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桃花露
时间:2019-10-24 09:24:20

  陆明光也笑:“对,不去。”
  林菀嗔了陆一一眼,这小子人小鬼大,比他哥哥心眼儿活泛。
  陆明光是智商高、学习好,但是在生活其他方面表现得就还是个孩子,毕竟才11岁,还小呢。可陆一不一样,这小子完全不像个小孩子,讲歪理一套一套的,比大人会说,你都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道理。
  明明三四岁的时候还懒得开口说话呢,除了爹娘哥哥、吃饭睡觉,其他的话能不说就不说,生怕累着他高贵的小嘴巴。
  他们收拾一下就去大嫂二嫂家吃包子。
  医院扩建,去年新盖的一片二层砖瓦矮楼。
  林菀和陆正霆分到一座独栋小院,带着前后院子,很是宽敞。其他职工两家一栋,只有前院没有后院。陆大嫂和二嫂分了一栋,两家住在一个院里,关系一直很和睦。
  不过陆大哥没搬出来,他还和陆老头、陆老太住一起。因为陆老太手脚有点不那么利索了,需要人照顾。陆老头年纪大了且不会做饭,陆心莲又得陆正琦帮助去大石桥公社混了个文书的工作,整天骄傲得不乐意回家。
  兄弟妯娌们商量了一下,就让陆大哥照顾俩老人,二房、三房、四房凑钱和粮食给他们。
  陆大嫂乐不得,因为她发现他和陆老太的一些习惯动作越来越像,有时候冷不丁看一眼因为太像而让她厌烦得很。
  这样安排皆大欢喜。
  隔着墙就闻到香喷喷的包子味儿呢,拿在手里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足有碗口那么大。
  林菀直夸做得香,“里面还有海米呢,更鲜了。”
  陆二嫂收拾了一盆端出来,陆大嫂端着一碗五香蒜泥,“蘸着吃啊,都使劲吃,管够呢。”
  陆明光:“大娘二大娘,你们手艺又进步了呢,都赶上我哥哥调的馅儿了。”
  赶上陆明良做饭,这是陆明光对她们的至高夸奖。
  林菀看到陆一举着一个大包子,一直没下嘴,“俊俊,你研究什么呢?这是包子,不是你脑子里的小宇宙,不用对着它发散了啊。”
  陆一叹了口气,这包子可真大,都和自己的脸一样大了,啃起来相当麻烦啊。
  哎,大娘二大娘变懒了,包这么大的包子,可以少包好些个呢。
  陆明瑞看见,拿过去一把给掰成两半,“俊俊,你不好咬,掰开我和你一起吃,等会儿咱们再一起吃。”
  他给了陆一一半馅儿大的,而且断口朝上,没有流出油来,很符合陆一的心思。
  “谢谢。”陆一接过去,吃得斯斯文文的。
  陆明光则问陆明瑞和陆念书(欠儿)读书的事儿。
  “小哥,你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陆明瑞把脸埋在大包子里,啃得一脸油。
  他和小堂姐念书都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还在读小学,陆念书读初中,打算读完都到镇药厂工作。
  陆念书笑道:“我打算读完初中拉倒了,实在是太费劲。哈哈。”
  想象是美好的,做起来就是很辛苦的。小时候能读书的时候,学医姐姐一腔热情,她也跟着凑热闹,想要读书学习。可真正读了以后,她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读书其实还是很难的。
  她觉得读书比下地、做饭、绣花、裁剪缝纫等等都难一万倍。
  她甚至怀疑明光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当然也可能她的脑袋是猪的脑袋,反正他俩不像一个品种的。看他学习简直跟喝水吃饭一样容易,哪怕高中的书,也看看就会了!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从此以后他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哥哥弟弟们不嫌弃也让他们做。
  陆一吃完半个包子,懒得再吃了,他道:“我觉得小学都不用上……哈哈,还是上上吧。”他看林菀拿眼瞥他,就赶紧改口。
  林菀一个包子没吃完呢,陆学医从前面医院跑回来,急忙道:“三婶,邱主任才收了一个前置胎盘的孕妇,最凶险的那种,请你去看看。”
  林菀一听立刻把剩下的那一块包子塞嘴里,跟陆大嫂二嫂摆摆手就匆忙走了。
  陆二嫂道:“弟妹也太辛苦了,这一天天的,饭都不能好好吃一顿。”
  随着医院扩大,收治的病人越来越多,几乎天天都有来的,甚至还有城里人舍弃大医院跑来找她给看病的。吃饭的时候急诊是常事,甚至半夜睡觉呢,也有人来拍门。
  陆大嫂:“念书,你给三婶把包子放锅里热乎着,等会儿她回来吃。”
