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
在战场上杀起魔物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男人,耳朵尖居然还红了。
到了筒子楼大门,叶裴天提着水桶就往楼梯上走。
“诶,林大哥,你等一下,帮我一把,这太重了。”姜小娟喊住了他。
叶裴天转过身,有些不解地道:“你是红狼的圣徒?”
“是……是啊。”
“几阶了?”
“三,三阶。”
“三阶了连水都提不动?”
向来对男人很有自信的姜小娟对自己彻底失去了信心。
刚刚从楼上下来的疯婆子看见了这一幕,大嗓门囔囔起来,
“哎呦,娟子,我说你不是水系圣徒吗?这一大早提的是什么水?”
她几步凑近姜小娟身边,开腔讽刺,“看上人家的男人了吧?甭想啦,这位被楚千寻拴牢了,撬不动。楼里多少女人都出过手了,要能成功还轮得到你?”
姜小娟面红耳赤地白她一眼,看着叶裴天头都没回的背影,跺跺脚进屋去了。
疯婆子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回头看着叶裴天消失在楼梯口的长腿和美好的腰线,在心底暗暗呸了一声,
“呸,老娘都撬不动的男人,就你这破鞋还想得手,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叶裴天对女人之间的机锋一无所知,他快步回到屋中,推开门,看见床榻上坐在晨曦里的楚千寻,心情就飞扬了起来。
楚千寻睡得还有些迷糊,伸出手揽住他的脖子,把额头抵在他的肩膀。
“我打了很多水,想不想洗个澡?早餐想吃什么?”叶裴天的声音如同低沉的和弦唤醒了昏昏欲睡的楚千寻。
这个男人总是温柔的像一只可口的羔羊,动不动就勾起人犯罪的欲望。
楚千寻一下把他拽了下来,“想吃……你。”
寒冬腊月,料峭北风。
越是寒冷的季节,越令人眷念床榻间的温暖。
“别这样,千寻,让我起来,好痒。”叶裴天笑了,
他枕着蓝色的床单,露出漂亮又性感的脖子,这一笑,仿佛满室的春花都开了,让楚千寻看得一时愣了神。
长得这么漂亮,魅惑了人心,勾了魂魄,还想要人放他起来?
她伸手把叶裴天按回去,趴在他的背上轻轻咬他线条迷人的后脖颈。
“不……不要这样。”叶裴天的声音打着颤。
“不要怎么样?”楚千寻的手开始悄悄使坏,“你说出来给我听。”
叶裴天就再也说不出声,
那微微泄露的压抑喉音,点燃了一屋子冰凉的空气。
……
城主府的会客厅内,江小杰胳膊吊着绷带,一脸不高兴地走进屋子。
站在窗边等待的客人转过身来,
“好久不见了,小杰,怎么把自己伤成这个样子。”
江小杰一屁股在桌前的沙发上坐下,把脚架上桌面。
“辛团副,别来无恙啊。封大哥走了以后,咱们这还是第一次见吧。”
第56章
麒麟创始人封成钰的死,是辛自明心中的一片逆鳞,熟知当年情形的老队员都不敢轻易在他面前提起。
但他却拿眼前这位春城城主江小杰没什么办法。
江小杰年幼的时候也曾是麒麟的一员,麒麟的团长封成钰遇害之后,没有参与那场战斗的他,满怀悲愤年轻气盛和辛自明相互看不顺眼,大闹了一场自此自立门户。
此刻面对江小杰的挑衅,辛自明心中是恼怒的,但他城府甚深,不可能像江小杰这样简单而直白。从他的面目上甚至看不出过多的情绪波澜,他只是伸手推了推眼镜,淡淡地说了一句,
“小杰,你还是和从前一样,没什么变。”
“我是和从前一样,团副却和当年大不相同了。麒麟只怕也不再像当初的麒麟。”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来,总要付出点代价。”辛自明站在窗前,背对着光,令人看不清他眼镜下的神色,“小杰,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害死了团长。”
江小杰把头撇了过去,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当年过于年轻而情绪激动,其实不应该把封团长的死迁怒给其他人。
那时魔种初降,他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父死母奔,孤身一人。在满是魔物和成年人的恶意中惶然惊惧,颠沛流离了一路。终于在麒麟扎下了根,麒麟的团长封成钰是一个心地良善的男人,收容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他,给他庇护,教他成长。
可惜在那个年头,心软的好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那个带给他温暖的团长很快就死了。以至于从那以后的江小杰开始执着而疯狂地一心追求力量的强大。甚至刻意回避了曾经的战友。
“说吧,你找我什么事。”江小杰把长腿从桌上放下来,“如果还是围剿人魔之类,就不用提了,我们暴雪只接和魔物有关的单子。”
“十阶魔物。有兴趣吗?”辛自明的嘴角微弯,“处刑者。”
八阶以上的高手在这个世界上凤毛麟角,江小杰的脾气虽然又臭又长,但相比那些城府深沉,毫无原则之人,他的心思简单而容易读懂,是辛自明能够真正放心信赖的少数高手之一。
“处刑者?十阶?”江小杰沉吟了片刻,“这个太难了。没有一个近战能够顶得住十阶处刑者。不行,我不想让我的兄弟白白送命。”
处刑者这种魔物和他们刚刚在魔窟剿灭的亵渎者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相比群居个体攻击力不强的亵渎者。这种魔物从来都独自藏身在深山密林之中。它强大而变态的异能,令所有人类强者退避三舍。
“我有一个人选,如果能邀请到他,再加上你我,不用底下的兄弟们冒险,拿下魔物也十拿九稳。”
江小杰哈哈笑了起来,“我的团副,你是没和处刑者交过手?你熟悉这是一种怎样的敌人吗?这个世界上去哪里找十拿九稳拿下处刑者的人?”
