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着她的?
“怎么可能?”
她仰起头,看见他喉结滚了滚,性感极了,他看她一脸懵,低低的笑起来,胸腔也跟着嗡嗡的震,传递进她的心里,叫她的心脏又扑通扑通猛跳两下。
这坎过不去了,初壹倏的坐起来,“你什么意思?”
初壹脸蛋微红,眼波如丝,顾景澜已经休息完毕,又贴上来吻她的唇,“字面意思。”
她费劲地退开他,无心和他缠绵,注意力全在对话上,“你那时候就喜欢我?”她有点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唇角不自觉的勾起,可内心却有一万个声音在咆哮: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
不然她送他的围巾,他干嘛不要?
就算知道最后那条围巾还是被他捡回来了,可这么多年,他一次也没有戴过。
她在心里不住地悲伤的想:他在骗她,只是单纯的为了哄她开心。
他企图再次吻她,可初壹不愿,两人一进一挡在床上像是打架,最终看初壹一脸不悦而放弃,改为搂住她,低声说,“那时候你做操的时候一直在看我。”
所以想不注意到她都难。
虽然是隔壁班,但做操的时候每个班男女分开两列,她就站在他的左手边,哪怕用手遮着眼睛,那灼热的目光仍旧落在他身上。
这么多年他都没告诉她,其实那个动作很傻气,指缝张得老大,生动地给他表演了一遍什么叫掩耳盗铃。
“那你为什么不要我的围巾?”
她织了三天,又酝酿了好几天,才鼓起勇气去堵他的。
初壹义愤填膺,一手点在他的胸膛上,用力地戳了戳,“那时候你叫我滚。”
无论他怎么找补,这都是圆不回来的,那一句冷冷的滚,把她所有的付出都打击的一无是处。
“嗯。”他握着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认错态度良好,“是我的错。”
揪着以前的事情不放也没意思,初壹顺着台阶下了,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我要睡了。”
他说好,初壹闭着眼,忽的感觉他摸到自己的左脚脚踝处,她蹬了蹬,没甩开他的手,倒是脚踝上一凉,贴上来个东西,睁开眼,看见他正耐心地往她的手腕上套一根纹理复杂的红绳,正中心是半个弧形球。
初壹一下坐起来,“欸?”
“这什么呀?”
他温温柔柔地给她系上:“红绳。”
其实这玩意算不上有多名贵,价格甚至都比不上他送她的那些贵重装饰品的零头,可她最喜欢这个,举着白嫩的脚丫子在空中晃,“好看。”
顾景澜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那日和他哥一起去帝都古城,顾景波喜欢文玩,买了挑了几串小叶紫檀手串,顾景澜等在一边,目光忽的被两串红绳吸引。
那老板看出他的喜欢,卖力的介绍起来,从护身辟邪保平安说到转运发财求姻缘,顾景澜面无表情地听着,在听到老板说男人在女人的左脚踝上绑一根红绳是表示着一辈子不离不弃的意思时,微微地挑了下眉毛。
他不信这些,但随即想到初壹应该会喜欢,他送她名贵的珠宝首饰,没能让她开心,可他给她做饭,就能轻而易举地让她笑起来——她似乎比较喜欢能承载他心意表达的事物。
他不喜欢轻易地将誓言宣之于口,只希望由此能让她安心。
老板说得口干舌燥,也没能从他脸上看出一丝要买的痕迹,不由地有些泄气,没想到顾景澜利索地掏钱付了。
店家把红绳装进盒子里递给他,“先生,祝你和女朋友一辈子不离不弃。”
顾景澜笑笑,纠正他:“是妻子了。”
初壹好喜欢这条红绳,更何况顾景澜愿意和她戴情侣款,他的脚踝很干净,戴上红绳后,皮肤也带上几分艳色,她捧住他的脸猛亲一口,“顾景澜,我原谅你了。”
女人真是听觉和视觉动物,听见情话,收到了喜欢的人赠送的礼物,心里的甜蜜就止不住地往外冒。
这红绳上的那个半弧里带着磁铁,当她的左脚靠近他的右脚时,两个磁铁相互吸引,“咔哒”一声,就自动合并在了一起。
初壹失笑,“这特么是个脚铐啊。”
他不置可否。
“铐一辈子。”
-
顾景波的事情有点棘手,顾景澜还要再留三天。
初壹见着心上人,也有几分散漫,再加上临近春节,刺青店没什么生意,干脆也就留在帝都,等着和他一起回去。
他们生意场上的事情她不懂,顾景澜去上班,她就坐着公交车,走街串巷到处逛逛。
季饶带着纪子轩耀武扬威,得意的不行,结果消息不胫而走,俩人父母知晓此时,双双灰溜溜地被召回家去了。
初壹蛮喜欢旅游,看看风景和人文环境,毕竟是帝都,比洛城这样的小城市要大上千倍万倍,人口也比洛城的要密集的多,她每天和无数人擦肩而过,心想着如若她当年真的去了帝都美院,和顾景澜在同一个城市,到底真的能遇上吗?
