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门外,并没有人回应。
门缝和土墙缝开始有烟冒了进来,而且越来越浓,屋子左边,封着的木头窗户,也开始看得见火光,沈云和再傻也察觉出不对劲来,这分明是着火了!
屋外不远处的竹林里,马继生和郭有富正在啃着苞米。
下乡这么久,他们俩的日子过得不算太过辛苦,一是有着城里爸妈给的帮助,二是有着沈云和这个老实人帮忙做事,并且能够蹭吃蹭喝,基本上没有饿过肚子。
也不知道沈云和是抽了什么风,中个暑而已,好像完全换了个性子,人也精明了不少,因为担心他真的去举报,他们也不敢强抢吃的。
好不容易熬到下半夜,肚子里早就已经空落落的,根本睡不着,两人摸着黑,也没敢用挨着女知青那屋的厨房,便偷偷的来到屋后,用两块砖,码了个简易灶台。
只是做贼心虚,胡乱的烤了烤了,也没敢站在门前吃,跑到了竹林里来。
一根苞米下了肚,马继生只觉得心满意足,刚站起身来,却发现眼前不远处火光冲的老高,屋里起火了!
“有…有富哥怎么办?”马继生腿都直打哆嗦,“难道是我们刚刚走的急,火星子又起了?”
他们烤完苞米,为了掩人耳目讲,砖块都挪开了,烧柴火剩下的火星子,也用脚踢散了,因为走的急,根本没有仔细检查。生产队的这个土房子,后面堆满了稻草,房梁都是木做的,全都是容易点着的东西。
“……没出息,慌什么。”郭有富也站起身来,强迫着自己冷静。
马继生一拍大腿,急慌慌的就要往回走,“有富哥…我们把门给插上了,里面的人出不来,这可是谋杀呀!”
他们计划也挺周全,就想着偷偷的把苞米棒子烤了,哪怕沈云和闻着香气醒来了,也打不开门,到时候他们把芯子一扔,嘴巴一抹,横竖就是不承认,对方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是没想到,凑巧出了起火这样的事。
郭有富一把拉住他,“你是不是傻,这个时候跑回去把他俩放出来,沈云和跑到队长那里,一个偷窃,二个纵火,咱俩就进去了!”
想到这里,马继生就更慌了,左右为难。不管是偷窃还是纵火,这样的罪名他都当不起,但是要把沈云和给活活烧死,他也下不去手。
“继生,你听我的,不要回去,大晚上的,我们就说一起出来尿个尿,扯了个谈,绝口不提烤苞米的事,反正只有你知我知,这件事情,就是意外起火。”郭有富抓住马继生的手,眼睛定定的看着他,尝试着将对方说服。
此时火已经越烧越大,马继生看了看火势,心里的畏惧油然而生,一屁股坐在地上。
而在屋里,沈云和刚把肖坤远叫起床,顺手撕了两块被单,拿着床头的水一浸,一块递给肖坤远,另一块就围住了鼻子。
“肖大哥,我们一起使劲,将这个门给踢开!”屋后的火越烧越旺,火苗应该已经到了房顶,屋子里的烟都快熏得人睁不开眼睛,再不出去,他们不被烧死也要被呛死。
说着,沈云和就做好助力,抬起脚使劲向门踹去,木质的门从外面被铁棍做的门栓给插上了,虽然质量不是特别好,但要用脚把它踹开,还是很有难度的。
肖坤远也知道情况紧急,紧跟在他的后面,使劲的补上一脚。
门,还是没开。
没有办法,沈云和拿起旁边的凳子就开始往门上砸,一鼓作气,连踢带砸十来下,但门仍然纹丝不动。
他都有些绝望了,才刚刚穿越过来不到一晚上,这就要挂了?挂了就挂了,不过这火烧在身上估计挺疼,不知道在他临死的那一瞬间,还能不能再穿回去。
肖坤远看出对方没了力气,忙把他推到身后,抬起脚用力的踹门。
经历一次生死,肖坤远突然觉得,已经逝去的感情也没有那么重要,自从王秀芬嫁人以后,他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睡在隔壁土砖房的三位女知青汤桂美、李曼和夏栀,也被屋外的动静惊醒,匆匆忙忙的拿了东西跑出来,两栋房子隔得并不远,火势无情,已经烧到了她们那边。
在经过男知青这间屋子的时候,夏栀眼尖的看到,他们外面的房门竟然给插上了,还隐隐传来了砸门的声音,说明里面的人根本就没有跑出来。
“桂美,你给我拿着东西,我去帮他们开门。”夏栀毫不犹豫的把手里的袋子往汤桂美的怀里一塞,就要冲上去开门。
屋顶已经着了火,这栋房子随时有可能会塌,她这样贸然冲上去,如果屋子上有东西掉下来,非死即伤。
站在旁边的李曼没好气的说:“这么大的火,你不要命了!”其实她也不是有多关心这位室友,就纯属看不惯这副正义凛然的样子。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肯定是要试一试的。”夏栀头也不回。
“既然你要送死,我也拉不住你。”李曼撇撇嘴,后退了几步,生怕自己被误伤。
很快,夏栀跑到门前,快速的将铁棍门栓拉开,大声的喊道:“里面的同志,快点出来!”
