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归来以后——三千琉璃
时间:2019-12-28 10:04:59

  顾霜晓:“……”才怪好吗?
  “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来吗?”
  “来看乐灿的演唱会吧。”顾霜晓无力地说,“别忘了,你的票还是我帮忙抢的。”齐静这人从来就手黑脸黑,妥妥的一个非洲人,这次乐灿难得在离镇子不远的城市开演唱会,她特别想来看,于是就拜托顾霜晓帮她一起抢票。为了满足这家伙的心愿,顾霜晓特地变着法子给自己临时加了点运气,这才顺利地抢到了齐静想要的票,位置还不错的那种。
  齐静:“……”这就很尴尬了,停顿片刻后,她选择糊弄过关,“哎嘿!答错了,我是来看你哒!”
  “是么?”顾霜晓挑眉,“那就留在这里陪我,哪儿都别去了吧。”
  齐静:“……”QAQ霜晓,你变坏了!
  顾霜晓微笑:是你重色轻友吧亲。
 
 
第32章 初三大肥章奉上!
  齐静坚决不承认自己是重色轻友, 追爱豆的事……咳,能说是重色么?这是对精神文明的追求!
  好在顾霜晓也没真想抓着她不放,只问:“在这待几天?”
  “大后天坐车回去。”
  今天是周五,齐静打算在看完今晚的演唱会后, 再在这里陪好友两天,周一早上再坐车回去。实际上,她原本都考虑过请一段时间假陪顾霜晓待产,结果被后者坚决地拒绝了。齐静担忧之余, 事先背着顾霜晓、硬“逼着”陈西带她过来考察过环境, 在确定这家私人医院的确不错后, 这才放心地继续上班。
  不过即便如此, 她还是毅然借着看演唱会的机会来陪陪好友,就算帮不上什么忙……起码还能陪她聊聊天。
  “对了,陈老三呢?”齐静奇怪地问道, “他不是和你一起过来的?”
  “有事出去了。”顾霜晓面色如常地回答说。
  倒不是故意瞒着齐静,只是陈西似乎也不太希望镇上的人知道他的事情,所以她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真不靠谱。”齐静习惯性地对他表达了下鄙视,而后, 咬了咬唇,又左右看了眼,这才低声说,“不过现在再看……他人也还不错, 而且对你也挺好的, 你……”她顿了下, 才继续问道,“是怎么想的?”
  顾霜晓哭笑不得:“你想太多了。”
  其实也不怪齐静误会——在外人看来,陈西与顾霜晓就是能说上几句话的邻居关系;可在她眼里,两人关系分明很不错,偶尔还会默契地说些她听不太明白的话。
  所以她一不小心就想的有点多。
  “……真的?”
  “真的。”顾霜晓轻笑了声,“你放心,我若是有再婚的打算,肯定第一个通知你。”虽然基本没可能……
  说罢,她低下头,眼神柔和地轻抚着高高隆起的腹部,“不过现在,我只想带着她好好过。”
  “哦。”齐静点了点头,虽然心里还有些疑惑,却决定不再去想。她们是朋友嘛,所以霜晓肯定不会在这种事上骗她的。
  傍晚时分。
  齐静挥别顾霜晓,换好“演唱会专用战斗服”,就一路朝爱豆乐灿的演唱会现场杀过去了。
  一小时后,她成功地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不得不说,顾霜晓给她抢到的位置的确非常好,离VIP席位极近,可以相对清楚地看到舞台和屏幕。
  片刻后,傅明寒与弟弟妹妹一起落座在了齐静座位前方两排处。
  考虑到环境,傅明寒换掉了惯常穿的西装三件套,换上了休闲衬衫加长裤。不过正如傅小贝所说的那样,他就是那种“能把休闲装穿成正装效果”的男人,与整个演唱会的氛围格格不入。事实上,傅明寒也的确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一来他对流行乐不是很感兴趣,二来现场也太过嘈杂喧闹,让他有些头疼,完全起不到半点放松效果。
  不过,作为一个哥哥,答应弟弟妹妹的事,即使再不喜欢,他也会一言不发地默默忍受。
  “不知道乐灿今晚的开场曲会是什么!”傅小贝满脸期待地说道。
  “这个我打听到了。”傅明庭作为一个合格的“妹控”,也表现出了与大哥一样的“操守”,“是《待归》。”演唱会准备工作繁杂,工作人员也颇多,只要有心有钱,想打听出这种事非常容易。
  “这首吗?我喜欢!”傅小贝顿时乐了。
