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夕阳洒在窗户上,晕红了整个书房。
书架上整整齐齐摆着许多武侠小说,还有类似于《上下五千年》之类瞿准或许感兴趣的书目。
踏进书房的瞬间,瞿准不可思议的对这个屋子萌生了归属感,迫切的想要搬进来住。
“我住进来,真的不会打扰你吗?”瞿准再次跟她确认。
“合住肯定会互相打扰,但是相比之下,你可以带给我更多满足。”寇离见他对房间,也跟着雀跃起来,“喜欢就住进来吧,我每天看看你,就会有热爱生活的动力。”
原来自己对她如此重要。瞿准答应下来,“那我请人把东西送过来。”
寇离顺嘴问,“请谁?你家里人都在国外吧?”
如果不是没有家人,他怎么会苦逼兮兮住几个月酒店。
“我…”瞿准正准备解释。
寇离却自己想通了,点点头说,“哦,你是混血,在中国有亲戚也正常。”
瞿准又失去了解释的机会,只得默认寇离的说法。
“等等,你混的是中国血统吗?”寇离又冒出新的问题,“混了多少啊?都是哪跟哪的?”
“寇离。”瞿准叫住她,严肃的要求道,“请不要把我的血统,当成什么神秘配方。”
“…非常抱歉。”
作者有话要说:沉迷研究混血配方的寇离:发出想要混血的声音。
瞿准:或许,你可以跟我生一个?
寇离:按照概率和遗传学原理,我跟你的孩子,血统会稀释。所以…
瞿准:……我下线了,再见。
第11章
晚高峰期堵得厉害,寇离回到住处时,比平常晚了半个多小时。
初秋的黄昏洒在院子里,通过银白色跑车前盖,浓稠的橘红色调直直映入寇离眼中。
空旷好几年的车位终于派上用场,寇离绕着款式很新的奢华跑车转了半圈,迅速意识到:
混血已经搬进来了。
她靠近屋子,听到里面传出谈话声。
“箱子摆在墙边就好,我自己收拾,麻烦你了。”瞿准声音很好分辨,温和干净,宛如四月间清冽和煦的春风。
相比之下,杨昊浓重的东北腔更显得粗犷随性,听起来特别豪爽,“箱子都挺重的,哥帮你抬到楼上呗?”
“不了。”瞿准客客气气拒绝他,“毕竟,这是别人家屋子。”
“对哦,那我放下啦?”杨昊按照老板要求,把箱子堆在墙边,满脸忧虑的瞅着自家老板,“瞿准,你能行吗?”
好端端一个镶钻镀金的太子爷,娇生惯养长到大,没受过什么委屈。
现在背井离乡来国外工作,还得可怜巴巴寄人篱下,看屋主脸色过日子,实在太凄惨了。
“嗯。”
瞿准没学过读心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杨昊心目中,已经成了苦情剧男主的倒霉形象。
他淡淡应了声,慢条斯理跟杨昊说,“日天哥,谢谢你帮我搬东西。”
“应该的,有啥好谢啊?”杨昊摆摆手,最后瞅瞅房间里的装潢构造,才缩回脑袋说,“那我走了,有什么事给哥打电话。”
“嗯,再见。”瞿准目送杨昊离开后,挽起衣袖把大箱子搬上二楼。
杨昊把车钥匙留在鞋柜上,恋恋不舍的走出房间,活脱脱像个送孩子到外地上大学的老父亲。
他边走边往屋子里瞧,无暇留意前面动静。余光瞥见快要撞到人,才堪堪停住脚步。
“啊呀,不好意思啊。我忘…”杨昊慌忙跟对方道歉,看清楚来人长相,他震惊地瞪大眼睛,“寇主编?!”
前两天,寇离跟Zoe谈专访合作的时候,杨昊跟她电话联系过,却没有见过面。
本来以为,双方达成合作之后,能有机会在公司里见到寇离,结果居然在瞿准借住的屋子里遇上了。
杨昊傻了。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你好。”寇离上上下下打量杨昊。
刚才听混血叫他哥,想必这位是传说中的亲戚。
真没瞧出来啊,原来混血还有东北基因吗?
寇离心情复杂。
她绝对没有地域偏见,只是在以往印象中,东北男人豪爽热情,跟瞿准斯文温和的性格差得太远。
要是他身上真有东北血统…寇离更好奇混血的‘绝密配方’了。
“你认识我?”寇离诧异地问了句。
如果没听错,杨昊刚才叫了她‘寇主编’。
“啊?”杨昊懵了。
他是个大大咧咧的东北爷们儿,私底下习惯直来直去,很少花费心思想那些弯弯绕绕。
但杨昊听到寇离问话的瞬间,身上所有的敏感细胞,全都开始工作,脑子飞速转动起来。
首先,寇离为什么住在这里?
