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桃花露
时间:2019-10-24 09:24:20

  陆正霆的治愈经过不能复制到其他患者身上,她却希望大哥二哥的治愈方式可以复制。
  只要科技带动医学不断进步,她相信一定可以的。
  999:“宿主跟我说了太多谢谢啦。咱们不分彼此,不必说感谢的话。”
  林菀:“我会努力赚更多医德值的。”
  999立刻化为满天星星,实力演绎什么是星星眼,“宿主我爱你哟~~”
  林菀开门出去,陆正霆正坐在堂屋的桌前等她。
  见她出来,他眼睛一亮,立刻起身,“好了?”
  林菀点点头,“一切顺利。”
  陆正霆上前揽住她,“去休息一下吧。等煮好饺子叫你。”
  林菀笑了笑,“我不累,下午可以给二哥做手术。”
  林岫从外面进来,“还是过两天吧,妹妹休息一下。”
  林菀:“二哥不怕的,现在比以前容易得多,没那么辛苦的。”
  最辛苦的是第一次,一个人就用了整整八个小时,第二次是五个小时,现在不到三个小时结束。
  林岫却坚持让她休息一下,然后就定在明天上午。
  煮好饺子,他们在堂屋吃饺子,陆保姆带着俩小孩子也一边吃。
  就在这时候林峻醒了。
  他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原本脑子里好似勒了千万根线,勒得脑子浑浑噩噩,让他时时刻刻都在哆嗦。后来有把剪刀慢慢地,把那些丝线剪断几条,让他可以放松一下。再后来,被剪断的丝线越来越多,对他大脑的束缚也越来越少,甚至还能控制丝线对大脑的钳制,让他不再频繁发作。
  如今,他很清晰地感觉到,脑子里的丝线彻底被破坏了,它们再也不能对他的大脑进行绑架,逼迫他抽搐哆嗦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失去清醒的意识。
  他自由了!
  他真的自由了,这是真的!
  他一下子坐起来,慢慢地控制自己的脑袋做几个动作。从前做不出来的动作,现在很轻松就做到了。
  他真的好了,再也不会发作了!
  林峻下地,穿上鞋子,开门出去。
  一家人正在吃饺子,看到他出来,都笑着招呼他。
  林峻向来冷淡的脸上漾出一个舒心的笑容,清俊至极,“我真的好了。”
  陆正霆握住了林菀的手,对林峻道:“恭喜你。”
  林母激动得眼泪簌簌落下来,立刻捂住了嘴巴,林父也一个劲地说好,好。
  林岫哈哈大笑,“菀菀你可太能干了,以一己之力拯救咱们一家人。”
  陆正霆握着林菀的手,深深地看着她,柔声道:“不止。”
  还有他,他们,都是因她而得到了救赎。
  林菀忙道:“你们干嘛啊,这么煽情,我就做了大夫该做的而已。”既然身负逆天系统,自然要做点于社会有用的事情啊,有多大的能力,承担多大的责任嘛。
  更何况他们是她的亲人和爱人,她更要全力以赴咯。
  这时候陆一扭头朝着林菀笑道:“娘,我宣布,你就是我的英雄!”
  等林菀给林峻和林岫治好了癫痫,她却没有立刻公开这一成果。毕竟现在超声影像、x光机等不能计算机实时成像,那么这一治疗方式对于其他大夫来说就不可复制。他们不能复制这本领,还会怀疑她的手术过程。
  不过她没用等太久,因为77年春天,陆明光他们就制造出了最新款的微机,运算速度达一亿次每秒。只要造出第一代微机,之后的更新换代、运算速度就会不停地更迭。
  又是麦收时节,陆明光带着申请的微机回到五柳镇,给五柳镇医院安装了第一台计算机,并且按照他之前构想的,开始继续研发医疗器械与微机的结合之路。
 
 
第109章 结局。
  陆明光现在是科研室最年轻的研究员, 然而却被评为是最富有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
  在这三年里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去, 有林菀的启迪, 他的成绩突飞猛进。
  有他的加入,整个实验室的人都觉得自己的灵感跟着被他启发和拔高,不愧是灵感推动者的儿子。
  灵感推动者是大家私下里给林菀起的绰号, 并且从医疗圈被引入到了科研圈,因为她的很多观点都能给人连绵不绝的启发。其实在林菀平静的生活外面, 在她不知道的领域里, 她已经赫赫有名,被很多人提及。
  陆明光的归乡, 轰动一时,地区革委会的文化主任亲自带人下来参观五柳镇医院, 更不用说县革委会的诸位干部们。
  尤其陆明光给大家演示新型微机的安装以及操作方式, 吸引了无数人来来回回地参观, 这让他们叹为观止, 实在是太神奇了!
