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幸好是在今天,要是再早一点,在昨天晚上她和谢亦……的时候来,那真是想想都要尴尬死人,还好老天爷手下留情,没有对她太过残忍,要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人了。
董桑一边在心里想着以后一定要把这个日期记下来,以免真的发生那样的惨剧,一边抬起头对谢亦说道:“所以我说药不用吃了,没有怀孕,不用担心。”
说完后她又觉得不妥,想起谢亦在昨天晚上对她说的话,他是想要孩子的,她这句话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仿佛对丢了工作的人炫耀今天又挣了多少多少钱,好像显得有些讨打,又连忙转移话题道:“所以我准备把这个床单拿去洗一遍,因为——呃,它被我……弄脏了,沾了点血迹……不过我已经用肥皂手洗过一遍了,很干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后半句话她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既有害羞的因素存在,也是急着想把话题带过去,心里一急,大脑就有点跟不上行动了,好在谢亦没有在意,或者说是没空在意,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她的那句“用肥皂手洗过一遍”上面了。
记得两年前,他们也是在这个家里完成了彼此间的第一次,因为没有经验,磕磕绊绊地折腾了好久,过后看着凌乱不已的床单都感到很不好意思,尤其上面还有一滩洇开的血迹。
那时候的董桑也是像现在这样,偷偷地卷了床单拿去手洗,并且特意对他说明已经洗干净了,不会留下痕迹,像是怕他责怪她弄脏了床单一样,那小心翼翼又讨好卖乖的样子他到现在都还记得,不曾忘记半分。
想着这些,谢亦心里忽然升起一阵强烈的渴望,希望董桑能够恢复记忆,把那些好的、坏的的事情都回想起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懵懂不知,遗忘了过去的一切。
诚然,最近半年他忙于工作,忽视了她和家庭,伤了她的心,以至于让她都有了离婚的想法,失忆把这些从她的大脑中抹去,给了他们的婚姻一个喘息之机,让他们能够重新开始,但是同样的,也让她把以前那些无数美好的过往都忘记了。
之前不觉得有什么,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他还会庆幸她失忆了,但现在,他忽然意识到,那些记忆不仅代表着他们之间的过往,还承载着她对他的感情。
昨天晚上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面对他的索求,董桑虽然在最后还是同意了,但态度和没失忆前完全是两种模样,身体也应对得格外生涩,犹如初经人事的少女,青涩得他都不忍心下重手。不是说她不好,但终究……还是和以前有所不同的。
如果把那些伤心事比作砂砾的话,那么那些美好的回忆就是珍贵的钻石,他宁愿把砂砾和钻石一起摆放在沙滩上,承受着两者带来的甜蜜和痛苦,也不愿意它们沉入海底,了无痕迹。
如果她能想起来,那该有多好……
谢亦心里翻江倒海,面上不显半分,笑着拿过董桑手里的床单,说道:“我给你煮了早饭,就放在桌上,你先过去吃吧。身体还好吗?肚子难不难受?要不要给你煮一杯红糖水?”
董桑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贴心,连红糖水都想到了,在感到一阵温暖的同时也摇了摇头,拒绝了他的这份好意:“不用,我就是有点累,身体还好,没什么太大的问题。”
她一边说,一边在心里疑惑,奇怪他怎么会知道红糖水这种东西,按照一般的规律,这种时候不应该叫她多喝热水吗?网上都是这么说的,所谓钢铁直男的回答。难道她以前有过痛经的经历,所以他才这么有经验?那她这几天可得好好保养了,冰激凌雪糕什么的先断断,身体要紧。
“那就好。”谢亦舒展眉目,“你去吃饭吧,我煮了粥放在桌上,现在去吃应该温度正好,不冷也不烫。”
董桑点点头,应了一声,又问他:“那你呢?”
他笑着举举手中的床单:“我去把这个放进洗衣机里。”
“你早饭吃了吗?”
“还没,等着你醒来一块吃。你先去餐厅吧,我放好床单就过去。”
说完这些之后,谢亦转身离开,董桑望着他的背影松了口气,心想幸好她刚才脑筋转得快,把话题带偏了,要是让他把对话的重点停留在怀孕上,他来一句“没事,这次不行,还有下一次”怎么办,那她可就真的骑虎难下了。
看来她心里还是不想生孩子的,要不然不会这么紧张,不过也真是奇怪,明明昨天晚上她还想着有一个和谢亦的孩子也不错呢,怎么今天醒来就改主意了,是女人都这么善变,还是唯独她这么矫情,一会儿一个想法?
