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四姐过生,回来给她庆生。我有事,先走了,你们慢慢吃。”杨老五道。
“唐二,现在又去哪里赚大钱了呀?我都好久没遇见你了。”店老板说。
“赚什么大钱?就是糊个口而已,最近在县城买了一个小门市,打算搬去那里卖凉粉。”唐二说道,又给店老板介绍,“这个是我们生产队的杨老五,杨家的兄弟,你可能不认识,他就在县城工作。”
杨家在县城工作的,经唐二这么一提醒,大家顿时都了悟了几分。
有个不怕得罪人的就道:“哎呦,该不会就是那个抛妻弃子在城里傍富婆的杨老五吧?”
杨老五脸上火辣辣的,偏生他又是个没血性的人,受了别人这番侮辱,也只好拿着包子灰溜溜地走了。
“欺负我们兰芝姐,真是活该,还有脸回来!”唐二对着那杨老五离去的背影唾了一口。
第58章
沈寄言和兰芝走到粮站的时候,围观的群众都已散去一半,或者说是根据地已经转移了,从门口转移到粮站里面。
这个地方虽然小,但是粮站却很大。这倒也很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粮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几乎每个乡镇上占地最广的都是粮站。
所以在粮站的工作,吃的也是香饽饽,是很多人羡慕不来的。那赵大婆能在乡下作威作福,也是因为有个女婿在粮站工作,比起那些一辈子都在农村世代为农的乡下人,赵大婆很有优越感。
这是从现在起,只怕这份优越感再也不会有了。
赵大婆的儿子儿媳也来了,里面正骂得不可开交,就算隔着几十米,也能听见里面的骂声和哭声。
兰芝站在粮站门口,等着沈寄言去把车开过来,听着那些不堪入耳的辱骂声,心中一片平静。
那些作恶多端的人,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他们为别人种下恶果时,受害者的滋味。有时候生活就是这般喜剧,或许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吧!
“在想什么呢?上车了。”沈寄言探头对兰芝说道。
“嗯。”
兰芝打开车门走上去坐好,沈寄言正要启动车子,却见前方几个青年匆匆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兰芝姐,沈教授,还好我赶上了。这是我去我姥爷家摘的樱桃,早上刚摘的,很新鲜。我原本说吃完早饭给你们送去的,结果刚刚在李二的店里听说你们刚走。正巧我也不用特地跑金沟村一趟了,你们拿着,路上慢慢吃。”唐二拎了一篮子鲜艳欲滴的新鲜樱桃,从车窗递给兰芝。
兰芝接过手,“谢谢你了。”
“兰芝姐不用和我们这么客气,要不是你教我做凉面凉粉,我现在还是个穷光蛋呢!”唐二爽朗的笑起来,他有两颗虎牙,笑起来时非常亲和,“最近我和穆五他们各自在城里买了一家小门市,到时候你到城里来,无论走到东南西北,都有人接待你。”
他们这几个青年脑子灵光,而且很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儿,现在手上有钱了,也不甘于就在这种穷乡僻壤安于享乐。
兰芝点点头,鼓励道:“那你们好好做,这次时间不足,下次我回来教你们做点新鲜东西。”
唐二一听,立马就来了兴致,“那我们等着你下次回来!”
兰芝和唐二等人告别,沈寄言开着车离开了小乡镇。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农药,也没有那么多化肥,兰芝直接拿起樱桃就开始吃。
这樱桃酸酸甜甜的,水分非常足,果肉细嫩,非常适合她现在的口味儿。
“嗯,味道还不错,想吃吗?”兰芝问道。
“我现在在开车,你喂我一颗。”
兰芝挑了一颗大的,递到沈寄言的唇边,沈寄言张嘴,唇擦过兰芝的指尖。
兰芝看着他微薄而不失性感的唇,莫名觉得这一幕暧昧得有些过头了。
“再喂我一颗。”沈寄言说道。
兰芝又递了一颗樱桃过去,沈寄言一口咬住她的指尖,算不上痛却有一些痒的感觉从指尖传来,兰芝“嘶”一声,赶紧抽出自己
的手指,“你这是干嘛?”
“酸,太酸了。”
兰芝收回手,看着自己指尖上的淡淡牙印,“你酸咬我干什么?”
说着她拾起一颗樱桃,放在嘴里尝了一下,“哪里酸了?还好吧,明明是酸甜的感觉。”
“刚才那个和你说话的男人是谁?”沈寄言突然开口问。
兰芝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原来这人并不是说樱桃酸,而是在吃醋呀!
兰芝忽而笑了,“你不都已经猜到了,还问这话做什么?这是哪门子醋,你也吃!”
“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沈寄言又问道。
“你问我为什么,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而且不管他怎么样都与我无关了。吃樱桃吧,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做什么?”兰芝笑着说。
这个沈寄言还真是有意思,平时看他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没想到竟然这么爱吃醋,而且这算哪门子醋呀!她和那个杨老五根本就是陌生人,只不过因为这具身体的关系,才有了一些狗血的瓜葛。
连这种醋也要吃?