  陆念书对陆明光道:“明光,你赶紧学,早点帮衬三婶,她就不用那么累了。”
  陆明光:“我现在也行。”踩着箱子可以的。
  可惜娘不让他进手术室,还说了,让他先学文化知识,学医学理论知识,背背中医书籍,等过了十五周岁想学医就再进手术室。
  陆一:“我要学医。”不用离家。
  在镇上读小学初中,然后他可以自学高中课程,这样就不需要出门。他可以跟着娘学医术,甚至现在就把理论知识学起来,等大一点就可以拿手术刀……不,手术刀有点累呢,他还是学中医诊脉这些。为了懒着,他可以把诊脉学得精通一些,这样通过诊脉、望闻问切也能看病。
  嗯,这样挺不错的,反正娘也是自学的,而且很多国医圣手都没读过什么学,都是跟着师父口传心授。
  他也可以的。
  陆明光欢喜地看着他,“俊俊,你终于知道自己将来要干嘛啦?”
  陆一看了他一眼,“嗯哪。你呢?”
  陆明光犹豫了一下,“我?”
  他自己还没那么清楚呢,明良哥哥喜欢做饭,以后也想做娘说的大厨师,学医姐姐就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念书和明瑞想当裁缝,现在连俊俊也知道要当大夫。
  那么自己呢?
  陆明光以前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后来又想当个旅行冒险家,去看看娘说的那些神秘而美丽的景色,过一阵子又想当个考古学家,等学了历史他觉得可以当个历史学家,而等被数学和物理迷住,他觉得数字是自己的归属。现在看着娘那么辛苦,他又想还是当个外科大夫,这样可以替娘忙,免得她累着。
  陆一:“哥,你帮我找娘的书。”
  陆明光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是懒得看书吗?”
  陆一:“为了11岁的时候不秃头,现在就要加油。”
  陆明光:“……”
  我犯愁了吗?我没有!实在不行我就挨个都去试试,反正娘说我还年轻,想干啥就干啥,不用憋着。
  陆明瑞好奇道:“俊俊,你认识字吗?”
  陆一:“有些久仰大名不曾谋面。”
  陆明瑞都听不懂他的意思,一脑门的问号。
  聪明人的烦恼他真的不懂,像他,高深的都不会,也就不用犯愁。
  陆明光:“我们读书弟弟跟着背会了,只是眼睛懒得看,大部分不认识不会写。”
  比如《资本论》《史记》《西游记》《唐诗一万首》《伟人文选》等的一些章节。
  陆一:“可惜耳朵关不上。”
  要能关上,他才懒得听呢。
  哎,现在还得把书拿出来对着识字,早知道当初不偷懒多看几眼把字记住了,也不至于现在费二遍事儿呢。
  幸亏已经学了三年级的内容,哎,作为一个孩子,他太难了。
 
 
第104章 揶揄
  陆明光看弟弟要学习,立刻回家整理一下, 他自己的一些学习笔记、顾爷爷送的大字典、典籍, 另外还有初中的数学语文以及林菀出的几本书和一些文章, 总共装了两箱子。
  陆一整个人都呆住,瞪圆了眼睛感觉眼前一圈圈的蚊香在飞, 他拎出林菀的那几本书,有中医、草药还有西医解剖、生理学等。
  “咳咳,我当大夫,古文数理化拉倒吧。”想让弟弟我继承你的学业?你怕不是做梦哦。
  陆明光:“不行哦,你要学中医肯定要学古文的。你要是学西医,肯定要学一些物理化学数学知识啊, 毕竟制药就和化学有关, 外科手术和物理也有很大关系,而操作那些仪器跟科学知识息息相关。”
  陆一:“不,我只想当一个使用者。”
  至于改进那些器械仪器, 发明更新产品的事儿, 交给爹、哥他们就好, 自己会用即可。作为一名大夫,就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工具, 做到最好的效果。
  这是娘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候说的,他记着呢。
  他去洗洗手和脸,然后坐在一棵杏树下正儿八经地开始看陆正霆给林菀出的那几本医术。
  他先看看中医方面的,发现不少字不认识,然后又翻翻生理学方面的, 发现有些概念特别拗口,就是每个字他认识,合起来不认识。他决定还是先看解剖学。
  “哈!这个简单!”上面有图,生动形象,身体如何、骨骼怎么样,头部、躯干、四肢以及胸腔、腹腔等等,一目了然。
  太简单了。
  他一边看图一边问陆明光不认识的字,很快就可以准确地指出身体的器官所在位置。然后他再看内循环方面的知识,视线跟着血管走两圈,顺便把经过的部位也记住,最后就把骨骼肌肉等细分也记下来。
  陆明瑞和陆念书俩人也好奇跟着看看,见陆一把书放下,陆明瑞笑道:“这个简单,我也会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身体,心脏、肝肺胃之类的都说对了,“简单吧?”
