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惊讶的合不拢嘴,边上的宇已经开始讲述方立安是如何猎到马鹿的,好像他亲眼所见一样。
大家伙听得津津有味,接二连三地“哇”声感叹,尤其是与方立安年龄相差无几的幼崽们,俱是目露崇拜的星星眼,搞得阿姐、阿妹特别自豪,与有荣焉。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没有出去狩猎,方立安也没有跟着阿妈阿姐出去采集野果,每天都在部落里跟阿爸他们讨论狩猎心得,教他们一些狩猎技巧。
这里的人心思单纯,没有人怀疑他为什么会这些,大家对他不是感激,就是佩服,不是敬仰,就是崇拜,每个人都发自真心的为部落里多出一位强者而感到高兴。
只是,连着几天吃鹿肉喝鹿血,敏锐如方立安经常听见一些少儿不宜的声音,山洞里、树林里,这里,那里。
而且尽管他还是个孩子,但也补的浑身燥热,鼻血直流。
心道,吃不消了。
第319章
部落里,大人小孩加起来总共三十来口人,每天的鹿肉消耗量大约在100斤左右。三只马鹿说起来差不多得有1000斤,去皮去骨,即便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二的肉,估计不等吃完就要坏了,所以方立安每回都挑最有营养的内脏来吃。
大部分的动物内脏营养素含量高于肌肉,含有丰富的铁、锌等微量元素和维生素A、维生素B2、维生素D、亚米茄-3脂肪酸等。煮熟后,不必全靠人体分解即可释放出重要的营养物,能够快速有效地补充身体对营养物质的需求。
因此,在自然界,出于生存的本能,掠食动物很少会把内脏留给腐食动物。
——
夏末秋初,暴雨不期而至,刹那间,电闪雷鸣,狂风过境,乌云遮天。
暴雨持续的时间不长,只有十分钟左右,又或许更短。
雨停云散,方立安难得留在山洞里帮阿妈照顾被雷吓到的小阿妹,就听到山洞外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几乎是一瞬间,他拾起角落里的一对长矛。
“啊——”
方立安心中骇然,汗毛耸立,来不及嘱咐阿妈阿姐,一个健步蹿了出去,这是他阿爸的声音,凄厉仓惶。
刚刚雷声那么大,按道理,野兽都该在洞穴猫着才对,如何会出现在部落?
等她一路奔至洞外,并不见纷乱的痕迹,没有野兽,没有血腥,没人受伤。方立安看到自家阿爸俯身捶地,泥水四溅,竟是在哭。
一旁的宇和乔目光呆滞,如同丢魂。
落后她一步出来查探情况的幸颤声道,“火……火灭了?”
宇和乔仿佛被人按下了开关,突然屈膝矮身,在褐色的泥泞中做五体投地状。
山洞里的族人闻声赶来,年纪大的目露骇然,不管不顾的跟在宇和乔后面,贴地吟唱,声音苍凉悲怆。
这种阵仗,方立安只在严寒悄然远离的春初见到过,族人们成功度过寒冷的冬季,再度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那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喜,生生不息。
而此时……
从他被系统投放到这里,四年多的光阴,部落里的火种从不曾熄灭,方立安学会当地的语言后,还曾好奇地问过阿爸,火是哪里来的。
阿爸是怎么回答的?
阿爸的阿爸的阿爸传下来的。
方立安当时只觉得自家阿爸冒着傻气,现在,火灭了,他终于在族人的仓惶的悲鸣中明白,“阿爸的阿爸的阿爸传下来的”的真正意义。
这一刻,知道未来的他心中升起无限的敬仰,对人类的祖先,对每一个充满智慧的生命,对苍穹之上的浩瀚宇宙。
部落里的火种一直是有人看守的,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不停,三百六十五天不歇,所以方立安从未考虑过制作火折子或者寻找打火石之类的生火工具。
看着匍匐于泥水中的族人,他心中像是被闷烧一样,不是滋味。他转身跑回山洞,那里有堆砌好的干柴,他要试着钻木取火。
在现代社会,钻木取火的原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放在原始社会,熟知原理的方立安也是第一次付诸实践。
他没有喊阿爸阿妈来帮忙,他们现在悲伤欲绝,分不出心思给他。阿姐早已知事,和阿爸阿妈一起,在泥水中泪流满面。整个部落里,可能只有他有这个“闲心”。
取材再简单不过,操作步骤亦是人人都会,但结果……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的呜咽声渐息,方立安只觉得掌心的老茧都要搓掉一层,底下的木块却未发生任何变化。
他有点沉不住气,伸手去摸中间的圆孔。
一触及分。
温度很高,甚至有些烫手。
他拈起圆孔四周的木屑,灰褐色的点点,送至鼻前轻嗅,焦味若隐若现。
方立安好似受到鼓舞,不顾酸痛抽筋的双臂,将又直又长的细木棍重新插进木头平台飞快转动。
“火热的木屑产生余烬,再转到火绒里点火……”来自方立安看过的某户外求生节目。
余烬有了,火绒有了,点火……
刚下过暴雨,空气中很潮湿,要想让余烬把火绒点着,需要微风。
瑶抱着小阿弟进来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大阿弟正捧着一团干草,从下往上吹啊吹啊吹啊吹,吹得脸红脖子粗。她刚想开口询问,却不想下一秒就看到他手中的干草上开始冒烟。
瑶不明白,阿弟手里的干草为什么会生出白烟呢?
