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只想当男主的炮灰前妻》作者:水晶翡翠肉
文案:
郑翩翩看了一本某点男频爆红小说,起初看着男主升级打脸爽歪歪,后来看着男主一个妻子,一个小妾,一个红颜知己,一个……她开始大骂男主花心人渣,结果一场车祸之后,她穿进了该小说中,成了男主后宫中最悲催的妻子。
什麽玩意儿?
男主是渣男?不要不要,坚决不要。
赚钱不好吗?
包养小鲜肉不好吗?
姐姐妹妹聊八卦不好吗?
为什麽要吊死在歪脖子树上。
……
立誌要过上左手元宝,右手小鲜肉生活的郑翩翩,养精蓄锐,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希望有天男主女主女配缠缠绵绵在一起,让翩翩飞。
郑翩翩:老板,世界很大,我想出去走走。
男主:好,我们一起。
郑翩翩:???
本文又名《我这麽这麽美!!》
又又名《我成了男主的心尖宠》
又又又《我收了男主的后宫》
一句话简介:我成了男主的心尖宠
阅读须知:轻鬆沙凋文,架空,女主前期战术性怂。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翩翩 ┃ 配角: ┃ 其它:
2019年“我有技能我骄傲”活动征文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郑翩翩一不小心穿进男频小说,成为男主的炮灰前妻,并且将不久于人世,这可怎么办?乐观向上的郑翩翩,顿觉人生短暂,与其担心未来,不如活在当下,开始吃好喝好玩好模式,顺便对男主好,对女主好,对女配好……时间一到,她不但没死,还因一技之长成为了全大楚老百姓最喜欢的人。
本文轻松沙雕,语言诙谐幽默,以搞笑的方式写出主角乐观努力的生活态度,因此收获真挚的爱情,让人在放声大笑之后,内心充满温暖。
第1章
目送着娘家带来的丫鬟春香走出屋子,珠帘哗啦一声落下,屋内再次陷入安静,郑翩翩这才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啊,疼!
不是做梦,是真的在一场车祸之后,穿进了小说裡。
太匪夷所思了,她不过是死前慕名看了一本名叫《皇商》的某点两百万字数的长篇男频文,也不过是和男主的炮灰前妻同名同姓,结果就真的穿了进来,变成了男主的炮灰前妻。
说起这个着墨不多的炮灰前妻,三言两语也就能概括完全,那就是——男主冯彦廷在飞黄腾达的宽阔道路越走越远的时候,炮灰前妻郑翩翩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復返。
最后,真的作死了。
真的作死了。
作死了。
死了。
……
作为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四年大学教育,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环境熏陶下成长出来的一员社畜,她告诉自己——
事情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轻言放弃!
她绞尽脑汁地把今天观察得来的信息全部梳理一遍,得知她现在刚刚和冯彦廷成亲不久,小摩擦已经产生过,但是还没有像书中所写的那样不可挽回。
对了,这时候女主女配什麽的好像还没有出现。
也就是说,这个便宜老公还是她的老公,那麽她暂时就不会死,不会死。
惜命的郑翩翩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余光中瞥见屋内有一处亮光,转头看见角落裡的一面镜子,在烛光充足的夜晚,十分显眼。
她直直地走过去,当即一愣,对着镜子摸着自己的脸蛋,激动的心情难以用语言形容,想到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无奈本人没文化,一句卧槽行天下”。
郑翩翩:卧槽!这也太美了吧,是我吗?真的是我鸭!噫呜呜噫,值了值了,车祸一次能够变的这麽美,穿书什麽的都值得的,绝世真仙女,嗷嗷嗷嗷,没想到我郑翩翩也有这一天,活着真美好!
她爱不释手地捧着自己精致明艳的小脸蛋,如痴如醉地瞅着,离这麽近,这皮肤嫩白的连毛孔都看不到,瞬间觉得牛逼男主是瞎了眼了,居然不喜欢这样的美人儿。
换作是她,见到这样的绝世大美女,直接硬起来好吗?
颜狗郑翩翩很满意这张脸,揽镜自照,自我陶醉,听到院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却不知这时院裡的丫鬟小厮们得到了冯彦廷要回来的消息,纷纷开始准备饭菜和热水迎接冯彦廷。
冯彦廷这时候还走在冯府中,他是刚从冯老爷子屋裡出来,眉头不由得皱起来,旁边的提着灯的小厮茗荣暗暗把心提到嗓子眼裡。
二爷这是怎麽了?怎麽突然皱起了眉头呢?
