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钱争为什么没意识到?沈畔告诉了她关于自己的一切,只除了她丈夫的名字。
盼盼只有在提到霍准相关时情商高超呢。
“今天你要去那个姓骆的同事那里?”
“嗯。”沈畔一边用肩膀夹着手机一边拉起自己的吊袜带——经过一番坎坷后她还是决定接通某人的通话,毕竟沈畔如今能听见某人声音的时间也不多,“前几天就说好的,双休日要陪她去应援某个明星的演唱会。”
“某个明星?”
沈畔歪头:“你知道我不怎么关注真人娱乐圈……但是那个歌星最近在各个渠道都很火。”艺名为海特的超人气新星,据说唱功一流,性格开朗,一出道就靠着软萌小奶狗的人设俘获一大波少女春心。当然沈畔是完全不知道这个人的,之所以对其有所了解全要靠她作为疯狂迷妹的好友。骆珍花在追星这方面简直是个超级舔狗,作为负责策划的金融白领,她这段时间完全将工作丢在一边,全力扑在制作该明星的展牌与应援棒等等,竟然还有同款爱心T恤。
“其实我只是去帮忙举举牌子,骆珍花因为忙于追星所以落下了很多工作进度,我主要还是帮忙弄完她没完成的单子。她有好几个单子都是我们公司的重点……我需要多跑几个地方收集详细资料。所以去演唱会之前我要去几个地方收集资料——毕竟演唱会是今天晚上。”沈畔摇摇头,“我永远也没法理解那些追着明星尖叫,反而遗忘自己本职的姑娘。”
“那我先挂了?如果身体不舒服就早点走,演唱会那种东西长期待下去会导致耳鸣的。工作也不需要委屈自己,收集资料跑行程时觉得累了就打车,我会给你报销的。”
“嗯,我知道啦,你好好工作。”
沈畔的公司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系统产品的市场调研分析等调度工作,也就是一种金融租赁公司。
沈畔在该公司负责的主要任务就是市场调研与策划——要知道她毕竟是单枪匹马从三线小城市考上保送首都大学名额的优等生——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无害,沈畔可是以理科生的身份斩获无数奖学金的学神级别存在。她在数学方面的脑神经尤其优秀,而且以沈畔这种情商欠缺的致命短板,能在遇见霍准之前立足于竞争激烈的公司之中,也说明沈畔在工作方面的确有一些过人之处。
她其中一个优点就是准备充分。
因此,沈畔为了帮忙骆珍花完成她的单子,直接约谈了市警局的局长——为了收集相应资料,关于武器□□流动数据的——虽然只是骆珍花报告里一笔带过的东西,沈畔也要求自己对其调查完备。
这一切因素,构成了某个结果。那就是沈畔如今正坐在市警局的接待处,怀着敬仰的心情注视来往黑色制服上袖章银光闪闪的警察们,然后不经意间,与昨晚一起喝酒的新朋友四目相对。
“……钱小姐”
奉魔王之命前来警局与局长洽谈某事的钱争,闻言露出得体的笑容。
沈畔一阵恍惚,她似乎在这个笑容里看到了某个人的影子。
第22章 第十八章
“……钱小姐?”
“真巧啊,沈小姐。”钱争笑着点点头,“来警局办事?”
“嗯,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沈畔说,疑惑地看向钱争。她完全不是那种猛灌了自己几大罐烈酒后忍着头痛上白班的颓废模样——要知道沈畔只是喝了一杯草莓味的可尔必思,就头疼到现在。这位昨晚刚刚结识的新朋友如今一袭烟黛紫的工作套装,巧笑倩兮的气质与昨晚暴砸啤酒杯的豪放形成鲜明对比。她身后正站着警察局长赵芝于,以及一名沈畔不认识的男性——看他的制服与袖章,应该也是刑法机构的官员。
那个男人其实是市监狱的检察官。
市监狱的检察官闻言,伸手抹了抹额角细密的汗珠。他刚刚正在某个敏感的事件上被钱争逼到走投无路——无论钱争的外表看上去是多么美丽大方的女人,她终归还是魔王的前台。而魔王的前台,实在是太过难缠了。
——也许因为她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
检察官刚想到这里,钱争就回头对他说:“好了,那么我先走了。相信我们会合作愉快的。”
“……当然。”
检察官的额角立刻冒出更多的冷汗。
沈畔一头雾水的看着两人的对话。她张了张嘴,刚想再对钱争问什么,复又合上。对方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酒友,自己对这个陌生女人唯一了解的就是她有一个难缠的同事——似乎再询问对方有些不太礼貌。
不知不觉的,名为钱争的女人出现在警局里的突兀,以及她所表现出的与某人有些微妙重合的气场,让沈畔无意识竖起了警惕心。
正当她进一步运用自己的直觉,从而察觉到对方的危险时——警察局长向前走了一步。
“我是赵芝于。”她平直伸出右手,掌心朝上,“很高兴认识你,沈小姐,那么关于我们的约谈,请走这边?”