不管怎么说,以后都不要在晚上做决定了,半夜脑子不清醒,容易犯浑,就和她前几天头脑发热清空了购物车一样,第二天起来又觉得后悔,一件件地申请退款,到现在还有两件在那里走流程,又费时间又费精力,不好不好。
天马行空地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董桑来到客厅,本以为谢亦煮的粥是普通的白粥,顶多在配菜上下点功夫,煎个单面流黄蛋加撒葱花之类的,毕竟早餐嘛,就图个清淡,不会太过丰盛,等走到餐桌旁一看,才知道她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仅粥是皮蛋瘦肉粥,配菜也是五花八门,从蒸虾饺到烤米粉,再到酱油花丸,一溜烟地排开摆了有四五样,甚至还有一碗不知道是什么但一看就很好吃、闻起来也特别香的肉汤,她昨晚烧的所谓大餐和这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怪不得他今天翘班没去支队,原来是在忙活这个。做这一桌子菜得有一个多小时吧?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
这算什么,一夜温情过后的爱心早餐?还是对她造成腰酸腿软的道歉补偿?
嗯……如果以后每一次都和这次一样,能够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餐,那牺牲一下身体也不是不可以……不行不行,不能这么没骨气,美食算什么,有钱什么吃不到,还是身体最重要,纵欲过度是不好的,要坚守底线,不能放弃。
董桑看着这一桌子美食摇摆不定,等到她坐下来,就着不知名肉汤吃下一口蒸虾饺时,则是彻底举白旗投降,心里头泪流满面地想着这人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的美味,如果一天三顿都能吃到这种级别的饭菜,别说一夜一次,就是一夜十次——
谢亦走进餐厅,在她对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穿着件白衬衫,别有一股干净的英俊风味,并且看上去神清气爽,一点都没有受到昨晚的影响,和她腰酸腿软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
……也是不行的。
第54章
察觉到董桑望过来的目光, 谢亦抬起头, 有些疑惑地看向她:“怎么了?”
“没什么。”董桑脸一红,收回视线,努力稳住表情, 不让对方看出她刚才在想些什么, “我就是想……问一下你这个汤是什么汤, ”她临时想了一个话题, 指指面前那碗不知名的肉汤, 问道, “怎么之前没见你做过,是不是新学的?”
“你说这个?”谢亦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在看清她指的是什么后就笑着回答道, “这个叫三鲜留丝汤, 是用特殊的香料炖了火腿肉和鸡丝,和切碎的粉丝一块下汤做的。之前就想做给你喝了,但一直没买到对应的香料,就耽搁了下来,今天早上去超市看到有卖的,就买了下来,试着煮了一锅。怎么样, 味道还好吗?”
“嗯。”董桑点点头,抿嘴笑着回答,“很好喝。”
谢亦也笑,眉舒目展, 配合上他穿着的白衬衣和照射进餐厅里的阳光,颇有那么一点光风霁月的味道:“那就好。这是你家乡那边有名的风味小吃,当初还是你教我怎么做的,说是从小到大最喜欢喝它,要是在早上能喝到这么一碗,接下来的一整天就都会精神饱满,干劲充足了。”
“真的?”董桑惊讶,虽然她也在刚才喝汤时升起过“这是什么人间美味”的念头,但她还以为是因为折腾了一个晚上,身体累坏了、肚子也饿坏了的缘故,所以吃什么都觉得香,原来不是这样吗?
不过就是一道家乡菜而已,怎么就有这么神奇的魔力了?还是她自己都忘记了的家乡菜,以它没有作为常识保存在大脑里的情况来看,她以前应该不怎么重视这个东西才对,会喜欢到他说的那个地步吗?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这种话?”
“两年多前,你大四那会儿,我们刚刚同居的时候。”谢亦道,“你给我做的第一顿早饭就是这个,说是之前去云州时没让我尝到当地的美食,很不好意思,就亲自给我做了一回,让我看看什么才叫正宗的三鲜留丝汤。”
他说着,停顿片刻,有些试探地看向董桑,询问道:“桑桑,你还记得吗?”
董桑有些为难地蹙起眉,顺着他的话去努力回想,结果还是和之前的几次尝试一样,以失败为告终,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有的只是她听了他的描述后在大脑里构建而成的苍白画面,没有任何实感。
也是,她连自己最喜欢的家乡美味都不记得了,更不要说这种连记忆正常的人都不一定能想起来的陈年往事了,估计只有等到她彻底恢复记忆的那一天才有可能想起来一点,现在就……
“没有,我什么都不记得。”她摇摇头,有些抱歉地回答他。
谢亦听了,脸上没有露出什么失落的神色,像是早就料到了她会这么说,见她一副茫然苦恼的模样,还反过来安慰她,温柔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等这个周末有空,我再重新把它教还给你,好不好?”
