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我一颗吧,我就想要一颗。”他咽了咽口水,“老子几年都没吃过这东西了,上一次为了吃这么一口甜味,还被东街的赖老三追着打了三条街。”
躺在床上的男人没有回应,他的眉眼被凌乱的额发遮盖,陷在床头死气沉沉的阴影中,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张桌子向着更远的地方移了移,表明了他的意思。
男孩失望了,但他依旧不肯走,眼睛死死粘在那几颗够不到的糖上面,伸出舌头舔着嘴唇,
“这是她留给你吃的?那女人对你不错啊,这东西可金贵了,普通人都买不起。她看起也不像多有钱,刚刚我还看见她坐在门外啃黑饼呢。”
“她买了菜粥进来给你吃,自己却在外面啃硬得要死的黑饼。啧啧,你这个小白脸当得牛逼。”
到了晚上的时候,
楚千寻再打来菜粥,喂不到半罐,叶裴天就摇头表示不吃了。
楚千寻不疑有他,扶着他躺下,摸了摸他有些发烫的脑袋,“怎么了?是不是很不舒服。”
过了许久,她看见那双苍白的嘴唇轻轻动了动,低低发出一点声音,
“谢谢。”
这是她听见叶裴天说的第一句话。
那声音和想象中的不同,既低沉又暗哑,好像是反复斟酌才憋出来这两个字。
楚千寻的心就止不住地高兴起来。
她费了这么多力气,得到的不过是两个字,如果被高燕知道了,必定要骂她愚蠢,败家,倒贴男人。
但是她看着叶裴天严重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起来,眼见着这个残破不堪的人一点点地有了人样。她心里就抑制不住地高兴。
为了自己开心花点钱算啥,楚千寻对自己说。完全忘记了自己平日是多么精打细算地过日子。
她高高兴兴地把剩下的粥喝完,看天色渐渐暗下来,就掏出了那盏小夜灯,拨亮开关。
夜灯微微的亮光打在叶裴天的侧脸上,光与影的冲撞下更显得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虚弱苍白,双眼之下是因为睡眠不足而产生的浓浓黑眼圈,但那双眼睛至始至终微微睁着,透着一点水光的眼眸偶尔晃动。
除了昏迷的那一会,楚千寻就没有见过他真正闭上眼。
叶裴天的额头有点烫,正在发着低烧。可他好像在固执地撑着自己,不肯闭上眼。
楚千寻犹豫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叶裴天柔软的头发,她知道这个男人畏惧黑暗的根源。即便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他的这个症状也经历过很长的时间才得以缓解。
“睡一会吧,我好像都没看见你怎么睡。”她说。
叶裴天不喜欢睡觉,他的睡梦中只有无边的黑暗和无尽反复的噩梦。
平日里他只在实在撑不住的时候略微闭一会眼,长年累月睡眠不足的痛苦使得他的脾气变得更加易怒而暴躁。
杀戮是他唯一的舒缓方式,他逐渐失去耐心,不再对任何触犯他的人手下留情,人魔之名也因此而远播。
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身边,他更不可能放任自己睡着。
一只柔软的手伸下来,轻轻地摸他的脑袋,
“这里有光,一晚上都会亮着。我陪着你,没事的,你放心睡吧。”那个声音在说话。
叶裴天突然想起非常久之前的记忆片段。
那时候他还很小,同样是这样发着烧,浑身发冷,躺在家里客厅的折叠床上。
客厅里没开灯,很暗,卧室里明亮的灯光照出来,在黑暗的地面上投射出一块长方形的亮光。
那间明亮的房间内,继母坐在弟弟的床边,一下一下摸着他的头,耐心地安慰着同样感冒发烧的弟弟。
