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蕊先下了车,向倾挽下车经过他身侧时,他拉住了她的手:“也没见你多久,就这么走了?”
他一点都没掩饰他的不舍。
“明天我就回去了,你不是过两天也要回白城?”
“那也有几天见不到。”他声音带上委屈,皱眉看着她。
向倾挽凑过去,在他写满失落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想起身时却被他扣住后颈,一口亲在唇上。
驾驶座上,元衣摸了摸鼻梁上的墨镜,只当自己是个盲人。
他磨着她温软的唇瓣,在上面深深汲了口气息,没有多深入,怕自己会上瘾放不了,而且地点也不对。
便只这样汲取气息,像是短暂的充电,然后靠着这触感的记忆,熬过接下来的几天。
向倾挽下车时,苗蕊已经走近居民楼里,只是脚步放的很慢,是在等她。
她是过来人,见自己下车后,车门移上,女儿又迟迟不下车,当然明白两人在做什么。此刻见她走过来,干脆停了脚步等她。
“倾挽啊……”她看着女儿平静如常的侧脸,内心惴惴,“你……是不是和那个纪绯,在谈恋爱啊?”
向倾挽并没有迟疑,看着身旁的苗蕊,朝她点了点头,“对,我们现在在一起。”
苗蕊更不安了:“倾挽啊,不是妈妈反对,但是你说你们当年弄成那样,他现在又来找你,是不是有点……万一他还记着过去,有什么不太好的想法……”
苗蕊会说这些,向倾挽没觉得意外,但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她:“妈,我和小绯之间,是我先主动的。”
“啊?”苗蕊一愣。主动?是她以为的那个意思?
“就是你以为的那个意思,是我先主动要和他在一起的。”她可没说谎,先主动亲对方的人的确是她。
苗蕊看着自家漂亮的女儿,愁眉不展:“女儿啊,我知道小绯他现在是明星,又长得那么好看……可是,你不能光因为这些就和人谈对象啊!我记得他好像小了你四五岁吧,而且听说娱乐圈就是个大染缸,里面什么样的美女都有,你们都分开这么久了,人心到底隔肚皮……唉,你这样傻乎乎的一头热,我怕你会吃亏啊!”
向倾挽其实挺想问自家妈妈,就这大半天的观察下来,她到底哪里像一头热了?
纪绯坐在车上时,手要伸到最后排拉住她的手;吃饭时,恨不得每个菜都是她爱吃的,全程给她夹这夹那弄得她好像连筷子都不会用;临行前更是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
不过她了解苗蕊,这种时候,有其他更好的回答方式:“妈,你知道我不是那种冲动的人,既然决定和他在一起,就说明我已经做好了全部准备,也接受一切结果。”
果然,听到她这么说,苗蕊虽然一脸惆怅,眉宇却比刚才舒展了很多。
当年,她自己不顾父亲反对,执意要和当时没房没车的向爸爸结婚时,也是这么和苗父说的。
“倾挽啊,我今天好像特别想你爸爸,你说那么多人,怎么偏偏是他得病去世了呢?”
向倾挽搂住苗蕊的肩膀,温柔低声道:“别总想这些,过几天我回了白城,你多和朋友出去聚聚,要是想去哪里旅行也和我说。我最近收入不错,负担的起。”
“嗯,最近倒是真的有人老说想和我一起去看看山水。”
“小林?”她打趣。
“哎呀,早没来往了,妈妈都说了和他们就只是纯洁的朋友关系……”
“行吧,只要别再因为翻船大半夜跑来白城,其他都随你高兴。我之后可能会很忙,有时会出差,你要真大半夜跑来,也记得带好我家钥匙……”
“哎呀,你这丫头,什么翻船不翻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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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离开苏城前,向倾挽带上礼物去看望了郝岑。
郝岑知道她在准备明年参赛的事,非常高兴,留她在那里吃了午饭。
饭后还选了几首曲子让她弹,听完后给她纠正了几处情绪问题,又老怀安慰的感叹:“之前听你说停了几年没有弹琴,现在重拾,我本来还担心你生疏,但没想到,你居然又进步了。”
向倾挽笑了笑:“老师上次听我弹琴大一那年的寒假吧,虽然后来我在维也纳只待了几个月,但多少学了点东西,哪能退步呢!”