绝处逢生,肖坤远拉了一把沈云和,迅速的一起跑出屋外。
就在沈云和庆幸自己死里逃生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不能丢下戒指!不能丢下戒指!”
那是原主的娘留下的传家宝,一个翡翠玉的戒指,平日里都被原主藏得好好的,一直掖在枕头底下的稻草里。
眼看着屋子已经被大火包围,房梁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摇摇欲坠,这会儿再跑进去,岂不是找死?
但沈云和越是不动,脑袋就疼得越发的厉害,好像要炸了一般,更可怕的是他的脚也不受控制的往屋子靠近。
死就死吧,疼死还是烧死,终归都是个死,看这样子,他总是要进屋去的,越是晚进去,被压在屋子里的概率就越大,趁着屋子还没倒,进去搏一搏,好歹还有个希望。
在大家错愕的眼神中,沈云和紧了紧脑袋后面的湿布条,飞快地冲进了屋里。
第004章 男配不做老实人
沈云和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漫过了浓烟,直奔自己刚刚睡的那张木床。
眼睛被烟熏得流着泪,但是他手上的动作仍然没有含糊,按照着原主的记忆,拿起枕头掀开席子,熟练的摸出一个绒布包来。
虽然鼻子上蒙着湿布,但此时他已经不知道吸入了多少的烟雾,鼻子里面有些生疼,顺着气管一直沿袭到胸腔,他感觉到整个人都有些不舒服起来。
在浓烟中,视线也几近模糊,也就一个找戒指的功夫,他连大门的方向都有一些分辨不清楚。
大概是围着鼻子的湿布已经被烤干了,沈云和出其不意的呛了一大口浓烟,剧烈的咳嗽了两声,便觉得胸闷气短,头昏眼花。
他本能的往旁边一靠,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到了,掌心一疼,接着便感受到指尖有鲜血往下滴,他痛苦的蹲了下来。
慌乱中,沈云和捏紧了绒布包里的戒指,也不知道这个戒指有什么魔力,竟然让他拿生命来做赌注。
他哆嗦着把它拿出来,戒指被一根不知名材质的细绳串着,拿在手里温润冰凉,好吧,他在心底低叹一声,既然是为了这块玉而死,好歹让他宣示一下所有权。
沈云和将绳子挂在脖子上,冰凉的戒面紧贴着胸口的皮肤,他只觉得身体的燥热,都缓缓的降了下来。
一道声音从他的脑海里传来,“空间认主成功。”
没来得及探究这道声音的出处,沈云和不争气的晕了过去。
“欢迎您绑定酒仙系统,以及酒仙系统出品空间。”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黄泉路上,竟然有一道愉悦的声音,跟他打起了招呼。
酒仙系统……喝酒能成仙的话,那他以往喝了这么多酒,估计都是个上仙了,这是什么跟什么…!
也许是感受到了他的疑惑与不屑,那道声音更加热情,“你是这个空间的第七代主人,你不要去看看属于你的空间吗?”
“好。”沈云和心不在焉地附和着,那场火那么大,他还往屋子里面跑,估计是真的有去无回了。
就在回复的一瞬间,他的脑海里便像放电影一样的闪过一些画面,一亩水田,一亩肥沃的黑土,一个小木屋,外加一口清澈的水井。
一看,就是一个好地方。
“什么时候等你想进空间了,便双手握住戒指,心中不断重复刚刚的画面,便可进入空间。”酒仙系统细心地领他入门。
沈云和也觉得有些意思,刚想再深入的问一问情况,便感觉到脑门上传来冰凉的触感,他清醒了过来。
他居然没有死!根据原主的记忆,这应该是红星大队的卫生所里。
坐在他床旁边的,是太阳冲生产队队长家的女儿,李向阳。
沈云和看过去,她圆圆的脸蛋,双颊绯红,加上天生的自然卷,额前和耳鬓边的头发向空中翘起,还真像一朵向阳的葵花。
“向阳同志,你怎么在这里?”沈云和为了避嫌,身子不自觉的往单人病床里面挪了挪。
李向阳双眼放光,脸上含羞带怯的,“沈知青,你们住的房子着了火,村里人赶过来时,你晕倒在门口,这不,你一个人来到这里也没有亲人,我家里人口多,不用我赚工分,便来陪着你打吊瓶。”
见对方不说话,她更是有些害羞了,“沈大哥,你别这样看着我,怪害羞的,时候也不早了,我去旁边我姐家给你端点午饭过来。”
“谢谢向阳同志的照顾,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你回去休息吧。”沈云和礼貌的婉拒了她的热情。
她家里条件好,父亲是太阳冲生产队的队长,上头有一个出嫁的姐姐,三个哥哥,她年纪最小,又读到了初中毕业,在这个年代的农村,已经比较难得。
正是这样的条件,养成了他眼高于顶的择偶态度,觉得村里的庄稼汉子都配不上她,特别是有了年轻知青来到村里以后,她便要立志嫁一个知青,纵使做不了城里人,也要嫁一个城里人。