说起来,她有点想去他的大学看看。
她时间足,一个人没事,靠着坐公交打发时间,公交车悠哉悠哉地开到帝都大学,她一边和顾景澜打着电话,问他帝都大学哪里好玩。
好巧不巧,下车的时候正好撞见陶思萱。
作者有话要说:QAQ
第34章
陶思萱也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初壹。
不仅仅因为初壹是顾景澜的女朋友,初壹长相俏丽,身在人群中很显眼,两人同时下车,陶思萱转身关上车门,而初壹则跳下车,一手捧着手机,天真烂漫的样子。
两个女人之前在酒会上就有过一面之缘,陶思萱若有似无地弯了弯唇,而初壹的目光则平淡地在她脸上停留了一秒后,面无表情地挪移过去,对着手机义正言辞地讲电话:
“我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再喊我宝宝宝贝了,让别人听见要笑死的。”
“甜心也不行。”
帝都大学两旁的法国梧桐金灿灿的落了一地,走上去沙沙响。初壹扎着一个马尾,身上裹一件轻薄的羽绒服,下身是一条水洗牛仔裤,非常简单的穿搭,却莫名的透着几分青春的朝气,混在学生堆里,比学生们都还要青春艳丽上许多,有不少进出校门的男生偷偷看她。
初壹仰着头看学校正上方的金色牌匾,声音娇滴滴地抱怨,一副陷在蜜罐子里的甜蜜表情。
陶思萱就跟在她身后,乍一下听见那三个诡异的称呼,迅速地判断出来,和初壹打电话的人,一定不是顾景澜。
那样清冷的男人,怎么可能喊的出这种腻歪的称呼。
他的语调从来都是平缓且冷漠的,面对再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可能喊出这种宝宝贝贝的。
所以这是什么情况?
这女人有二心吗?
初壹歪着脑袋,继续说:“啊……乖乖也不行,你就正常一点喊吧。”
“?”
电话那头死寂一般的沉默,甚至连呼吸声都有些微不可闻。
初壹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啦,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就勉强答应吧。不跟你说了,我要逛学校了!”
顾景澜:“……”
装逼完毕,初壹迅速地挂了电话,心脏莫名地跳快两拍,脑补了一下顾景澜在电话那头的表情,大概一脸无语吧,她忍不住唇角弯弯笑出声。
陶思萱比她预料之中的要耐不住一些,初壹挂了电话后往前走了几步,帝都大学很大,天气转凉,又临近期末,除了不远处篮球场上还有几个活力四射的身影之外,林荫道上没什么人。
脚边咕噜噜滚过来一只口红,初壹俯身捡起来,递给身后的人,陶思萱笑着接过来,“谢谢你。”
然后佯装吃惊地“啊”了一声,“你是初壹么?”
初壹点点头,心里莫名想起来一句小品台词:都是千年的狐狸还跟我玩什么聊斋啊?
她也睁大了眼,掩口问道:“请问你是?”
陶思萱说:“我是顾景澜的大学同学,也是同事。”
两人彼此心知肚明对方的敌意,却都笑得格外灿烂。
初壹又“啊”一声,抱歉地笑了笑,“你说顾景澜这个人也真是的,都没给我讲过大学里还有你这样的大美女。”
陶思萱嘴角的笑意僵了僵。
初壹又笑着问:“你来这边办事呀?请问你认识情人坡往哪边走吗?听说你们学校情人坡那边有棵许愿树,顾景澜这人怪肉麻的,说给我写了封情书。”
陶思萱彻底笑不出来了,初壹说者无心,只不过在公交车上刷帝大贴吧知晓这事,于是便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看过的言情小说桥段,营造出一副幸福假象,却偏偏戳到陶思萱痛脚。
大学时期陶思萱在许愿树下对着顾景澜告白过,那一场轰动校园的女追男告白,还未开始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围观,陶思萱对顾景澜势在必得,可男主角却目不斜视,径直走了。
可伤心归伤心,陶思萱也不信顾景澜能做得出写情书这种事。
“我带你去吧。”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初壹甜甜地笑。
帝都大学的情人坡很有名,那是一大块绿地,到了秋高气爽的日子,学生们会在情人坡上野营,而许愿树则是一颗不高的榕树,有个一米高的台阶可以供人踩上,学校在榕树周围修建了个大圆盘,供人方便挂上许愿牌。
树叶上全是学生们挂的塑封红色卡片,被风一吹,晃晃悠悠的飘着。
初壹和陶思萱道谢:“太谢谢你了!”