“你这孩子。”郝岑笑吟吟的和她聊着,对她明年参赛的决定非常高兴,又表示只要她有时间,尽管过来他这里。
他虽然技术上能教她的不多了,但到底专注钢琴教学还怎么多年,耳朵灵得很,帮她听听也好。
向倾挽都一一应着,看到她这么听话又尊重自己,郝岑不免有点心酸。
他这一生,真正遇上的有钢琴天赋的学生只有两个,一个是黎宸,另一个就是向倾挽了。然而,一个家逢变故;另一个,看似尊重懂事,但其实他当年劝他的话一句都没听进去。
“倾挽啊,我听朋友说,你学了舞蹈后,现在在一些综艺节目里工作,你是有进那个圈子的打算吗?”
向倾挽见郝岑欲言又止,便道:“老师有什么想法,尽可以直说。”
郝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行业光线靓丽,来钱来名气都快,而且你外在条件这么好,不进这行是可惜了。但是,乱花迷人眼,太过轻易的名和利,容易让人遗忘一些本质的东西。你学钢琴,你是演奏家,是艺术家,不是明星。”
他停下来,喝了一口茶,见到向倾晚依然眸光明净的看着自己,没有要抢话和着急表达自己的意思,才笑了笑,又继续朝下道:“我不是反对你进那个圈子,这是你的人生,我不能阻止你的决定,这不公平。但是,我希望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成了谁,都不要忘记自己的本心。”
“我明白的,老师。”
“嗯,这些话很多年前我也和阿宸说过,那时他刚刚从肖邦大赛上载誉而归,我以为他会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可他却告诉我,他打算和娱乐公司的经纪人签约,对方承诺会包装他,将他推上高位。那会学器乐学艺术还不像现在这样,讲究包装和市场,那个圈子,在真正的艺术家眼里,是被低视的。我劝了他,可他早就已经做好决定,之后便去了北城和经纪公司签了约。
这几年,他知名度的确很高,大家提及钢琴家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阿宸,钱赚够了,名也有了。可是在演奏家圈子里,谁都知道他遭遇瓶颈已经很多年了。从他在肖邦钢琴大赛上获奖至今,已经十四年过去,可是这十四年他在钢琴方面真正的成就,再也没有超越过那次赛事。对一个钢琴家来说,这是何等的悲哀。”
郝岑的话让向倾挽有些吃惊,在她看来,黎宸一直都是国内钢琴界的一个标杆,没想到背后竟然还有这些隐情。
但向倾挽不明白,当年以黎宸的年纪和成就,根本没必要签约娱乐公司,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才华一路而上。
他签约,就为了图对方承诺的包装和推送高位?
郝岑听她问,表情有些复杂:“当时我不知道,也是后来几年才从他自己口中以及一些朋友那里零零总总拼凑出大概。阿宸拿到肖邦国际大奖后,曾经在欧洲放松游玩了一个月,在那个月里,他遇见了一个女人。他喜欢上了对方,或者说他疯狂爱上了对方。那个女人,是娱乐圈的一个明星,比他大了很多,自然也没有喜欢上当时的阿宸。可不知为什么,阿宸就像是着了魔一样,和娱乐公司签约大概也是想进那个圈子,离她更近一点吧。”
这天直到向倾挽坐上返回白城的动车,郝岑的话依然在她耳边回转。
对方在她临行前拜托她,说如果可能的话,或者有机会的话,她能在钢琴领域和黎宸有所交集,不说能碰撞出火花吧,多少希望他能从曾经的小师妹身上意识到一些事。
现在还不晚,他才三十一岁,还来得及。
****
回白城的第三天,她联系了江或。
两人依然在飞莎琴行旁边的露天咖啡座见面。江或从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一式两份的合约,递到她面前:“上次给你带回去那份我估计你不会随身携带,所以我准备了两份新合约。”
“我还什么都没说。”向倾挽失笑,他就这么自信她会签约?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他十指交叠,面色平静。
“很简单。有那么多人,为什么要签我?”她知道自己钢琴弹的不错,但在人才辈出的时代,同龄人里钢琴能达到这个水准的人多的是。
江或自然能听懂她的意思:“放心,签你的理由肯定和纪绯无关。诚然,如你所说,会弹钢琴的人无数,水准好的也有很多。但是,技术水准和你相仿的人里,要找出一个比你漂亮,不——哪怕只有你一半的外表,也非常难。”
“颜值加分?”
“介意?这个时代,但凡长得稍微端正一点,都能被包装为女神小提琴家,男神钢琴家,真正拥有神颜的人,为什么不可以?”