蜷缩在黑暗中的小小男孩,看着那明亮温暖的卧室,心中涌起强烈的渴望,渴望有一个人也像那样伸手来摸一摸他的脑袋,安慰一下同样痛苦难受的他。
然而直到男孩变成了男人,历经了世间总总苦楚,深埋在幼年时期的那一点卑微的愿望才突然实现。
此时此刻有一个人坐在床沿,对他伸出了温暖的手。
他的眼睛一点点地合上,纤长的睫毛不再抖动,呼吸平顺下来,终于进入安心的沉睡中。
恍惚中他似乎总听见一个轻柔的声音在不断地对他说,
睡吧,放心地睡,有我在呢。
睡梦中的他想不起那个人是谁,但不知为什么他就真的安下了心,让自己沉入了安稳的睡眠中。
叶裴天这一觉睡得很深很沉,罕见地没有做任何梦,也没在半途中惊醒。
清晨时分,他从深沉的睡梦中一觉醒来,心怦怦直跳,张惶四顾,有些茫然不知今夕何夕。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狭窄而陌生的房间里,一个人挨着他坐在床沿。那人身体靠着床头的墙壁,耷拉着脑袋睡得正香。
微微亮的天光从窗口投射进来,带着清晨的凉意,洒在那个人的身上。
她的容貌很美,双唇微微张开,睡得很放松。
这是一个有朋友,有同伴,生活在阳光中的女孩。她年轻而单纯,连对自己这样的人魔都毫无戒心。
她和自己完全是活在两个世界的人。
叶裴天从被褥中轻轻伸出手,他终于有一只可以使用的手臂,那手上新生的肌肤苍白而透明,可以清晰地看见淡蓝色的血管。
他的手伸到那个沉睡着的人面前,停顿了片刻,眷恋地看了很久,终究慢慢蜷缩回手指。
楚千寻醒来的时候,身边床榻上空无一人。
伸手一摸,被窝里已经凉了。那个人不知道走了多久。
摆在床头柜上使用了一半的药剂和那包冰糖依旧摆在那里,唯一消失的是那盏小夜灯。
她这几日实在太累,一不小心睡得太沉。叶裴天的等级比自己高出太多,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在不惊醒自己的情况下离开。
楚千寻有些不理解自己怎么就能够在这样一位杀人如麻的人魔面前这么放下戒心睡着。
也好,取了他一罐血,这些就当还他,彼此也算两不亏欠。他的身世固然可怜,但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弱小无力的普通人,这样的大佬和自己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
楚千寻怅然若失地回到了住处。
日子还是很往常一样,只要有行动就跟着队伍外出猎魔。
能够砍死那些狰狞恐怖的魔物,三餐就有了着落。可以回到杂乱无章的筒子楼里,吃着寡淡无味的食物。
如若不慎失败,这样简陋的日子也就再也过不上,因为自己将变成那些魔物的盘中餐。
这一天楚千寻刚刚回到门口,隔壁的高燕打开门,一把将她拉进自己的屋子。
“燕姐,你这就全好了?”
楚千寻眼前的高燕几乎容光焕发活力四射。
“可不是吗?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真是神奇。要不是怕别人起疑,我早就可以出去蹦跶了。”高燕谨慎地四处看看,关上了门,“三天后有一场猎魔行动,城主亲自领队,联合数支佣兵团一起行动。我打算去,你去不去?”
“去,我肯定得去。”楚千寻已经把用剩的魔种还给高燕,此时自己囊中羞涩,参与猎魔是她唯一的挣钱途径。
“魔物是九阶不眠者,你记得咱们跟着队伍在外围处理一下低阶魔物就好,千万不能正面对上。”
不眠者是一种能够操纵众多低阶魔物的恐怖对手,不论哪个基地,附近只要有不眠者的出现,城主都会迅速组织队伍清理,以防它一路实力膨胀,最终率领魔物大军攻城。
这样的猎魔行动一般报酬相对丰富,楚千寻拍了拍高燕的手,表示记住了。
“对了你先别回去,今天来了个怪人。”高燕想起一件事,
“怪人?”
