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故事有点儿唯心主义了,顾志飞听了笑,但郑生誓言旦旦:“你别不信,这事儿木木他们都知道。”
竟然是真的?那么顾志飞觉得还是应该引以为戒:“嗯,看来以后不能一时兴起随便给孩子做饭。”
这时孙木从外面进来了,顾志飞伸头往孙木身后看,也没等顾志飞问,孙木说:“殿下柴劈完了,看见外面田边上有花,带着展廷采花去了。”
郑生听了调侃说:“看来牛仔也喜欢野花。”顾志飞继续剪着他的虾,笑了一笑。
几分钟后,采完花的夜风殿下抱着一捧野花走进厨房,对还在剪着虾背的大佬勾勾手指,大佬起身去水池洗洗手,熟稔的接过花,两个人顺势抱一抱。
一看送花的收花的都不是第一回 了。
万年单身狗孙木遭到暴击已经不能正常营业,已婚老男人郑生举着大勺子一脸震惊:“你们俩这是不是搞反了?”
“殿下……”
“要不郑老师你还是叫我夜风吧,小夜,小风,夜夜,风风,都行。”
“小风……你怎么会送他花呢?我看着还不是第一回 送了。”
“因为任何一件他用的东西,穿的用的,我都送不起。他一套西装几十万,我没法送,只有花我送得起。”
“好像也是。”
殿下花招多,好像不配合她很不给她面子。
第66章
顾志飞:“我们俩确实是先认识, 后知道我爸和她妈决定结婚的,但我们是在知道我们爸妈在一起前几分钟认识的,就在吃饭的那家酒店的停车场, 我先到的,她车停我边上了, 然后她跟我合影,我们前后脚上楼, 推开门, 发现原来我们要见的就是对方。那天以后确实是我先找由头联系的她,加上视频上确实是我跑了, 她应该是怕别人说我,所以说我们是先认识的。当然, 严格的说, 也确实是这样。”
孙木:“这段要掐掉别播吗?”
顾志飞:“不用。”
郑生:“这事你不应该问他, 你应该问夜风。”
夜风:“没事, 听他的,他是我祖宗, 说不用掐就不用掐。”
孙木:“你是她祖宗?”
顾志飞:“嗯, 她也是我祖宗。”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 顾志飞学他亲爸, 将刚剥好的虾肉放到祖宗的碗里,然而祖宗不给面子,与余光瞥了一眼:“做自己。”
【嘿!嘚瑟!!!】
顾志飞将自己的虾夹回来,直接丢嘴里, 并善意的提醒:“回头你妈在电视上要看到的。”
张俊瞬间从祖宗的宝座跌落到地,微笑和气的抬手跟导演示意:“这段掐了别播。”然后用筷子指指自己的碗,对着顾志飞说:“再来一个。”
他顾志飞是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人吗?
然而……
“赶紧的,不然告诉你爸,你只顾着自己吃,不管我。”
“三岁?”
“你先提的我妈。”
【不该在外面给她不痛快,自己也跟着丢人!】
“这段掐掉别播。”
郑生和孙木混迹娱乐圈这么多年,《衣锦还乡》这节目做了三季,孙木作为主持人,采访过无数的情侣和夫妻,约莫顾志飞和夜风是他们遇到的最画风清奇的一对。
说这俩感情不好了,又是送花,又是旁若无人的拥抱,真不是演的,如果是演的,瞒不过郑生这个职业演员的眼睛。但要说两人感情好吧,分分钟的就怼起来了,也是旁若无人,完全无视摄像机,摄影师,导演,各种工作人员和他们的存在。
动不动就是“这段掐掉别播”,真的都是祖宗!
郑生和孙木都没工夫心疼不知道该怎么控场的自己,就心疼躲在一边儿不敢说话的孩子陆展廷和后期的剪辑,这要怎么剪?本来就没多少素材,一半都被掐掉别播了,还有一半要么是两人太亲密不方便播,要么是两人怼得太狠,不敢播。
两人果断的快速的结束了吃饭环节,转到室内,一句话都不让俩祖宗说,孙木笑着拍手:“我听说今天夜风殿下还特地准备了一个surprise,是不是?”