“嗯,看来我们搬离这里去省城是对的,不然这种无关紧要的人总是出现在面前也是烦心。”沈寄言一本正经的说道。
兰芝还很少看他这样讽刺过谁,不禁觉得好笑。
“你说的对,我也觉得很烦心。来,吃樱桃,别咬我的手……”
“这次我没有咬你的手。”沈寄言说。
兰芝:……但我也没有让你舔我的手呀!
没想到这个看似正经的沈教授,也有无赖的时候。
有唐二送的一大筐樱桃,兰芝一路都在吃,或许是因为怀孕的缘故,她现在不太喜欢吃太过油腻的东西,这种酸酸甜甜的水果倒是正和她的意。
两人路上闲聊了很多,但大部分内容还是围绕着他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沈寄言非常喜欢听兰芝讲后世的发展,而且无论兰芝讲什么,他好像都听不腻。
回到省城的时候,那一大筐樱桃没剩多少了。好在水果市场也有卖樱桃的,兰芝和沈寄言去买了一些水果,一同回了家。
在乡下那些日子,几乎都没有多少水果吃,主要是因为街上卖水果的人太少了,算下来还是在城里方便。
三个孩子听到兰芝和沈寄言回来,都赶紧从屋里跑出来迎接。沈寄言怕他们撞到兰芝,赶紧将兰芝护在身后,“这是给你们买的水果,快拿进去洗了吃。”
小梅和小英接过水果,赶紧去水龙头处清洗。
沈莉从厨房出来,笑着说道:“哥嫂,你们可算回来了,小梅他们天天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生怕你们走丢了不回来。”
“这些天辛苦你了。”沈寄言道。
“只是嘴上说说,都不见你们有点什么表示,这算哪门子感谢呀!”沈莉玩笑道,“嫂嫂还没给我改口费呢!”
“去你的!你嫂嫂给你的东西还算少了?!”沈寄言假义敲了敲她的头。
兰芝见状笑道:“那明天我们一起去逛街吧,你想买什么衣服都可以,正好我也想买衣服,一起买了。”
她现在有了身孕,要穿一些宽松的衣服。不过这个年代流行的衣裤款式实在太少,的确良和喇叭裤
是最流行的。兰芝更喜欢纯棉的衣服,穿上身比较舒适,只可惜现在的棉衣大部分不好看。
“好啊,正好明天我有一次宴会,我还没想好穿什么衣服呢。嫂嫂,你帮我参考参考,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有很多帅哥靓女,绝对好玩。”沈莉道。
沈寄言一听立马反驳,“你嫂嫂没兴趣,要玩你一个人玩去。”
沈莉是他们沈家最叛逆的一个,明明是个女孩,性格却最野,还特别迷恋摇滚。沈家也算是书香世家,从上到下都是知识分子,沈莉则是其中一个特例,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勉强上了一个大学,结果也没好好学,反而在外面组建了什么乐队。
兰芝说:“我倒觉得出去看看也挺不错,我来省城这么久了,还没出去好好玩过。”
“就是!你不去也就算了,还不许嫂嫂和我一起去。嫂嫂,就这么说定了,赶紧先进来吃饭,今天晚上我也不回去了,明天早上好一起去买衣服。可惜小梅小英他们要上课,不然可以把他们一起叫上。”沈莉满怀期待的说,拉着兰芝进了屋。
因为今天开了一天的车,三个孩子也知道沈寄言很辛苦,就没有缠着沈寄言给他们讲故事,乖乖做完作业上床睡了。
沈寄言洗漱完,上床搂着兰芝,将手放在她的腹部,“明天我同你们一起去。”
“去哪里?”
