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分海一般,身着藏蓝色西装的男人慢慢走近了露台。
而托尼,托尼隔着女士的香氛与寒凉的夜风,看向他相识几十年的友人。
比起二十年前那个英俊到堕落的韦恩少爷,如今的韦恩集团掌权人变了许多。
他鬓角的色泽已有部分转灰,面颊和眼尾带了点岁月的纹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荷尔蒙。
——就像酒,随着年岁的流逝展露出内敛的香醇。
唯有那双钢蓝色的眼眸,依然像风流的少年。
——看谁都多情,看谁都深情。
布鲁斯·韦恩周围有许多专注迷恋的目光,最炙热的来自于就近处一圈女伴。
那几位女士明显不同于作为女伴被带进场的美人。
她们戴着价值不菲的珠宝配饰,没有男伴,神情中也透着股骄矜,显然是哥谭当地的名媛。
走在最贴近布鲁斯·韦恩身侧的那位看起来还挺眼熟——托尼记得,之前就是她在看见自己之后突然表情诡异的低头、在手机上噼里啪啦打字。
这种奇怪的态度让他下意识查了一下对方的信息。
好像是叫艾拉?艾玛?……还是艾米丽?
总之是某个哥谭黑帮家族的小姐。
布鲁西宝贝的艳福不浅。
啧。
托尼呷了口香槟,迎着布鲁斯·韦恩做作的“你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的表情,翻了个白眼。
“行吧,行吧,我准备和这位伤心的失败者男士赤手空拳的打一架——也许你们愿意为我们留出点空间?”
后半句是看向女士们说的。
没有人会相信两位亿万富豪会在宴会上大打出手,但也没有人会觉得这两人关系很好。
她们只当二者有什么生意上的事要商量,虽然不舍,但还是很知情知趣的离开。
唯有艾米丽,在转身前,眼神略过露台下方,突然惊讶的低呼一声:“卡洛琳?”
……
“卡洛琳,卡洛琳,你上次是说笑的对不对?”
“和我分手?莫克森家族同意你这样做了吗?你要知道……”
褐发的美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泰迪,表情苦闷、烦躁的站在古堡侧边花园里。
南丁格尔拨弄着雪莱脖子上写着的“Teddy Puppy(泰迪幼犬)”的项圈吊牌,脸上表情愁闷到不行、内心却平静的充斥着吐槽欲。
她开始第三次认真考虑:要不要把这吊牌一把扯下来,让雪莱现出原形、然后咬断眼前男人的脖子。
卡洛琳·莫克森和眼前这位某黑帮家族的继承人是男女朋友——哦,现在是前男女朋友——关系,这条情报她早就收到过。
但这位“前男友先生”如此直男癌、如此黏腻+油腻、如此纠缠不休……就不在她的情报范畴内了。
哥谭大大小小的犯罪家族遍布一整个城市,涉及的产业方方面面。
像这种小家族继承人和谁谁谁谈恋爱、是真心相爱还是商业联姻的消息,向来卖不出价。
也不知道莱恩有没有开始他的夜猎?
要是结束了,说不定还能帮忙解个围。
比如把这个“前男友”丢到喷水池里醒醒脑之类的。
毕竟“卡洛琳·莫克森”可没那个力气……
一边在心里计算“血族”完事的时间,一边揉搓雪莱的狗头压制它蠢蠢欲动的“锋利”乳牙,不大喜欢吃亏的夜莺决定用“踹他下裆”这一不需要多少力气就能完成的打击报复来完成构想。
正当她的鞋尖蠢蠢欲动时……
“这样对待一位女士可不是绅士该有的行为。”
一个不大耳熟的男音从半空中传来。
“离她远一点,小子,不然爸爸不介意教你做人。”
露台下,抱着小泰迪的“卡洛琳·莫克森”抬起头,一眼就看向了斯塔……斯塔克旁边站在阴影里的布鲁斯·韦恩。
后者感受到她过分直白的视线,挑了挑眉,看向身旁正义凌然的竹马。
因为听了艾米丽一句“卡洛琳一直是你的粉丝”而决定出手相助的托尼·斯塔克:“……”
好像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昆虫作者要去赶《惊队》的首……第二日……映,不更新啦??ˇ?ˇ??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一期玖 20瓶、ddd 10瓶、李渐鸿他夫人 10瓶、lvy 5瓶、Ai 1瓶、自私又自我的苏 1瓶、荷家的七安 1瓶、时迎秋 1瓶、江边过路客 1瓶、南淮旧事 1瓶
mua!