说罢,她就迈步拐进接待处右侧的过道,那里是一个用磨砂玻璃隔开的小会客室。赵芝于走路时有一种雷厉风行的气魄,身为警察局长,锻炼良好的腿部肌肉和傲视群雄的身高让她迅速消失在过道的尽头。
“哦哦,好的!真不好意思……”沈畔立刻甩去杂思,忽略了自己被触动的危险神经。她连忙站起身,一边狼狈提起之前抱在胸前的手提包,一边追着赵芝于远去的背影小跑——这女人的一步相当于沈畔的三步。
毕竟一米八五和一米四五从来不在一个海拔上。
沈畔匆忙回头对钱争道:“那么我也去工作了!待会儿见!”
就这样不假思索的,定下了再会的约定。
女恶魔又露出昨夜在酒吧里那样亲切的笑容:“当然,我等你电话。”
赵芝于今年三十九岁,首都警察局局长,拥有能把警服衬的挺括笔直的凌厉气质,以及一双收拢时惹人眼球的健美长腿。
她为人端正不阿,性格坚韧不拔,其简历也让人啧啧称奇。赵芝于二十岁时以一名女性小办事员的身份进入警界,不出一年便破获一起重大案件,然后在之后的各个案子中表现优异,连连得到上司的青眼,晋升的速度就像在坐火箭——当然,赵芝于本人也没有辜负这样的看重,她任职警察局长的这三年间,该市犯罪率呈直线下降。
赵芝于并没有聪敏的大脑与超神的推理能力,她所依靠的是自己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倔劲。单单这一点就很让有心人回味了——赵芝于这种人,进入领导层后那叫表率,在基层就叫刺头。很难想象她曾经作为最不讨人喜欢的刺头,是如何从一众办事员里脱颖而出的。
也因此,她被称为警界的“励志传奇”。
“——这都是扯淡。”警察局局长本人说,“励志个P。”
“……啊”
沈畔做记录的笔不禁顿了顿,她刚才正一个劲的在心里对这位局长大人献上敬仰之情。
赵芝于挥挥手,锁紧的眉头又向里皱了皱。这位女长官的眉毛似乎一直凝结在额心,脸上的神情总有些似怒非怒的威严。赵芝于给人一种她随时会拍案而起指着你的鼻子沉声怒喝的错觉。
“做局长,要想办法打消上头那些政客时不时的愚蠢念头,忍受那些走几步路就嚷嚷着放弃的下属。总算得了些空闲,回头一看,却还有人经常藐视你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威严,说借车就借车,还顺手牵羊,把整个4组出动警备用的停车场搬空了。”局长说到这里时太阳穴都在突突跳动,“借走整个第4警队的出动警车,一声招呼也不打,还车时就派个牛郎传字条——打发叫花子都比这有诚意。 ”
沈畔突然发现,目前为止,今天自己遇见的所有人都在说她听不懂的话。无论是钱争还是赵芝于。而且都给她诡异的熟悉感。
沈畔有点不安的按动着手中圆珠笔的笔帽,垂着眼在“咔哒咔哒”的机械声里理清自己的思路,力求跟上对方突如其来的闲谈节奏:“怎么可能,哪会有人把您当儿戏耍这不是违法吗?”
而且一次性借那么多警车是要干什么啊。难道还有人假冒警察?
他要是真能在乎违法,全世界都要放烟花庆祝。不,也许那些人会悔恨交加痛哭流涕也说不定。
赵芝于在心里叹息一声,表面上她锐利的目光几乎能穿透眼前的女人。这一看就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不知道他是怎么把人家骗到手的……这不是糟蹋纯洁小姑娘吗。
半晌,她再次摆摆手,眉头看上去皱的更紧了。
“刚才那个女人,你认识?”
