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摇光到来的方式有点奇怪,但她没有敌意,甚至还说了保护,虽然皮特罗对这个存有怀疑,但眼见玉雕一样的小姑娘虚弱的站不稳,还是会产生恻隐之心。
“……皮特罗,要不我们就先收留她一晚上吧,我还是觉得她像变种人,可能这么点的小女孩儿也不知道什么是变种人。”
旺达主动扶住摇光,动作却忍不住顿了一下,差点抽回手,摇光的身上实在是太冷了,她摸上去的时候甚至感觉自己抓住了一块冰:“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摇光并不讨厌身体接触,事实上由于常年气虚体弱、气血不足,她的体温一直冷的吓人,非常喜欢其他人恒定的温度。
不过于睿和其他纯阳弟子都不是会把小咩萝亲亲抱抱举高高的类型,摇光也做不出这样的举动,只能就这样的冷下去。
小咩萝有点意外抬起头,认真的注视着这个温度的来源,想要看清旺达的脸。
过了一会儿,直到旺达以为自己是不是太自作多情或者太冒犯的时候,她才点了下头,解释道:“没有事,我今早才服过药,只是站久了会有点头晕,不必担心。”
她微微闭着眼,劣质灯管过于刺眼的灯光让她十分难过,太过亮堂的地方都会让摇光唯一能看清一些东西的那只眼睛又觉得不舒服起来,甚至还流出生理泪水。
皮特罗敏锐的注意到了,并且开始示意旺达。
旺达迟疑的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衬衫袖口湿了一小块,而气度高洁如仙鹤一样的小姑娘放松的靠在她的怀里,雪色的睫毛微微的反光,看起来似乎有一些湿润。
……她哭了吗?难道她在害怕吗?
旺达的神色柔软下来,不过她还没来得及安慰一下什么的,就听到摇光从容淡定的提议道:“是不是该剪烛芯了?烛火太亮,我眼睛不太舒服,也看不太清楚你。”
旺达:“……”那还真是对不起了。
第56章 咩萝x兄妹档(三)
小咩萝心性纯澈,满心都扑在闭关悟道上, 几乎没有任何行走江湖的经验, 因此对于任务目标并没有隐藏身份的意思。
尽管皮特罗和旺达都比摇光年长, 但在小咩萝眼中,这对兄妹看起来就像是两只警惕的小刺猬, 是柔弱的被保护对象。
所以在收留她的第一天,旺达和皮特罗就发现,摇光对身边的一切表现出了惊人的无知, 她对生活常识几乎一窍不通。
“旺达, 我看你和皮特罗似乎并不缺少身外之物, 为什么住处却如此简单质朴?”
小咩萝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雪色的发丝铺满脊背, 她的目光落在灯火通明的窗外, 好像有些不理解的道:“我并不挑剔住处, 只是心里疑惑, 实在想不明白。”
为什么皮特罗和旺达明明用着价值千金的琉璃窗,但过得却像个少林苦行僧。
贫穷的旺达动作顿了一下, 她回想起接连吃了三天的快餐以及仅剩四十五美元的生活费, 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她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 虽然觉得没什么解释的必要, 但还是耐心的告诉摇光道:“小家伙,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到‘我和皮特罗并不缺少身外之物’这个结论的,因为事实上我们的生活就和住处一样简朴。”
棕发姑娘斟酌了一下语言,还是忍不住有点自嘲的道:“这就是大人的生活。”
没什么情商的摇光精准的提炼出所有关键信息, 一针见血的道:“你们缺钱?”
旺达发誓,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尴尬的时候了,被一个小孩子质问你们缺钱?所有成年人都会为此觉得羞愧和无地自容。
棕发姑娘疲惫的承认了:“没错。”
摇光有些惋惜的移开视线,灯火通明的夜景固然美好,但她的眼睛却不允许多看,小咩萝苍白的指尖轻轻点在透明玻璃上:“如此剔透纯净的琉璃,价值万金。”
旺达一脸问号:“???”