这个节目通常嘉宾会有一些表演,比如歌手来,大家都一起唱唱歌之类的,这个环节不是必须的,有时候嘉宾多了,聊天的时间都不够,这个环节就取消了,但张俊和顾志飞总共就两个人,还来得晚,怕最后拍的素材太少,导演那边事先就说了,希望有点儿小节目。
这种事顾志飞是指望不上的,所幸张俊本来为几天后的漫展的站台活动做了点准备,把原本的节目拿来用,漫展随后再说,也是可以的。
工作人员把张俊带的画架搬上来,又递上她事先准备的颜料盘,在来的路上,张俊已经用铅笔在画纸上浅浅的勾勒好的大概的轮廓,直接快速的上色,因为准备了有一段时间了,她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分钟,不大的画纸上已经能看出大概的样子了。
错落的树木,交叉的枝叶,斑驳的阳光。
孙木和郑生都看得很认真,孙木说:“是森林?”郑生点头说:“是森林,这应该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我们这儿画画的,我们这儿来过唱歌的,演戏的,弹琴的,搞体育的,第一次请来个会画画的。”
“嗯。”顾志飞看着慢慢成形的画,也点头说:“画画,才是夜风殿下的专业。”
这话没错,手上不停的夜风殿下也点头说:“嗯,夜风殿下的理想。”
夜风殿下的理想是什么呢?大概又一个两分钟后,夜风殿下放下颜料板,到这个时候,她的画板上还是一副似乎除了完成比较快没什么特别,甚至有些潦草的森林。
她拿起边上的一个盒子,打了个响指,早就等着的工作人员关上了大灯,然后,在微弱的一点点壁灯灯光下,似乎是一朵银色的烟火从她的手里绽放,烟火落下之后,原本平淡无奇的画板上赫然出现了顾志飞的脸庞。
当然,有限的时间注定了它不会是一副多么精致的肖像画,但它惟妙惟肖,画它的人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一眼,依旧能把这个人画神态姿容用最简单的线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且非常好的将它藏起来。
除非到她想让你看见的时候,否则可能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在她的画里藏了一个人。
【应该是用了什么特别有粘性的材料勾了底,然后撒了蓄光粉之类的】
镜头里的牛仔笑着张开手,他走过去,拥抱她。
“谢谢。”
一天之内被两次暴击的单身狗孙木目瞪口呆:“这是传说中的宝藏女友?”
“你这要真在漫展上搞,现场撑死的单身狗要找你赔命。”
“赔呗,差钱?”
“嗯,不差钱。”
第二天早上,郑生到厨房的时候,小炉子上的砂锅里粥已经熬上了,砧板边上的碗里,皮蛋切好,肉丝腌着了,顾志飞正在搅鸡蛋面糊,看着似乎是准备摊鸡蛋饼。
“皮蛋瘦肉粥,鸡蛋饼?都你做的?”
“嗯。”
“可以啊!昨天你不是说你不随便做饭?”
“没说过。”
一脸正直的顾志飞让还没有五十的郑生怀疑自己是不是提前得了老年痴呆。
显然,老年痴呆是不可能的,所以等张俊和陆展廷进厨房的时候,就见郑生和顾志飞两个老男人自己把自己逗得合不拢嘴。
“笑什么?说给我听听。”被气氛传染,也跟着笑的张俊问。
想着给自己辛苦请来的嘉宾留点儿面子,郑生什么都没说。
总的来说,这次录制还是很愉快的,虽然嘉宾一直在要求“这段掐掉别播”,但接触了一天多,郑生觉得大概真的只是随便说说,后面播不播还是可以商量的,何况有夜风即便是摆上舞台也惊艳的表演,收视率应该会很不错。
两人回去的时候下飞机就已经下午六点多了,顾志飞公司里有事,回了公司,张俊回了自己家,当天晚上顾志飞也就住宿舍了,这两天奔波的确实有点儿累,张俊回去一觉睡到第二天,去了趟家园里看了下Shero的装修情况,想着顾志飞肯定在忙,也就没去找他,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八点多,收到顾志飞的消息。
顾志飞:我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晚会儿差不多完了,你过来接我。
张俊俊:你司机呢?
顾志飞:吃挺久的,我让他先回去了。
张俊俊:你不能把车留那里,先打车吗?
顾志飞:来接我。
随后顾志飞发了个定位,张俊一看,开车过去至少大半个小时,而且问题是她不能开车过去,她如果开车过去她怎么一个人开两辆车回来?她还要打车过去。
刚巧这几天寒流到了,外面风呼呼的吹着哨子,她刚把妆都卸了,她要出门,又要重新化妆,换衣服,走到小区门口去打车,领了这个祖宗,还要再把车开回来,来回两个小时,应该十一点是有了的!
张俊忍不住想到几天前从那个山村离开的时候,家里也有个女儿的郑生像个爹一样偷偷跟她说:“你也别总惯着他,不能让他觉得总归怎么着你都不会跟他急,没这样的。”
当时张俊真被郑生一副老父亲的姿态给逗乐了,同时难免有些感动,直到她寒风中站在小区门口等车来接的时候,她才真心觉得当时不该笑,那特么真是长者的至理名言。
顾志飞办公室里的枸杞不错,听说是人特地到新疆看着摘了给他的,还有一包没开封的,回头拿了寄给这位‘小吾小以及人之小’的老父亲,像顾志飞这种一时兴起就没事找事,心智不成熟的男人,不配喝枸杞,只配喝牛奶。
【MD,就不该惯着这死男人】
死男人顾志飞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这几天有点儿忙,也没睡好,又喝了酒,回到家肯定倒头就睡了,虽然外面有点儿冷柜,但张俊如果来接他,至少他们可以在车上聊两句是不是?