辛自明的视线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投注到春城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这个人,我还没有邀请到。希望你见到的时候,不要太过吃惊。”
……
姜小娟走在热闹的集市中,大冬天的,她却不得不戴着一副宽大的墨镜,用以遮挡脸上被酒后的男人打得淤青的难堪痕迹。
老郑搂着她的肩膀摇了摇她,“行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打你。开心点,今天想买些什么随便挑。”
每一次动手,他酒醒之后都会许诺是最后一次,但下一次的暴行只会变本加厉。
而咬牙下定决心要分手的姜小娟,总能被他事后这句随便挑,挽回了想要了断的心。
老郑把她推到香气四溢,琳琅满目的美食摊位前,十分大方而好说话,“看看想吃什么就拿。我老郑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街道边的泥泞里,蹲着不少瘦骨嶙峋,衣不遮体的女乞丐。她们举着碗用艳羡的目光,可怜兮兮地望着被男人拢在怀里,可以随便挑选食物的姜小娟。
看着那些滋滋冒着油花的烤肉,挂着糖霜的糖葫芦,惹人眼馋的大肉包,姜小娟咽了咽口水,心里的委屈和身体的疼痛都似乎消散不少。
她重新伸出手讨好地挽上了老郑的胳膊。挑了一串十分昂贵的油多肉厚的烤肉串,等着老郑给自己付魔种。
“想吃什么?我买给你呀。”一道细细的声音,从嘈杂的人声里钻出来,钻进了姜小娟的耳中。
她从拥挤的人群缝隙间,看见了站在街边的楚千寻,
楚千寻手里拿着两支金黄的糖画,正在逗自己身边的男人,
“那么爱吃糖,就和小孩一样。”她举着勾勒得活灵活现的蟠龙飞凤引着叶裴天吃,另一只手随手给摊主丢了颗一阶魔种。
那个戴着银色遮面在所有人面前都冷冰冰的男人,却弯了嘴角,握住了她的手腕,就着她的手吃那枚金灿灿的糖。
阳光下的女人笑得那样肆意,活得那样洒脱,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和她并肩而立,登对又相衬,彼此都不用讨好任何人而生。
姜小娟突然就觉得手中那串难得吃到嘴的肉串,失去原有的香味。
楚千寻和叶裴天一人一支金色的糖画,牵着手在集市上走。
“千寻姐。”有人喊住了她。
街边的一家面馆里,满满坐着暴雪佣兵团的核心队员们。
今时不同往日,能不在街边摆摊,而单独有个独立店面的馆子,都算得上是高档场所。
全员一起吃铺着肉片的牛肉面,是只有城里的顶级团队才出得起的大手笔。
端着牛肉汤喝得满头是汗的阿威猛然听见他们团长的一句“千寻姐。”噗呲一声把面汤喷了出来。
其他队员的反应也都差不多。暴雪的成员大多很年轻,不少人从年幼时期就得到了团长的庇护,一路跟随至今。在他们的心中,19岁的团长伟岸光大,傲气冲天,好像还没有喊过谁哥谁姐。
楚千寻就笑着在门口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江城主,在这里吃饭啊。”
江小杰拍了一下身边阿威的脑袋,“发什么愣,叫人。林哥,千寻姐。一点礼貌都没有。”
阿威愣愣地站了起来,摸了摸脑袋。这个世界强者为尊,不太以年纪论称呼。阿威已经七阶,是春城内数一数二的高手,但老大既然发了话,他二话不说,站起身和全体队员一起恭恭敬敬喊了一声,
“林哥,千寻姐。”
“千寻姐,一起进来吃点。”
“林哥,这边坐。”
暴雪的成员们对这两位在危机关头不顾生死冲了进来,救援了他们的朋友非常有好感,热情地招呼起来。
江小杰站到了楚千寻面前,笑容灿烂,很高兴地发出邀请。他还十分年轻,不懂得摆什么城主的架子,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和感激的人,可以十分坦然地流露出自己热情。
楚千寻笑着谢绝了,告辞的时候,她心有所动地回首看了一眼。
江小杰身边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的衬衣,看起来有些斯文孱弱,和周边熊腰虎背,精悍强韧的战士们显得格格不入。
这一位,也曾是楚千寻记忆中的熟人,在那里他是一位聪明睿智,时常谈笑风声的朋友。但如今的他目光阴郁,神情冷漠,和记忆中大不相同。
辛自明看着远去的二人,开口询问身边的江小杰,“那二人是谁?”
