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静静脸上笑一僵,接着就道,“我是看婶婶一大早起来又是洗衣裳又是扫地,还要忙烧饭,就搭把手。”
她口中的婶婶就是高桂香。
高桂香后脚从厨房出来,听余静静这么一说,也来火,当即没好气冲道,“家里有个懒货,我不干活谁干?”
林砚秋,“......”
小说里的余静静跟现实生活中差不多,卖得就是勤快温柔人设,但骨子里是什么样的人,林砚秋算是看透了。
知道她是故意挑拨离间,林砚秋也不跟高桂香置气,反倒卖乖卖巧的说,“婶婶不是我懒,是家述昨晚回来,我太想他了,就跟他多说了几句话,所以今天才起晚了。”
程家述,“......”
在场除了余静静,都是结过婚的,听林砚秋这么一说,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小两口怕不是只说几句话那么简单吧?
程大嫂笑呵呵解围,“家述难得回来一趟,肯定也是想他媳妇儿了。”
程二嫂也跟没事人一样,笑着打趣,“小别胜新婚,我要是家述,也舍不下这么水灵灵的媳妇儿。”
林砚秋抿嘴笑了下,恰当的露出几分羞涩。
再看余静静,明显被气到了,咬着下唇不说话。
这边林砚秋洗漱完,从廊檐下搬了个小马扎,特意挨着程家述坐。其他人都是吃完饭才过来串门,没吃饭的只有她和程家述还有高桂香三个。
不得不承认,余静静烧饭真的很有一手,有干有稀,还有爽脆可口的小咸菜。
程家述默不作声吃掉两个野菜饼,两碗稀粥...
余静静一直盯着呢,见他放下碗,适时搭话,“家述哥,我不知道你口味,随便做的。”
家述哥?他们很熟吗?
听着就来火怎么回事,林砚秋斜眼睨身旁男人,黑葡萄似的大眼里闪着小火苗。
她不知道侦察兵出身的男人对视线的敏锐度是极高的,自然看出了她的不悦,再回想下她看坐他们对面那年轻姑娘的眼神,大概就明白了。
原来是不高兴别的姑娘喊他哥。
事儿还挺多,要是换成别人,程家述早不耐烦了,可事儿多的是他小媳妇,还是能再忍忍。
“我不挑食,媳妇儿做的也合我口味。”
说这番话时,程家述神色清冷,不动声色的看了眼坐他对面,对他微笑的余静静。
就是这个人说看到自己的小媳妇跟卖货郎跑了?
“没有证据的事以后少在背后嚼舌根,当心祸从口出。”冷冷说完,程家述端碗筷起身,习惯性的将碗筷拿到压水井前清洗了。
余静静脸上一阵红白交错,不可置信的看着程家述冷漠的背影,脑子里不断回想是怎么了,按书里剧情,自己在透露林砚秋跟野男人私奔之后,程家述回来头一件事不应该是厌恶死林砚秋,并且跟她离婚吗?
为什么剧情走向不一样了?
余静静脑子乱乱的,一颗心也沉入了谷底。
她是在修改自己写的这本小说时,穿过来的。当初写这本小说,是在得知林砚秋跟程家述交往之后,她承认,自己刻意把小说里的男主取名叫程家述,女配取名叫林砚秋,就是为了YY解气。
再把自己代入成女主,一点一点夺走女配的男人,孩子,名利还有地位,而女配,从跟卖货郎私奔那刻起,就已经败给了她。
最后女配被拐卖到大山,流落到一个老头子手里成为禁.脔,也是她刻意安排的结局,光是想想就陡然升起一种报复性的快.感。
本以为她穿进自己写的小说里,又提前知晓剧情发展,一切的一切都尽在她掌控之中。
可真正来到这里之后,她发现一切并不像她所预想的那样简单,所有人都活了,不再是没有思想的纸上人,她也不再是这些人的主宰。
就拿眼下来说,她怎么也想不通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果林砚秋不去蹲监狱,她不就没机会跟着程家述去部队了?
不行,她必须要让林砚秋蹲监狱!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鉴婊小达人~
第6章 钢铁直男
生产队还有活要干,兄嫂几个没久坐,余静静吃住在二嫂家,自然要跟着下地挣工分。
前世余静静老家虽然在农村,却从没下过地,可是现在,一天天的就没闲过。
就这样了,二嫂一家还嫌她干活慢。
“小余啊,不是我说你,你们这些插队知青,可真没用,就是来给咱们生产队拖后腿的,你自己看看,我都插秧插一个来回了,你才挪了几步。”
稻田里,二嫂不满看她,心里有火,“队里安排你吃住在我家,我平常也没克扣你口粮,你倒是好好干活呀!”