方立安捧着那一团干草,一边缓慢的变换方位,一边小心翼翼的吹着,他感觉到,烟的颜色在变化。
烟越来越大,飘到他的脸上,呛人得很,他忍不住咳嗽两声,继续吹。
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在一瞬间。
干草团上突然冒出一朵淡黄色的火焰,覆盖了大半个表面,方立安甚至能感受到火焰中的灼热与旺盛的生命力。
瑶放下小阿弟,因为动作太过急促,小阿弟一屁股蹲到地上,哇哇大哭。
而他阿姐此时根本顾不上他,化身风一般的女子奔至洞口,高声叫唤,“阿爸,阿爸,快来看!我们有火了!阿弟他有火!”
山洞里,方立安正在烧柴,干草团烧的快,他得把火留下来。
族人们纷涌而至,橙黄色的火焰熊熊燃烧。
失而复得的火焰让他们难以抑制此时此刻的心情,他们亢奋高呼,他们激动流泪,在脸上冲刷出一道道清晰的泪痕。
第320章
在阳的带领下,族人们清空了被大雨淋湿的储火洞坑,将新生的火种放入其中,轮流看守。
暴雨过后的天气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外出狩猎,林中湿滑,猎物不易追赶,且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只是部落里的食物所剩不多,所以狩猎队还是按照原计划向着河流的方向出发。
今天捕鱼。
夏天只剩一截尾巴,林中隐约可见秋天的身影,雨后的空气清新怡人,带着草木被浸润后特有的芳香,偶有水滴从树叶上凝聚而落,砸在方立安的脑门上,一阵清凉。
天降甘霖,动物不需要到河边就能补充到水分,岸边的空旷实在情理之中。一行人没有停留,沿着河流一路向东,走了大约一公里,来到一个浅滩。
不同于上游河水浑浊的泥沙河段,浅滩多石,水质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仿佛悬浮于半空,在水底的石头上留下清晰的投影。
如果不是不会建房,安全方面没有保障,族人们说不得会搬到这里常住,毕竟这里的水好,不用沉淀,掬起来就能喝。
是的,土生土长的原始人没那么多讲究,不管是生水,还开水,解渴就行。方立安早已入乡随俗,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他的胃如今是铁打的,不怕吃坏肚子。
浅滩很浅,成年人站在河里,水只深至小腿肚,像方立安这样的幼崽,大概也只漫过膝盖。
捕鱼技能和打猎技能同样满点的方立安,在这一片混的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但是今天,方立安不是很感兴趣,他抬手遮挡刺目的阳光,向远方眺望,“阿爸,你看那边!”
阳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河对岸那棵常年孤零零的大树,不复往日的精神抖擞,竟歪斜着倒在地上。
“走,过去看看。”阳招呼身后的族人。
趟水过河,拔腿上岸,河对岸的草地干燥微暖,方立安心知,刚刚的暴雨并未降临此岸。
草木灰烬的气味伴随着微风阵阵袭来,待走的近了才发现,大树周围一圈的土地和外圈的嫩绿形成鲜明的对比,失去了青葱的外衣,露出它原有的棕褐色肌肤。
放眼望去,以大树为中心,方圆五十米都是这样,深浅不一的焦黑,似乎还冒着青烟,像提前过冬一样。
“是天火。”阳走到中心,弯下腰,拾起大树的残枝,黑乎乎的,一捏就碎,留下一手的黑灰。
方立安知道他说的天火是雷火。据人类起源说,人类先是发现有火的存在,然后学会了控火。而火最初的存在,就是火山火和雷火。
夏季常有雷暴,很容易造成广大的草地起火、树木起火。相传,直立人最早的取火处就是非洲大草原。
方立安觉得新奇,他蹲下身子在灰烬中翻找,以期用最原始的方式得到火种。但野草烧的太快,他们来的太晚,这一片只余寥寥的几缕青烟。
方立安找到其中一个还在冒烟的树杈,趴在地上吹啊吹啊吹,不消半分钟,树杈的表面被橘黄色的火焰覆盖。
火!