第9章 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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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的内心有些焦躁。
那焦躁像闷声的炭火一样,在他心底哔哔啵啵,又在即将冒出火焰的前一秒,被一股柔之又柔的力量轻缓的压制了下去。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手腕,摩挲着那行还在让他疼痛的花体字,略有些高兴的想,这一次的效果应该可以持续挺久。
……只要那只猎物别再试图惹他生气。
此处古堡的安保系统确实不错,来来往往巡视的警卫也比普通的宴会要警惕得多。
可这对于“血族”来说不算什么。
作为一个有着神似吸血鬼能力的变种人来说,除了不能变成蝙蝠,莱恩的隐匿以及狩猎技巧都高超到完全可以忽视那些普通人。
但安德鲁·怀特……
虽然很不开心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莱恩似乎小看了他。
不不,也不是说小看,应该说,他看错了他。
一开始,莱恩只是以一种猫逗老鼠的姿态,把那只小金毛从警卫队伍里引出来,引到庄园的树影深处,好整以暇的逗弄。
黑暗是他的主场。
看毛茸茸的狗狗自以为警惕的转圈找尾巴,还挺好玩的。
——前提是对方不要自以为是的拿对付吸血鬼的手段对付他。
……吸、血、鬼。
阴沉着一双异色眼瞳的莱恩,站在白桦树的侧枝干上,居高临下与安德鲁·怀特对视。
如果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血族”那戴着白色手套的双指间夹着一颗银质的子弹,被他指尖的力度捏到变形。
哈……银质的子弹。
是不是还有圣水和十字架?
因为这件东西回想起不那么有趣、充斥着荒诞与恐惧尖叫、漫天遍布着惊恐厌恶眼神、永远都在流亡路上的童年经历,男人舔舔唇,牙尖略有些发痒。
自从与南丁格尔相遇,莱恩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因为这种揣测发怒。
但,看来是他修身养性太久,以至于黑市的那些人都忘记他对这种事的态度。
现在居然还有人拿打着“可以在血族手下保命”大旗的制品牟利。
看来是时候再去黑市里走一遭了。
至于眼前这只居然提前预料到他会来找他所以做了一些“准备”、好巧不巧彻底激怒了他的小警督……
没关系,他们有一晚上的时间,他可以陪他慢慢耗。
……
安德鲁动作迅速的褪下枪囊,换上之前准备好的正常子弹。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有吸血鬼,所以他也并没有在“银弹”的作用上抱有太大希望。
根据从老哈特口中套来的话,他在日巡结束之后就着手打听了“血族”莱恩的名号,并在一个线人的介绍下找到了黑市。
但很显然,那些极力向他推荐特殊应对方法(比如银质子弹)、连一个小消息都能开到高价的贩子都是些大忽悠。
从世界上第一个变种人被发现开始,人类就把自己和变种人划分成了两个不同的种族。
比起其他州郡变种人总是躲藏在暗处、或者直接被变种人学校与兄弟会收留的情况,哥谭堪称变种人堪称最嚣张最不遮掩的城市,没有之一。
从黑市到大街小巷,从白天到夜晚,即便是长得奇形怪状、皮肤色调诡异的变种人也能直接在哥谭露面,周围的路人和警察屁都不会放一个——只要他们够强。
因为这种前提,哥谭可以说聚集了几乎大半变种人里激进派的暴徒——另外一半在万磁王手下。
像“血族”莱恩,就是一个已经上了通缉榜,却还大大方方在酒吧里调酒的存在。
但与之相对的,哥谭的变种人产业链也十分明目张胆。
只要你有钱有门路,你就有可能在哥谭买到变种人相关的各种东西:器官、血液、毛发……乃至一整个人。
人类与变种人。
就像捕食者与被捕食者。
有时候对调过来。
被捕食者与捕食者。
除了哥谭,丛林法则从未彰显得如此淋漓尽致。
而我。安德鲁在心中苦笑着想。显然是被捕食的那个。
即便是警校当年最优秀的毕业学员,他的格斗技巧放在变种人面前依然不够看。
刚刚,如果不是射出那枚银弹的话,就差一点点,对方就能直接咬住他的血管。
金发警督紧张的喘息着,裸露在外的脖子上有两道不浅的划痕,那是之前的躲避过程中被莱恩尖锐的牙齿留下的。
而脉门一旦被猎食者掌控住,被不被吸干就不是当事人说了算了。
比这更糟糕的是,那枚银弹显然是对方的禁忌。
猫捉老鼠的轻松从异瞳男人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森冷如兽类的猎食欲。
这个可怕的男人要是认真起来,下一次进攻,安德鲁就再没“擦脖而过”的好运了。
背在身后的手一次又一次按下紧急联络按钮,年轻的警督在心中祈祷着……
谁能来制止这个疯子?