根据瞿准之前提供的信息,之前带他去开房的姑娘,邀请他一起同居。
所以杨昊早就知道,跟瞿准合住的是个女人。
他下午替瞿准搬家,穿过巷子时,被周围的破旧震惊了。
要不是院子里环境尚可,他肯定二话不说把太子爷绑回去。
按照常理判断,这种破旧荒凉的鬼地方,除了跟瞿准合住的人,不可能再有别人过来。
所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寇离就是跟瞿准合租的女人!
…那位把太子爷灌醉,带去开房,然后啥都没做的渣女。
那么,问题又来了。
寇离认识瞿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瞿准没有答应《SuRi》当面采访的要求,甚至要求公司高管们,暂时不要把自己信息泄露出去,分明是为了隐瞒什么。
如果寇离知道瞿准身份,她何必大费周章,亲自去Zoe公司谈合作,直接回家把瞿准压到床上,逼他答应就好了。
根据以上种种结论…杨昊脑袋非常混乱,但他清楚,这时候应该替老板打掩护。
“嗯?你在听吗?”寇离等了很久,瞧见杨昊脸上姹紫嫣红变来变去,她疑惑的追问道。
“在听!”为避免寇离怀疑,杨昊慌忙拗了个极其生硬的理由,“其实我是《SuRi》的书迷,特别喜欢你编的杂志!”
话音刚落,杨昊差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他堂堂八尺男儿,怎么可能热衷花里胡哨的时尚杂志。
而且普通人看杂志,会注意到主编是谁、长得什么样吗?
杨昊绝望的想,真是漏洞百出的理由,怎么可能糊弄过去啊!
结果出乎意料,还真让他糊弄过去了。
寇离经常出席公开场合,稍微关注时尚圈的读者,都知道她长什么样。
以前有许多人用同样的理由搭讪,早就见怪不怪。
至于杨昊喜欢时尚周刊…
他远方弟弟还喜欢武侠小说呢。
人生在世,多多少少有些特殊癖好。
寇离跟杨昊交换姓名之后,把他送出自家院子。
等她再回到屋里,瞿准已经将大行李箱全部搬上二楼走廊,翻出剪刀挨个拆封箱子。
寇离顺着台阶,悄无声息飘上楼,站在青年身后看他拆箱子。
纸箱里大部分是书,各种各样的武侠小说和中文教材,全都摆得整整齐齐。
还有两个箱子的衣服和日常用品,同样摆得很规整,特别治愈强迫症。
寇离注意到,纸箱中的衣服不仅有仿唐装,还有包在防尘袋里的西装,和款式休闲的运动装。
瞿准衣品很好,每件衣服看起来都特别合适。
寇离脑子里冒出邪恶的想法,想阻止瞿准继续整理行李,逼迫他给自己表演现场换装Play。
“我之后会穿的。”瞿准用意念感知到寇离的意图,头也不回的说。
寇离自以为动作很轻,没想到早都被发现了。
她绕过去按住他的手腕,惹火的眼神直勾勾盯着混血,“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瞿准被迫停住动作,无可奈何的望着她,“你的眼睛。”
“嗯?”寇离眨了下狐媚眼,依旧明目张胆的勾引混血。
瞿准继续说,“快要烧起来了。”
寇离动作确实很轻。
可她火热的视线,燎在瞿准的背部,快要把他点燃了。
“好吧,那我稍微收敛一下。”寇离嘴上说收敛,手却没有放开的意思,还顺势往下握住瞿准的手,强行跟他十指相扣。
瞿准没有拒绝,配合的弯起手指,握住她纤细柔软的手。
“我等了好多天,终于盼着你搬进来。”寇离瞧了眼旁边的箱子,半是撒娇半是抱怨,“光顾着整理东西,有什么意思?先搁在那里,我请你去外面吃饭,庆祝乔迁之喜。”
“可以。”瞿准很快同意。
从初始到现在,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寇离,脾气好到任她揉捏。
得到混血同意,寇离摸出手机,正准备选择饭店预约呢。
就听瞿准继续说,“但是我明天要忙,如果跟你出去吃饭,晚上就要熬夜整理了。”
寇离手指悬在空中,略微蹙起眉,“那怎么办?点外卖吗?”
