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缓缓念着这些句子,唇角的笑容点染了些许苍老和疲惫。他掏出一根香烟点燃,居然还是“黄鹤楼”牌。烟头一点红光明灭,淡淡雾气缭绕,却没有烟味,大概是被他用什么方法处理过了。
“美——美好的、美丽的事物,真是太短暂了啊。”他叼着烟,声音有点含糊,“看你们这样子,怎么,执法者小哥,把你喜欢的女孩子惹生气了?”
“不是,”林溪只看着酒,眼都不抬一下,替精灵回答,“他不喜欢我。我也没生气,只是在排解情绪。”
话说得理智,语气也淡淡的。
伊瑟没吭声,只握杯的手指紧了紧。
“得嘞,谁的错儿明摆着了。”老板笑了笑,一不小心开始飚京腔,“我说小哥,咱大老爷们儿该让着点儿的时候就别犟着,没事儿跟喜欢的女孩儿置什么气?你一精灵,别跟我似的,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
“刚爱丽丝讲的那故事不对,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继续说,“真相是,我是和那姑娘在一起过,可经常发生矛盾,后来她就把我给甩了,另外找了个人类结婚生孩子。我呢,眼看人追不回来了,就边上看着呗,看着她青春不再、华发渐生,看着她到最后一刻闭上眼睛。”
“那时候我还年轻,以为等她死了我就解脱了,谁知道她走的那一刻才是开始。之前眼睁睁看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好歹还会暴跳如雷、心痛难耐——好歹还有这些情绪。等她没了,我连这些情绪也都没了。”
他笑:“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直到现在,每当夜晚来临,我都会很认真地想一下,要不等明早太阳出来,我就把自己拿去晾晾。衣服晾了会干,吸血鬼晾了就成灰了。但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心早就成灰了,不差再少一具行尸走肉。”
伊瑟听着,眉头都没皱一下,蓝眼睛更是一片坚冰般的漠然。林溪歪头瞅瞅他,便对老板嫣然一笑,说:“哎呀老板你想太多了,人家不喜欢我的,你放一百个心啦!”
老板用力吐了一大个烟圈,笑道:“哟,那我可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不服老不行啊。‘尘世玫瑰’得放一放才能入口,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小姐,你想来一杯吗?我请客。”
“不过我自调的酒都有些挺好玩儿的副作用。‘永无乡’用梦境构建虚假的圆满,是爱丽丝的最爱,而‘尘世玫瑰’则会让人在12小时里变成自己最渴望的性格。懦弱的渴望勇敢,优柔的渴望果决,莽撞的渴望冷静睿智。所有我们渴望的东西就是我们眼中的‘玫瑰’,但只有12小时。”
老板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大口,伴着酒气笑着,自言自语般:“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
“对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
话音未尽,只见黑裙子的女孩儿一把抄起酒杯,仰起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咕嘟咕嘟”一饮而尽,那叫一个豪气万千。
连老板都惊了,手中香烟白白烧出一截烟灰,“啪嗒”掉到大理石的台面上。
伊瑟脸色一变,微怒道:“林溪!啧……老板,什么副作用?”
“哟,这不就急了?还说不喜欢呢,小哥。”
老板只惊了一瞬,就安之若素地继续抽烟,若无其事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小姐她不会记得这12小时里发生的事,所以最好有同伴一起。”
还没等精灵稍稍放心,就听吧台一声巨响——林溪用力拍了下桌子,吓了周围人一跳。
“伊瑟·威尔曼!”
她霍然起身,威风凛凛地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瞪着一脸反应不过来的精灵。
“你说!”她一把揪住伊瑟的领口,逼视他的眼睛,“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说实话!”
周围开始起哄,甚至还有香槟开瓶的声音。连老板都觉得好玩,大笑出声。
面前的人类一反往日的好学生模样,满脸高傲不耐,眼神睥睨,写满了“不得答案誓不罢休”。她表情是很霸气,但她穿的是吊带连衣裙,一弯腰胸前挡都挡不住。
精灵大脑空白了很久,才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手忙脚乱把她给扶直了。但喝了酒的林溪只觉得他是在故意不回答,很生气地“喂”了一声,抓着他的领口使劲晃了几晃。
“听见没有!快点说!”她大怒,“就在这儿,给我再说一遍,说你不喜欢我,快点!”
