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最佳演员方立安眼眶瞬间蓄满泪水,没等傻爹反应过来,晶莹的泪珠便从脸颊上滑落而下,只听她声声控诉道,“爹,你是不是不要妞妞了?”
还没容她使出尔康手和马景涛式咆哮,傻爹就已经心疼不已地把她抱在怀里哄道:“爹爹怎么会不要妞妞呢?没有后娘,没有小弟弟,爹爹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妞妞要相信爹爹,别人的话不能信,那些都是坏人。”傻爹以为方立安听到别人的议论才说出这样的话,心中不免恨恨:要是下次再有人在妞妞面前瞎说,看我不打掉他的牙!
“那爹爹教我打猎,我就相信爹爹,不然爹爹就是要给我找后娘,就是要教后娘生的小弟弟。”方立安不达目的不罢休。
方大勇举白旗:“好,爹爹教妞妞打猎,但是打猎不是容易的事,很辛苦的,妞妞不怕吗?”
“不怕,爹爹打猎也辛苦,爹爹不怕,妞妞也不怕。”方戏精呈乖巧懂事状,“妞妞不能让爹爹一个人辛苦,妞妞要陪爹爹一起辛苦。”
方大勇被她感动的不行,觉得这辈子能把她养大、看她嫁人也就值了。可一想到怀里小小软软的一团长大了就成了别人家的,一颗心就酸的不行,眼泪跟开了闸似的哗哗地往下流。
方立安:“……”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虽然不明所以,但秉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方立安还是认真负责地哄道:“爹,不哭哦,小心眼睛哭坏了,你看妞妞也不哭了呢。”
方大勇:我的妞妞怎么这么懂事哦!我这么懂事的妞妞以后要嫁到别人家去咯!嘤嘤嘤……完全停不下来……
方立安:……我哭是为了达到学打猎的目的,傻爹哭难道是为了达到不让我学打猎的目的?不能够吧?
看着眼前哭得跟个孩子似的傻爹,方立安继续哄道:“爹,你怎么才能不哭嘛?你要是不愿意我学打猎,我不学就是了,你别哭了……”
方大勇:我的妞妞为了哄我,连家传的打猎都不学了,刚刚明明哭得稀里哗啦,现在为了我……嘤嘤嘤……太感人了,根本停不下来……
“妞妞学……学打猎,爹爹教……教你。”七尺男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妞妞对……对爹爹太好……好了,爹爹高……高兴,让爹爹再……再哭会儿……”
方立安:……得嘞,您继续……
有一个如此感性、如此可爱的爹爹是究竟一种怎样的体验?
第91章
方大勇虽然是个内心住着粉红小公举的女儿奴,但绝对也是个说话算话、一口唾沫一个钉的大老爷们。
第二天清晨,他早早地把还在做梦的方立安从被窝里挖出来,给她洗脸穿衣,然后带她在院子里活动四肢,松弛筋骨,做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
父女俩吃了顿简单的早饭——开水泡馍,便开始了方立安的人生第一课。出发前,方大勇还郑重其事地为唯一学员方立安召开了动员大会:“妞妞,你确定要跟爹爹学打猎吗?”
“确定!”方立安坚定地点头道。
“那你要记住,不许叫苦叫累,更不能半途而废!如果你做不到,就休怪爹爹心狠手辣、辣手摧花了!”方大勇一本正经地“威胁”道。
“妞妞记住了!”方立安不苟言笑地答道,实则内心OS:报告教官,用错词了!