近来不管是田庄、书坊,还是店铺什麽的,在二爷的打理下,收益颇丰,连冯老爷子都夸贊不已。
冯府也没有什麽事儿,大爷三爷都没有出蛾子,二爷这皱眉是……他瞬间想到了二奶奶。
都知道二爷娶了貌美如花的郑家千金,不少人羡慕,却不知道二爷向来喜欢温柔娴静的女子,并不中意二奶奶这种跋扈不讲理的商人之女,特别是和二奶奶成亲前,还得罪过二爷。
二爷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两家老太爷的约定所以才成亲,与二奶奶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其实,两人都是互看不顺眼。
茗荣偷偷地瞄了冯彦廷一眼,小心翼翼地问:“二爷,我们是出去,还是回去?”
出去是去外面的院子休息过夜,明日再回府;回去肯定就能见到二奶奶。
茗荣暗想二爷肯定是想出去的,可是这个点儿出去,势必会被冯老爷子知道,也会惊动老夫人,让老爷和老夫人一起操心,二爷应该不会出去了吧,果然下一刻他便听到冯彦廷疲惫地说道:“回去吧。”
“是。”
茗荣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还未到听风院,再一次透露了风声,让人提前通知二奶奶,二爷马上就到听风院了,免得二奶奶毫无准备,惹怒了二爷。
他跟着冯彦廷进了听风院,院裡的人已经忙碌完毕,一派安宁的样子,远远地便看到了站在门口灯光下的二奶奶郑翩翩。
郑翩翩穿着素淨的长裙,不施粉黛,如同暗夜裡的仙子一般,没有了白天的张狂,美的让人不敢相信。
茗荣愣怔了一下,暗暗地打量冯彦廷一眼,没有读出任何信息,只得在门口止步。
冯彦廷依旧大步朝前,走向郑翩翩。
郑翩翩做了多年的合格社畜,最会对老板微笑,对客户微笑,毕竟老板是魔鬼,客户是玉帝,得罪谁都没有好下场。
对着冯彦廷,她脸上瞬间挂上职业的微笑,心裡却想着:卧槽!男主好帅!好鸡儿帅!眼睛要怀孕了!老夫的少女心啊!
冯彦廷却是脸色不悦地走至郑翩翩跟前。
郑翩翩一派温柔的样子,温声礼貌地说道:“二爷,你回来了。”
冯彦廷步子微微一顿,掀了下眼皮,夹一眼旁边的郑翩翩,彷佛没有看到郑翩翩这个人一样,接着继续走进了厅内。
郑翩翩:果然和书裡写的一样,男主就是讨厌我,不能慌,不能急,老板不能得罪,不能得罪。
她提起裙摆,快步跟着冯彦廷走进厅内。
丫鬟端来洗脸水,她也学着影视剧裡的贤内助,赶紧上前,把手巾从水盆裡捞出来,拧个半干,递给冯彦廷擦手。
冯彦廷:“……”
郑翩翩:“……”老板,你吃饭前不洗手吗?
冯彦廷没有接郑翩翩手中的手巾,而是直接把手放到水盆裡,轻轻搓两下,用了旁边丫鬟托盘上的干手巾,而后转身,潇洒地坐到饭桌前。
郑翩翩拿着手巾:冯彦廷,你大爷的,我不要面子啊!老娘也是有脾气的好吗?过分!
她面上装着什麽都没发生的样子,用手巾擦了擦自己的手,而后放到水盆裡,和冯彦廷一起坐在饭桌前,看着清淡的晚饭。
真没想古代厨子这麽厉害,色相味俱全啊,爱吃爱玩又爱宅的她,尽管她是肉食动物,可是看见这样有卖相的美食,心情还是非常不错的。
正在这时候,茗荣抱着一小坛酒站在门口,毕恭毕敬地开口:“二爷,这桃花酒是老夫人让送来的,说是孟府送来给主子们尝一尝的。”
孟府?
哪个孟府?
是女主孟桑榆家的那个孟府吗?专门酿了桃花酒给冯彦廷喝?所以女主快要出现了?
冯彦廷点点头,茗荣非常有眼力价地上前斟酒。
冯彦廷呷了一小口,须臾后道:“味道不错。”
茗荣这才把酒放到桌上:“那小的去老夫人那儿復命了。”
“去吧。”
茗荣一走,丫鬟接着倒酒。
冯彦廷一盅接着一盅地喝,完全当郑翩翩不存在,更加没有倒一滴酒给郑翩翩的意思。
好抠门的男人,郑翩翩埋头吃着清淡的晚饭,把冯彦廷转换成二十一世纪的老板身份,那麽老板的这些行为对社畜翩来说,一切都不是个事儿。
看着冯彦廷把一坛桃花酒喝光了,她吞了吞口水,然后想着冯老板喝完酒就赶紧睡觉吧,这样她就能好好整理一下思绪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二爷,你还好吗?”
冯彦廷的眼神在酒精的作用下,比刚才柔和多了,道:“怎麽?”
“你困不困啊?”