  陆明光:“是简单。心脏分为几个部分?它作为人体的血泵是怎么工作的?静脉和动脉……”
  “等……等等。”陆明瑞赶紧打住,“俊俊?”
  陆一掀了掀眼皮,“记住了。”
  “你说说啊。”
  陆一:“又不是考试。”回答问题不需要力气吗?知识嘛,记住就行啦。
  陆明瑞却怀疑他没记住,“你是不是不认识字啊?”忽悠人呢吧。
  陆一点点头,“嗯。”
  陆念书就笑,她知道陆一是懒得背,而且这孩子懒洋洋的绝对不会像别的孩子那么冲动,受不了人家激将。只要他自己不想做的,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他绝对不待在意的。
  对于陆一不肯去学校读书,后来被逼着读书却又不肯从育红班开始一定要读高年级这事儿陆念书记忆犹新呢。当时林菀说让他读育红班,他非要读小学,陆正霆就说让他读一年级,他却要读更高年级,因为反正都要麻烦一回,不如直接读最高的呢。
  然后林菀就说第二天考试,考到几年级就上几年级。
  于是陆一有史以来第一次用功,让陆明光给他讲课。结果林菀不许,让他自己看,看会了就去,看不会就读一年级。陆一就自己把哥哥小学的语文数学课本拿出来翻,从下午看到晚上九点睡觉。
  第二天林菀给他出题考试,判了个读三年级。其实凑合一下读四年级也行,但是林菀不想让他如意,故意要严格一些。
  而陆一也没异议,因为他自己说如果再看个小时肯定就能读四年级,如果熬熬夜可能读五年级,毕竟很多东西他都会,只是需要和字对上号而已。当然那是不可能的,让他熬夜?
  所以这会儿他看看书就把解剖图看会了,陆念书一点都不奇怪,毕竟他平时也没少听林菀讲,而且医院门诊还挂着彩绘的人体解剖图,别人可能视若无睹,他这种脑瓜看了肯定就有印象的。
  作为一名要先学解剖学的未来中医,陆一觉得自己路子一点问题都没有,看完解剖学还看看中医书里的一些口诀,这种他早会背。
  林菀和陆正霆为了方便学生们学习,编了不少口诀出来,背会了事半功倍。
  看他那么爱学习,陆明光很高兴,“娘说得真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陆一望天,为了不当废物,人总要有一技之长的。而且他要是当一个又懒又废的人,那他爹娘、哥哥都要被连累笑话了。
  就和小孩子们玩的时候笑话村里吃不起饭的人家一样,懒汉馋婆娘,那他可受不了,毕竟还得要脸的。
  而既然要学,已经费了力气,当然要达到最好效果,拿到最好成绩,否则对不起他的辛苦嘛。
  陆明瑞:“俊俊,以后你这么多书要看,我和姐姐帮你做个新书包吧?”
  陆一:“谢谢。”他从口袋里摸出押腰的一块钱来塞给陆明瑞。
  陆明瑞说不用,陆一却让他收着。
  “咱们这是金钱交易。”
  陆明瑞:“…………”
  陆念书:“俊俊真了不起,懂好多呢。”
  陆明光:“咱们去医院看看吧。”是时候领着弟弟去医院看看娘的本领了。
  以往陆一也去,但他只是被动带去,而不是真的要去玩或者看什么。
  路上,陆一问陆明光:“我得让人帮我抓点田鼠、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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