“是,是说钱小姐吗是的,我和她是朋友。”
盼盼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下半句:——昨晚刚认识的。
沈畔说朋友这个词时,下意识挺了挺胸脯。如果霍准在这里,就知道这是盼盼感到心虚的表现。可惜,赵芝于并没有敏锐如雷达般的,察言观色的能力。
得到肯定的回复后,她长长叹了一口气。赵芝于本以为那个人会晚一些再挑明自己的真实。和恶魔搅和在一起当然不是好事。
爱丽丝闯入仙境后,怎么可能仅仅只吸引了一只魔鬼呢?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赵芝于太清楚单纯和美好对那些黑暗里的人的吸引力。那种弱小的影子会渴望撕碎这种美好,而强大的魔鬼则渴望占有这种美好。
红皇后,疯帽子,柴郡猫,还有数不清的正窥探的弱小影子,他们或多或少都把兴味的视线投在爱丽丝身上。最终谁能拥有这份天蓝色的纯粹,就取决于谁有更锋利的爪牙。
也许该换种说法,最终谁能独享这份天蓝色的纯粹,就取决于谁对自己的锋利爪牙毫不留恋。
赵芝于是亲眼见过的,多年前某个酷热夏日,那个人为了待在珍宝的身边,活生生咬碎身上尖锐的狰狞的所有的鳞片,再给自己缝上一张微笑的人|皮的狠绝。
“……也罢。你和她做朋友,总比那个牛郎好。”赵芝于一顿,猛的站起身,“你的问题都问完了?”
沈畔一愣:“啊?”她还没从对方那种莫名其妙的闲聊姿态中反应过来,就对上赵芝于更加凌厉的眼神扫视,急忙说:“嗯,嗯,是的!”
关于工作方面的问题她早就问完了,可不知为何,刚刚这位局长继续谈起了自己个人的发展史。
经历过被绑架事件后,沈畔极其崇拜警察。面对警界传奇的侃侃而谈,盼盼当然是回以乖巧坐姿,用一双发光的猫瞳给女局长捧场。这种诚恳聆听的样子就让赵芝于一时恍惚,仿佛回到了多年前某个酷热夏日的警局门口。所以她没能收住话,有些事其实赵芝于认为沈畔知道的越少越好。
“这是我的名片。”赵芝于伸手与沈畔握了握,草草结束了这次走向有些奇怪的访问。
事实上,如果不是看到沈畔这个名字,她根本不会亲自接见一个金融公司的职员,“以后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沈畔呆呆的点头。她感觉今天自己说的象声词有点多,但半晌后也只能挤出:“啊?哦……”
女局长点点头,转身离去。她的步速就像来时一样威风凛凛。
第23章 第十九章
超人气新星海特的首次演唱会,地址在首都最大的会展中心,沈畔本以为自己要在空旷的四通八达的通道里转上几圈才能找到,谁知刚进大门就险些被海啸般铺天盖地的人潮淹没。
“沈畔!沈——畔!这里这里!”
骆珍花随手抓起展牌上黏贴的一张花花绿绿的海报,将其卷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很是豪放的吼了起来:“我——在——这——里!”
周围的人们有些怪异的看了她一眼,反应过后的骆珍花迅速咳嗽了几声,脸颊微微泛红。她毕竟是个脸皮薄的普通姑娘,刚才只是被演唱会的气氛感染得有些热血上头。
骆珍花为了海特的演唱会,已经准备了三天了。这里所说的“准备”仅仅包括挑选准备参加演唱会的衣服,挑选准备参加演唱会的发型,挑选准备参加演唱会的首饰——不包括在论坛上反复刷帖,订做应援牌,守在门票开售前五分钟的网页前疯狂刷新并且双眼布满血丝的行为。
沈畔深吸一口气,很想隔着人群对好友大吼“请你钻过来”,但到底规矩的天性阻止了她。从密集的人群里钻到骆珍花的所在地的过程十分艰辛,这费了她很大功夫,所以当沈畔终于出现在好友身边时,她气喘吁吁的样子就像刚刚经历了一场马拉松。就某方面而言,演唱会比马拉松还要可怕。
“……为什么人这么多?”
沈畔虚弱的说。骆珍花立刻递给她一瓶冰可乐。沈畔不着痕迹的咽了一口口水,霍准在家时是严格限制她喝冰汽水的次数的——她果断接过可乐喝了一大口。
啊,自由的味道。
“你在开玩笑嘛,这可是海特的第一次演唱会!”骆珍花并没有注意到好友正对着某个不在场的人做贼心虚,她回身在一旁的纸箱里翻找,很快就拿出一块巨大的塑料展牌。那上面用荧光涂料写了一排大字,边缘装饰着闪烁的彩灯。
“来,你帮我举着这个,必要时晃晃牌子,喊几句台词就行。”
沈畔木然的看着眼前的“海特爱你”,觉得霍准很有先见之明。起初他面对骆珍花邀请自己去演唱会的反应是不容置疑的否决,并用一种洞察的目光说:“你会受不了的。”
“我老公不允许我喊含‘爱’字的应援台词。”有时候霍准的禁令也是沈畔用来拒绝别人的强力理由——她真心不想对着一个她不认识的陌生男人大喊“我爱你”。
骆珍花翻翻白眼,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指着纸箱里剩余的展牌,让她随意挑。
沈畔探头看了一遍,种类很多,大概可以分为“我爱你”“你好帅”“我要给你生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