边上的族人激动地手舞足蹈。
见到方立安在短短的半天里生了两次火,大家看他的眼光变了又变,猎得马鹿前是看孩子,猎得马鹿后是看勇士,现在大约是看天神。
“安,棒!”
“安,火神!”
“安,太阳神!”
“安,天神下凡!”
“……”
方立安感到羞赧,抬头看向阿爸,发现他正目光复杂地看着自己,五分欣慰,五分骄傲,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很快,方立安又找到一块这样的木头,教大家如何操作,之后,八个人分头实践,一个个的都趴在地上吹啊吹啊吹,吹的一脸黑灰,吹出一团团火焰,发出阵阵欢呼。
天空中有老鹰盘旋不去,尖锐的鹰唳不绝于耳,方立安心想,可能有动物被火逼出来,它想捕猎,也有可能有动物被烧死,它等着吃。
等着吃?
吃?
方立安再次俯身在灰烬中翻找,这一次找的更为细致。
没多久,一只甘蔗鼠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好大一只,身长三十厘米,通体焦黑,四脚朝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方立安觉得,这应该就是猛禽要找的东西。
通常这么大只的老鼠,肠道细菌很多,吃起来要当心,但鼠肉非常美味。
方立安眼里已经没有老鼠了,在他看来,这只甘蔗鼠更像又肥又圆的烤红薯。透过那层散发着糊味的表皮,方立安能想象到里面包裹着的肉质是如何地鲜嫩多汁……
他站起来,向阳他们挥手,“阿爸,我找到一只好大的老鼠。”部落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分配制度,但吃独食绝对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行为。
阳他们正处于对生火的无限好奇与热爱中,老鼠之流并不能分走他们的心神。
“安,你吃吧。”
“安,我的火还没吹好。”
“安,我要生火。”
“安,我不吃。”
“……”
硕大的烤肉竟然没人搭理,方立安只好“勉为其难”地独占它。他猥琐地搓了搓手,舔了舔干涩的唇,准备开动。
甘蔗鼠与豚鼠一样,肉的蛋白质含量比家畜肉类高,但脂肪含量低,肉的嫩度和口味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很受欢迎。
烤熟的甘蔗鼠非常好剥皮,无需任何工具,轻轻一撕一拉,表皮便被揭开,露出里面娇嫩肥美的鼠肉。
唔~真香~
方立安嗅了一口,唇齿生津,口舌酥麻。
感谢这场大火。
入乡随俗的方某人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用手抓肉吃了,对了,饭前还不洗手的那种。
一只甘蔗鼠,让方立安吃了个饱,那边阳他们几个也“玩”的差不多了,看着各自的火熄灭,才依依不舍地回到浅滩,继续他们的捕鱼大业。
相比较狩猎,捕鱼似乎更难,但阳他们有自己的智慧。
在水流潺湲的地段用木制版三叉戟叉鱼,在水流湍急的地段用的荡荡草编网拦鱼。
荡荡草和芦苇很像,长在河里,茎中空,光滑纤细,只是叶子又粗又宽,不似芦苇的披针形。方立安一度怀疑荡荡草是芦苇的祖先。
方立安第一次跟阿爸他们来捕鱼的时候,心里还挺虚的。食人鱼、尼罗鳄、水蟒、水蚺、河马、水蛭、平胸龟、电鳗……在他的脑海里交相出现,挥之不去。直到来到阿爸他们的捕鱼专属地,这才放心下水。
和阿爸他们不同,方立安捕鱼就是用的狩猎那一套工具,他的矛不像阿爸他们的那样长,他用惯了,就觉得非常趁手,打猎捕鱼当拐杖,干什么都行。只是如此一来,矛头常会坏,每天都要修缮磨烧,更换的频率也比别人高。
对比叉鱼,方立安更喜欢看阿爸他们守株待鱼,等着鱼儿自投罗网。
如今,这一套,他已经学会了,于是网鱼这一块,阳便交给了他,他们八个大人负责叉鱼。
首先要折许多荡荡草,掐头去尾,留下中间的长茎,一根一根插入细窄湍急的河段,固定出一道弧线,上端扎紧,加以巩固,间隙不能太大,太大容易散不说,还留不住鱼。然后再横着穿插进去,跟编竹席似的,最后再在水下的部分堆一团茅草,保证这个简单的草网不会被大鱼钻破。
草网做好,接下来的工作便是等了。
方立安到底不是小孩子,对新“玩具”耐心十足,他哪儿也不去,就守着这一小段。
鱼很多,平均下来能划到五分钟一条,个头不大,但也不小,一条大约四五斤重。小鱼也有,数量更多,但都被他习惯性地放生了。
后来倒是来了两条十好几斤重的大鱼,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冲进来的时候差点把他的草网撞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