虽然嫁给知青是独户,没有婆家人帮忙,日子会过得苦一些,但是她不怕,毕竟有哥哥又有亲爹帮衬着,怎么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样,知青队伍里年轻小伙子就三个,原主模样最俊,人又最踏实,便成了李向阳的首选。
沈云和婉拒的话,落在李向阳的耳朵里,便成了关怀,她心里一喜,就欢快地跑了出去。
他无奈的伸手将额头上已经有些发烫的毛巾扯了下来,原主这身体也是遭罪,连着两天,先是中暑,后是被烧,在原书中,知青点没有起火,自然也没有原主遭受火灾这一出,剧情已经有所改变,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沈云和用没有打吊瓶的那只手,摁着木板的床面,靠着床栏坐起来。
“沈云和同志,你有没有好点?”来人正是昨天晚上依他们开门的夏栀。
面对救命恩人,他强行扯出一个笑脸,“好多了,谢谢夏栀同志昨晚的挺身而出。”
夏栀毫不在意的摆摆手,爽朗的回答,“我们都是在为社会主义农村做贡献,都是一家人,举手之劳,不必特意感谢。”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洗脑是非常成功的。原主是被后妈陷害而下乡的,但是夏栀却是自愿投身农村,她读到了高中,留在城里,怎么也能混个工人的职位,但是却毅然决然的到了这偏僻的乡下来,精神可嘉。
“我去社员家里换了两个土鸡蛋,给你做了个鸡蛋羹,你趁热把它吃了,补补身子。”夏栀从随身的布袋子里,拿出一个保温碗来,放到床头的凳子上。
黄澄澄的鸡蛋羹上面,搁着一个雪白的瓷勺子,鸡蛋羹里还滴了两滴香油,少了一小撮翠绿的葱花,刚想拒绝的沈云和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原主这具身体因为昨天中暑,又没有吃晚饭,再加上昨天晚上火灾的折腾,一直到今天中午,粒米未进,若是不饿,都要奇了怪了。
但是这样的好东西,他哪里能随意的接受,“没事,夏知青,这碗鸡蛋羹,你拿去补身子,女人家的,更需要进补。”
夏栀一笑,端起鸡蛋羹往床沿上一放,“沈知青,平日干活,你没有少给我帮忙,一两个鸡蛋,算是人情来往。”
在她真挚的眼神,以及肚皮再次发起的抗议下,沈云和一口一口的,吃完了鸡蛋羹。
吃完鸡蛋羹,两人又随口的聊了几句知青点的情况,前后不过几分钟,夏栀便起身要走,
“你好生在这养着,下午我还要出工,先走了,晚上给你送苞米粥过来。”
她利索的收了碗,塞进布袋子里,一个转身,便迎面撞上了刚刚回来的李向阳。
第005章 男配不做老实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李向阳退了一步,让夏栀从屋子内走了出来,没好气的甩脸色。
李向阳那点心思,知青们谁都知道,夏栀也不甚在意,并不打算照顾对方一颗萌动的春|心,“我来看望沈知青,给他送点鸡蛋羹。”
“好端端的,让你来献什么殷勤。”李向阳瞅了瞅自己手里的半碗红薯饭,以及一点水煮辣椒,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这半碗红薯饭,还是跟她姐李小红好说歹说,才拿过来的,为此,还受了她姐家婆的白眼,这本也是精细粮食,好东西,但在鸡蛋羹面前,就显得有些拿不出手来。
“怎么?只许你送红薯饭,不许我送鸡蛋羹?”夏栀毫不给面子,她虽然是个城里来的读书人,但是到了农村,在生活上也不肯轻易吃亏。
“你!”
李向阳被她这一怼,气得有些说不出话来,毕竟她和沈云和也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关系,连吃醋都名不正言不顺,她想着他已经先吃了鸡蛋羹,手里的饭也不想送了,气鼓鼓的跑出了卫生所。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夏栀撇了撇嘴,嗯,对方的战斗能力好像不太行。
——
沈云和在卫生所住了一天,傍晚时坚持出了院。
除了被划伤的手已经愈合得没有一点痕迹外,甚至连被火焰烧着的手臂都掉痂好了,皮肤一点印子都没有,他也不敢给卫生所的医生看,默默的把痂皮贴了回去…因为这愈合的速度,有点不太正常。
这一切反常,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那个酒仙系统……看来,他必须要找个机会去看看那个所谓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