“你困?”冯彦廷反问。
老板问话,得会回答,郑翩翩微笑着说:“也不是,就是觉得大家早睡早起,有利身心嘛。”
冯彦廷转头看向丫鬟:“备水。”
丫鬟赶紧去准备热水。
郑翩翩觉得冯老板这说话不秃噜嘴,走路不打晃,根本不像喝醉了。
麻蛋,酒量真好,一坛酒都没事儿,她还得继续装贤内助,以求冯老板日后开眼,和女主角双宿双飞之时,饶她小命一条。
她这麽想着,看到冯彦廷沐浴回来,她立刻挨着牆躺着,把三分之二的床面都让给了冯老板。
多麽狗腿的行为啊,冯老板你要记住啊,记住我的好,回头饶我小命一条,让我一个人轰轰烈烈红尘裡潇洒快活叭!
冯彦廷抬眸看郑翩翩一眼,没有做任何表示,躺到床上,毫不客气地把床面占了三分之二。
郑翩翩就着三分之一的床面躺下,还好原主身材娇小,可以无障碍躺下去,胖一点都躺不下去,这时候脑中又回想起《皇商》这本书中的情节。
这本书在某点非常红火,完全符合男读者们的心裡,男主长得帅,不管是战斗力、脑力还是姿态气势,一旦装逼起来,装逼值那是max,多爽啊。
令男读者更爽的是男主后宫无数。
一想到冯彦廷未来后宫无数,郑翩翩就反感的不行,她看男频文最讨厌的就是种马男。
不管爱不爱,种马男看到漂亮女人就用下半身攻略,甚至有些男作者刻意物化女人,每每她看到都会生气。
所以冯彦廷收后宫这些篇章,她几乎没怎麽细看。
关于冯彦廷的事业线,那是真的好看,冯彦廷是极其聪明,以一己之力,把冯府做大做强,成为大楚的不可忽略的存在,后来……
咦,她怎麽觉得身边有些不对劲儿,不待她反应过来,突然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腰上,热乎乎的气息喷在她的后颈处。
靠,这是要干什麽?
莫非……这只种马男想睡我?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穿越。
轻松风。
苏、甜、爽文。
第2章
虽然偷偷看过无数篇小黄文,看过不少后缀为.av和.gv的东东,对着电视裡身材绝佳的帅哥流过口水,也对着爱豆的照片大吼过“老公,我爱你,老公我想和你睡觉”,但床上那档事儿,郑翩翩没有经验!
而且穿过来就和种马男睡,这有点太快了吧,她转头就要拒绝,定睛一看,种马男睡着了!
睡着了!
这麽一个大美人儿就在眼前,他居然还能够睡得着,郑翩翩再一次确定,这个男人真的非常非常不喜欢他的正牌老婆,也不喜欢她。
其实她也不喜欢这个男人,可是又不能得罪,毕竟头顶男主光环,一旦出事儿,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退一万步说,她一个毫无生命力的炮灰也干不过主角光环加金大腿啊。
那、就各过各的呗,反正她已经在二十一世纪死了,在这个世界多活一天就赚一天。
何况还有这麽美的脸!
她很快把自己安慰好,困意随即来袭,她小心翼翼地拿掉冯彦廷的手,转个身,背对着冯彦廷,心思放宽了,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却不知身后的冯彦廷缓缓睁开好看的眼睛,看着郑翩翩纤细的背影,想到刚刚站在门口,如暗夜裡的仙子一般美好的她,目光再落到自己的手上,他在心裡哼笑:不识抬举,徒有其表。
徒有其表的郑翩翩这一觉睡的十分香甜,再次醒来的时候,冯彦廷已经起床,正在丫鬟们的簇拥下穿衣、洗脸,一个人要那麽多人伺候,她不禁啧啧歎息——
这万恶的旧社会啊!
这时候,春香看见她醒来了,连忙上前小声道:“二奶奶你醒了。”
郑翩翩懒懒地应一声:“嗯。”
“我给你打水洗脸。”
“嗯。”
郑翩翩看了冯彦廷一眼,缓缓起来,作为一个社畜,能够早睡早起自然醒,真是再爽不过的一件事!
虽然她还想赖个床,但是她初来乍到就暴露本性,也怪不好意思。
她刚一坐起来,春香就领着一个丫鬟端着托盘过来了,托盘裡除了有水盆、手巾之外,还有牙刷,居然还有牙刷,古人可真聪明。
不过牙刷旁边的不是牙膏,而是盐。
不等郑翩翩有所行动,春香抱了一摞衣服来到郑翩翩身边,供郑翩翩选择,每件衣服的颜色都偏亮,是原主喜欢的色调,也是郑翩翩喜欢的,很符合原主明艳的长相。
郑翩翩选了一件粉的,说:“就这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