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吹了一声口哨,“小甜甜送宿主宝马哦!”它觉得陆正霆是甜的,所以给他起昵称叫小甜甜,惹得林菀直乐。
林菀跃跃欲试,她向来胆子大的很,骑马而已啊,前世也在草原驰骋过,真的很爽呢。
她左手握着马缰绳,两手扶着马鞍,左脚踩着马镫,用力一跃,整个人就翻上去坐好。
动作利索标准。
沈飞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漂亮!”
林菀扭头看陆正霆,他正笑微微地看着她,目光里充满了惊艳。
陆明良领着小明光跑过来,看到她骑马,陆明良激动得嗷嗷叫,小明光不说话,眼睛却亮得很。
陆正霆看她俏丽飒爽的模样,忍不住出口指点,“身体不需要前倾,放松靠后就好,双腿不必过于紧张,轻轻夹着马腹即可。”
骑马其实很累,长途跋涉会把大腿、屁股磨破。她只是回娘家,或者在公社跑跑,不需要急行军,慢慢走路就好。
林菀按照他说的,轻磕马腹,“驾!”
那马便走起来,步子稳当,而且善解人意。
林菀笑起来,“太棒了!咱也是能骑马的人了。”
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追着跑。
陆正霆:“不要站在马后面。”
马看不见会踢到,温顺的马也不例外。
陆明良立刻拉着弟弟让开,还叮嘱他,“刚才你站在马屁股后面,危险,它要踢你的,记住了吗?”
小明光看着他,没说话,却听明白了。
沈飞望着林菀飒爽的背影,打趣陆正霆,“弟,好眼光,媳妇儿不但俊,还辣。”
陆正霆与有荣焉,唇角是淡淡的笑意。
林菀骑马绕着转了一圈,回来跳下马跟沈飞道谢,又问怎么付钱。
沈飞瞅着陆正霆,笑道:“老弟付过了。”
林菀纳闷地看着陆正霆,“你还有钱?”
陆正霆拿出一封信递给她。
林菀展开快速扫了两眼,竟然是他之前资助的人家,孩子大了,这会儿是公社干部,赚了工资还他钱。
妈呀,这是什么神仙良心啊。
那人寄给陆正霆一百六十块钱,他用来买了这匹马,里面有优惠减免。
陆正霆对林菀道:“你自己骑马回去,人多就借个小板车拉着。”
所谓人多,就是他也去的话。
沈飞还要去公社,他就不多呆,跟陆正霆和林菀告辞徒步走了。
陆明良:“三婶,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林菀看向陆正霆,陆正霆却示意她自己来。
林菀想这还不简单,多少现成的名字呢,什么红云啊,红玉啊,追风啊,闪电啊,哈哈哈,“红玫瑰、火玫瑰、小红、大红好像都不错哎。”纠结了两秒钟,她顺口道:“就叫温柔吧,这马多温驯啊。”
她用棍子飞快地在地上划拉俩字。
陆正霆已经笑起来,本来她在说什么小红大红红玫瑰火玫瑰之类的,最后却出来个截然不同的名字。
没想到她会有孩子气的一面。
“好,就叫温柔。”
林菀扶着马鞍,扭头朝陆正霆指了指他,又指指马鞍子,询问:“你要不要试试?”
陆正霆思考了一瞬,轻轻摇头,“不了。”
就算试试,也应该她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试骑。
林菀知道他自尊心重,怕出丑别人会笑话。她也不逗他,就让陆明良和小明光在家,她回姥娘家一趟。
小明光立刻挣开哥哥的手,跑到林菀跟前拉着她的衣摆不放。
不说话,表情却够坚定。这是要跟着去。
陆正霆:“这马很温驯,去吧。”
温驯的马,小孩子都能骑,更不用说林菀这样飒利的,所以陆正霆也不担心。
毕竟他腿脚不便,不可能陪她去每一个地方,很多路要她自己走。
想到这个,他眼神黯了黯。
林菀就抱着小明光上马,跟陆正霆和陆明良挥手告别,然后策马出发。
出了大湾村,正好一辆去公社的大马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容貌俊秀神色却有些憔悴的青年。
正是从市里回来的陆正琦。
他看着一个女人骑马过来,英姿飒爽,让他想起电影里的红缨子,突然他发现不对劲。
这不是林菀吗?
他听说林菀嫁给三哥,认定她利用三哥报复自己,他要回来解救三哥,三哥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害了三哥!
所以他不顾江映月的反对和挽留,果断回家。一路上他一直自我暗示回来就得承受林菀式的狂风暴雨,做好准备让她发泄,不管打骂还是什么都任她,一定要把这件事彻底了结的。
这还是那个蠢蠢的就会撒泼逼他的林菀?鬼使神差的,他居然没躲开,嘴巴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林菀!”