瞿准没有接话,平静的凝视她。
很好,寇离感受到来自混血的嫌弃。
仔细想想,他以前住在酒店,肯定每天在外面吃饭。
现在搬进来,还要吃外面的饭,跟以前的生活没什么区别。
道理寇离都懂,重点在于——
“我只会煮泡面什么的,如果你愿意吃…”寇离松开手,按住箱子边沿站起来,跟对方确认道,“你应该没看过‘中国姑娘做饭都很好吃’之类的洗脑包吗?”
瞿准摇摇头,姿态乖巧地说,“泡面也很好吃。”
“那行,我煮好叫你。”寇主编带着满脸苦大仇深,周身笼罩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烈。
外卖那么好吃,鬼知道她多久没进过厨房了。
瞿准把所有书摆在书房里,衣服放进次卧橱柜中,洗漱用品摆在浴室里。
做完这些事情,他把所有大纸箱叠好收起来,撕下来的胶带全都缠好扔进垃圾桶,走廊打扫得干干净净。
瞿准教养特别好,而且有轻微洁癖和强迫症。
寇离还是没有叫自己名字,瞿准捧着武侠小说,坐在台阶上翻了几页。
嗅闻到空气里浓烈的辛辣,像极了川渝火锅店那种气味。
“弟弟,下来吧。”寇离终于从厨房钻出来,呼唤他下楼。
瞿准身形顿了下,隐约冒出不详的预感,整个人定在那里僵住了。
“弟弟?”寇离以为他的没听到,又喊了声。
以为混血不喜欢自己的称呼,寇离走出厨房,认真思索:他那个复杂的英文名,怎么念来着?
没等寇离记起英文名发音,瞿准已经缓缓下楼。
“我听到了。”瞿准说着,接过寇离手中的托盘。
托盘里摆着两个同款白瓷碗,碗中盛着煮到半透明的粉。
碗里还有翠绿的小青菜,和半个水煮蛋。虽然是速食产品,卖相看起来还算过得去。
最上面飘了层看着就很辣的红油,将整碗粉和蔬菜全都浸泡在里面。
瞿准表情肃穆的捧着托盘,思索自己现在假装手滑,把碗摔在地上,寇离会不会生气。
他生长的地方,饮食习惯清淡。即使出国之后,瞿准也很少接触这么重口味的东西。
“家里泡面吃完了,我找到几袋酸辣粉,还有一包川渝特产火锅底料。”寇离总算捣腾出像模像样的食物,沉浸在自我感动中,“我加了半包火锅红油进去,绝对好吃,你快尝尝?”
“…好,谢谢你。”
作者有话要说:寇离饮食偏好:川菜火锅麻辣烫,烧烤炸鸡快乐水!
瞿准饮食偏好:清粥素汤桂花糕,枸杞银耳龙井茶。
……好的,我是第一种。
第12章
夜色深沉,房间里的瞿准辗转反侧。
他嘴里渴得厉害,喉咙发干,实在难以安睡。
寇离亲手煮的速食酸辣粉,加了整整半包火锅底料进去。
煮出来的粉不仅辣,而且咸到发齁,甚至能尝出淡淡的苦。
结果,让瞿准在小小一碗粉中,体会到世间百味。
吃到最后,连饮食口味偏重的寇离都喊着太辣吃不下去。
瞿准却捞干净碗里所有粉,还真挚地感谢了寇离招待。
“你不觉得味道重吗?”寇离眼睁睁瞧他吃完粉和配菜,按住混血打算喝汤的手,“够了,我下次给你煮泡面!没必要因为我第一次给你煮粉,就感动成这个样子。”
“不必了。”瞿准已经受到伤害,干脆利落地拒绝。
他勉强自己吃完,仅仅是因为不愿意浪费粮食,也不想辜负对方好意。瞿准放下筷子,捂住火烧火燎的胃上了楼。
寇离扒住楼梯扶手,伸长脖子朝他喊,“喂,我下次肯定不放火锅底料!”
瞿准径直回到房间里,在床上躺了会,腹部的灼烧渐渐平息。
取而代之是因为食物过咸,导致的强烈干渴。
他刚刚搬进来住,次卧还没来得及准备饮用水。
瞿准撑起身体,在房间里瞧了瞧,没有找到可以喝的东西。
他尽力忍耐,但是干渴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瞿准别无选择,披着外套往楼下走,到厨房里烧点水喝。
踩着台阶往下几层,瞿准察觉到客厅里还亮着灯。
寇离带回来的文件和资料,散落于沙发和地毯各个角落,她人却没有出现在客厅里。
瞿准来到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