“那是我朋友,冒着危险救过我的命。”
看着那一双渐行渐远的背影,辛自明微微皱起眉头。
那位女子身姿曼妙,英气勃勃,使人心生好感。只是她身边那个男人的背影,总让辛自明有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就是他腰侧挎着的那柄普普通通的低阶长刀,似乎也在什么地方一瞥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他们几阶了?是什么属性的异能?”
“六阶的,风系和……速度系。”
事实上战斗的当天,叶裴天大部分时间守在洞穴外,江小杰来不及留心他的等阶和能力。回来以后粗略打听了一下,听说是红狼六阶的速度型圣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辛自明摇了摇头,暂时把脑海中的疑惑抛之脑后。
楚千寻和叶裴天来到春城公会大厅。楚千寻要在这里把战斗获得的魔躯转卖,叶裴天也时常跟过来看看,悄悄高价收购一些适合自己的高阶魔物的信息。
近日城中一举剿灭了魔窟,大获全胜,带动得全城士气高昂。公会的交易市场上各种高阶材料和武器的出售信息层出不穷。
叶裴天手中的蓝刀是楚千寻在白马镇请老郭凑合着打的,款式烂大街,等级也低得不像话。叶裴天却用得十分小心,非必要时候,轻易不肯拔刀,生怕早早损坏了。
楚千寻想着叶裴天送自己的十阶双刀和铠甲,帮着自己在战斗中无往不利,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裴天,我存了好多魔种,我给你买一把好一点的刀吧?”
“不必,这一把就很好。”叶裴天的手轻轻在刀柄上爱惜地抚摸了一下。白马镇里的一切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珍藏的。
“那好,等我亲手打到一套适合的高阶材料,再去找最好的魔器设计大师,给你做一柄趁手的武器。”
公会的告示栏前挤着一大人群,正在热烈讨论着新张贴上榜首的红牌公告。
这份公告的标题写得十分惊悚:十阶魔物,邀约强力队友。
内容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当初十阶魔器,换兄弟一命,君子守约,感佩至深。
近日又查探到一只魔物的所在,因能力微薄,难以独自拿下,特邀您再次并肩作战。如若准允,28日明月夜,某当前往贵处求见。盼许。
“这说得是什么呀?没头没尾。”
“什么十阶魔物,这世间已经出现十阶魔物了吗?九阶都难得一见好吧。”
“就是,估计只是个噱头,或者代号吧。十阶魔物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举全城之力只怕都不够。”
“不会是谁闹着玩的吧?”
“闹着玩?你知道告示栏红牌置顶需要多少钱吗?不止在春城。我们商队在巴郎,麒麟,都看见了一模一样的告示。周边各大小基地的告示栏同时红牌置顶,啧啧,到底是谁花这样的大手笔传达这么一份莫名其妙的消息。”
“可惜啦,只说了时间,又没说地点,不然还有机会去围观一下大佬们打得是什么机锋。”
人群中的叶裴天抬着头,沉默地看着那张挂在告示栏顶端显眼的通告。他心里明白,这是发给他的信息,有人在用这种方式,邀约他现身一见。
是见还是不见?
朗月轻风,黄沙万里。
平滑无物的沙丘突然开始震动,一座黄沙城堡,在月夜下缓缓从地底升起,出现在了沙漠的中心。
辛自明站在城堡的门外,述说了自己的邀请,那个怪异又冷淡的黄沙帝王,甚至连城堡的门都没有让他进入。
但他并不以为意,成功的结果才是关键,过程如何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他虽然站在了人类圣徒的顶点,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一路走来,依靠的是多精于计算的大脑,而不是强大的战斗能力。精神系属性在对抗意志坚定没有什么情感的魔物时,效果打大折扣。
十阶的魔物,他如果想要得到,一是用自己兄弟的命去堆,二是和可靠又强大的他人合作。
但是这个世界上八九阶的老大几个手指都掰得完,无一不是心思沉重,雄霸一方的人物,没有一个好相处的。
想和他们分享战斗成果,无异与虎谋皮。相比之下,他冥思苦想之后,竟然感觉这位声名狼藉的人魔,更令他觉得放心。
叶裴天的战斗能力,是他所知人类中最为强大变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