  对于乡下人, 大家都用牛耕地, 突然来了农用机械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用煤油灯, 通了电灯喇叭收音机,他们也大呼神奇。
  现在么,箱子大的个东西, 居然就能做那么多事情。
  实际他们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但是看着就很神秘很厉害呢。
  这医院里的东西,哪一样不神秘不厉害?根本不是他们能理解的啊。
  所以, 大家热闹好几天,都是为了看光景的,主要是看首都回来的陆明光和陆明良哥俩。
  这哥俩现在可了不得呢,两个人先去了首都大学读书,去年恢复高考又参加了考试,然后正式被录取。
  因为他们已经学过,所以录取以后照旧在原来班级学习,不需要重新从大一开始学。
  社员们对这个也不是很了解,说到底他们就是看漂亮少年的!
  陆明良人高腿长,热爱运动,做得一手好菜,加上容貌英俊,气质阳光向上,整个人开朗又热烈,深受妈妈姐姐们的欢迎。
  而陆明光,瘦高挺拔的个子,清俊白净的脸蛋,还有因为青春期不爱说话自带的高冷孤傲,都让他如钻石般闪耀夺目,无数女孩子没病也特意跑镇医院来看他。
  可他无动于衷,她们炽热的目光和叽叽喳喳的声音,只会让他觉得她们那么无聊吗?没病还要跑来医院浪费大家的时间?要么就是脑子有病?可这不是精神病院,对这个病症没有帮助。
  这日晌午,他从医院实验室出来,正好看到陆明良抱着一堆东西过来。
  陆明良:“弟,快接过去!”
  陆明光瞥了一眼,“什么东西?”手帕、香袋、鞋子、手套、书本、石头……
  陆明良笑道:“还不是你啊,都是给你的啊!你的追求者!”
  陆明光眼角抽了一下,“你没告诉她们,我只有十四岁?”
  我特么还是个孩子!
  陆明良把东西往墙根的凳子上一堆,因为太多呼啦啦掉了一半,他擦了擦汗,“你读了大学,个子比大人还高,表情比老爷爷还严肃,在她们眼里你起码24了。”
  他胳膊搭住陆明光的肩膀,“走吧,咱们打篮球去,我找够人了。”
  陆明光:“他们不是在办回城吗?”
  陆明良:“也不是全部,其实很多人还是选择留下来。咱们这里多好啊,山好水好人好,吃得也不差。他们回城都是新人,要是没关系工作也不好安排,很麻烦呢。”
  去年高考,大部分知青都参加了考试,没参加的有些也心思活跃,开始张罗着回城。今年春节回来,就有人跑关系把户口办回去,回城安排工作。
  当然,也有不少人愿意留在五柳镇,因为这里工厂规模越来越大,需要有文化的工人也越来越多。
  而且这里工作环境比较清爽,不会像有些工厂那样整天搞这个运动那个批判,要么就有人搞霸凌、穿小鞋或者要巴结谁。在这里,你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出了问题也是具体到负责人,不管是车间主任、组长还是工人,一律承担责任。
  除了不是城里,这里吃的也不错,环境又好,人际关系简单,不善于交际的知青都选择留下来。
  陆明光:“不出几年,咱们这里也会变成得和城市一样热闹。”只要交通发达,有吸引人们的东西在,就没有冷清的地方。
  陆明良对这些不怎么关心,“走啦,打球去了。”
  陆明光:“不打,我娘呢?”
  陆明良:“三婶在给几个知青办理回城手续呢。有几个在这里做的不错,成绩也可以,三婶说给他们写推荐信,这样他们回城以后就好安排工作。其实要我说,在这里做的好好的,回去干嘛啊。”
  “哥你去打球吧,我过去看看。”
  陆明光自己去找林菀。
  林菀在医院办公室,被一群人围着,甚至还有不是医院的知青,只是在工厂干活儿的也来找她给推荐信签字。
  陆明光看了一会儿,大步走过去,拍了拍几个挤在那里的男知青,“让一让。”
  挤得这么紧,密不透风的,他担心给林菀闷着。
  见他过来,知青们赶紧让让,纷纷跟他打招呼。
  “明光可是首都大学毕业的,真厉害啊!”
  “所以还是城里好吧!”
  林大夫有关系,可以把儿子送出去,他们没关系,如果在乡下呆着,那么以后孩子也只能是乡下人了,所以他们一定要回城的。
  大家基本都退开,还有三四个男人赖在林菀桌前一个劲地催她。
  林菀正在给一个女知青写推荐信,女知青的恋人在外地等了她七年,现在终于能回城,她想回去结婚。
  林菀瞥了一眼一直在催的那俩男人,微微蹙眉,“俞国建?你也要回城?”