……
有一个疯子前男友是一件不幸的事。
而作为一个迷妹,在被疯子前男友纠缠的尴尬情况下,最不想发生的事就是被爱豆看见。
“卡洛琳·莫克森”顶着一张万分诚挚的脸,用这个解释勉强说服了玻璃心的托尼·三岁·斯塔克。
“行吧。”他顶着修剪齐整的精致小胡子下结论,“我就说斯塔克比韦恩受欢迎。”
这个又臭屁又骚包的表情瞬间勾起了南丁格尔二十年前的回忆。
作为一个两三岁就开始记事、大脑中偶尔会闪过安东尼·爱德华·“托尼”·史塔克各个年龄段的画面的小姑娘,她五六岁遇到亮橙色西装斯塔克的那件事就像是一个开关。
从那场“热狗之约”后,即便再没有在哥谭遇到焦糖色大眼睛青年,她所“看见”的关于他的画面闪现频率也越来越高。
随着需要仰头看人的脏兮兮小鸟长成长腿长发的哥谭夜莺,金红配色的马克装甲也跟着一代代升级。
其实,不仅仅是斯塔克,她一边长大,一边“认识”许多人。
他们有的是英雄。
比如二战时期瘦的像个豆芽菜、打架永远都打不赢、和挚友一起时笑得伤口疼也止不住笑的美国队长;
比如包裹在红蓝色制服下,一边用蛛丝在高楼间晃荡、嘴巴还嘚啵嘚嘚啵嘚个不停的蜘蛛男孩;
他们有的是神明。
比如不存在于世界地图上的天堂岛的亚马逊公主,她的面容比太阳还要典雅,她的目光像是山海一样坚定;
又比如会在阿斯加德神宫中摔酒杯的奥丁之子,每次看见他被他弟弟捅肾她都忍不住跟着小腹一疼;
他们有的是普通人。
比如一个有些冷酷又自傲过头的天才神经外科医生——他有着一个“奇怪”的名字,叫斯特兰奇(三年前南丁格尔把这个认知划掉了,因为奇怪的医生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奇怪的法师,让她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又比如一个叫做克拉克·肯特的堪萨斯小镇男孩——哦他现在是一个男人了,打扮得像个书呆子一样天天跑新闻,一开始跑体育新闻,后来跑社会版,说不定哪天就转行当娱记……
如今,南丁格尔已经很少“看见”一些事情了。
但脑海中的那些画面穿插在她二十余年的人生里,简直就像是她的秘密小伙伴。
虽然有些人声名鹊起,有些人死而复生,有些人干脆到现在为止还没出现……
南丁格尔并没有一定要去找真相的执念,也没有去结识他们的欲.望。
幼年时她以为自己是怪物,但如今的她更喜欢把它当做人生的彩蛋,走到某个人生阶段了,就“哐叽”一声砸一个,这样就不再觉得孤单。
哈,毕竟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自带一堆“导师”的,虽然她偶尔有时候会很嫌弃他们的英雄世界观。
夜莺能在哥谭长这么大却没沉迷于大·麻赌博或者堕落欢场,很难说没有这些“人”引导的因素。
如果波西能知道的话,他大概会很高兴的。
南丁格尔想。
他会再用那双能画出好看水墨画的温暖的手再摸一摸她的头,对她说“嘿,我的小夜莺,就算我不在你也很听话”吗?
雪莱“汪唔”了一声,在她怀中蹬了蹬腿。
帮她解围的斯塔克和韦恩已经不在露台了,南丁格尔绕过灌木丛,隔着精致的花窗往大厅里望。
他们像两颗明亮的焰火,吸引着周遭所有的飞蛾。
健康,意气风发,生活堂皇又明亮。
波西,我亲爱的哥哥,布鲁斯·韦恩看起来也过得很好。
如果你能知道的话,大概会更高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夜莺关于上一世的记忆就像划重点一样,她能“看见”的,都是她没有见过的人,是一段时间之后的未来,年纪越大看见越多。就像她没见到托尼之前就知道了托尼,超人没出现之前就知道了超人,克拉克没出现之前就知道克拉克,但她不知道克拉克和超人是一个人。也不知道布鲁西就是蝙蝠侠。知道钢铁侠是托尼是因为托尼自己以后公布了。知道斯特兰奇是他自己从没掩盖过身(脸)份。你们可以当做她“提前一段时间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