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七零极品小媳妇
作者:大雨海棠
文案一:
宋也瑶一朝穿书就成妈了,还是那种未婚先孕要把孩子扔孤儿院的那种恶毒亲妈。
作为小说里重要的女配之一,她的人设大概是有着灰姑娘姐姐的性格却想有灰姑娘的命,虽然长得肤白貌美,但是她又穷又心胸狭窄,喜欢攀附权贵。
作为男主的初恋,嫌贫爱富,恋爱期间不仅移情别恋,最后还不小心睡了女主的白月光,一击即中偷怀了孩子,不愧是女配,男女主加大佬同时得罪。
宋也瑶回忆完书中剧情,低眉看了眼时间,扯扯唇角。
很好,剧情发展过半了,而且她刚刚作死把大佬儿子扔孤儿院门口,想到她在书里的结局,算了,上天台自寻了断吧……
文案二:
湛璟高冷矜贵,不近女色,是大佬圈的高岭之花,钻石王老五。
后来的某一天,湛璟偶遇了宋也瑶母子两人,看着面前带着口罩的精致小人,紧张又有些不确定的问宋也瑶:“你结婚了?”
宋也瑶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嗯”
“孩子他爸呢?”
“他呀,南非挖煤去了”宋也瑶随口撒了个谎
湛璟好心道:“我在南非有几个钻石矿,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叫人安排他去我那里挖。”
“呵呵,不用”
再后来,湛璟看着面前小孩长得跟自己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脸,挑眉“女人,你儿子长得跟隔壁老湛这么像,你老公知道吗?”
宋也瑶:……
本文文案:
在别人看来林安安和陆世卿的婚姻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而作为牛粪的林安安上一世不择手段地想要离婚嫁给小白脸知青,却被害的家破人亡。
一觉醒来,林安安竟然回到了七七年,新婚刚满三个月。
那时她还是个父母溺爱的土肥圆,整天好吃懒做,不学无术,正不甘被逼嫁人在闹绝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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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南:
1.这辈子女主有金手指灵泉,会减肥变得美美的。
2.平行空间,请勿带入现实
3.漂亮温柔的重生小姐姐×帅气可爱的军哥哥
内容标签: 异能 重生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安安;陆世卿 ┃ 配角:方宁远;秦婉瑜等等 ┃ 其它:
第1章 死亡
除夕夜,街上灯火通明,音乐声和鞭炮声不绝于耳。
林安安看着检验报告上“胃癌晚期”等字样,内心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慢慢归于平静,安静的躺在病房里,看着外面的风景。冬天到了,到处银装素裹的,窗外鞭炮声响个不停。
林安安嘴角不禁露出一个微笑来,她知道她快死了,没有不舍只有满满的解脱和后悔感。
除夕夜的病房中只有林安安一个人,实际上当查出自己是癌症之后她就没有报多少希望,从一开始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她无意间一抬头却看到医院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
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装裤,面容端正,白皙的肌肤,但也有中年男人的油腻感,挺着个大肚子,此时正心安理得的接受C大的聘任。
听说后来大学毕业的方宁远,自己攀上了一个有权势的大小姐。
为什么恶人没有恶报?
林安安睁大眼睛正视这个男人,那个熟悉的面孔,曾经被她刻意遗忘的痛苦回忆像一根根毒针刺进她的心脏深处,她握着报告单的手指也不禁颤抖了一下。
这人惯是会装模作样,整天装作一副温文尔雅,知识渊博的样子,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上斤斤计较,小肚鸡肠。三言两语都离不开他们S市里有多好多好,才来几天就勾引的队里包括林安安在内的适龄小姑娘往知青点跑装作偶遇。
之后的故事很俗套,当初下乡的时候,方宁远为了躲避繁重的农务,林安安作为村里大队长的闺女成为了他的目标。
仗着林安安喜欢他,把人哄得团团转的,高考恢复后,还哄着她偷了她爸的公章,拍拍屁股拿着盖章的介绍信念大学去了,林安安她爸却陷入贪污案被带走调查了几个月,虽然最后被无罪释放但是人却折磨得不成样子,没几个月就去世了,她妈也因为悲伤过度随她爸而去。
短短几个月林安安从父母的无尽宠爱到孤苦无依,她也去方宁远后来考上的大学找过他,但是这会他也不装模作样了,露出了本来恶心的面目。
“林安安,你也去死吧!”方宁远见四下无人一把推倒了林安安。
不敢相信的林安安倒在路边,看着方宁远面容扭曲满是受伤,她问道:“为什么?”