“你听我说,你先别紧张。”高燕咽了咽口水,她自己有些紧张,“今天你不在,我又不方便出去,闲极无聊躲在门缝里往外张望,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站在你的房门外。”
楚千寻呆住了,心中隐隐猜到是什么人。
“那个人个子很高,瘦瘦的,戴着口罩和帽子,外面还兜着一件连帽卫衣,遮得那叫严严实实。”高燕比划了一下高度,“他就站在你的门口,一直看着你的房门,看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楼下的疯婆子路过,他才突然消失。”
“我看他那速度,是我们招惹不起的大佬,千寻,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人?”
楚千寻有些魂不守舍地唔了一声,回到了自己的屋中。
窗台上的西红柿又熟了一个,红艳艳地惹人欣喜。
在那盆盆栽的前面,摆着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布袋。
楚千寻打开了袋子,满满一袋魔种绿莹莹的光几乎晃花了她的眼。
第8章
楚千寻所在的春城地处大陆板块的西北地区,
据说最早一任的城主乃是一位植物系的大拿,所以至今城镇内外植被繁密,时有鲜花绽放,是这片干旱的区域中难得的绿洲,因而得了春之名。
从此地再往北,植被逐渐稀少,土地沙化严重,渐渐出现大范围的戈壁和沙漠。
此刻,在郁郁葱葱的春城内,杂乱的筒子楼里,楚千寻拨弄着桌上那一袋翡翠一般的绿色魔种,叶裴天这一出手,差点没把她给吓死,这样看起来小小一袋的魔种,却价值不菲到几乎可以让这座城内任何一位圣徒疯狂的地步。
像是楚千寻这样的四阶圣徒,如果想要提高自己的异能,除了在战斗中不断磨练自己之外,还需要依靠服用同阶的四阶魔种。如果需要从四阶提升等级到五阶的话,更是必须在异能达到临界状态的时候,服用更高一等级的五阶魔种。
因此如今世面上作为货币流通的,大多是一二阶的低阶魔种,越高等阶的魔种,越为珍贵。魔种作为提升战斗能力的必须品,被众多圣徒所需要,高阶魔种往往有价无市。
出现在春城附近的九阶魔物不眠者,之所以能够引起城主桓圣杰如此重视,不惜耗费巨资聘请就近各大佣兵团的帮忙,说白了不过是冲着那颗罕见的九阶魔种去的罢了。桓圣杰是春城内等级最高的圣徒,已经八阶临界状态,急需九阶魔种来提升自己的等阶。但即便是他这样的一城之主,想要得到一枚九阶魔种,也不得不如此竭尽全力。
但叶裴天给她送来这么一袋的魔种,其中就有三颗九阶的魔种,余下的最低等阶也在七阶之上。
这些魔种在春城随便拿一颗出去,都会引来众多大佬的哄抢。以楚千寻这样小小的四阶圣徒,如果拿出这样的魔种到市场上,不但换取不到物资,只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楚千寻觉得叶裴天送她魔种的本意,也许是看出自己经济上的窘迫,但此刻的她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该说这个人算是细心还是过于不谙世事。她体会了一把身怀巨资却无法使用的心酸,小心谨慎地把这些高阶魔种收好,藏进了屋中最隐秘的角落。
躺到床上抱着枕头滚了几滚,楚千寻心中有些郁闷,明明坐拥着金山银山,却还是只能吃糠咽菜,依旧穷得叮当响。
这个叶裴天,真不知道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楚千寻抱着枕头,看着窗外的下玄月。
不知道此刻他在哪里,又在干些什么事。
从春城一路向西北方向,植被减少,地表干燥,粗砂、砾石覆盖了地面,出现了延绵不绝的沙漠。