  《待归》是乐灿前不久新出的专辑的主打歌,是一首古风歌曲。据说,原本的主打歌不是这个,但在拍摄mv之前,乐灿突然来了灵感,临时换曲。在乐灿的黑子们看来,这无疑是他“不尊重人”的表现;而在乐灿的粉丝们看来,这无疑是“我灿才华盖世”的又一个有力证明。而事实上,这首歌的质量也的确是很高,发售后连续数周播放下载量第一,直到如今都未掉出前十。连带着,专辑的销量也是一路直飙,成功地破了乐灿上一张专辑保持的记录。
  而此时,齐静也正一边等待着演唱会开场,一边心情激动地拿手机刷着“太阳系”——乐灿粉丝聚集的论坛。
  乐灿的粉丝们一致认为自家爱豆就像太阳一样灿烂夺目,而他们,就是围绕着太阳公转的一颗颗行星。
  没错,粉丝们自称“行星”,而几个论坛的管理员,头衔分别为“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从前还有个“冥王星”……然而冥王星却被科学家们除了名,九大行星从此变八大。那位倒霉的哥们一咬牙,直接把头衔从“冥王星”改成了“哈雷彗星”,以示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自此之后,禁言拉黑这种事就基本上是他在做,谁让他是扫把星呢!
  言归正传,乐灿粉丝中那些“神通广大”的家伙,也是打听出了演唱会的开场曲是啥,然后就果断在“太阳系”里发了贴。
  齐静一看顿时乐了,“噼里啪啦”地就回复了一句——
  超棒!我也最喜欢这首歌了!
  她没撒谎,至今为止,乐灿的所有歌曲中她最喜欢《待归》了。一来是因为这首歌的确好听,二来也是因为她听堂弟齐安说乐灿这首歌的灵感来源就是他们镇外的那条河!她相信这不是谎言,因为歌曲里说的故事她熟啊,“水鬼阿贞”的故事嘛,她从小就听说过!她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差点没忍住到论坛里显摆,不过堂弟说这事乐灿本人不打算公开,所以她也只能把这埋在心里了。
  不过也正因此,听乐灿唱这首歌时,她总觉得自己和爱豆共享了一点“小秘密”。
  嘿嘿嘿,美得很~
  伴随着开场时间的临近,现场几近坐满了人。
  而傅明寒左边的空位上,也坐下了一名女性。在她坐下的瞬间,正低头用手机看邮件的前者下意识抬头看去,原因无它——她与他的……前妻顾霜晓,用的是同款香水。
  他虽然对香水没什么研究,但两年的日夜相处早已让他熟悉了这个味道。
  尤其……
  他曾送过她这个牌子的香水。
  他一直很清楚自己在情感方面十分木讷,用弟弟傅明庭的话说就是“白瞎了这张好脸”,死板,无趣。交往时也好,结婚后也罢,每逢各种节日就是他最头疼的时候,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选礼物。他也当然可以随便买一样奢侈品送她,可只要一想到她精心选择的那些送给他的礼物,他就觉得自己应该就算不能回应给她同等的感情,也至少应该回应给她相应的尊重。敷衍这种事,他不能也不会去做。
  思来想去之下,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查看她的梳妆台,看有什么快用完了,就拍下照片,再去公司问懂这个的下属,然后再去给她买回来当礼物。
  事实证明,这个法子果然不错,起码她真的很高兴,每次收到礼物时都会说“我刚好需要这个!”。
  他一直觉得她对此毫不知情,直到某一天,他无意中看到她往化妆间的洗手池中倾倒香水,然后将几近空了的香水瓶放回了卧室的梳妆台上。
  他这才知道,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可她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即将过节时,就偷偷地清瓶。
  也许是因为想到了过去之事的缘故,他凝视身旁人的时间不觉就有些长。左边的女性若有所觉地转过头,目光相对的瞬间,她朝他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傅明寒微微一怔。
  这倒不是因为这名女性有多美丽,而是因为……
  太像了。
  本来还没觉得,再仔细一看,这名不知名的女性不仅用的香水与霜晓一样,连发型、妆容和衣着打扮都有后者有些相似。而若论长相,她虽不及霜晓,却还要更甜美些,也更配这种“公主系”的风格。
  与此同时,傅小贝与傅明庭对视了眼,两人目光传信。
  傅小贝:你觉得怎么样?
  傅明庭:我觉得有戏!
