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野吗[豪门]——暴躁喵
时间:2019-10-13 08:16:51

  无奈又收到了对方不满的反馈。
  “还是看不见,快点,别磨蹭。”
  陆晚把心一横,微微仰头,又张大了些。
  男人冷声:
  “伸出来。”
  她有些羞赧,可已经到这份上,再进一步似乎也没那么难,便将舌尖伸出去。
  粉粉嫩嫩的小舌头横在朱唇上,叫她平添了一丝少女的骄矜。
  这般模样,让他眸色晦暗半分。
  她舌尖上的伤口很小,流出的血渍也被口中的唾液洗刷一净,这样看着,竟几乎连一点伤口也看不见。
  他看了半天,愣是没找到她伤在哪儿了。
  正要开口叫她收回去,她却先一步抱怨道:
  “怎么看这么久?”
  还没等他说话。
  她又嗔怪地横他一眼:“呸,色.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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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脸懵逼.jpg
  傅泽以看在她刚刚才咬伤自己,懒得和她计较:
  “行了,快吃。”
  ***
  下午五点多钟,两人下了船,陆晚有点晕。两人就没急着打车,先在马路上走一会儿。
  她本来就晕乎乎,又穿着一双银色的细高跟,足足有八厘米。
  平日里一双高跟鞋踩的“哒哒”响的人,今天穿着这鞋却频频要崴脚。
  陆晚有些恼,恨不得停下来将鞋脱了,光着脚走。
  倏然,听见一旁的男人清冽的声音响起来:
  “我背你吧。”
  “啊?你说什么?”
  陆晚愣了愣。
  脑海中突然涌出前几天的场景。
  她蹲在他家楼下,披着他的衣服,嘟着嘴大言不惭地要求:“你背我。”
  那时男人还冷冷瞥她一眼,自己进了门,理都不肯理她。
  今天陡然说要背她,陆晚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那天她之所以那么大言不惭地让他背她,纯粹是酒精使然,换了今天头脑尚且清醒,是断断不敢消受的。
  她忙往后退了半步,冲他摆手道:
  “不用不用,没事,我可以走的。”
  男人闻言,也不勉强,只是放慢了步子,尽量与她步调一致。
  “啊——”
  没走两步,陆晚低呼一声。
  她觉得自己今天大约流年不利,这么倒霉,不应该出门的。
  唔,脚崴了。
  只觉得左脚连步子都迈不出去,疼得不能自抑。
  她身形不稳,一不小心差点摔出去。
  幸好身边的人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
  “我说什么来着,”
  他冷冷瞥她一眼,眉间略略皱着,低头去看她的脚,
  “这么不小心。”
  “傅泽以,”
  陆晚借他的手支撑着,见他这样,忍不住调侃,
  “你好啰嗦。”
  “闭嘴,”
  他一脸不悦地看着她,弯下了身子,撂下一句,
  “上来。”
  陆晚踌躇片刻:
  “我……”
  “少废话。”
  “噢,”
  她有些不好意思,轻手轻脚附上去。一双纤细的藕臂虚虚绕过他的脖子,轻声道,
  “好,好了。”
  “嗯”。
  她穿着的裙子短,两条瓷白的腿露在外头。他背起她时十分绅士地,两手握成拳头,还不忘低声提醒一句,
  “整理好裙子。”
  “噢,……噢好。”
  听他这样的提醒,她的脸登时“腾”地红起来,有些不好意思,这时候就连刚才下了船晕晕的余韵都消散殆尽。
  她有些不自然地问:
  “这样…这样你一定很累吧,要不咱们现在就打车回去吧?”
  他余光瞟了一眼她脚上的高跟鞋,这两天见她每天都是各种高跟鞋,便问:
  “你带别的鞋来了么?”
  “呃,”
  她想了想,
  “还有一双红色细带的,一双黑色粗跟的,还有……”
  ……
  “不带跟的,带了么?”
  陆晚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说的是这个意思,讷讷地回应:
  “呃,没。”
  她平时没有穿别的鞋的习惯,就算是冬天,也总是喜欢穿高跟长筒靴。
  这次出来玩,自然没有带别的鞋。
  听了她的回答,男人没再说话,就只是继续往前走去。
  这个地方很空旷,宽阔的马路上,连路过的车都没有几辆,偶尔有,也是急匆匆很快地驶过。如果想打车,一定得用手机叫了。
  陆晚等了等,见他没有停下来叫车的意思,便又问他:“真的不用叫车吗?你累不累?我、我很重吧?”