余静静看了眼跟她并排插秧的二嫂,将厌恶的情绪隐藏住。
如果不是为了接近男主,她宁可吃住在知青点,也不会选择插队在二嫂家,每天干完农活,还要帮着做家务,甚至带孩子。
天知道,她讨厌死小孩了,尤其是又脏又没教养的小孩。
二嫂因为林砚秋的事,昨晚被高桂香训了一顿,她有气没处撒,少不得要埋怨余静静两句,“还有你这张嘴,我要被你害死了,以后没影儿的事,你少乱说!”
余静静心里一阵烦躁,忍不住说,“是你自己管不住嘴往外说,也怪我?”
在男主那里吃了瘪,烦着呢,懒得再巴结这女人。
余静静拔腿去另外一块稻田,那里有她认识的男知青宋煜,小说里,这人是自己的爱慕者,可自己从没拿正眼瞧过他,而现在,余静静不介意利用他帮自己干点活。
冬天好不容易养白的皮肤,现在已经被晒得不能看,本来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在这批下乡插队的知青里,她是最好看的,至于那些农村的土妞们,跟她更没什么可比性。
可今早近距离跟林砚秋作了次对比之后,余静静被打击到了。
晨间泛青灰色的霞光照在林砚秋身上,照得她luo露在外的皮肤白如膏脂,细雪腻滑,脸上更是连一个毛孔都不见,眼睛黑亮有神,唇瓣鲜红娇艳。
而自己,因为长期下地干活被太阳暴晒,皮肤又黑又黄,纵然有副好五官,也被衬得黯淡无光。
余静静越想越不是滋味,快走几步到宋煜跟前,见他红着脸朝自己看来,咬了下唇,放低声音道,“宋同志,我、我那个来了...肚子有点难受,想去歇一下,你能不能帮我顶一会儿?”
叫宋煜的插队知青,平时肠肚挺直的一人,眼下竟秒懂了余静静意思,本就黑红的脸更红了,忙道,“可以可以,你去休息吧,你的活我帮你干了!”
余静静轻嗯了声,“谢谢你了。”
宋煜呵呵笑,“谢啥,照顾女同志是应该的!”
余静静想了想,又夸道,“宋同志,你真是个好人。”说完,冲男人抿嘴笑了下。
宋煜被夸得直挠头,目送自己暗恋的女同志离开,满脑子都是余静静刚才那抹笑。
她夸我是好人了,是不是就是想跟我处对象的意思?
......
林砚秋吃饭习惯了细嚼慢咽,别人都吃完了,她手里的野菜饼才吃一半,刚才听程家述的大哥喊下地干活,还以为她也要去呢,满心的不情愿,坐在小马扎上绞尽脑汁想“逃活”借口。
哪知不仅她不用去下地,连高桂香也不去。
高桂香不用下地,是因为她有三个儿子轮流养,在县城工作的大闺女也三五不时往家送东西,可以说是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享福人。
至于林砚秋,则是占了程家述的光,作为军人家属,还是连长级别的,家里从不缺吃喝,钱就更不缺了,不仅如此,还定期能收到程家述寄回来的军用布票,全国上下通用的那种,不像地方印刷的布票,仅限本地使用。
有钱,有闲,又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也是为什么林砚秋在身穿了女配之后,没人怀疑过,估计女配本人的皮肤也跟她差不多,至少不会像其他妇女那样又黑又糙。
等她吃完饭,刚才坐在廊檐下没事干,一直看着她吃东西的程家述,开口说了句,“跟我去趟县城。”
林砚秋嗯了一声,等反应过来,不由得心虚,“去县城干什么?”
程家述起了身,“看老师。”
林砚秋顿时松口气,想起来了,早年男主念高中住学校宿舍,教数学的陆老师对他很照顾,男主一直没忘这份恩情,每次回乡都要带点东西去探望下。
陆老师的儿子陆建军能进部队,也是程家述帮了大忙。
可是为什么也要她去?
小说里每次都是男主自己去的,理由是拖家带口太麻烦。
没错,男主就是这么炫酷狂霸拽,有了家室跟没家室一样,不论去哪儿都懒得携带家属。
就好像娶老婆生孩子只是政治任务,完成之后就跟他无关了。
不止他一个,这时期的很多男人都这样,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
现在是怎么回事?怎么跟原设定不太一样?
林砚秋疑惑间,就听男人皱眉问,“你不是很喜欢去县城吗?”每次回来都嚷嚷让他带着去县城,小嘴叭叭说个不停,要买这个,要买那个。
“去,我去。”
自己还没见识过这时期的县城,好奇是肯定的。
“等我一下,我把碗筷刷了,大宝他们...”
