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手指[快穿]——传山
时间:2019-11-02 09:28:35

  “不知道,每年都这么累吗?”
  “那可不,以往没有这么远,不过小和子说不能再在外围一个劲的打,也给人家休养生息,要不以后外围一只也打不到。林子深处的不会去,外围打完以后,咱平时捡漏都难得捡一次,那样不好。”
  说话的老兵也不是第一次进山参与秋猎。知道的事比较多。
  “哦,那沈清和真有你们说的那么玄乎吗?”
  石凯还是有些不相信,一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就是天生会打猎,也不可能多厉害吧,毕竟年龄在那儿。
 
 
第109章 六零-窝里横(08)
  “啥叫玄乎, 别看人家年龄比你们小,可是人家有真本事, 前年就高中毕业, 去年就进了维修连, 技术那是杠杠的, 人家没进维修连之前,就学会了开车, 自学了机械维修,以往维修连很多问题都是找的小和帮忙。
  那孩子真是不错,聪明, 善良, 热情, 有责任心…… ”
  说起沈清和的好, 老兵的话多的有点挺不下来。
  石凯算是看出来了, 沈清和就像是五连的孩子,是个人都把他夸的像个完美无缺的人。
  晚饭后,大家开始休息, 轮值班的顺序也排了出来, 大家轮流值守。
  沈清和是不需要值班轮守,夜晚的山林, 寂静又透着危险。
  谁知道怎么时候会出现危险, 没有能预料。
  睡到半夜,在大家都还没有发现危险时,熟睡的某人睁开眼睛, 快速的出门,来到外面,对值守的人说,“快,全部进屋,不要出来。”
  “小和,咋啦?”值守的人不明白,唯一确定的是,有危险,只是不知道危险的程度。
  “狼群,很多。”沈清和紧紧握着手中的弯刀。锋利的刀刃,闪动着冷冽的寒光。
  四个字让值守的人心神恍惚,狼群还很多只,这下咋办?
  颤抖的双腿出卖了他们心中的害怕,但是他们知道自己不能进屋,外面都扎着帐篷住着人,里面早就扎不下脚。
  还有一个孩子都不怕,要正面战斗,他们也不能后退。
  “小和,我们不能进去,有危险哪能让你一个人扛。”
  “不进去也行,都得听我的,不能害怕的大叫,现在马上去喊大家,告诉他们狼来了。做好战斗的准备。”
  “好。”
  睡在帐篷的几位带头人,还有其他的人基本都醒来。
  大家钻出帐篷,齐齐围在沈清和身边。
  沈清和从口袋中,拿出来一个大瓶子,让人给他照明,他围着木屋帐篷还有篝火洒下一个宽宽的药圈,希望能挡一会儿恶狼。
  药粉气味大,但是在山林会很快消散,不知道那些狼到时离开了没有。
  其实他有迷药,可是不敢拿出来,迷药有两面性,他不想给自己招来麻烦。
  药粉让不远处闪着绿光的狼群,有些退缩。
  沈清和对着几位带头人小声嘀咕几句,然后脚尖轻点,纵身跃出去。
  一人二十只狼拼杀起来,他不想一直等待,耗费大家的心神,要知道很多人都很害怕,是麻着胆子的。
  梁连长他们也背对着背,与狼开战,他们也不是怂包。不可能把压力给一个孩子。
  手中的弯刀,挥舞的虎虎生风,带着杀气,快速的收割着恶狼的脑袋,头狼也没有坚持住,很快就被沈清和攻下。
  一个小时后,战斗结束,二十只狼全部留在此处。
  周围是狼藉一片,有两人受了轻伤,沈清和掏出来伤药,给他们敷上。
  “还好,不是很严重,明天在木屋休息一天,就没事了。”沈清和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小的药瓶。
  让他们明天自上药,他们还是要去周围打猎。
  “谢谢小和。”
  “谢啥,先好好休息。”
  接下来的几天,没有遇到什么危险,沈清和带着大家猎来不少猎物,数量与种类也是历年最多。
  全部弄回去也是个麻烦事,提前两天就有人出去,四人一起出去林子求助,带进来不少人,五连维修连小南村全部来了不少人。
  就是干休所也动了明年参与秋猎的心思。
  除了秋猎,沈清和还得兼职帮忙干休所在冬季来临前打渔。
  虽然大部分的老首长在冬季下雪前会离开,但是也有一少部分老首长会留在干休所不愿意离开。
  回去还会面临大风,留在此地无风无浪可以安享宁静。吃饭干啥也不用自己操心,多好。冷点怕啥,屋里有火炕,不出去也冷不到他们。
  住在小南干休所一年的时间,他们知道,身体好了很多。那黑石鱼的效果真不是吹的。每次吃黑石鱼,都很享受那股热流流遍全身的感觉,就像全身细胞都在奔腾咆哮在新生。
  那种感觉妙不可言,很舒服。
  猫冬前,帮助干休所捕捞几天黑石鱼,虽然不能一个冬天都吃,但是也能一周吃上一两次。
  沈清和正大光明的捕捞不少黑石鱼回家,沈父高兴的很,这是过了明路的,可以养在家里的鱼缸中。
  沈清和还掺杂了不少私货,从空间一共拿出来十几条黑岩鱼,掺在一起送回家。给家里一共送回去五十来条,是过了明路以后再掺杂进去的,也没有人发现。
  沈父围着家里的鱼缸,高兴的转悠,“儿砸,这么多啊?”