方宁远清秀的脸上扬起一个嘲讽的笑容:“你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骤然触碰到他的目光,林安安只觉得仿若他眼前的她,浑身透着脏污,又土又丑,披散着头发像个乞丐,觉得让他多看一眼都污染了他的眼睛。
说完,便离开了,留下她倒在路边被过往的学生指指点点。
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竟然让她去死。
可笑!
此后,因为怕回到家里触景伤情,她一直没有回老家就一直留在S市。但是也没有再见过方宁远了,已经有二十来年没有看到过他了。
记忆完全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翻涌起来 。
她收回目光,慢吞吞回了病房,收拾好行李。
离开医院,提着行李。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看着别人一家家的团聚,头脑中闪过前半生的一幕幕,如果她没有为了所谓的爱情,她的父亲就不会被陷害而丢掉工作,身陷囹圄。她的母亲也不会悲伤过度,抑郁而终。如果…….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她也不会死命要求和陆世卿离婚,他有可能也不会死…….他还那么年轻。
如果当时……
有时候林安安想,自己家的不幸和悲惨是怎么造成的,很明显就是她自己作死的。自己享受着父母的宠爱,却带给了他们不幸的遭遇。
后悔啊!
如果重来一世她一定不会轻易中渣男的计弄得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她会老老实实读书,保护好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
闭上眼睛,癌症的痛苦和现实的不甘心,后悔感向她涌来。
如果……如果可以重来…….
大概是因为情绪起伏过大,那患处的痛感似乎更加清晰了,她深深吸了一气。
不久林安安就渐渐失去了意识。
……
意识昏昏沉沉,不知道过了多久。
第2章 重生
夏日的午后,炽热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室内照在一个熟睡的臃肿女孩身上,她似乎正在做什么不好的梦,眉头紧锁。
林安安啊的一声大叫起来竟然清醒过来了,她迷迷糊糊感觉自己躺在一个熟悉的房间中。
眼睛有些发空的望着天花板,过了一会才回过神来,连忙用手去摸自己的额头。
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她摸着长满痘的脸直纳闷,怎么胖乎乎的还有温度,她不是死了吗?而且她早就过了长青春痘的年纪了,怎么会有痘在脸上?
细细的感受了下手指抚摸脸颊的触感,林安安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脸上虽然长了不少痘印,但是皮肤却是滑溜,水嫩嫩的地手感简直让她难以置信。
父母在的时候,从来就舍不得也没怎么让她干过活。自打和陆世卿离婚后,父母也相继离世,独自一人生活,才体会到了人间疾苦。
为什么这里这么像她从小住到大的卧室?
林安安的心突地一跳,举起双手,看起来胖乎乎的而且相当白嫩,一看就是没有做过活的手。
她不是癌症死了吗?
房间里的光线不太好,床对面的窗户上贴着的红双喜差点要闪瞎了她的双眼,够红够亮!
睁眼四处瞧了瞧,一张双人床上铺着花花绿绿的新被子,下面是一条俗气的大红色的床单,上面绣的鸳鸯戏水。却被她剪了几个大洞,尽管这是当时最好的结婚用品了,可是当时林安安心有所属,看什么都不顺眼。
因为她家条件好,她爸林建国是村里的大队长,家里就她一个宝贝女儿,父母溺爱,啥好吃的都给她留着,舅舅王军也在县里的供销社上班,在这个普遍吃不饱的年代,她却长得有160斤,又黑又土。
虽然现在林安安长得不好看,脾气也大。但是她小时候真的长得挺好看的,现在也依稀能看出以前的影子,虽然胖,但是五官还挺端正精致的,加上家里又有“矿”,村里还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她的主意。
因为看上了从大城市S市新来的知青方宁远,就一心想要嫁给他,自然就看不上村里的其他人了。
但是林安安没有想到的是,她爸已经偷偷帮她定了亲。
林安安17岁那年,村里发大水,她爸林建国作为村里的大队长要一家一家的疏散群众。
因为洪水太猛烈,导致村里的很多树都不稳,在疏散完群众回家的路上,一棵倒塌的树快要压到林建国的时候,陆世卿的父亲陆行之一把推开,自己却被压在树下,双腿失去知觉直到现在一直站不起来。
如此一来陆世卿的父亲算是救了林建国一命,林家一家人都对他感激不尽,无论如何也要还他这个恩情。
而陆家一直不要他们还恩,但林建国一直想法设法的想还恩情,最后林家还恩情的方式说起来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居然是林建国让林安安满二十岁的时候嫁给恩人陆家的大儿子陆世卿。
林建国的说法是,陆世卿跟林安安岁数差不多大,但是人家在部队也是干部级别,模样也好看,家里也不复杂,也没剩几个亲戚了,虽然家里成分不好,但是这样一来两家就成了一家人,林家照顾他们一家也方便一些。
虽然小时候的林安安长得很讨人喜欢,白白嫩嫩的。但是青春期一到,脸上就开始长痘,她妈给她的伙食又好,啥好吃的都留给她,之后身材就不受控制的胖了起来,她没事就喜欢到处跑,晒得黑不溜秋的,一直到现在就变成了土肥圆,好在她营养跟得上,身高有170,这倒是这个时代女生少有的身高。
但她第一次看到陆世卿的时候,林安安便被狠狠地惊艳了,不过当时她也不知道怎么表示那种好看。十来岁的少年满脸坚毅,眼里澄澈,似乎装不下任何东西。
不过,抛开他的家庭成分不提,不得不承认,少年长得很漂亮!