  她其实很瘦了,一米六八的身高,也只有九十斤。全身上下,除了胸几乎没什么肉。
  此时被他背着,她也有些尴尬,努力让自己上身挺直,尽量不去接触到他。
  他就这样背着她一直往前走,沿着这条长长的马路,似乎没有目的地。
  陆晚担心他找不到路,可是问过两次他都没有回应,便也只能暗暗憋着,不再出声儿了。
  没一会儿功夫,他突然转变了方向。
  在过马路。
  陆晚抬眼,看向马路对面,他正对着的方向。
  一家商场。
  她忍不住轻声问他:
  “要去商场吗,是有什么东西要买吗?”
  呃,好尴尬。
  他还是没理她。
  她不知为什么突然怂起来,每天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那个她好像消失掉了。她小心翼翼地伸着脖子去看他面上的表情。
  唔……只能看到侧脸。
  眉毛好像皱着,一看就是不大高兴的样子。
  她噤了声。
  只直直看着前路的方向。
  果然,他一过了马路,就向着商场……呃,旁边的一家医院走去。
  陆晚这才发现,原来这里距她刚刚崴了脚的地方并不太远,远远地就能看见这医院的牌子,只不过从正面的方向看,医院会被商场挡住大半,她刚刚才没有注意到。
  事实上,陆晚最讨厌到医院来。
  原本只是因为她讨厌医院里呛人的消毒水味,讨厌医院里太多别的地方见不着的生离死别。可是不久前爸爸妈妈走的时候,才是让她对医院讨厌到极点的时候。
  她来的时候,她看着躺在冷冰冰的太.平.间里的两位至亲,他们甚至连被急救的机会都没有,就离开了她。
  那一瞬间,她突然好恨,好恨为什么别人可以被救活,为什么别人没遭遇这样的事,为什么……
  但她清醒之后,才明白,原来更恨的是自己,恨自己无能为力,恨自己的子欲养而亲不待。
  好容易熬过了,医生给她看完了,并没有什么大事,只是叮嘱近期一定不能再穿高跟鞋。
  可是她穿着高跟鞋来,自然不能再走路了,也只能他继续背她了。
  一出了医院的门,他便背着她向着旁边商场的门口走去。
  一路进了商场里的某运动品牌门店。两个人的外形出众,原本普普通通走在街上就十分引人侧目,这时候他背着她,一路上更是惹眼。
  是以,一到了门店里,她就赶紧低声提醒他:
  “快放我下来吧。”
  傅泽以将她放在门店里的座位上,随口道:
  “你挑吧。”
  她自打上了大学,除了体育课,就几乎没怎么穿过运动鞋,就算是穿,也都穿一些大牌,是她精挑细选的。
  这家店里,实在没有她喜欢的。
  不是她太挑,是运动鞋往往是为了舒适轻捷,很多设计确实不好看,再配上花花绿绿的荧光色,她真的不能忍受穿在她脚上。
  便悄悄拉拉他的衣角,一脸拒绝地冲着他偷偷摇头。
  傅泽以知道她那点儿小心思,凑到她耳边低声安抚着:
  “先随便买双穿上。”
  她嘟着嘴一脸丧气地看着他,闷闷道:
  “那你帮我挑好了。”
  对方颇为无奈,淡淡看她一眼,旋即抬眼去看周围货架上摆放的鞋子,随后指着其中一双,漫不经心地:
  “就那个吧。”
  陆晚以为他那种直男审美,这么随意地说出来,一定是在敷衍她,便向着他指着的方向看去,看看他能挑哪个荧光色来敷衍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她看见一双普普通通的白色板鞋。
  真的很普通,一丝特殊的设计、装饰也没有。
  可是难得的是,放在周边那些花花绿绿的其他鞋子中,确确实实显得顺眼多了。
  陆晚点点头:
  “好吧,就那个吧。”
  “好的,小姐穿多少码的呢?”
  “37。”
  “您是要穿上还是包起来?”