  “爹,娘,别出去说,等检查以后,我再捞了一些,才有这么多。咱家就咱三知道就行,姐姐姐夫他们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免得说漏嘴。”
  多交代爹娘两句,他不是担心姐夫们故意坑自家,是担心他们和战友们喝醉酒,然后说漏嘴。
  现在五连还有知青,他怕其中有激进分子。万一出事,谁也不知道后续走向,会是什么样。他可不敢确定后果是好的。
  “放心,不会说的,正好等下大雪时,给那边(荒山住的人)送两条过去。”
  沈父点头,表示知道。他也不傻,尽量少让人知道更好。
  沈清和如今是周边的名人,很受欢迎,从他进维修连上班,就有不少大婶大娘要给他介绍自家亲戚。
  沈清和可不想二十岁之前结婚,至少得等二十岁以后再结婚。
  早上,家里吃完早饭,就来了一人,是村里的王大娘,估计是等着沈家吃完早饭,她就来了。
  “家里有人吗?”王大娘是明知故问,院门大敞,肯定家里有人啊。
  “有,谁啊,进屋。”
  沈母坐在炕上纳鞋底,一家三口都坐在炕上,沈父听着收音机,沈清和手里敲敲打打的,自己在做小玩意儿。
  他在做的是一个小的机械,他打算这世做个技术宅,靠着技术发家致富,掌握先进技术的人。
  “大花啊,是我。”王大娘扫扫身上的雪,跺跺脚,走进屋。
  “大娣姐,你怎么来了,有事吗?”
  沈母不咋喜欢眼前的女人,人不坏,可是喜欢占便宜喜欢八卦,很多是非都是她那张嘴惹的祸。
  “没大事,找你唠唠嗑。”王大娣不用人招呼,自己主动上炕盘腿坐着,沈清和在炕的另一头继续敲打着,手里的东西还没有弄好。
  他手里正在做的就是简易耕地机,不大,但是只要小的能用,他就可以生产出来大的,这些简易耕地机的零件要求都不高,不需要怎么精密仪器来做。
  吕大花与王大娣闲唠嗑,听到王大娣打探儿子的婚事,就有些不耐烦了,最近给儿子介绍的哪个不是介绍他们自己娘家的侄女外甥女,自家儿子那么优秀可不能随便找一个。
  几句话就打发走王大娣,不愿意搭理她,再说了她答应过儿子二十岁结婚,还有三四年?啥,她不急。儿媳妇当然要好好挑一挑,要长得漂亮,要不然还没有自家儿子长得好,那不是亏得慌,还有至少是初中毕业,也不能没有一点文化,自家三个闺女都小学毕业。
  娶进门的儿媳妇至少得是初中毕业,也不知道那些知青姑娘儿子看不看得上,不过也不行,大部分都比自家儿子大。
  等两年吧,看看以后来不来年龄相当的姑娘 ,沈母盘算着女知青,可是沈清和不愿意找女知青,那些知青迟早是要回城的,那是大势所趋,他也拦不住。
  他可不想到时再离婚再找一个,他就想在本地找一个长得漂亮的,人贤惠,脾气好的。
  一切他自有成算,事实上沈母什么都听儿子的,被儿子哄的心中美滋滋的。
  四年后,沈清和还真找了一位家里是县城的孤女汪丽颖,读过高中,父母在她高中毕业前夕去世的。
  家里有弟弟妹妹,她也要下乡插队,好心人把她送到小南村插队。离家近,也能照看家里。
  结婚后随沈清和住在维修连,在五连做零工,时间比较自由。还能照顾好丈夫,汪丽颖对丈夫,对公婆都非常好,她下乡插队不到半年就结婚了,真心没有受过苦。
  沈清和有意锻炼妻子的厨艺,特别是做野味和鱼的手艺,他希望以后妻子能靠着这些有自己的事情做,不说做多大的生意。
  等条件允许以后,开一家餐馆,她能养活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至于被困在家庭中,一辈子靠他生活,那样她会很快失去自我。
  三年抱俩,儿子闺女齐全,在恢复高考之前,沈清和儿女齐全。
  1977年年底,沈清和收到首都大学的通知书,他考上了最高学府。
  沈父沈母逢人就笑,心里那个美呀。
  儿子有出息,还有孝心,他们知道儿子的打算,读几年书,最后回到他们身边,他们不觉得儿子是没有出息的表现,儿子说了,父母在不远游。
  他想一辈子都陪在他们身边,哪怕他回到老家回到小南村也一样比别人会赚钱,一定比别人强。
 
 
第110章 倒霉庶子(01)
  不管儿子说什么, 他们都相信。
  去首都读书,沈清和带着妻儿,带着父母, 父母只是去首都待上一月,看着他们安顿好了,就会回家。
