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春风榴火
时间:2019-10-26 08:31:55

  “你你你...你太过分了!大堂经理怎么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子见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钟恺要上前和他理论,被沈括揪住了后衣领。
  他沉声说:“人家的公司,不要胡来。”
  沈括一贯是个懂得克制和约束自我的男人,不会轻易与人计长短。
  “哼,臭小子,算你走运。”
  很快,方总监从大门进来,陪着一位身材高挑穿一字裙的女士,女士拿着摩托罗拉手机,正在讲电话。
  沈括知道,这位正是孟氏集团的总裁,孟知宁。
  方总监看到门口站着的这几位来面试的年轻人,连忙冲他们招手,示意跟上。
  孟知宁进了电梯,沈括他们也立刻进去,站在她的身后,与她一道上楼。
  方总监附耳对她说:“这几个小子,就是过来面试‘傲狼’项目展秀的模特,待会儿我带他们去会客厅等您...”
  他话还没说完,孟知宁忽然扬了扬手,示意他别吵。
  她正在讲电话——
  “一小丫头懂什么,这事必然是受她母亲指使,那女人...居然把心思打到我儿子身上,用这么下三滥的招数。”
  “呵,我管什么,我要是管了,你爸指不定多心疼他老婆呢。”
  “男孩子嘛,受点委屈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能屈能伸,告诉你哥,且让他忍着,以待来日。”
  ……
  走出电梯,孟知宁先去办公室,而方总监则带着几个男孩去会面厅。
  钟恺低声对沈括道:“那位就是孟氏的老总,孟知宁,听她刚刚讲话这气概,能当集团领袖不足为奇吧。”
  沈括淡淡应了声,没有多说什么,他一贯不在背后讨论别人,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十分钟后,孟知宁从办公室里出来,换上了正式的小西装,来到会客厅。
  几个男孩立刻站起迎向她,沈括站在第一个,孟知宁盯着他看了许久。
  绕是孟知宁做服装行业,十多年见过各类型的帅哥不少,包括很多代言明星,但沈括这样的颜值条件的,也算是上乘中的上乘了。
  以他这样的外型条件,别说给秦玉骁当背景板,就算让他代言整个品牌都不成问题。
  看过沈括以后,再看后面的几个男孩,便显得有乏味。
  当她看到那个穿喇叭裤休闲装的男孩,眉头皱了起来,回头直接对方总监说:“让这人走。”
  喇叭裤少年还没反应过来,问道:“我这大老远过来的,为什么让我走啊!”
  孟知宁道:“我见你们,穿的是什么?”
  “西、西装。”
  “那你见我,穿的是什么?”
  喇叭裤男孩无言以对:“我...我以为...”
  他以为自己足够了解孟氏的企业文化,毕竟这是一个主打年轻张扬个性的品牌。
  孟知宁冷冷道:“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我可以当成是你对我们这次面试毫不在意,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想聘用你,走吧。”
  喇叭裤少年无话可说,愤愤地看了沈括一眼,心有不甘地离开了。
  沈括表情平淡,没有幸灾乐祸。
  而那几个着便装的男孩也稍许有些不安,好在孟知宁没有和他们计较,他们虽着便装,却不似喇叭裤少年那样出格。
  孟知宁赞许地看了沈括一眼,直言问他们:“为什么想来面试模特。”
  他们的回答不约而同都是说想锻炼锻炼自己,这是一次很好机会,甚至还有人说想进孟氏集团上班的...
  当沈括说出只是为了100块一小时的薪资酬劳的时候,他们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了鄙薄的神情。
  是啊,为了钱,这多俗气。
  不过孟知宁却很欣赏沈括的坦诚,那些说想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人,做这份工作的时候,只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份工作对自己有没有帮助,只有真正为了钱来的人,才会踏踏实实做好手里的事。
  于是孟知宁又淘汰了一些人,最终只留下了五个,沈括便在其中。
  “‘傲狼’的新品发布会展秀会在两周以后,这两周,每天都要过来练习,不要让我找不到人。”
  孟知宁说话干脆利落,说完之后也不耽搁,只是临走时对方助理说道:“给沈括加钱,三百一个小时,到时候让他站主位,就跟在秦玉骁后面。”
  “是。”
  待孟知宁离开以后,方助理兴奋地对沈括道:“可以啊小伙子,我们孟总眼高于顶,你居然能得到她的赏识,前途无量啊!”