斯塔克工业防弹玻璃也没这么贵的。
摇光的江湖经验不多,但藏剑和纯阳并非没有交集,藏剑叶英曾拜访过纯阳掌门李忘生,密谈期间,他的徒弟小叽萝则送往于睿处照看,摇光对藏剑还算了解。
小叽萝的衣裳都是金线刺绣,但就是这样的藏剑也没用上这么奢华的琉璃窗。
旺达扶着额头,感觉到了两个人之间的代沟,但是摇光的语气和表情都太认真了,让她差点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价值观。
棕发姑娘默念了一万遍这只是个年幼的孩子,才能压下自己差点被说服的荒谬感觉,喃喃道:“天知道这只是烂大街的玻璃窗而不是琉璃珐琅,我差一点就信了。”
摇光:“……”
原来这个世界的透明琉璃不值钱。
旺达心累的叹了口气,看皮特罗准备冲澡,这突然才想起来:“待在这里别动,我去给你找一件衬衫当睡衣,希望你不介意我穿过它,但这里没有其他的睡衣了。”
她一边说,一边去翻,摇光拒绝的话就咽了回去,她有一点洁癖,所以梨绒落绢包里一直都准备有替换的中衣和校服。
不过……
小咩萝的视线落在旺达身上,劣质灯没法调亮度,摇光的眼睛还是不舒服,但也模模糊糊的看清了所谓的衬衫的款式。
衬衫和中衣差不多,身为一位成年女子,旺达能借出这种私密的、贴身穿着的小衣给她,已经是很亲近的表现,摇光再迟钝也知道这个时候拒绝她有多么过分。
小咩萝道了一声谢,又把注意力放在房间内其他的闻所未闻的物品上,她的眼睛不太好,探索新事物就需要借助触感。
“分明没有明火,摸着却如此滚烫……”
玉雕似的小姑娘伸出一根雪白纤细的指头,在烧开的热水壶上贴了一秒,这才不疾不徐的收回烫红的指尖,眼中也多了一些好奇和温度,轻声道:“这是何物?”
旺达还在给摇光找睡衣,由于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复仇,她和皮特罗的生活费并不充足,所以在这个花骨朵一样的年纪里旺达几乎从没买过什么漂亮衣服和包包。
她的衣服不多,衬衫才两件,现在不得不分出一件很少穿的给小咩萝当睡衣。
结果一秒没注意,摇光洁白的手掌上就红了一小片,好像一块漂亮的白玉染上了鲜血,看起来就有种快熟了的生痛感。
棕发姑娘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忘了自己的警惕心,懊恼又担忧的捧着小咩萝的手腕去检查她的伤口:“我的天,那可是烧开的热水,大人没教过你别摸热水壶吗!”
小咩萝神色自若的摇了摇头:“没有,我以前住在山上,从来没见过这个,烧水也没有这么方便,也没有这么亮的灯光。”
旺达的身体很温暖,摇光冰冷的手腕被她触碰到的时候,甚至有一种被灼烧的错觉,她顺从的摊开手,指尖上那一片被烫红的地方已经差不多消失的看不见了。
旺达刚想去拿烫伤药膏,见到这个情形不由松了口气,而后她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有点无奈和疲惫的叹了口气:“快速愈合,这是你的变种能力吗?挺好用的。”
毕竟……出租屋里也没有烫伤药膏。
她和皮特罗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根本不需要这个,受伤也只是简单处理下。
毕竟他们没有预约,在医院里根本排不上号,就算真的排上了,考虑到生活费赤字问题和神盾局的监控系统也不敢去。
“我不是变种人,也不会快速愈合。”
小咩萝从容不迫的收回手,慢条斯理的向她解释:“我不知道这里的变种人和我有什么相似,不过我是纯阳弟子,紫霞功是内功心法,而那只热水壶没有接近就能感觉到热力,有内力护体我才会触摸它。”
摇光从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也一直都很想活下去,并且一直认真这样做。
摇光更小一点的时候,双目皆盲,经脉羸弱又体虚气短,也不知道母亲是怎么在乱世里把她养到这个年纪,不过她也确实因为从前艰难的生活落下了不少病根。
她生在柳絮漫天的时候,母亲为她起名绵绵,后来狼牙军攻破城池,母亲也把她藏在了柳树上,自己去引开那群饿狼。
然后纯阳宫的弟子到来,于睿听到了一个弱小的呼吸声,从柳树上抱下了听母亲的话绝对不要出声的绵绵,大约三个月之后,纯阳宫多出一位天生剑骨的摇光。
于睿从不瞒着摇光这些事情,所以摇光懂事之后就明白母亲为了能让自己活下去都做了什么,从此就学会了爱惜己身。
小咩萝神情淡漠,雪色的长发和眼睫都让她看起来格外的不近人情,她看起来似乎没有继续解释的意思,旺达也没有多问,毕竟她和皮特罗也有很多特殊秘密。
他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只打算收留摇光一个晚上,并不需要互相了解,毕竟皇后区的夜晚并不十分安全,而旺达和皮特罗没办法真的对一个小姑娘袖手旁观。
“听起来像东方武学,我看过电视。”
旺达自己猜测了一下,觉得好像有点道理,毕竟摇光一看就是亚裔女孩儿,身上还背着一把寒光凛凛的长剑,和电视里报道御剑飞行的东方超级英雄也差不多。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毕竟外星人都能满世界的乱飞了,尤其是正义联盟,收集了一水的外星友人,就差成立联合球了。
她把甜品店老板送给皮特罗的草莓慕斯端给小咩萝一块,温和的道:“尝尝这个吧,我猜你喜欢草莓味,我以前也喜欢。”
小咩萝有点意外的歪了歪头,还以为旺达会继续询问什么是纯阳,这样她就能顺势把来历一同拖出,不过摇光不是多话的人,对方不主动开口,她也无意解释。
旺达托着下颌,坐在沙发旁边看着精致如玉人的摇光小口吃蛋糕,疲惫的神色稍微缓解了一点:“虽然我们可能不会相处太久,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些常识。”
由于身体问题,摇光忌口严重,太甜太辣的口味都不能吃,好在这块慕斯并不大,小咩萝才能都吃完:“我不会离开。”
“我不知道是谁让你来保护我们……可能是什么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阴谋,也可能是我和皮特罗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父亲。”
旺达说:“但我们不需要保护,尤其是你这么大的小姑娘的保护,你……你还太小了,我这么大的时候还在上学,你也应该去上学,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电水壶。”
旺达提出的问题太多了,摇光看不清她的表情,一时之间也无法组织语言,只能简洁的道:“这不是问题,你会教我,而且我并非不学无术,只是还不适应这里。”
小咩萝的确没有去过幼学堂,不过于睿身为天下三智,自然不会把弟子丢给他人教导,摇光虽然还没接触人情世故,但已经在纯阳宫通读四书五经、道家典籍。
旺达用“你不要再嘴硬了”的目光看了小咩萝一眼,问道:“四百八十二乘二百六十三等于多少?还有九九乘法表会背吗?”