陶思萱知道找情书这事是她编的,有心要看她笑话,故意说:“走都走到这了,我帮着你一起找找吧。”
“可我不知道他写的什么内容,哎呀,男人嘛,总喜欢搞神秘的。”
“没关系,我认得他的笔迹。”
陶思萱淡淡地笑了笑,语气里多了几分熟稔的自信,“初壹,你别误会,只是大学时候我总是借他笔记看。”
两人从刚刚的那管口红开始,便一直都假笑着,气氛维持地还算和睦,可现在陶思萱说这话无异于宣布开战了。
初壹心说我信你个鬼。
顾景澜那王八蛋的笔记记得极其简陋,看得懂他的笔迹的人怎么可能看不懂题目。她处处想酸一波陶思萱,没想到陶思萱还真接招了。
也罢,找就找呗,多个苦力也好。
刚刚她刷到帝大的许愿树,和顾景澜讲自己想去看看的时候,狗男人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虽然很快又淡定地接上,但她凭借着女人敏锐的第六感,猜测在许愿树这儿有顾景澜的什么小秘密。
许愿树承载了那么多年学生的美好愿望,更何况年代久远,已经过了五年,以前的卡片不可能在树上,好在学生会的干事们收集起来。好在学生会办公室离这里不远,两人一路走过去,陶思萱说明来意,小干事们指了指身后柜子上的五个大箱子,“你们自己找。”
看起来是个大工程。
初壹反正闲人一个,时间尚早,等顾景澜下班还早得很,有的是闲心浪费时间。陶思萱憋着一口气,非要看初壹笑话,两人翻了两个小时,初壹慢悠悠的,每一章卡片上的喜怒哀乐都看过去,也不由自主地想起来自己的大学时代,在心里默默感慨:青春真好。
本来她就是编的谎话,根本没有什么顾景澜给她的情书,可意外的,竟然叫她瞧见顾景澜的笔迹。
初壹翻找的动作一顿,拿起那张卡片。
卡片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之前挂在许愿树上风吹雨淋日晒,外面的那层塑料纸很脆,几乎夹不住里面的红色卡纸。
卡片上只有简短的两行字。
6月15
好。
陶思萱注意到初壹的异样,凑过来诧异道:“找到了?”
两人都是喜欢着顾景澜的女人,一眼看出那上面的字迹出自顾景澜之手。
顾景澜的字不草,很端正,可在内敛的笔画中又带一丝锋芒,初壹有一阵子想学他的笔迹,期许能佯装是他给自己写信。
陶思萱没看懂上面的意思。
初壹却捏着那两张红色的卡片,指尖微微颤抖,心中澎湃一片,难怪上回他轻而易举地打开了她的门锁,原来他也记得。
6月15。
她第一次向他告白的日子。
——“喂,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时隔七年后,她拿到了他写的答案。
——“好。”
-
初壹本就有心想打击陶思萱,扯了谎后意外地被顾景澜的卡片给圆了回来,自然又非常婊气地炫耀了一番,以“哎呦他这个人真是肉麻死了”为基础,最后陶思萱脸色铁青着走掉的。
初壹求情书得情书,倒是神清气爽。
心里美滋滋地想,原来狗男人这么爱我,晚上回家一定要好好犒劳他一下,酒店的房间非常豪华,也有厨房,她逛完帝都大学,去了酒店附近的菜场买了菜,决定献上自己的厨艺好好表达一下爱意。
晚上顾景澜回来,初壹两手圈在头顶上,比了个大大的爱心,特别殷勤地小跑过来扑进他的怀里,“顾总~~~”
她搂着他蹭了蹭,像只乖巧的猫咪。
初壹对陌生人冷傲,但熟络起来特别简单好看透,基本不会无事献殷勤,顾景澜一看她这架势,还以为她做坏事了,一边搂着她往里走,关上门后问她:“什么事?”
“欢迎你回家呀。”她给他脱西装外套,酒店里开了暖空调,她穿一件大红色裹身长裙,身段完美,性感极了,又离得他近,还心机地在他回来前洗了澡,喷了一点香水,整个人香喷喷的。
顾景澜率先在桌前坐下,她没骨头似的爬到他身上去,整个人腻腻歪歪地贴着他,如果有爱意值显示的话,这会儿她对他的爱意值因着那张卡片达到了顶峰。
他见她不答,心里愈发笃定:“做坏事了?”
初壹差点一口老血被他气吐出来。
她能做什么坏事!怼了一下自己的竞争者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