想他前女友,都不用他说,狂风暴雨的生怕他回不了家,偷偷在边上等着接他,对比现在这个,让她来,她竟然还有点儿不乐意。
把一起吃饭的人都打发走了,自己找个单人沙发猫着,觉得自己似乎越混越差的死男人顾志飞打开手机定位,看着上面的红点慢慢的靠近。
顾志飞:到哪儿了?
张俊俊:下环线了,马上。
顾志飞觉得现女友真不是个老实人,明明离下环线至少还有两三公里,如果不是他关联了她手机的GPS,他就真的被骗了。
因为足够机智,而没被骗到的顾志飞放下手机一抬头,看见远处一个穿着白色羊绒大衣的女人正看着他,一脸意外。
杜可怡!!!
杜可怡的身边站了一个应该是她老公的男人,看起来比她年纪小一点儿,身材高大,眉眼俊朗,好巧不巧一身藏青色的风衣和顾志飞身上正穿着的一模一样。
顾志飞的酒瞬间就醒了,赶紧的拿出手机看一眼,现女友真的下环线了,三五分钟说到就到,果断的发消息。
顾志飞:直接去停车场等我,别进来了,我出去。
发完消息,顾志飞起身就准备往外走,然而,也就在他起身的时候,就见杜可怡的老公像是看见了他,笑着跑了过来。
不能当没看见走掉,走了太掉价。
顾志飞站在那里,等着那个男人带着杜可怡走过来,笑着说:“顾总!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是可怡的老公,我听可怡说你们以前认识。”
到底有什么必要跟现任老公说自己前任的事呢?顾志飞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搞不懂杜可怡,但听口气,这个男人应该只知道他和杜可怡认识,并不知道他们曾经是男女朋友。
顾志飞笑着伸手:“你好,我和可怡是校友,只是很久没见了。”然后回头问:“可怡,你老公怎么称呼?”
“薛启文。”
【握草!这名字有点儿耳熟!】
听说,每一个合格的前任都应该像死了一样,你们俩诈尸就算了,居然还组团诈尸,这样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把最后一句改一下,献给清欢。
原话傅首尔,谢谢
第67章
张俊和薛启文的故事说简单真的特别简单, 薛启文跟她同校,比她高一届,学的土木工程, 每天早上七点都要去学校的操场跑几圈,个子高高大大的, 斯斯文文的,一说一笑, 对比大学里其他钢铁直男, 特别有礼貌的样子,张俊一眼就看上了, 后来一打听,建工系出了名的牛人, 年年奖学金, 高数上下都是满分。
对于张俊这种数学白痴来说, 高数满分的简直就是神, 当机立断也开始每天早上七点去学校操场晨跑,跑着跑着就成功把薛启文给拿下了。
薛启文是个不错的男朋友, 温柔体贴脾气好, 张俊爱赖床, 把人勾搭上手了, 晨跑什么的就直接停了,但凡早上八点没课,就算是醒了,也要在床上躺到快上课了再起来, 至于八点的课,原本基本是没时间吃早饭的,后来几乎每天的早餐都是薛启文买了到她们宿舍楼下,张俊用绳子放个篮子下去提上来吃,原本买张俊一个人的,后来给她们整个宿舍都买,虽然大家都是穷学生,事后早餐钱还是都给他,但从两人在一起,到张俊升大四,他毕业,送了整整两年的早饭。人人都说张俊简直是上辈子做了好事,这辈子找了薛启文这样好的男朋友。
都说恋爱有磨合期,张俊都不记得她和薛启文有什么磨合期,拌嘴肯定是有的,但几乎没正经红过脸,两人恋爱的第三年,也就是薛启文毕业那年,张俊把他领回去给吴小姐见了,当天薛启文帮吴小姐把厨房里时不时闪一下灯给换了。
那个灯坏了挺久了,也没大问题,就是时不时的闪几下,要拆了灯罩才知道换什么灯管,但那个灯罩也不知道是不是哪里卡住了,张俊就是拿不下来,找工人来搞吧,要钱,吴小姐舍不得,请人帮忙吧,吴小姐自从离婚了,带着张俊母女俩过,就特别怕人说闲话,基本从来不让男的进门。
结果薛启文当天两下就把灯罩给拆了,灯管取下来,拿着马上去小区外面的五金店比对着买了个新的,回来两下就给吴小姐换上了,吴小姐一直嫌灯不够亮,新的特地买的瓦数大点儿的,装好后,一打开,亮起来的不是厨房,简直就是吴小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