荒芜人烟的沙漠中心,有一栋黄沙堆砌成的城堡,
城堡很大,内有无数的房间和长长的走廊,到了夜间,城堡内烛火辉煌,照得整座城堡灯火通明。
淡淡的下玄月挂在漆黑的夜空,广袤无垠的荒漠中孤立其中亮着光的沙堡显得分外渺小。
惨淡的月光洒在城堡的阳台上,那里站着这个城堡内唯一活动的生命,他斜倚着栏杆,低着头,看着托在手中一盏廉价而破旧的小夜灯。
在交相辉映的烛光中,那盏小灯不过亮着一点微薄而毫不起眼的光。
男人的目光久久不动,淡淡的双眸似乎只看得见手中的这一点光。
幂幂苍穹,万里黄沙,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男人,和一盏微微亮的孤灯。
长夜漫漫过去,天边微微泛白,小夜灯闪了闪,光芒逐渐淡化,
在黑暗中待了一夜的男人动了动僵硬的肢体,为了这么一盏失去电力的小灯,紧紧皱起了眉头。
在这片戈壁沙漠的边缘,有一个小小的人类聚集的小型基地,名为巴郎基地,这里邻近荒漠,东面有强者众多的北镇,向南是繁华的春城。小小的巴郎基地因为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稀少,反而有几分隔绝与世的平静。唯一让此地村民们忧心的是那座在荒沙中心时隐时现的黄沙城堡。
那是人魔叶裴天的住处。
对这些资讯封闭的小镇居民来说,叶裴天也不过是报纸上偶尔出现的一个名词而已。有人在沙漠之中远远看见那栋黄沙城堡出现的时候,他们这座小小的基地也曾起了一阵恐慌。但随着日子的慢慢过去,他们发现那个传说中的魔鬼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改变,只是自打他来了之后附近魔物乃至盗匪都因为他的驻扎而消失殆尽。这里反而变成了一个废土时期生存相对轻松的小型基地。
这一天,天色刚亮不久,镇中的早市刚刚开始。
一个身影出现在集市的入口,他身材高挑而消瘦,微卷的头发覆盖在苍白的肌肤上,神色冷淡,就着冰凉的晨雾中从镇子口长驱直入。
刚刚端出簸箕的中年妇女吓得丢了手中的簸箕,捂住了她孩子的口,几步退回屋中。
正在吆喝着兜售货物的货郎,看到那张面孔,好像一只被人掐住脖子的鸡,高亢地嗓音在那一瞬间哑火,惊恐万分地蹲到了货架后面。
五大三粗的菜贩,丢了手中的菜叶,仓惶躲进身后的小巷
一路的行人连滚带爬地四散开,躲避那位若无其事走进镇子的年轻男人。
那张看起来没精打采的面孔,无数次地被刊登在人类的报纸头版头条上,他所做下的“丰功伟绩”甚至能止小儿夜哭。
杂货店的老板老胡,正躲在柜台之后瑟瑟发抖,在他的柜台上摆着一个装着花花绿绿糖果的玻璃罐子。这些昂贵的商品被他用来装点门面,整个罐子擦得光可鉴人。此刻他只恨不能把这个招摇显眼的罐子收起来,生怕引起了那位大魔王的注意。
柜台上轻轻咔嗤了一声,老胡瑟缩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抬起眼。
一个身影背着光就站在他的柜台前,那张面孔面色苍白,眼下是浓浓的乌黑,凌乱的卷发半盖着眉眼,透着令人心惊胆战的冰冷目光。
老胡双腿发软,心脏吓得几乎就要炸裂,
完了,我完蛋了,他在惊惧中想着。
敲击柜台的声音又响了一下。
“这个,电池。”
他听见某种低沉,沙哑的声音。
那个魔鬼正在和他说话。求生的欲望使他强忍住心中的恐怖,哆哆嗦嗦地抬起头来。
苍白而修长的手指上捏着一个盏廉价而破旧的小夜灯,停滞在他斑驳的柜台面上。
老胡总算明白过来。
鼎鼎大名的人魔在向他要这个玩具一般的东西的电池。
“稍……稍等,请您稍等一下。”
这种灯用的是那种钮扣一般大小的圆形小电池,他的店里没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