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爷好胆识!可是恕我直言,道儿不是这么个走法。”韩慎行压下满心轻蔑,仍作好言相劝状,“一个人本事再高,也还是得有朋友照应才好。要知道,多数时候,双拳还是难敌四手。”
什么照应,无非是要她投诚或是拿些买路钱出来。沈寰一脸鄙夷,“是么?眼下我就是双拳,你们是四手。可我不信,你们能奈何得了我。”
终于公然挑衅了!看来是不能再给这个兔儿相公留面子。
宋万霍地一声站起身来,双目圆睁,“既这么说,那少不得要向沈爷讨教两招,请您亮兵器罢。”
第55章
<幡然悟>
三个人都站起身来,宋万率先一步走出客栈,沈寰后脚也跟了上去。眼风扫到柜上的老板,年过半百的老爷子岿然不动,像是一点不吃惊会发生这样的事。
想必也是见多识广,才能如此见怪不怪。
三人站定,宋万还是起手,有礼有节的模样,“请沈爷亮亮家伙。”
沈寰实话实说,“我没有兵器,你们随意。”
倒是有股子洒脱劲,可是北方武行规矩,徒弟功夫练到一定火候,师傅就会为其挑选一件趁手的兵刃,因为赤手空拳和人相搏不合适。
从某种程度上说,兵器是身份的象征,为自尊,也为尊重对手。
不管是她托大还是故意羞辱,宋万毕竟是老江湖,听了这话,面色不改,点了点头,“那好,咱们就空手对空手,比划比划。”
不料沈寰淡淡一笑,乌溜溜的眼睛在他和韩慎行身上转了一转,“不是你一个,是你们两个,一起上罢。”
挑衅得太过份,拿人家的规矩权当儿戏。
宋万心头火起,一心要教训这个娘儿们气的小子,当即喝了一声,“得罪了。”旋即身形似鹰拳如流星,冲着沈寰扑将上来。
沈寰纤腰一扭,从从容容闪避开来。她不正面迎敌,反倒是施展轻功,脚下腾挪辗转,一双眼睛不离宋万如锤一般的双拳,却是为看清他的拳法套路。
此人号称双拳宋万,在拳法上自然有些过人之处。沈寰感受着他每一记拳的力道走势,觉得他确是劲力不小,这样的拳头砸在人身上该有几十斤重。若是寻常人,吃他一拳恐怕立时就会被打断骨头。
可她不是寻常人。眼见着瞧得差不多了,沈寰不再闪避,看准他右拳来势,顺着反手一牵一带,这一下她已用上了三分内劲。宋万被他抓得身子前倾,步法登时现出凌乱。她趁机一脚踢在他左胯之上,只听咚地一声,宋万人已栽倒在了地下。
这一下踢得颇狠,宋万咬牙半日竟是没站起来。一旁的韩慎行见状,立刻从腰间利落地抖出两枚形似鹿角之物。
沈寰认得那家伙,叫做子午鸳鸯钺。这兵器是从掌法中化来的,所以号称双钺在手,如同平添一对铁掌。
韩慎行挥舞鸳鸯钺朝她袭来,她依旧仰仗轻身之法先行闪避,嘴里犹自不忘奚落讥讽,“好啊,终于用上铁器了。还说什么四手,明摆着是欺负我外乡客,只有一对空拳罢了。”
韩慎行原本在这事儿上就不占理,被她这样一激,不由更显气怯。沈寰心意如电,眼神极快,双手翻腾,连劈带砍。几个回合过后,已将他双手绞在一处,鸳鸯钺沾缠在一起,再也使不出分毫招数。
比武有胜负,武行人愿赌服输。韩慎行本来有些钦佩对方的功夫,才想出言休战,却见对方脸上呈现刻毒至极的狞笑,顿时心中燃起不忿之意。奈何双手被人缚住动弹不得,也只得哼了一声,以示不服。
沈寰这会儿却是满肚子火气,虽则赢了这两个人,却是丝毫没有平息愤怒。一想到自己远离顾承,孤身一身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被这样几个江湖人挑衅欺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见韩慎行和宋万皆有不屑态度,于是想都不想,一脚狠狠揣在韩慎行右膝之上。便听扑通一声,韩慎行已身子一矮,吃痛之下,跪倒在她面前。
已然赢了的人还要如此羞辱对方,宋万忍无可忍,怒喝一声,“什么东西!一身的娘儿们气,不男不女。呸,分明就是个二尾子!”