林菀听见有人叫自己,循声望去就看到陆正琦。
她明澈的眸子染上鄙夷之色,喝骂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
她策马冲过去,提鞭就打。
陆正琦拿定主要让她发泄消气,请她不要伤害三哥,索性闭眼任她打。
“啪”一声,鞭子抽在陆正琦胳膊上,疼的他颤了颤,却没哼。
林菀冷哼,“林菀不是你叫的,以后叫嫂子,别没教养!”
说完她策马飞奔离去,潇洒从容,留给陆正琦一蓬沙尘。
第24章 治鹅口疮
在陆正琦的印象里, 林菀不是个跋扈的人。最早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羞涩腼腆的女孩子。就算他拒绝承认娃娃亲, 她也只会更加努力讨好他。
都说她是十里八乡最俊俏的一朵花, 对他又痴情, 一定是个好媳妇。可他不能勉强自己接受一段封建包办婚姻, 更不想娶一个不爱读书、没有文化的女孩子,哪怕她相貌非常出众。
虽然江映月长得没有林菀那么漂亮, 但是她热爱学习有理想有追求,自信而又优雅一下子就吸引他的注意力。林菀知道他喜欢江映月以后,突然就变得不讲理起来, 追着他要个说法, 甚至还让周自强带她去找江映月的麻烦。
着实不讲道理。
可他印象里的林菀怎么也不可能抽他一马鞭之后骑马绝尘而去。
她怎么会真打他?她怎么会骑马?她怎么变得这样果断干脆, 毫不拖泥带水, 还那样飒爽, 像是一个新时代女性?
这不可能是他认识的林菀。
不对,她不可能突然变好,只会更加跋扈粗野, 所以刚才张口就骂, 抬手就打。毕竟她只读了初小,学习也不好, 脑子里没什么文化, 要想自我提升是不可能的。
陆正琦觉得自己判断不会错,现在的林菀只会更加粗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乡野泼妇。否则她为什么嫁给三哥?分明就是因为自己不肯娶她, 她便故意如此。他不能让她祸害三哥,三哥已经够不容易的,他必须阻止她。
他满脑子都是林菀怎么回事,甚至没注意到她怀里还有个孩子。自以为想通了,他背着书包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家走去。
有小孩子看到他,立刻喊:“高中回来啦!”
陆正琦从小俊秀聪明,后来以他们县第一名成绩考上市里高中,是大湾村的骄傲,大家都叫他高中,就和称呼过去的秀才一样。
“他还敢回来?不怕林大夫打死他?”
他们都觉得林菀现在可厉害,当大夫、当家,陆家老太太那么厉害都不敢打她呢。
陆正琦虽然觉得自己为爱出走没错,可被他们这样喊还是很窘迫,赶紧一路疾行回家,走到门口正好碰到陆正霆出来。
“三哥!”陆正琦赶紧迎上去,伸手就要从轮椅侧袋里掏纸笔。
陆正霆抬手挡住他,抬眼看着他,目光冷淡。
陆正琦心里满满的都是内疚,一边说一边去掏纸笔,“三哥,都是我连累你。你放心,我回来就是解救你的。我不会让她……”他的手伸过去才发现侧袋被陆正霆摁住,他愣了一下,“三哥?”
陆正霆垂眼看着侧袋,最近这里成了林菀在他私人领域的专属位置,本子上几乎都是她的字,还有她写给她的纸条。
他意识到最近对林菀有一种陌生而强烈的感情——想独占她。好在他自制力强,能够克制自己,但是在他的领域里,下意识就给她一个独占他的机会。他不想别人掺乎进来,尤其陆正琦。
“这里面都是你嫂子的东西,不要乱动。”陆正霆开了口,声音冷沉沉的没一丝热情。
陆正琦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嫂子?三哥,你是认真的吗?”
三哥居然承认林菀是他媳妇儿?
可她不会喜欢三哥的,肯定只是利用他报复自己。如果这样,对三哥太不公平了。
陆正霆的声音冷冰冰的,却含着警告,“林菀现在是你嫂子,你要尊重她,不许在她面前放肆。”
最好离她远点!
陆正琦急得还要说什么,陆正霆却没理睬他,顾自驱动轮椅走了。
一副无比嫌弃不想看到他的样子。
陆正琦:“……”
三哥不对劲,难道……他真的喜欢上林菀了?
可林菀?