这样当然最好,她本来就对这个汤很感兴趣,再加上从前是她教他,现在反过来换他教她,相似的情景、相同的事物,说不定就能想起些什么来,所以董桑点点头,答应了这个提议,又问道:“对了,你刚才说去云州没尝到当地的美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很早就和我一起回过家了吗?”
谢亦一愣,眼底飞快地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旋即微微一笑,把这些全部隐去,应道:“……是啊,挺早时候的事了。我陪着你去过不少次,到后来你哥都烦了,说我怎么老围在你身边转悠,不给你们兄妹留一点相聚的私人空间。”
“……”
就这样,两个人边聊边吃,等吃完早饭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九点零五分,离谢亦之前所说的开会时间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勉强徘徊在能够准时到达的范围内,但已经很危险了,只要路上的堵车情况有一点严重,就有可能导致迟到。
意识到这一点,董桑就有些着急地站起来,催促他去换衣服出门,反倒是谢亦没什么急迫的样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收拾着餐具,看得她一阵着急上火,伸手去够他手里的碗碟。
“这些东西我来收拾就好,你快去上班吧。”反正按照以往两人一个做饭另一个洗碗的惯例,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她来收拾的,要是时间充裕,让他偶尔代劳一下也没什么,但今天他都快要迟到了,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谢亦却避开了她的手,说是她今天既然身体不舒服,那这个洗碗的活就不麻烦她了,他来就好,市局离家比支队要近,他今天上午直接开车过去,不经过支队,时间上完全来得及,不用担心。
董桑半信半疑,但见他说得笃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不再说些什么,由着他收拾碗碟去了厨房,转身去客厅照顾哔哔和毛毛,只不过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时间,决定他要是耗得太久,就把他从厨房里拉出来,推也要推着他去上班。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被毛毛吵醒了的缘故,哔哔在今天早晨破天荒地没有迎着鱼肚白吊嗓子,把她从睡梦中无情唤醒,安安静静地待到了现在。当然,也有可能是它叫了,但她睡得实在太沉,没有听见,不过从它没有呸她一脸“傻蛋!”的情况来看,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纵观鹦鹉鸟界,能够不在清晨嚎叫的行为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所以董桑特意多给它了三粒瓜子以示奖励,然后在它磕完张嘴等着第四粒时拍拍手,笑眯眯地说“没有了”,转身去到毛毛那里投喂零食骨头。
身后静默了三秒,爆发出一阵尖利的痛骂:“傻蛋!傻蛋!这日子没法过啦!啊!离婚!离婚!”
董桑充耳不闻,继续逗弄着毛毛,就这样过了十几分钟,哔哔终于骂累了,或者说是明白了她的态度,不再以语言攻击她,认命地回到秋千架上,自己跟自己玩去了。
谢亦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收拾好了一切,换好衣服,拿过外套,准备出门去上班。
和往常一样,董桑到玄关处送他,然后就觉得他今天有什么地方变了,仔细打量了半天,才发现他把制服换了,从黑色的特警制服变成了蓝色的警用短衫,就和昨天电视上那个治安副支队长一样。
不同的是那个副支队长长得比较壮实,看上去就有些憨憨的模样,而谢亦身材颀长,所以就算换了件比较丑的制服,也还是潇洒帅气,并且多了一分平易近人感,让人看着就想不自觉地靠近。
“你怎么换衣服了?”她奇道,“是天气太热了吗?”虽然他的特警制服也是短款,但黑色比蓝色要吸热,这么大夏天的穿出去的确是很折磨人。
谢亦的回答却否定了她的猜想:“没有,是今天上午的会议要求。”
“这样啊……”
“怎么了,我穿这衣服有什么问题吗?”董桑奇特的反应让谢亦有些无所适从,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这套制服我不常上身,上一次穿它还是在三月份参加会议的时候……有哪里不适合吗?”
就是哪里都适合才有大问题。董桑心道,他平时穿着的特警制服虽然也很帅气,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但毕竟类似黑色战衣款,看上去威严稳重,所以就算很吸引眼球,别人也不敢轻易上前搭话,但穿着这一身……
她心里忽然生出了一股浓浓的危机感。
“谢亦。”她严肃了神情,对面前人郑而重之地说道,“你等会儿去市局开会的时候,注意不要多说话,也不要多笑,千万记得要少言寡语,尽最大程度降低你自己的存在感。”
谢亦听了,就是一愣:“我穿这身衣服真的很奇怪吗?”看样子是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这么说是因为他今天的穿着实在惨不忍睹,才这么提醒他。
董桑咬唇,纠结要不要对他说实话,最后还是决定说吧,免得没有她的提醒,他在去开会的路上被什么奇奇怪怪的女人搭讪,就算知道他不会被拐走,她这心里也还是会感到不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