  俞国建、邵毅翰以及江映月、李金玲、王芳芳等人,是第一批来到五柳大队的知青。这么些年,他们有的人活动关系回城了,有的人耐不住寂寞就在这里结婚了,结婚对象有知青也有当地社员。
  俞国建娶了村里一个俊俏闺女,如今已经有一儿一女。
  这会儿他说要回城,那闺女和孩子怎么办?
  去年他说要考大学,全家供他脱产复习读书,结果他没考上,还是得在镇药厂干活儿。
  现在瞅着政策放松,他竟然想拍拍屁股走人了。
  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儿?
  俞国建理直气壮:“对啊,我也是城市下乡的知青,当然能回城!”
  林菀:“那你媳妇儿孩子怎么办?”
  俞国建一秒钟都不犹豫,“不是我的错,我有什么办法?我想带他们回城,是政策不允许啊?”
  本来就是因为城市压力太大让知青下乡的,现在让他们回城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因为城里住房、口粮不足,尤其是工作岗位,根本不足以安排这么多知青。他们这些回去的知青,有三四成是找不到工作的。
  林菀:“你这个问题我这里管不了,你去找大队革委会吧。”结了婚的,老婆孩子带不走,大队估计不会轻易放人。
  俞国建急了,“咋滴,咋滴就不给我写?你给别人都写了干嘛不给我写?”他本身知道大队不放人,所以才混过来找林菀签字。他们都知道,只要林菀同意,革委会就会卖她的面子也同意。
  林菀懒得理睬他。现在有些工作根本不需要她做,她之所以会给医院的知青写,也不过是看在同事一场的份儿上,愿意帮帮他们。
  而且除了个别她在意的人,其他基本都是别人写好,拿过来她签字即可。
  这个俞国建居然还支使上她了,真是脸大。
  林菀的一个秘书喊道:“时候不早了,大家先回去,等我们安排时间再来啊。”
  俞国建怒了:“别搪塞了,不过是怕我们走了药厂没人干活儿而已。”
  那秘书皱眉,气道:“不要胡说八道了,药厂都是社员们工作,知青才几个啊?你赶紧……”
  “我不走,我凭什么走?她给别人签名不给我签名,就是故意针对我,打击报复,小心眼!”
  俞国建气急败坏起来,他不敢动林菀,拉扯推搡那秘书,嘴里却指桑骂槐地针对林菀。
  装什么啊,谁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当初被男人逃婚,学都没上,结果还混上医院院长了。
  医院顾忌脸面,他这样骂骂,也许林菀为了息事宁人,就给他放行了呢?
  他正喊得起劲,被人拍了拍肩膀,他下意识地往后看,“谁――啊!”
  重重的一拳落在他脸上,打得他脑袋猛得转回去,疼得他捂着脸就嚎起来,“打……打人……”
  众人都看呆了,从来没想到小时候那么可爱乖巧,长大了也温润和气彬彬有礼的陆明光居然会动手打人!
  陆明光皮肤白个子高,身材又挺拔得很,站在那里气势迫人。
  尽管俞国建比他年纪大了很多,竟然没有打回去的勇气。
  陆明光扫了一眼,冷冷道:“回城的事儿去找革委会,医院不负责。”他扶着林菀的胳膊,“娘,你坐一上午,该休息了。”
  林菀其实坐下没一个小时,她配合着看看手表,“哟,都十一点半了,散了吧。”
  她低头悄悄瞅瞅陆明光的手,他皮肤很白,打得时候太用力,这会儿指背都红了。
  陆明光笑了笑:“没事呢。”
  在家人面前,他还是小时候那个安静乖巧的孩子。
  立刻有人送来药膏,林菀就给他抹点药,然后一起出去散散步。
  他们往公社客运中心那边去,正好看到陆一放学回来。
  陆一读了两年小学,去年就跳到初中去,如果不是还小林菀不许他去医院,他这会儿就想退学了。
  实在是学不到什么东西嘛,哥哥给他的书和资料,足够他学的,而且不管什么难题,哥哥爹娘都能给出答案。
  “哥,我下午能去医院上解剖课吗?”陆一上学从来不带书包,都是丢在学校里,也从来不写作业,反正他都会,老师也不为难他。
  陆明光:“不能。”
  林菀笑道:“陆一,你要是觉得初中没意思,你就去高中吧。让你爹给你说一声。”
  陆一:“可是我不想出去读书哎。”家里多好啊。
  陆明光:“等我回实验室,你跟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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