他想起刚才那一鞭子,她可真没留情啊,如果说一个人对你有多爱就对你有多恨,那……
“三哥,我不会让人伤害你的。”他大声说。
他知道三哥听不见,他是对自己说的。
他怕林菀别有所图,可林菀却还觉得渣男回来定没好事呢。
一路上她忍不住骂了好几句,最后还教导孩子,“男人对感情要干脆利索,不喜欢就果断拒绝,不要优柔寡断。陆正琦就是个大渣男。”
小明光坐在她怀里,小手扶着马鞍,不说话却用力抿着小嘴,好看的眉头也紧皱着。
骂了一会儿林菀痛快了,其实她对陆正琦没什么感觉,不过是有感而发。
这男人既然是男主,那本性没问题,但是他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在感情上优柔寡断又有点冲动。
按照剧情,他本来不想娶原主,但是原主以死相逼,给他和江映月制造矛盾。江映月就故意和一直暗恋她的高晋暧昧,说要一起下乡插队,逼着陆正琦分手。陆正琦几次找她都吃闭门羹,后来还看到她和高晋在一起,一气之下他就回家结婚。但是结婚那天,又有同学来找他,说江映月根本没和高晋一起,她生病了。陆正琦一听,便丢下原主又跑回市里找江映月。
原主对他由爱生恨,闹着嫁给陆正霆,然后开始各种作妖之路。
她捡到小明光以后,就给江映月去信,附上照片说是她和陆正琦生的儿子。江映月和陆正琦又起矛盾,再加上高晋那个男配助攻,陆正琦和江映月的关系再度陷入泥淖中。
陆正琦就决定回家找林菀说清楚,让她不要再缠着自己,更不要伤害三哥,同时需要解决工作问题。他虽然成绩好,可没有关系和后台,要么去支援边疆生产,要么回乡种地。
他原本想和江映月一起去边疆,结果一气之下就回老家。
回来后他先是劝原主不要伤害三哥,原主却和他大闹,甚至赌气要和陆正霆做真夫妻,却被陆正霆拒绝。
原主觉得自己被所有人嫌弃,生无可恋,她就跟陆正琦说了绝情的话,然后跑去跳河寻死。
陆正琦把她救上来,看着她从一个天真烂漫的俊俏少女变成怨天怨地的怨妇,突然对她产生了同情。他反省自己,是他让她那么苦,被村人讥笑,还要被陆老太各种刁难磋磨。
他开始同情她,忍不住帮助她,让她不要再做体力劳动,让陆老太不要再磋磨她。
原主本来对他由爱生恨,见他顽石一块绝情无意,打算一死了断的,谁知道又因为他的同情帮助再度生爱,结果更加纠缠不清。
再加上小明光懂事,虽然不说话却很聪慧,也得陆正琦喜欢,哪怕江映月写信来,他都没有立刻离开。
结果原主自作聪明,又给江映月写信逼着她跟陆正琦分手,却刺激得江映月主动下乡插队来找陆正琦。
那时候陆正琦已经用陆正霆的关系,成为公社干部。然后江映月下乡,发挥聪明才智,与陆正琦互相配合带领社员们创业。70年两人被举荐一起去读工农兵大学,回乡以后直接升到县里当了干部。
如果这样也挺好,可这毕竟是一个狗血言情文,事业只是为了抬高他们的身份,让他们去更大的领域里虐恋情深。
林菀扯了扯唇角,这一世自己没告诉江映月小明光的事儿,他们不应该为此吵架,那他为什么滚回来?
所以把男女主感情危机全怪在恶毒女配身上是不对的,自己什么都没做。
她希望陆正琦赶紧滚蛋,江映月也不要来这里下乡。你是女主,你去哪里都能大放异彩的,没必要来大湾村。
林菀带着小明光到林家的时候,林母正忙着收草药。因为有钱赚,村里孩子们都踊跃来交,已经堆了好几个小山包。
林母现在不上班,在家照顾俩儿子,既不会让儿子受伤,还能给林菀收草药,虽然忙碌却不像下地那么累。
看到林菀骑马过来,林母和孩子们都惊呆了。
“可了不得,闺女你怎么还骑上马了?”林母赶紧帮着把小明光抱下来,孩子们也纷纷过来招呼。
林菀跃下马,笑道:“这是退役军马,通人性得很,一点都不用担心。”她把马拴在一边的树桩上,然后帮林母给孩子们付钱。
林母告诉她,林父去了市医院,昨天有一封电报回来报平安。
林菀跟俩哥哥问好,大哥林峻依然不爱说话,但是眼神却在林菀和小明光身上转,看得出很高兴。
二哥林岫则开心地喊小明光过去玩儿,给小明光一个泥做的小猪。小猪是他不发作的时候在院子里用水和泥捏的,做了好些,晒干的时候大部分毁了,只有这一个好的。
小明光立刻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小猪。
林菀问林母这几天林大伯家有没有使坏之类的。
林母:“老三吊着胳膊,亲事都吹了。他们没敢往这里来,强子让人格外注意着呢。”
林菀放了心,周自强是好人,她会找机会报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