沈寰勃然大怒,这话正是犯了她的忌讳。一刹那间往事翻涌流转,她想起自己初识顾承那天,就是因为这样一句话,她才留意到那个觊觎他钱袋的偷儿,由此和他牵扯出一番缘分。可现在她又被人这样谩骂,放眼望去,身旁却再也没有了那个温厚纯善的男人。
她压不下自己的邪火,猛地一用力,将韩慎行推出去老远。拧身越步一把拽起宋万,抡着拳头似猛虎一般,拳拳到肉,打得宋万连连后退,全无招架之功。
她打过一通,又觉得以手碰触他的身子令人恶心,索性改为以肘相击,且不自觉地加上了内力。
这么一来可苦了宋万,肘部的力道强劲刚猛,对方的内功又深厚过自己太多。不到十下,他已被打退至墙角,胸前肋骨一阵剧痛,也不知是否已被击断。他又急又惧,待要张嘴求告,谁知甫一启唇,一口鲜血已如箭一般,喷射而出。
沈寰侧过身来,轻轻松松避过,身上倒是半点血渍都没染上。然而这口老血却丝毫没让她恢复理智,反而刺激了她内心嗜血复仇的欲望。于是暗运内劲,推肘向前,眼看着就要朝宋万喉咙处击落。
千钧一发之际,身后忽然传来两声大喝。一声是韩慎行,不过只喊了一句住手。另一声则略显苍老,你定要闹出人命才肯罢休么?
倒像是一记佛门狮吼,沈寰突然如雷轰顶,手上动作戛然停止。她幡然回首,正对上客栈掌柜意含悲悯的目光。再转头,只见宋万捂着胸口颓然瘫倒。
她心口突突乱跳,急忙蹲下身去探看,一个晃眼,竟在对方痛楚难当的双眸里看到了自己的形容——狰狞暴戾,像是一只想要吞噬一切,杀红了眼的野兽。
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竟然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沈寰摇头,突然大叫一声,腾地跃起,返身疾步向人潮滚滚的街市狂奔而去。
她越奔越快,渐渐已不能控制自己的速度,没过多久便已奔出城去。
城外一片黄土地上,秋风卷着砂砾,眼前骤然昏暗。举目四望,只有苍茫天地,和孤零零,孑然一身的自己。
抱着身子缓缓坐下,这才发觉手臂颤抖得厉害。原来她也在害怕,这是她平生第一次险些伤人性命,而对方又是一个和她无冤无仇的人!
她是有恨也有怨愤,可不该发泄在无辜之人的身上。她想起从前对顾承说过的话,她如果是把锋锐利剑,顾承就是能收住她的剑鞘。然而眼下剑鞘不在了,她就变成了狠戾跋扈,变成了肆无忌惮。
天地虽不仁,待她却不算凉薄无情,是她索取无度惯了,以至于觉得自己所向披靡。到头来呢?她今生的两个执念,都已变成了遥遥无期的奢想。她空负美貌、才情、武艺却连自己的心智都控制不了,说是要独闯江湖,才刚迈出一步,业已发觉前路荆棘遍布。
她满心感伤,只差抱头痛哭一场,可笑眼泪在此时却消弭得无影无踪。这样凄惶惨伤的呆坐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心里反反复复地记起顾承当日的话,你原本就不是个坏人……他总是这样说她,也许是他看错了,也许只是他心里的善意使然。
可如果这是他的心愿,那么她愿意为他,去做一个至少不那么坏的人。
脑中渐渐澄明,她起身,拍拍衣襟,转身沿着原路走了回去。
客栈门前人来人往,却没有想象中本地武行人集结向她寻仇的场面。她有些讶异,本来是抱着歉意再度现身,也打算尽她所能弥补方才的恶行。不过现在看,他们竟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过自己?
进得堂上,先望见面容沉静的客栈掌柜。相视之间,掌柜冲她悠然一笑,随后招了招手,示意她近前就坐。
清茶徐徐冒着热气,慢慢放置在她手边。她迷惑的抬眼,“他们人呢?”
“都走了。”掌柜的坐下来,眼底有千帆过尽的淡然,“他们不算不讲理,我可以替你说合。”
“为什么?”她摇头不解,可还是脱口问道,“我……做错了,对么?”
掌柜拈须颔首,“错了。你肯回来,不就是知道自己错了。”
她垂目,虽知道,却犹有不甘,“可他们不该骚扰我,我只是路过而已。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好是坏,是何居心。”
“你不明白,但可以学。江湖上的事,和别的行当一样,都有自己的规矩。你坏了规矩,就会被人不齿,会被人孤立。一言不合,出手伤人?这样行事,你走不长。无论功夫多好,武行人容不下你,你就寸步难行。”
他轻轻叹了口气,把茶杯往她面前推了推,“你太年轻,心气高,可又什么都不懂。他们是好言好语,想交你这个朋友。朋友可以点头,也可以过命,端看彼此是否投缘。但相互往来,过手比试,都是有礼有节,点到即止。话要客气着说,事儿也要客气着办。”
她抿着茶,皱眉思量,半晌回应,“可是我不一定学得来,或者需要很久才能适应。我并不想交朋友,又该怎么办才好?”
“那就不该这么高调!年轻人,道上有好人,也有坏人。你现在知道了,出门在外会有麻烦,如果不想让麻烦找上你,就要知道藏拙。”他笑得很是含蓄,“如你这般相貌举止,走到哪里都太过招摇。你又不肯示弱,不能受半点委屈。可以想见,这么走法,到了下一个地方,你还是会惹一身麻烦。我知道你功夫好,可是防不胜防。你在明,人家在暗,想想今后无论白天夜里,都要提醒自己防备别人偷袭,这样的日子,你真能过得舒坦?”