摇光的动作顿了一下:“不会。”
“你是不是幼儿园大班都没念完?”
旺达语重心长的道:“九九乘法表就是华国传过来的,你这么大的孩子都会背。”
摇光:“……”她还没学到算筹部分。
唐朝文科生摇光一时语塞。
第57章 咩萝x兄妹档(四)
由于出租屋过于简朴,只有卫生间能用来淋浴, 所以睡前洗漱的时候必须分成三波, 快银速度最快, 第一个结束战斗。
英俊阴郁的青年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毛巾,身上带着湿润的水汽从卫生间里走出来, 银色的发梢还在滴水,头发还没擦就听到客厅里旺达在和小咩萝科普常识。
“那是玻璃杯,超市售价三美元一只, 不过我买的是打折后的商品, 换算一下约等于二分之一顿的午餐, 一点都不贵重。”
旺达已经习惯的再一次否定了摇光“这是水晶杯?”的提问,基本对小咩萝的价值观有了了解:“喜欢它的话可以送给你。”
摇光冰冷的指尖触在玻璃杯光滑的杯壁上, 不明白它和达官贵人喜爱的水晶杯有什么不同, 明明摸起来触感相差无几。
小咩萝收回手, 十分直接的拒绝了旺达的提议, 坦坦荡荡的告诉她:“不必了,我只是有点好奇而已, 事实上我更喜欢白瓷或玉石, 水晶杯更适合藏剑或者长歌。”
这个世界果然奇妙, 价值千金的琉璃瓦和水晶杯被当做随处可见的小玩意, 廉价的纸张反而被当做钱币, 也不知道金银玉石之类的东西在这个世界又价值几何。
摇光很想询问,不过她身上没有金银玉石,小咩萝两袖清风, 兜比脸都干净。
也对,东方人都更喜欢瓷器和玉石,摇光这个说法一点都没引起旺达的怀疑。
大美人和小美人一问一答的了解新世界,皮特罗擦干头发,若有所思的靠着墙壁,视线不自觉的落在了摇光的道袍上。
这不科学,虽然小姑娘穿着道袍,身体也冷的像一座没有生命的雕像,但这也太夸张了,她像是脱离整个世界而存在。
在这个网络遍布全球,信息传播空前发达的时代里,别说是住在山上,你就是住在百慕大三角里也要被现代科技狂轰滥炸,怎么会有人不认识热水壶和吹风机?
但摇光就是不认识,她甚至连托尼斯塔克是谁都不知道,这会儿正指着窗外商业区的巨幅海报问旺达:“那个人是谁?”
皮特罗不用抬头都知道那是谁,巨幅海报就对着客厅的窗户,他和旺达每天都能看到托尼斯塔克那张英俊又讨厌的脸。
金红色的灯光照亮了一张半身像,棕色头发的小胡子富豪一脸“我就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喵”的表情,傲慢又可爱的俯视着所有人,焦糖色的大眼睛甚至看得清睫毛。
布鲁斯韦恩和托尼斯塔克的巨幅肖像到处都是,尤其这里是纽约,韦恩的领地在哥谭,这里是斯塔克的地盘,托尼斯塔克那张英俊又可恶的脸简直是随处可见。
果然,旺达立刻冷笑了一声,压抑着怒火对摇光解释:“那是托尼斯塔克,一个臭名昭著的军火贩子,纽约乃至全世界闻名的花花公子,也是我一切噩梦的源头。”
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