虽然落魄,但是长得一副贵公子的模样。
一双迷人的桃花眼,鼻梁高挺,唇红齿白,墨眉修长,微微抿着薄唇。
可能因为经常干活,所以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肤色,一头碎发看起来非常柔软,平顺地垂在陆世卿的头上。
陆世卿可能是林安安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后世的一些明星都远没有他好看。
虽然他模样好,但是他向来孤僻,而且陆家住的也偏僻,除了陆世卿小时候被村里的其他小孩欺负,林安安见过几次之外,长大后,陆世卿又去当兵了,他们基本没遇见过。
这陆家祖上是地主,土改的时候,土地都上缴国家了。
从特殊时期开始,陆家就被盯上,几年时间下来,这地主家的几个儿女,死的死逃的逃。
还好,当时陆世卿的父亲陆行之年龄还小,没有发生什么事被保下来了。
到如今这陆家只剩下陆行之这一家和一个老母亲了,不可谓不凄惨!
到今将近几十年时间,陆家几乎就没怎么跟外人打交道了,他们除了上工时间能见到人以外,其他时间就在家里待着。
这个家也没人愿意踏进来,村民们压根不敢跟他们往来,担心受牵连。虽然陆家往上富裕的时候,也没有过多炫耀,邻里乡亲处的关系也很好,而且平时大家有困难的能帮衬的都会帮衬,但是造化弄人,命运就是喜欢这样捉弄人!
只有近些年,陆世卿去了部队,他们家条件才逐渐转好。
奇怪的是,一直不要她们家还恩情的陆家也没有反对结为亲家的提议,林爸爸怕林安安不同意,就拖着没有告诉她。这婚约就把林安安蒙在骨子里,被稀里糊涂的定下来了。
等到林安安二十岁的时候,她爸妈没办法继续瞒下去了,就告诉她了。
林安安当然不同意,闹了很久,但是她爸又是特别重信的人,订婚的事也被村里面的人知道了。
最后还是她爸妈哄着她说会推荐方宁远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和她结婚后还是不喜欢陆世卿就同意他们离婚为条件才让林安安同意结婚。
其实工农兵大学哪有那么容易上,十八个大队,上百名知青和高中毕业生每年就一两个名额,方宁远的条件在其中也并不出色,当然方宁远就不可能去的了。
结婚后,她也一直不消停,想要离婚。
现在想来,陆家真的对她很好,从她嫁到陆家的第一天,就以不习惯为由,一直没有住过一天陆家,一直住在娘家,但是他们却没有半点怨言,还时不时的送些东西过来。
房里的大部分家居都是全新的彩礼,旁边是一套衣柜子和梳妆台,上面摆放的东西相当凌乱,有一些旧式的化妆品,一罐瓷白色的友谊牌雪花膏,蛤蜊油,铁盒子装的口红,看的出来都是新的。
这是新婚的第三个月,看桌上的日历就知道了,1977年6月1日,林安安记得新婚当晚因为自己的抗拒和陆世卿的体贴,而且陆世卿也不一定想跟这么胖的她做什么,当晚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第二天一早他就接到部队打到村里的电话,留下一句好好学习就急忙走了。
对就是好好学习。
虽然林安安今年二十岁了,但还在读高二。
她从小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仗着自己家里条件好,一直走关系读到了高中。
本来她读了高一后就不想读书了,退学两年后又遇到了来自S市的下乡知青方宁远,被他的博学多才所吸引,想要通过学习和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就又读起来高中。
第3章 父母
这是重生了吗?
如果真的回到了过去,那真的要感谢上天给了自己这个机会,让她能重来一次。
她尝试着下了床,穿上了下面摆着的拖鞋,心底有个想法在破土而出,又让人不敢相信,直到看到了墙上挂着的合照,当年她家破人亡的时候最想找到的就是这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