整个队伍的士气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之后,方大勇便带着方立安出门了。沿途给她讲解整座山的地形分布,哪一块是山石,哪一块是土坡,哪一块是草地,哪一块有水源,哪一块小动物多,哪一块可能有大型猛兽出没,哪一块平时可以常去,哪一块永远不能踏足……
通篇下来,一个停顿的地方都没有,也不管三岁大的小豆丁听不听得懂,记不记得住,得亏方立安的壳子里住着个一百多岁的老妖精,否则他这番话就白说了。
然而老妖精刚得意没两秒,就听傻爹说道:“这个你用心记就行了,记不住也没关系,以后爹爹每天都会给你讲一遍。”说完,又感慨道,“想当年,你爷就是这么教我的,你放心!你爷怎么教爹的,爹就怎么教你,保证你学会咱们老方家的家传手艺。”
“……”原来傻爹从小就是这么学的,怪不得……原来是有学有样。
方立安心中对于自己即将经历一遍傻爹式的童年感到激动不已,她的内心深处由内而外地升起一股庄重的仪式感,仿佛得到了什么伟大的传承一样。
父女俩走了近两柱香的时间,方大勇带她来到一片灌木丛旁,对她讲道:“今天爹爹先教你布置抓兔子的陷阱。你看这片灌木丛矮小茂密,周围树木稀少,遮挡少,地上的草本植物长势旺盛,兔子最喜欢这样的生活环境了。”
说着,他蹲下身子,掐掉两棵草摆到方立安面前道:“你看,这两棵草的形状是不是不一样?这根是正常的野草,尾巴的形状自然平滑。再看这根的尾部,像不像是被什么东西弄断了?妞妞记住,以后如果遇到叶子是这种形状的草,就说明周围很有可能有兔子觅食,因为兔子牙咬出来的形状就是这样的。”
说完,又指着另外几棵草叶子给她看:“你看,这里、这里,还有那里,都是一样的形状,所以有经验的猎人基本上看两眼就能判断出这里有没有兔子出没。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因为兔子窝的出口其实是地面上一个小洞口,只有洞口野草茂密,才不容易被天敌发觉。一旦兔子吃了窝边草,就会暴露兔子窝的位置。所以如果想找兔子窝,一般得去野草茂盛的地方。
“言归正传,我们根据周围的环境和野草的形状瞧出这个地方是常有兔子觅食的,所以可以在附近选个位置布置陷阱……”
方立安见傻爹明明连个教案也没有,却能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连续讲上一两个小时,偏偏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这样的傻爹身高两米八。
父女俩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认真,就这样日复一日,没两年,方立安就将傻爹的打猎专业知识学得差不多了。但由于力不能及,身体素质跟不上,很多方面都无法亲自实践,只能做些简单的项目,比如布置陷阱。
可千万别小瞧了陷阱,要知道像傻爹平时捕获的猎物,其中一大半是来自于陷阱的,只有剩下的一小半是通过弓箭射猎或者面对面的硬钢抓到的。
方立安运气不错,在她第一次布置的陷阱里隔天就发现了一只又肥又壮的兔子,把傻爹乐得哈哈大笑,直夸她灵气十足、天赋异禀、骨骼清奇、天资超凡……不愧是他们老方家的独苗苗。
然而,越往后方立安越是厉害,就算臂力太小拉不开弓箭,小腿太短追不上猎物,但是每天光靠布置陷阱就能捕获跟傻爹差不多数量的猎物,导致家里的收入直接翻了一番。
方立安从开始学习打猎的时候就开始尝试着计算家里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终于对这些年来家里的经济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除去运气特别差的时候,平均下来每天至少能打到一只野山鸡、一只兔子,每个月还能抓到一只傻狍子或者野山羊这种中小型动物,运气好的时候,两三只也是有的。
野山鸡的体型比起家养的鸡要小一些,而且并不比家养的鸡好吃,土腥味略显浓重,肉质也不香,所以在集市上并不怎么受欢迎,价格比家养的鸡要便宜一些。如果家鸡卖七文钱一斤,那么野山鸡大概只能卖五文钱一斤。一只野山鸡一般三斤左右,所以一只只能卖到十五文钱。但如果直接卖到高门大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老爷太太们吃惯了家鸡想换换口味,野山鸡就能卖出高价,那种情况下就是五十文也卖得。
野兔在口感和肉质上都比野山鸡要好,而且兔皮能做衣裳围脖,所以经济价值比野山鸡要高上许多。整只卖的话,大概十文钱一斤,一只五斤左右,所以一只兔子的价格在五十文上下。
这么算下来,傻爹每个月光兔子和野鸡的收入就能达到二两银子,如果再算上一只傻狍子或者一只山羊,一个月三两银子也是有的。刨去每年冬天最冷的三个月,傻爹每年的理想收入应该在三十两银子上下。
支出方面,像傻爹这样的重体力劳动者,每天按消耗两斤米算,一年七百三十斤。时下大米十二文一斤,一年吃饭的开销大概在九两银子左右。再加上穿衣保暖等杂七杂八的事项,一年下来,从头到尾,总体开销不会超过十五两。所以,傻爹每年的纯收入应该不低于十五两银子。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些年下来,傻爹的口袋竟是穷的叮当响?钱都去哪儿了?
方立安是这么想的,当然也这么问了。她抱着自己的专属小板凳拉着傻爹一起坐在院子里一起晒太阳,手里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算的飞快。
傻爹被她嘴里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串串数字直接绕昏了头,直到受到来自闺女的终极灵魂拷问的时候,整个人才重新清新过来。
“所以,银子都去哪儿了?”方立安问道。
是啊,银子都去哪儿了?按照闺女的算法,他应该很有钱才对,怎么还会穷到娶不起媳妇呢?所以,银子究竟去哪儿了?