纵观整个里世界,伊瑟的武力值也属于顶尖的那一拨,可那有什么用?他一看见林溪的脸,气势上就矮一头,又不敢用力挣扎、怕弄伤她。
“我……”他苦笑一声,“我不喜欢你。”
老板在边上评论,说小姐哎你讲错台词了,那个“不”字该去掉,这事儿就成了。
但林溪听了这句话,反而大为满意地点点头,忽而展颜一笑。
“我就知道。”她得意洋洋地说,“既然不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她扯着伊瑟的领子就亲了上去,一口咬在他嘴唇上。和上次蜻蜓点水般的亲吻唇角不同,她现在闷头撞过来,径直一个深吻。缺乏经验、毫无技巧,但足够简单粗暴直接;唇舌缠着唇舌,跟要糖吃的小孩子一样,倔强地不肯放开。
伊瑟整个精灵都懵了。在这一刹那,那些他死死压在心底的情绪被猝不及防钩出,气势汹汹地冲开理智的藩篱;他本能地抱紧她,把她固定在怀里,用力亲了回去。
四周的起哄声更大了,但对当事人而言,那些噪音却更小了。嘈杂远离,只剩彼此。
失控只有一刹那。
下一刻,在鼻息交融的间隙里,林溪“哈”一声笑起来。
“不喜欢,但有反应,这就好。”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行了,走,跟我去开房。”
伊瑟还没彻底恢复理智的大脑“嗡”一声——弦断了。
“什、什么?!”他结巴道。
“开房啊,这词很难懂?”林溪诧异,抱着他的手臂就往外拖,“都什么年代了还斤斤计较那么多,喜欢就上,得不到心得到肉体也行,我不介意。多来几次说不定反而放下了。走走走,老板,最近的酒店在哪儿来着?”
伊瑟当然不可能任由她行事。两人乱七八糟地纠缠半天,最后以板着脸的精灵给林溪灌了瓶安眠药水为结束。
“我先带林溪回去。等爱丽丝醒了跟她说一声。”他说着,将林溪打横抱起来。
老板一直在边上津津有味看好戏,闻言颇为遗憾。
“这就结束了?”他摇头道,“小哥,你应该把握机会。”
伊瑟冷笑一声:“我要把握机会的话,早就把握住了。”
老板一愣。他仔细打量几眼银发黑衣的精灵,对上他冷冽如冰的眼睛,这才明白原来在人类小姑娘面前的精灵才是人畜无害、很好说话,现在她一睡过去,精灵不再有所顾虑,那种冰冷的锐意再无掩饰地释放出来。
年纪轻轻就能坐稳执法者首席的位子,伊瑟·威尔曼当然不可能真是优柔寡断、畏畏缩缩的角色。正相反,他相当明白自己要什么,又正在做什么。所表露出来的那些软弱和犹豫,不过都是为了他怀中那个睡得香甜的姑娘罢了。
“是吗……”老板认真了一些,“既然如此,你还在拒绝什么?你的姑娘又没有闹着要和你分手。人类的寿命再长也只有百年,精灵又是第一痴情的种族。失去她的话,你不会痛苦到自杀吗?”
伊瑟原本都转身打算离开了,闻言脚步一停。他回过头,眼里含了些讽意,还有更多看不分明的情绪。
“就是因为人类的生命太短了啊。”他说,“短暂到,如果不抓紧时间过得幸福一些,就没时间幸福了。”
“否则,在你的故事里,你为什么眼睁睁看着那个人结婚生子?你没有打扰她的生活,没有把她抢回来,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人类的幸福。而如果她一直和你在一起,能得到什么,一辈子昼伏夜出的生活?一辈子不能融入正常的人类社会?让她看着你青春依旧,她自己渐渐苍老?”
伊瑟实实在在地讥笑一声。
“我不知道,需要有多自私才宁愿让自己幸福,也要逼她去面对这些痛苦。何况人类和我们不同,短暂的失恋是可以被遗忘的。她有亲人,有朋友,自己又聪明,等一切结束后她就可以回去,可以获得自己的幸福。”
“爱情和幸福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我已经不得已把她牵扯进来这个世界,不希望再吞噬她的一辈子。人类只有百年寿数……可就是寿命如此短暂的种族,也能让自己过得充实而幸福。”
“而我并不想剥夺她获得幸福的机会。”
老板沉默了很久。沉默到,一直等精灵早已消失、后半夜的热闹已经降临到灯光迷离的酒吧,连爱丽丝也打着呵欠醒来,睡眼惺忪地问几点了。
这时,他又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黄鹤楼”牌的香烟。
“人类……也有属于人类的幸福吗。”他仰起头,看着头顶倒挂的一排排玻璃杯,在无数个自己的倒影里,他轻轻笑起来,“确实如此。”
“爱丽丝,”他顾自说,“我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一些事。”
他终于想起来,当年她之所以离开他,其实是被他故意气走的。而原因……
“嗯?老板想起来什么?”爱丽丝甜甜地追问。
老板又笑了一声。
“人类的生命,”他说,“真的很短暂啊。”
作者有话要说:引用说明:
《尘世玫瑰》,叶芝的The rose of the world
找了几个译本都不满意,干脆自己瞎译。
*
伊瑟的原因就是这样了。他不觉得自己能给林溪幸福。对于把她牵扯进里世界的危险,他其实一直很抱歉,但预言就这么说的,他也没办法,所以最开始他的不耐烦和苛刻也是焦虑的一种表现。后来喜欢上林溪,他就更矛盾了:很想保护她,但不得不让她面对危险;想回应,但难道就让她因为一时的“喜欢”而抛弃自己原来的社会关系?
