立一个科技与修真并存的文明世界。”
  经过修真强化神识,董玄卿的脑力绝非凡人可比,从小学到大学的一整套数理化生教材,他花了小半天也就翻完了。看过之后怔愣许久,他才好奇的问:“你经历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为怎么觉着和我所知的完全不同?”
  说到最初的世界,温止真有些怀念。三十来岁的生命过的似乎很失败也很无趣,谁能想到会有今日这般光景?董玄卿听她诉说那些个电灯电脑手机空调,也不由有些神往:“你说所谓的仙界,是不是就这么回事儿呢?”
  温止想想也笑了:“各有各的好处吧,修真逆天而为,上去了就是万人之上,而科技反倒是为了让人偷懒的——无论如何,这两样本质上都不是坏东西,端看怎么使用,怎么建立规则了。”
  董玄卿也是这样想的:“你说的那些热武器也罢,或是仙人手段,都需要约束才好。不过这些也无妨,给他们开个头,他们总会想着怎么用到正途上。”
  “八字还没一撇呢,万事开头难。”温止倚在他怀里:“至少先把发电机做出来,把城市建起来吧。”
  从古代农耕到电器时代,需要跨越的鸿沟并不那么简单,哪怕温止可以找出所有工艺体系,但一样一样搭建基础实现出来也不是朝夕之功。相比之下,反而是夸富宴来的更紧迫些,有了足够的人手才好继续分工细化,将每件事落到实处。
  所谓夸富宴,是流传在所有部落的一个传说,相传只有最富足的部族才能够肆无忌惮的邀请朋友们前来吃喝,数不尽的都是好东西,哪怕随意浪费也不会有人介意。看起来是挥霍无度,其实何尝不是显示实力和筋肉?温止将它提出来,正是为了让明光部声先夺人,出场就彻底征服周边的部落,拥有一座城池的规模和继续发展的潜力。
  族长对于她的想法是赞同的。这些年部落积攒了太多的食物,已经到了无法消耗的地步。这是他们的底气,是他们的胆量,也让他们有自信接受其他人加入其中。如今的族人早已不是担心冬日该如何度过的谨小慎微,他们骄傲而开阔,心中永远是进取。
  是以族人们欢庆过后,温止便将人召到大广场上,宣布夸富宴的计划和建立城池的事宜。而族人——无论是明光部、黑旗部还是蛮部在一场酒宴后已经亲如一家,完全没有异议的答应了下来。
  相对实力强横的黑旗部,以强壮著称的蛮部反而有些拘谨。在散会后青宁小心的找到夜风询问:“一年之后就开夸富宴吗?时间会不会太赶了?毕竟我们一来,部落的人口就多出不少,要是吃食不够多,反而会让人看不起的。”
  夜风也知道他们是好意,干脆的带他们去看山洞中的地窖:“这里头都是粮食,就是你们昨晚吃的米饭。”
  蛮部的勇士探头望去,深深的地窖根本见不了底。夜风无所谓的补充道:“这样的地窖有三个,基本上把这一侧的山底都掏空了,我听我父亲说,要不是你们来的巧,今年还要扩充一个地窖,免得田里收获的水稻没处放。”
  蛮部的人目瞪口呆,夜风则带他们往另一边走:“这边屯的是红薯、土豆和各种坚果蔬菜,都是应急用的,每隔两年全部换成新鲜的,免得放太久了变味。”
  她说的颇为苦恼:“天知道我们得用上好的粮食和蔬菜去喂猪,部落的老人总说我们奢侈,可难不成丢出去让它自己烂掉吗?毕竟人吃的已经足够多了,总不能为难自己的胃口。”
  想想自家山洞里挂着的已经发臭的兽肉,蛮部的人已经彻底没了任何犹豫。而夜风已经打开了第三排地窖,满满当当的熏肉腊肉各色香肠火腿堆的几乎要溢出来,香味扑鼻让蛮部的勇士几乎要失去理智。
  “肉也屯了好多。”夜风有些嫌弃的将窖门关上:“牧场里防着新鲜的牛羊,后院里家家户户都养了猪,怎么还屯兽肉啊,一定是那群大爷们闲着没事儿的,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他们。”
  她说着还好意解释:“我们部落的年轻人——就是和我差不多大的,被祭司大人教导后都有武艺傍身,打猎就是普通的玩闹和训练。所以虽然自家就有牧场,还是会经常去林子里猎些野物。不过兽肉到底比不得家养的猪牛羊鲜嫩美味,又不好浪费了,只能继续往这里头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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