“逛街。”
兰芝奇道:“你明天不是还有一个重要会议吗?”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而且还有莉莉一起,你有什么不放心的?我现在的身体已经调养得很好了,没有那么脆弱。”兰芝道,她现在的身体反应确实没有以前那么强烈,而且也不会动不动就感到累。
“就是有那丫头和你一起,我才不放心。她玩得太疯了,你别和他一起去,她想拉你去的地方太吵了。”沈寄言以前也和沈莉一起去玩过一次,后来他就再没去过,他们组建的乐队经常去酒吧夜总会等驻唱。
“我有分寸的,你明天还是去开会吧,我和莉莉玩了就回来。”兰芝拍了拍沈寄言的手,心中忍不住腹诽还真像一个老古董。
兰芝千说万劝,终于劝阻了沈寄言要陪她们一同逛街的想法。送几个孩子去学校之后,兰芝就和沈莉一起赶去商业街那边买衣服了。
第59章
兰芝和沈莉在城里的商业街逛了一圈,沈莉个性豪爽,但是也很张扬,有着这个年代的青年身上常见的叛逆。
也难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摇滚会红极一时,大概就是在这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摇滚音乐符合这一代年轻人的独特个性吧。
今天早上的时候,沈寄言给沈莉说了兰芝怀孕之事,让沈莉不准累着兰芝,所以沈莉和兰芝买完衣服之后,沈莉就直接带兰芝去了他们乐队。
兰芝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她原生世界那些知名艺人,不过从她现在所见的黑白电视和报纸上看,确实和原来的世界有很大的不同,也没有听说过那些艺人。
这家乐队目前在省城最大的夜总会驻唱,也算有些实力和名头。不过这个时代的思想还是比较封建,沈莉这类具有叛逆精神的青年通常会被标上离经叛道不务正业等标签。
沈莉带着兰芝来到江天一色,出乎兰芝的意料,这家名叫江天一色的夜总会看上去也并没有那么乱,出入的都是些打扮时髦的年轻人。兰芝以前看□□十年代的电影,像夜总会这种地方完全就是黑道分子的场所,果然电影还是有夸大的地方。
不过也有可能这里和她前世的原生世界是平行世界,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兰芝跟着沈莉一同走到乐队处,她们来得有点早,现在的客人还不算多,台上正好有一个穿着喇叭裤留着长头发的青年正背着电吉他拿着话筒唱歌,很有年代感的歌曲,台子上还有鼓手贝斯手。
一曲完了之后,女客人们欢呼起来,男客人们也跟着起哄,台上的长发青年鞠躬致谢,同时收到了几捧花,对方都很有礼貌的接下,然后从台上走下来。
这阵仗完全跟明星没什么差别了,不过也确实是这样,一直在这一行做下去,总有转行当明星的希望。现在的明星还不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这种夜总会驻唱的歌手今后会成为娱乐圈红极一时的明星,至少在她的原生世界是这样。
长发青年朝她们这边走过来,沈莉热情的打了声招呼:“超哥,这边。”
跟着长发青年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个波浪卷的女子,沈莉看到那名女子后,脸色有些怪异,似乎和那名女子的关系并不太好。当然,那名女子脸上的神色也非常阴沉。
“莉莉,这位美女是谁呀?有这么漂亮的美女,怎么也不早点给我介绍一下。”长发青年笑道,他长得很英俊,笑起来的时候玩世不恭,身上有一股风流倜傥的味道。
沈莉道:“超哥可别轻易调戏,这是我亲嫂嫂,要是我堂哥知道了,我就没好果子吃了。嫂嫂,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超哥,白晨超,乐队的主唱。”
兰芝点点头,在路上的时候,沈莉就给她介绍过了,兰芝虽然没有音乐细胞,不过也不可否认,白晨超刚才在台上的表现非常好,唱歌的时候很深情,嗓子也很磁性,有种说不出的慵懒性感,也难怪能将台下的女人们迷得神魂颠倒。
兰芝微微一笑,和白晨超握了握手,“刚才唱的很不错。”
“是真的吗,还是故意说来搪塞我的?我想听你真心
的赞美。”青年看着她的眼,颇有一些深情款款的意味。
兰芝抽回自己的手,“这是自然,衷心的赞美。”
青年笑了起来,“兰芝,很美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美。都怪莉莉偏心,不早点把你介绍给我,说不定今天就该他们改叫嫂子了。”
兰芝道:“你真爱开玩笑。”
“原来她就是你那个带着三个孩子的嫂嫂。”卷发美女意味不明的说了句,但这语气摆明了就带着一些不屑。
沈莉一听怒了,抢在兰芝之前怼回去,“是啊,兰芝姐就是我嫂嫂,现在我总算知道我哥为什么连看都不看某些贴上去的人一眼,因为有些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酸味儿,闻着就令人作呕。”
“你说谁令人作呕?”卷发美女脸上绷不住,胀红了脸想和沈莉理论。
“谁心虚就是说谁呀,我又没有点名道姓的说你,你怎么就这么上赶着来承认?”沈莉一点都不示弱地道,她爸妈对她管得松,沈莉又是她父母老来得子,一直很受宠,所以才养成了沈寄言也完全不同的两种性格,虽说是堂兄妹却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沈莉是一点亏都吃不得,而且非常嫉恶如仇。
眼见两人就快要打起来,白晨超赶紧插在两人中间,“我说你们能不能消停一点,就算给我一点面子,不要一见面就这么剑拔弩张,像有隔世仇一样,好歹你们还是同班同学,有必要这样吗?”
“我不稀罕她这样的同班同学!你也不看看她刚才说的是什么话!”沈莉道。
“我刚才说什么了?难道我说的不对?”
“好了好了,妍妍你少说两句,不然今后我再也不带你出来了。莉莉和兰芝都是我的朋友,是我今天请过来的,你别把我的朋友都得罪了。”白晨超劝解道。
沈莉原本给他说了今天要过来看看,沈莉精通音乐,两人是因为有共同的话题才走在一起。沈莉家境好,从来没有缺钱,再加上家里有人反对,所以没有像他那样在江天一色一直驻唱,不过两人在音乐上有很多共鸣之处,也算是惺惺相惜,倒是一直相处的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