她没说完,程家述就开口道,“大宝他们让妈看着,你去换身衣裳,碗给我。”
正好不想洗碗呢,林砚秋忙给他,进屋换衣裳。
林砚秋是个爱美的,前世穿衣打扮都有自己固定风格,翻遍女配的衣橱,找了件浅黄色连衣裙,样式还算简单大方,就是腰有些肥,不怎么有型,想了下,从空间里放出一条浅棕色细腰带,系在腰间,立刻显得本就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
再搭双米白色坡跟凉鞋,换上出去。
程家述刷好碗筷,归置到灶台上,收好矮方桌,回身就见他的小媳妇换了条长裙出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头发被用一条发带松松的拢在脑后,黑亮光泽,衬得小脸格外白嫩,身上也不知道抹了什么,人还没走近,倒先闻及一阵若有似无的馨香。
“好不好看?”
林砚秋扯扯裙摆,习惯性的求赞。
这时期早就结束了动乱,人们禁锢的思想也被外来文化冲击的逐渐开放,虽然还不像后世,可从大多数人穿红戴绿的大胆配色上来看,大伙儿已经开始渴望美了。
像林砚秋这样的穿着,在城里早已普遍,也是农村姑娘们的争相羡慕模仿的对象。
本以为程家述会夸上两句,哪知这人又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脸一板,像训小弱鸡那样,“不好看,再去换一身!”
林砚秋嘴角笑容逐渐僵硬,“......”
“换身长裤长袖。”
林砚秋,“......”
见她气鼓鼓站那儿不动,程家述开始瞪眼,“快去!”
法西斯!
林砚秋气到想跺脚,也是恶胆从边生了,把头一扭,“我不去县城了,你自己去吧!”
说完,往小马扎上一坐,面上稳得一批。
......
高桂香一早就端着饭碗出去串门了,直到左右门旁下地干活的下地干活,去河湾洗衣裳的洗衣裳,实在没人能抽出功夫跟她唠家常,才意犹未尽的晃悠悠回来。
结果一进家门,瞧她看见了什么!
她那个在部队听说管着上百口军官的三儿子,这会儿竟蹲在儿媳妇身旁,脸都要凑到儿媳妇脸上了,嘴里还说着什么,“好,好,就穿这件,不换了,行不行?”
“你这人,老封建!我又没露!”
“怎么没露,不是露胳膊腿了吗,走路上多难看。”程家述怎么看怎么扎眼,一想到有男人往他媳妇身上瞄,就腾腾来火。
“那你自己去县城吧,我不出门就哪都不露了。”
“都让你穿了,别得寸进尺。”眉头一皱,又想训人。
“怎么,你想打我啊。”林砚秋把胳膊伸到他眼皮子低下,破罐破摔,“打吧打吧。”
程家述,“......”
高桂香听到这儿,重重咳了声,虽然她不咋喜欢三儿媳妇,却也不赞同大老爷们打女人,原先她老头子活着那会儿,再吵架再生气也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敢打她就敢拼命。
被咳声打断的两人,火速分开。
程家述是保守,干不出当着老娘的面跟媳妇调情的事儿。
林砚秋则是想扇自己耳光,她刚才是脑子有病吗?对着跟她狗子一模一样的脸,居然撒娇了。
心思各异的两人,不约而同别开眼。
高桂香听见三儿子说去县城了,也清楚指定是去看老师,便道,“带你媳妇一块去吧,孩子我看着。”
甭管三媳妇跟卖货郎私奔的传言真不真,可以肯定的是,再不给机会让小两口处处,指定坏事,这女人要是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媳妇再不好,有媳妇在,三儿子才有个家,媳妇要是跑了,那这个家就散了,她可怜的几个宝,也就没妈了。
别看高桂香不识字,心里可不湖涂,精着呢。
......
两人到底一块去了县城。
南淮虽说是个县城,却因处在交通枢纽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百货商店,供销社,电影院,洗澡堂,菜市场...尤其车站附近,很是热闹。
可这些在林砚秋眼里,实在没什么看头,路过百货商店时候,倒是进去看了下,结果...辣眼睛。
衣裳的款式,质感,还有颜色搭配,都辣眼睛。
转了一圈,一件没买。
程家述从烟酒柜台包好两瓶本地酒和两条红牡丹,拎上去找他媳妇,一眼就看见他媳妇站在百货商店门口,正低头踢着脚边的石头子。
快步过去,见她两手空空,问她,“怎么没买件衣裳?”
林砚秋嫌弃皱鼻,“太丑了。”
程家述睨她,“臭矫情!”
林砚秋,“......”
她发现自己没法跟这男人沟通了,迟早会被他噎死,居然有点儿理解女配为什么要跟个卖货郎私奔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