而且,至少在我看来,如果另一半永远年轻俊美,而自己不得不日渐衰老,其实真的挺可怕的。内心压力是一回事,而就算豁达到可以完全不care,那社会呢?怎么跟原来世界的家人朋友解释?骗他们一辈子?
当然,伊瑟自己被污染的状况也是一部分原因,后面再写。
他并不是嫌弃林溪寿命短,担心自己跟她恋爱会让自己余生痛苦(这是林溪最担心的),反而精灵是崇尚自然和生命的种族,他觉得人类那样短短的生命还能经历很多,活得努力又灿烂,其实很值得钦佩。也因此他不愿意耽误喜欢的人去得到属于人类的幸福。
幸福,Happy——并不是说有了爱情就有了全部,更不是说有了爱情就真的可以克服万难。不然,那些因为现实原因分手的情侣、夫妻是怎么回事,一定就是一方太渣,承担不起压力,才不能白头偕老?
啰啰嗦嗦这么多,反正言尽于此,作者我三观既定,把笔下每个人物当作真正的“人”来尊重,绝对不会轻易贴标签、下判断,今天judge这个明天diss那个。
DO NOT JUDGE.
【以下是作者要开嘲讽不需要看的部分】
我一个写冷文的,不要名不要利,坚持写作为了啥,不就因为故事和人物是我的朱砂痣白月光,不好好写我夜不能寐嘛。
当然咯,也可以说,我不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男女主。
尾田就一画漫画的,懂个P的海贼。
岸本就一画漫画的,懂个P的火影。
江南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夏弥。
三叔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瓶邪。
周树人就一弃医从文的,懂个P的鲁迅。
我就写个自己喜欢的故事,写个开心,能被读者们喜欢很好,不喜欢、看不过也正常,提问、讨论也欢迎。但居高临下写作指导就免了。
直接怼,不含糊【手动微笑
第64章 一念间
——你曾如一颗晨星,照亮人间;现在你死去,亦如晚星般从远方闪耀……
——琳赛,琳赛……
——我愿化作夜空,得以用千只眼睛凝望你……
“47号,47号上场!”
裁判的声音回荡在东岛体育场上空。又有人推了她几下,林溪才打着呵欠睁开眼睛。
她正坐在一棵银杏树下,初秋时节,叶片边缘已开始转黄。一枚银杏叶晃晃悠悠飘落下来,打着旋儿落在她身上。林溪握住叶柄;叶子大半部分还是青色,脉络清晰细腻,阳光里薄薄的很可爱。
又梦到奇怪的歌声了啊……这个想法从她脑海里淡淡飘过,转眼同那银杏叶片一起被她丢在脑后。
“来了!”她说。
大二开始,体育课项目由学生选修。林溪选了空中射击竞赛,顾名思义,就是一边操纵光轮飞翔,一边相互射击。击中他人加分,被击中扣分;不同身体部位分数也不同。
如果告诉几年前的林溪,有朝一日她会主动选这样一门课,不光要在空中高来高去,还要抡起武器打人,她肯定觉得对方疯了。
实际上,周围对她了解多一点的同学都觉得她多半疯了。
“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尼尔拍着翅膀落下来,手搭凉棚远望赛场,一脸深沉地点评。
正圆形赛场上,无数光轮散发着跃跃欲试的微光;一声尖利哨响,无数光轮拔地而起!
还有无数骤然射出的激光!
一时间,惨叫声、咆哮声、光轮猛烈撞击在一起的巨响……种种响声交织在一起;一时间,原本风和日丽、安静平和的体育场,陡然成了杀伐不休、争斗不止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