  在傅明寒的注视中,这名陌生女子微微低下头,露出了一个有些羞涩的表情。
  傅明寒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确有些失礼,略带歉意地说道:“抱歉。”
  “没关系的,傅先生。”女子微微摇头,再次露出了了一个甜美可人的笑容。
  “……我们见过?”傅明寒微蹙起眉,他的确对此毫无印象。
  “嗯。之前傅伯伯过生日的时候,我去参加过酒会。”女子说了这句话后,才补救般地说,“我姓辛。”
  “你是辛远辛伯伯的女儿?”
  傅明寒想起了自家公司的合作伙伴。
  “是的。”
  傅小贝适时地插嘴说道:“小娅姐,好巧啊!你也来听乐灿的演唱会?”
  “小贝?好巧!”辛小娅目光讶异地看向傅小贝,“你们兄妹一起来看演唱会?”
  “是啊是啊!好巧啊!”
  巧合?
  才怪!
  傅小贝原本买的就是四张票而非三张票,辛小娅也是她邀请来的。
  正如傅明庭之前所说的那样,“治愈情伤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感情”,可她看大哥傅明寒对此明显是兴致缺缺。思来想去,她决定拉着双胞胎哥哥一起为大哥创造机会!
  刚巧,和她有数面之缘的辛小娅在一次聚会中,隐晦地询问她大哥离婚的事。
  更巧的是,辛小娅给人的感觉和大嫂还挺像。
  傅小贝觉得,既然大哥喜欢大嫂那个调调的,应该不会讨厌辛小娅吧?
  于是,便有了今天这场偶遇。
  傅小贝一边笑着与辛小娅搭话,一边在心里握拳:大哥,加油!
  而傅明寒……
  他看着一左一右谈得颇为投机的女子,十分认真地提议说:“小贝,不如我们换个位置吧,这样你们比较好说话。”
  辛小娅:“……”
  傅小贝:“……”
  傅明庭:“……”
  气氛一时之间相当尴尬。
  后两人的心中疯狂咆哮着:大哥!你简直是注孤生啊!大嫂当时到底是怎么看上你的???
  傅明寒并未怀疑弟弟妹妹,也没发现这场偶遇其实并非偶遇,只当一切只是个巧合。
  毕竟,他就算再聪明也猜不到自家弟弟妹妹居然会突发奇想地试图给他找一个新女友。而如若他知道,今天也肯定不会来这里。
  因为他对这种事毫无兴趣。
  其实,霜晓走了以后,他想了很多。
  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疑惑——
  最先提出离婚的人明明是他,最后不想离婚的人还是他。
  觉得无法继续这段婚姻的人是他,想要挽回这段婚姻的人还是他。
  认为无法再与她一起的人是他,爱上她的人……
  也是他。
  多么矛盾。
  简直到了神经病的地步。
  说得再难听一点,就是犯贱。
  人走了才懂得珍惜,早干什么去了?
  所以他在痛苦之余,也是真的很好奇,好奇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
  所以他很努力地思考了,即使在感情这方面真的很不拿手。
  最终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的确是爱她的。
  从始至终,他都把自己想的太过“无私”了。她是个任性的女人,不会委屈自己嫁给不爱的人,可难道他就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吗?
  不。
  若非是因为有着相当高的好感度,他也是不会最终决定与她结婚的。
  多可笑,直到如今,事后回想时他才发现他们是相爱的,或者说,曾经相爱过。只是,那两年间他们都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最终的结果就是互相折磨,遍体鳞伤。
  他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一切,与其再继续互相这么下去,再继续让她痛苦下去,还不如主动放手。可却没有想过,她也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在努力试图着改变。他应该意识到的,只要自己窥见一丝可能,一丝“能与她继续走下去”的可能,就会轻而易举地反悔。可他却自大地忽略了这一点。
  她成功地改变了。
  他发觉到了。
  然后,一切都太晚了。
  他已经伤透了她的心,所以她不仅自己不肯回头,也不肯给他一个回头的机会。
  他是爱她的。
  改变前的她也好,改变后的她也罢。
  只因为她是顾霜晓。
  傅明寒兀自出着神。
  傅小贝却是暗自着急,心想大哥刚才看到辛小娅的时候明明发了会呆,疑似很中意,怎么这会儿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这不太对劲吧?
  她疑惑地转头看向二哥,以眼神询问“这是个什么情况?”,后者耸肩摊手,表示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对外人来说这事也许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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