  有人已经在首都大学附近,给沈家人准备好了一套四合院,家里的一切都准备好, 可以拎包入住。
  未来有七八年,沈清和会在这里居住, 他想一次性读到博士毕业。
  这一世沈清和过得幸福美满, 小南村, 五连, 维修连, 三地连在一起, 发展成一个小城,一个小小的城, 这里有最美的自然风光, 也有最好的黑石鱼,也有最好最美味的富硒粮食, 蔬菜,也有最多的野味。
  退耕还林之后,以前开荒的地,全部栽种上抗寒抗旱的树木, 但是五连人,维修连的老人们没有失业,他们依然有工作,依然过得很好。
  小小城中心有个兵团广场,周围的雕塑全是兵团曾经的一切。
  是这座小小城的一景。
  现实
  离开任务世界,回到现实生活中,他发现很多事情都吸引不了他,他依然喜欢宅。
  给家里彻底打扫一番,然后给家里补给,才离开现实去做任务。
  下一个世界的金手指已经发放:皇帝的好感(适用于任何一个帝王)
  倒霉庶子
  大周建平二十年,春末
  京城十里长亭,几辆马车缓缓启动,头上包着白色细棉布的年青人躺在马车内,底下垫着厚厚几层棉被,还算舒服。
  小厮守在外面,与赶车的人坐在一起。
  躺在厚厚棉被上的年轻人,睁开眼睛,望一眼头顶的车棚。在扭转脑袋看看四周,大致明白,估计是古代。
  闭上眼,接受剧情:原主沈清和是永安侯庶长子,嫡母成亲多年始终没有生出儿子,嫡女连生三个,在这样的情况下。嫡母只能让永安侯的妾室们怀孕。他头上的伤就是嫡母用杯子砸的。
  原主的亲娘是永安侯丫鬟,也是老夫人院子里曾经最可心的大丫鬟秋红。
  春梅是打小被亲戚卖进侯府的,已经不知道自家亲戚还有父母的任何消息。
  太太解除禁令让妾室们怀孕后,她不是最受宠的,也不是最先承宠的,可是她是最好运的一个,第一个先怀孕的,还一举得男。
  只是她没有福气承受这份好运,生产时难产大出血,生完孩子一年,一直病恹恹,儿子一周岁后不久,她就去世了。
  只是太太的好运来了,居然在庶长子一岁时,怀孕了。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时,生了一个胖小子,嫡母傅氏有了嫡子,庶长子就是碍眼的存在。
  前世,傅氏故意买通下人,棒杀庶长子,让庶长子长歪。可是原主在关键时刻都被养大他的祖母掰正。居然还歪打正着考了一个进士回来,差点就成了同进士。
  其实原主极其聪慧之人,在差点被养歪的情况下,还能年纪轻轻考中进士的情况下就能看出来。虽说是二甲最后一名,但是也不错了。年纪轻轻的,能做到这样,非常不错。
  知道儿媳不允许大孙子有出息,祖母孟氏找了娘家大侄子给大孙子求了一个不错的外放,可是她没有想到的是,儿媳又从中作梗,让大孙子从原本去江南富庶之地任县令改为去西北边塞之地任县令。
  傅氏就是想庶长子死,一个优秀的庶长子,绝对是未来亲儿子继承永安侯爵位最大的障碍。
  老夫人也不是吃素的,为了一手养大的孩子,她在大孙子离京之前,主动提出来给大孙子分家,不这样,她怕大孙子没有命回到京城,那蛇蝎心肠的儿媳会买杀手加害于大孙子。
  原主沈清和还没有成亲就被悄悄的分家分了出去,这一切都如了傅氏的愿。没有永安侯府的招牌,原主想找一门高门得力的姻缘是很难的。
  前世,原主去到西北边塞任县令,可是那里年年战乱,常年被西戎人骚扰,威西县县令不是战死就是找关系调走,这里的县令一半都是捐躯。
  前世的原主也不例外,只是他是被嫡母找的人趁机弄死的,造成捐躯。
  十九岁还未满的少年郎,被分家单过,分得京城一处三进宅院,五个铺子,还有纹银三千两,京郊两处良田庄子,庄子相连,其中还有一座山头,都是如今沈清和的财产。既然他来了,就不可能让如今的永安侯夫人得逞。
  看似分的不少,这是永安侯夫人打的歪主意,她想着只要庶长子死了,这些依然归侯府,还不用分给其余的两个庶子。多好。
  老夫人也拿出自己的私房分出来一半,给了大孙子。
  跟随沈清和一起去到威西的下人全是老夫人一手挑选。
  原主在京城的一切,都是原主的心腹打理,遇事可进永安侯府找老夫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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