这是向倾挽第一次被人夸颜值夸到无言以对:“……谢谢。”
江或看了她片刻,拿过桌上准备好的钢笔,旋开递给她。
向倾挽接过钢笔,笑道:“未来的五年,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
半夜的时候,向倾挽被敲门声吵醒。
她摸过床头柜的手机一看,开了静音的手机上有一堆未接来电和微信,都是同一个人。
向倾挽披了件薄外套去开门,门外全副武装的少年迅速闪了进来,门关上后,她还没来得及给他取拖鞋,就被人从身后抱住。
他在三、四秒的时间里完成了摘帽子脱口罩等一系列动作,此刻一手绕过她腰,一手圈紧她肩膀,将她整个人都嵌入他怀里。
“快想死我了!”少年温热的气息喷涌在她发际耳侧,带来些微的麻和痒,“我白天就回来了,可是得先去学校上课,之后又拍了一个杂志还得做采访,忙到现在才空!”
“你又不听话,刚忙完为什么不回去睡觉,你这样会生病!”她拍拍锢在腰间的手臂,可惜被拍的人正紧贴在她背上,贪婪的汲取她身上的气息,压根不想放。
她无奈,只得将脚伸进鞋柜,用脚趾夹了他的拖鞋出来,示意他赶紧换了进屋。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营业:
高能挽:被迫解锁新技能!:)【脚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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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有小可爱说,莫名大结局的感觉……
要不我早点完结吧,好不?(^-^)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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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是不想故意为虐而虐,吊着大家不让男女主角在一起而已~
可是,谁说谈恋爱了就是一帆风顺的?~
从现在开始的部分,也可以当做新的故事来读——
#我的男友是全民偶像#
#爱豆男友每天都想公开#
#看着女友一天比一天红是种什么体验#
#小奶狗or小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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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V章
他蹬了鞋换上, 黏糊着她几步走进客厅, 也不让她去开灯, 硬拖着她一起坐倒在沙发上。
他调整了一下姿势, 将她整个搂在怀里, 借着窗外明亮的月色,看着怀里的人。
他的指尖拂过她颊边的发丝,用指腹磨着她的脸颊, 月光落在她面颊上,她的肌肤犹如暗夜里的珍珠, 透着莹白润泽的微光,看起来异常可口。
“挽挽。”他喊她,嗓音低沉微哑。
“嗯, 在呢。”她回视他,软软的应。
“你……”他似乎有点犹豫,迟疑了一下,才继续问:“你真的喜欢我吗?”
这几天,只要一看不见她, 他就会觉得没有真实感,总觉得会不会是自己做梦。
毕竟他一个人单方面喜欢了她那么多年, 太久太久, 久到连喜欢都成了孤独。
唯独那些年温暖的回忆,在支撑着他。
有了连见面都成为奢望的过去,现在这样能将她拥入怀中的画面,根本是连做梦都不敢梦到的。
向倾挽的指尖轻轻从他的长眉划过, 从眉梢落在清透潋滟的眼睛上,又一路从精致的脸颊滑到他秀气的唇角,然后捧住他脸颊,在他柔软的唇上亲了一口。
可能因为年纪还小,他不抽烟,也不喝酒,唇间的气息总是干净清新。
“喜欢。”她轻轻开口,“很喜欢。”
或许他说的对,他在她眼里,依然脱不开过去那个孩子的身影,她会怜惜他心疼他。可如果只是单纯的怜惜心疼,她根本不会在某些时刻生出想要靠近他紧抱他亲吻他的愿望。
她喜欢被他依恋着喊挽挽,也喜欢被他紧抱在怀里,听少年心口急促又热烈的心跳,更加喜欢被他清澈的星瞳凝视。
这些喜欢一点点堆积、浓烈,以至于她最近都不怎么愿意去回忆他们以前的事,因为心脏会揪着痛。
光是想象她就能知道,这几年他一个人过得有多孤单。
“挽挽,说出口的话是不能反悔的。如果你以后改变心意,想要反悔的话——”他眸色刹那暗了暗,“我是不会放手的。”
他太了解自己了,经过这么多年,她早已成了他的执念,若是从未得到还好,可现在拥有过她的喜爱、温柔和亲吻,假如有一天她厌倦了、不喜欢了、反悔了,想要离开——他也绝对不会放手!
哪怕她乞求、哭泣,他也会把她牢牢绑在身边。
这世界的黑暗,他知道的要比她多得多,到了那时,他有无数种方法把她给留下——哪怕那些方法,会令她更厌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