  沈括温淡而不失礼貌地说:“全靠方总监提拔。”
  方总监见他做人办事周周道道,完全不似这年龄段的小孩那样嚣张狂妄、自以为是,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往后,这小子指不定能成大器。
  回去的路上,钟恺一直在对沈括叨叨:“这次可真是赚大了,300一个小时,我的天呐!这还不是最炸的,孟知宁居然让你站主位,仅次于大明星秦玉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到时候电视台广告一播,你就在全国人民面前露脸了!”
  沈括对此并不感兴趣,露不露脸他无所谓,只希望对方不要拖欠工资,按天结算。
  两人拐进小巷,走到沈括家门口,只见一个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小丫头鬼鬼祟祟站在方格窗边,探头探脑朝黑漆漆的窗里望。
  钟恺笑着离开:“那我就先走了。”
  “嗯。”
  沈括嘴唇稍稍抿了抿,径直走到陆嫣身旁,和她一起朝屋里望——
  “你在看什么。”
  陆嫣被吓了一跳,“啊”地尖叫了一声,往后退了退:“你干嘛出来吓人!”
  “你鬼鬼祟祟在我家窗边偷窥,还说我吓人?”
  “才不是偷窥呢!”
  “那为什么不正大光明敲门进屋。”
  “怕你不在家,沈叔叔万一在睡觉,吵醒了多不好意思。”
  沈括喜欢她的乖巧懂事,并非所有富家女都是娇纵跋扈,很多时候,这些有钱人家温厚水土里养出来的姑娘,不知愁苦,也格外美好无害。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喜欢这样的,但就是喜欢。
  或许深陷泥沼,就格外向往美好吧。
  他进了屋,把灯全部打开,驱逐屋内的阴寒和潮气。
  “我爸应该还在医院做复检,进屋坐吧。”
  陆嫣进了屋,贴墙站着。
  沈括从柜子里取了自己的杯子,在水槽边反复擦洗了三分钟之久,倒了水递给陆嫣。
  这炎炎烈日的酷暑之夏,陆嫣渴坏了,嘴唇都干燥起皮了,抓起水杯咕噜咕噜猛喝一气。
  “慢点。”沈括见她渴死鬼投胎似的,有些心疼,皱眉道:“谁让你大中午过来。”
  “睡懒觉,醒过来就是中午了。”
  陆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放下水杯,说道:“我来拿自行车,顺便跟你谈个大大大...大生意。”
  上次她把醉酒的沈括载回家,半道上自行车的链子就断掉了,她只能由他坐在后座,哼哧哼哧把他给推回来,自行车也留在了沈括家里。
  沈括进内屋将那辆粉色自行车推出来。
  “干嘛放屋里啊,屋里这么窄多不方便,搁门口就行了呗。”
  沈括淡淡道:“外面小孩多,会被他们弄脏。”
  “哦。”
  陆嫣见车链条已经修好了,还上了油,车身也被擦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她惊喜道:“把它放在你这儿,相当于做一次大保养啊,那以后我得经常在你家门口掉链子什么的。”
  “你要是喜欢,随时可以来,我帮你给车做...保养。”
  沈括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下移,没看她,润润的调子听起来...温柔得就像是加湿器里的水雾拍在脸上的感觉。
  陆嫣诧异看着他,不敢相信,这个棱角锋利浑身带刺的少年,居然会说这样的话。
  她都有些不习惯了。
  “干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陆嫣拍打了一下他的后腰,开玩笑道:“很不像你嘛。”
  “我应该是什么样子?”
  陆嫣想了想:“你应该凶巴巴说,再不请自来,我就把你连人带车扔出去。”
  沈括抿了抿薄薄的唇,捡起她用过的水杯,把里面剩余的水喝尽了。
  “你要是喜欢,我现在也可以把你连人带车扔出去。”
  陆嫣往后退了退,防备地望着他。
  他嘴角绽开一抹浅淡的笑意。
  很难得,能在他脸上看到这么真诚纯粹的笑容,不是为了迎合,也不是嘲讽,而是真的因为开心而笑。
  “我发现,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哎。”
  陆嫣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走过去伸手拍拍他的脸颊:“你啊,就应该这样,少一点算计,多一点真诚,慢慢的大家都会喜欢你,你的朋友也会多起来的。”
  沈括任由她捏着自己的脸,说道:“我不需要太多朋友。”
  “错!”陆嫣义正言辞说:“我爸教我的,做生意离不开朋友,你想要成功,想要挣很多钱,就需要能帮你的朋友!”