哦!对了!一定是吃掉了。虽然平均下来每天确实能猎到一只野鸡、一只兔子,但很多时候他都直接带回来吃了,狍子和山羊也是。每次只有在家里的米缸即将见底并且连其他粮食也一并吃完的时候,他才会把猎物拿到集市上卖钱,然后再买些粮食回来。所以,银子确实都被他吃掉了,方大勇恍然大悟。
听完傻爹的解释,方立安只想无语望苍天。
“爹九岁那年,你爷你奶一起走了,爹就一个人在山里过日子,也没个人做伴,每天都是独来独往。饿了就吃,困了就睡,闲着没事就打打猎,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想过这些,也没算过这些。后来穷着穷着就穷习惯了,好像自己就是这么穷,从来都这么穷。”傻爹见闺女面色不善,只好瓮声瓮气地解释道。
方立安正对着苍天无语凝噎中,不料却听到傻爹说了这么一段过去,顿时心疼起来。这几天跟着傻爹学打猎,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开心,觉得这是件特别好玩的事,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傻爹也一定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就跟自己这段时间一样。如今听了他的话才知道,原来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一开始确实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但是他的童年太过短暂,在他九岁那年戛然而止。
一个九岁的孩子失去双亲,从此无依无靠地在大山里讨生活……她都不敢再接着往下想,傻爹是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才熬到了今天,她爹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想着想着,方立安忍不住扑到她爹怀里泪流满面道:“爹!以后都有妞妞!妞妞陪着你,妞妞给你算钱,等你老了,妞妞还要给你养老!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方大勇见闺女趴在自己怀里哭成个泪人,突地就笑了,笑着笑着也跟着哭了。他闺女就是好,知道心疼他,还说要给他养老,真是爹的心肝!爹的小棉袄哟!
一时间,父女俩抱在一起嚎啕大哭的场面看起来竟显得格外温馨……
第92章
一斤蔬菜一文钱,两个鸡蛋一文钱,一只野山鸡十五文钱,一只兔子五十文钱。在野山鸡和兔子的强烈对比下,家里的老母鸡即便一天下两个蛋也不够看的,更不要说一个月一茬的各种蔬菜了。
因此,方立安直接放弃了筹谋已久的养鸡大业和蔬菜大亨计划。鸡蛋不攒了,每天和傻爹一人一个吃掉。蔬菜不卖了,够自家每天消耗的就行了。因此粪肥也不需要尽心尽力地沤制了,让傻爹得以从小小的恭桶中解放出来,再次成为一个拥有整座山当茅房的男人。
方立安每天和傻爹一起挖坑,布置陷阱,偶尔给他打打下手,做做助攻,时间一长,父女俩的默契度越来越高,捕到的猎物也越来越多。
为了防止猎物放久了不新鲜,卖不到好价钱,父女俩每隔两天就会下山去趟集市,把手里的猎物卖掉变现。两年下来,手里慢慢攒了不少钱。
这两年父女俩打到的猎物是自家留着吃还是拿到集市上卖都由方立安说了算,卖来的钱也由方立安负责保管,俨然一副当家作主的模样。
不过她也不是那种为了拼命攒钱就不顾自家生活质量的人,所以两年下来,父女俩不仅攒了好多钱,还长了不少肉。
营养均衡、合理膳食让方立安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五岁出头的孩童,放到外面让别人瞧瞧,说是七八岁也是有人信的。她不仅仅个子窜得高,身上的肉也长得结实,不像山下的孩子,不是瘦的跟竹竿一样,就是胖的跟小猪一样,而她站在哪里都像棵苍劲有力的小松柏。
唯一能让人挑剔的地方可能就是肤色了,因为常年在山中打猎,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一张脸没多久就晒成了小麦色。这让山下那帮整日里喜欢七嘴八舌、说长道短的妇人们心中平衡许多,没道理一个猎户养的女娃比他们养的女娃都好吧?
虽然小小年纪就能看出脸盘子俊俏,长大了八成是个美人,但是可惜啊……太黑了,估计再漂亮也没人喜欢,除非是专门娶回家干活的。那样的人家,但凡是疼闺女的,都不会同意。
方立安是知道外面的风言风语的,但她完全不放在心上,且不说她只要在屋里宅上两个月就能完全白回来,她现在才五岁,怎么可能考虑嫁人的事,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这辈子都不用嫁人呢!
她现在只对一件事比较感兴趣,那就是打猎。
为什么?
因为打猎好玩啊!不仅好玩,还能赚钱呢!
方立安把刚数过两遍的银子放回木匣子里,对傻爹说道:“爹,咱们家现在一共有七十二两银子。”
“哎!咱们妞妞真厉害,才当了两年家,就攒了这么多钱。”方大勇用粗糙的大手摸了摸女儿的脑袋,一脸欣慰道。
方立安没有谦虚,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可算是看明白了,傻爹就是喜欢夸她,自己这时候要是谦虚两句,他能给你再夸三句回来,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厚着脸皮接受。
她点了点头,想到自己心里一直惦记的事,便引出话题道:“爹,咱们家现在有这么多钱,能养得起小弟弟了,我想养个小弟弟,行吗?”
“好,咱们妞妞想干嘛就干嘛。”傻爹对女儿从来都是百依百顺,满口答应闺女的要求后才反应过来:小弟弟?我上哪儿去给你变个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