  虽然看着陆晚这架势就是要穿的,可是店员还是十分客气地问了一句。
  “我穿……”
  陆晚话刚说到一半,被一旁的男人给打断了,只听他说:
  “37码的,一双穿着,两双打包,谢谢。”
  “好的先生,三双都要白色的吗?”
  店员很少见到同样款式买好几双的,便问。
  这回傅泽以没回答,转而看她。
  陆晚赶紧接话:
  “呃,都要白色的。”
  虽然这三双鞋加起来也没有她那一双高跟鞋贵,但她还是要在心里感叹一句,以哥大方。
  让她有了一种自己榜上大款的感觉。
  他去付钱的功夫,她掏出手机,准备查查明天的任务是什么。今天她扭伤了脚,显然这两天是不方便再剧烈运动,如果明天的计划不行,还得赶紧更改。
  看完之后,她忍不住露出一个“不愧是我”的笑容,明天的任务,真的,太好了。
  手机的备忘录上赫然写着,明天的任务——
  “体验肥宅的一天。”
  神他妈体验肥宅的一天。
  呜呜呜感人。
  等到傅泽以回来,陆晚已经换成了新买的小白鞋,勉强能一瘸一拐地走路。
  他站在旁边,漠然看着她一步一步艰难前行,一不小心还要摔出去的样子,最后还是一脸不情愿地走过去,伸手扶着她的手臂,让她走得顺当点儿。
  陆晚不好意思地笑笑,道了声谢:
  “今天,太感谢你了,太麻烦你了。”
  她说的十分客气,也是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谢意。
  毕竟不是谁都愿意在这样的烈阳天里背着另一个不怎么熟的人走这么远的路的。
  然鹅,收到的却是男人冷冷一瞥,毫不留情地:
  “知道麻烦就好。”
  陆晚那句“以哥真好爱您么么哒”愣是恰在喉咙里没说出来。
  走了几步,陆晚想起来明天的任务,恰巧看见楼下就是超市,便转向他,问:
  “以哥啊,楼下有超市,我们去买点东西可以不?”
  男人眼神瞥了瞥她一瘸一瘸走着路的脚,不屑地说,
  “都这样了,还想逛超市?”
  “你可以……”
  她脱口而出,却被打断。
  “我不背你。”
  他一点情面不留地一口拒绝。
  “不是,我是说,你可以用购物车推我呀?”
  陆晚说得大言不惭,丝毫没有一丝羞耻之意。
  ……
  男人一脸瞧不上眼:
  “你真好意思。”
  虽然这样说着,他还是一路扶着她乘上扶梯,到了楼下超市入口。
  他一手扶着她,另一手拉出一辆购物车。见她没动,还靠近她低声提醒:
  “上来啊。”
  陆晚见他这架势,连忙摆手:
  “不是不是,我开玩笑的。”
  她的眼神停留在他那修长、骨骼分明的手上,一脸笑意说,
  “以哥这手是夹雪茄、端拉菲、操纵孙尚香的,怎么能推我呢,不行不行。”
  男人没接她的茬,只是继续一手扶着她,另一手推着购物车往前走。
  陆晚走在一旁,看着他都觉得累,打心眼里感叹一声,真的是辛苦了。
  傅泽以这个平日里骄纵的大少爷,自从遇到她以后,好像做了不少接地气的事。
  陆晚咬咬嘴唇,也真是委屈他了。
  一进到超市里,陆晚便领着傅泽以进了零食区,把她平日里为了维持身材,从来不肯吃的零食全都拿了个遍。
  什么薯片,不管是番茄的、原味的、意大利红桧的、红酒牛排的……统统来者不拒。
  除了薯片,还有各种饼干、水果糖、巧克力…满满装了一购物车。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灵魂饮料——
  可乐。
  简称肥宅快乐水。
  陆晚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更偏爱可口可乐,总觉得好像更甜一点儿。她嗜甜,所以平日里最爱美的她,就算是知道“抗糖”可以一定程度上延缓衰老有助美容,却也无法拒绝各种甜食。
  她这性子也是很贱,许多事情,明明心里知道并不能去做,做了之后后果不堪承受,可只要是她认定了的,就一定会一条路走到黑。
  除了这些,陆晚还到水果区挑了半块冰镇西瓜。结账的时候,满满一购物车,她又犯起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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