  “你说的,那是酒肉朋友。”
  “当然,生意场上有很多酒肉朋友,也少不了有真心帮你的朋友,而这些真心的朋友,将来会成为你最强的助力和最可靠的支撑。”
  沈括听着陆嫣的话,沉默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钟恺帮他牵线搭桥,他根本不可能挣到孟氏的这笔巨额时薪。
  他顺手撸了撸陆嫣的脑袋:“年纪轻轻,想法倒挺多。”
  “这就是我要找你谈的大生意了。”陆嫣神秘兮兮对他说:“走啊,我请你吃饭,咱们坐下来慢慢谈。”
  沈括摸了摸自己的裤包,里面有今天孟氏刚发的培训补助费,心里有了底气。
  他取下挂在墙上的黑色鸭舌帽,推车出了门。
  陆嫣见他这般自觉地骑上了她的自行车,说道:“哎,你骑车我走路,这不厚道啊。”
  沈括回头,正午最亮的阳光扫在他的脸上,他那深咖色的瞳子显出几分热忱——
  “上车,我载你。”
  陆嫣走到他身畔:“真的假的,这么好心?”
  “嗯。”
  “你不会半路把我推水沟里吧。”
  “……”
  沈括摘下鸭舌帽,盖在她的小脑袋上,压下帽檐:“少废话。”
 
 
第29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陆嫣万万没想到, 有生之年, 竟然还会有让沈大佬骑车载她的一天。
  她看着沈括这坚实的后背, 衬衣背后的肌肉脉络随他蹬踩的动作而律动着, 极有力量感。
  他是真的很性感。
  即便二十年以后, 沈括都没有如同所有中年男人一样发胖发福,他严格地管理着自己的身材,如同他约束自己的品行一样严格,因此即便他人过中年,仍然处于生命的盛年,身边蜂蝶不断。
  有钱多金又英俊, 举手投足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少有女人可以抗拒这样的沈括。
  陆嫣现在才发现, 沈括今天穿得是西装啊!
  她拍拍他的背, 兴奋地说:“原来今天我们沈爷穿变绅士了啊,难怪刚刚对我这么温柔呢。”
  沈括被她拍得呛了呛, 回头说:“你再一惊一乍,我把你推沟里了。”
  “不要!”陆嫣连忙攥住他腰间的衣角,八卦地问:“嘿, 今天穿得这么帅, 干嘛去了?”
  沈括没回答她。
  “哦,我知道了, 约会去了, 对不对?”
  “……”
  约你个头。
  陆嫣说:“不是约会,那...上班?”
  “嗯。”
  “不错哦!”
  他低醇的嗓音轻飘飘的应着,心里很舒服。
  他一直在努力, 从来没有停过,他觉得这样的自己...是有资格做梦,哪怕只是白日梦。
  他也想要她。
  二十分钟后,沈括将车停在了世纪城大饭店门口。
  陆嫣抬头望着世纪城门口金碧辉煌的狮子像:“我说我请客,你下手就这么黑呢!”
  沈括淡淡道:“不是谈生意?那就该有谈生意的样子。”
  上次他和方总监在这里吃了饭,虽然喝高了,但他还记得,这件饭店的糯鸡爪很好吃,吃到的第一口,满脑子的想法就是...想带陆嫣来尝尝。
  “行吧行吧。”陆嫣耸耸肩:“今天你开心,你说了算。”
  ……
  包间里,陆嫣从书包里取出了好几本互联网专业方面的书籍,甚至有两本还是全英文的专着。
  她将这些书一股脑堆在沈括面前——
  “这些,全都给你,算是我给你的投资!”
  “你吃。”
  “沈括,你别退学,不仅别退,你还要好好考,争取考上最好的大学,然后学计算机专业,你在这方便真的很强!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快吃,凉了。”
  “……”
  他将糯鸡爪盘递到她面前,真诚地看着她:“快点,吃。”
  这期待的模样,像是什么人参仙果要给她吃似的。
  陆嫣夹起鸡爪尝了尝,卤味的,炖得很糯,入口即化,甚至连骨头都能嚼碎,卤香味是特制的,满口香。
  “好吃吗?”
  陆嫣连连点头,脸上浮现惊喜之色,吮着骨头:“好好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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