自然不能,没有人愿意惶惶不可终日。他说的在理,沈寰点头赞同,“明白了,是我的错。既然想要独来独往,就不该让人瞧出来。何况我的脾气,是真的不好。”
掌柜的笑笑,意味深长,“再磨练个三年五载,不好也该好了。”
她扬了扬眉毛,“这种事也能改得了?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脾气难道也会磨平和?”
“你还不懂,年纪大了,火气自然就会消。不然还有个办法,多喝茶平肝火。”他含笑看着望着杯中盈盈碧水,“这茶滋味儿如何?”
她回味一道,笑着摇头,“不好,太苦!原来是为平我的心火。”
两人相视,都笑了出来,沈寰再问,“那位宋爷,看医问诊的费用,该我来出,就请掌柜的代我转交给他罢。”
点点头,对方说道,“很是应该。至于你,我也不过能帮你说和几个时辰,人家再要来找你比试,我可就真管不着了。”顿了顿,又说,“结了账,趁没变天,上路罢。”
沈寰思量一刻,“好,不过我还有个想法,请掌柜的帮忙。我来时雇了辆车,现在我想自己单走,在你这儿买匹脚程不算差的马,顺便请你帮我打发了先前那辆车。”
“好说,后头马厩里有几匹。等会儿你瞧瞧,看得上,就挑一个罢。”
沈寰颔首一笑,起身时故意问他,“不好奇,我接下来去哪儿?”
掌柜慢悠悠晃着头,“你的话,大家萍水相逢,问那么多干嘛?别说行踪,你连名字至今都不肯说。”
沈寰怔了怔,想想也是,面前这个人好歹对自己有些恩惠,或者她应该学着对人坦荡一些。心念一动,才想报出名字,却蓦地里一晒。
鬼使神差的,她对着掌柜拱手一揖,眸光瞬时清澈,笑意平静澹然,“我姓沈,叫沈纯钧。”
第56章
<访亲人>
上路前先选马,沈寰最终挑的是匹颜色不起眼的小黄马。不过据掌柜的说,那是他厩里脚程最好的一匹。速度不算极快,却胜在有耐力,无论长途跋涉,还是负重爬山都能应付得来。
掌柜的说这话时正看着她,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许。沈寰笑笑,其实是他不知道,关于相马的眼力,打八岁起她就已练就。父亲是武将出身,府里一直养有府兵护卫。那些人的坐骑她都相看过,平日里也没少骑着玩儿。所以她的骑术很好,对马的鉴赏力也算家学渊源。
只是往事如烟,俱已消散。她的故事,还是藏在心底,不说也罢。
从市集上买了副斗笠遮面,翻身上马前,她想着顾承素日待人接物的样子,头一次谦和有礼的对着掌柜欠身抱拳,“多谢了,您多保重,咱们日后有缘再会。”
掌柜点头还礼,“前路漫漫,望年轻人走得顺顺当当。”待她挽起缰绳,才又叮嘱一句,“要是此去路过沧州,要多加小心,那儿可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儿。那儿的人,脾气也不比你好多少。”
“知道了,多谢相告。”沈寰执着缰绳,真心道谢。再回首一夹马腹,马蹄得得声响,敲击在青石地面上,一人一骑终于翩然远去。
万里关山,终究是要一个人飞渡。她想着下一站的去处,还真就是距离沧州不远的地方——长芦。
长芦临海,所以产盐。朝廷六大盐场当中,它不算最大的,也不算最富的,却是距离京师最近的一个。
她去那里,自然是要会会亲戚——她的亲舅舅孙道升。自从他下迷药给她,再命小厮将她绑了卖去留仙阁,他们彼此已有三年不曾相见。恐怕他这会儿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脱了娼籍,且正在赶往长芦的路上。
都转运盐使的官秩算不上多高,但手里有实权,更有实钱。所以宅邸也就建在长芦城最富庶的一条街上。
她到的时候,正赶上孙道升和长子孙恒一块出门,去赴一个扬州商人的酒局。
扬州商人富甲天下,宴请的地方是城中最好的馆子,包间也拣的僻静优雅,看样子是该有要事相谈。
沈寰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银钱,离开顾家的时候,她拿了二百两银票,为的是顾承说过,赎她出留仙阁,当的是她家两样东西,一共卖出二百两。除此之外还有些散碎银子,加起来统共不超过三百这个数。
自己才出门不到十天,吃住都不省俭,眼看着已花去近五十两银子。照这么下去,只怕还没从长芦离开,她就已变身成为一个穷光蛋。
不过该花的还得花,距离太远,她就听不见孙道升等人谈话的内容。于是咬了咬牙,命伙计挑了一处雅间。楼上清净,虽然中间隔着一堵墙,但凭她的耳力,凝神细听也还是能听出些隔壁相谈的猫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