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不住大佬气质了——宅一线
时间:2020-02-06 09:21:37

  偷偷摸摸地摸上来的朱辉正准备掏出手机,一股大力突然搭上了他的肩膀,让他猝不及防双膝跪地,他似乎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响。
  “你是什么人?”
  朱辉以为自己回头会看到一个彪形大汉,实际上看到的却是一个清秀的、手臂上打着绷带的……男人?
  爆了一句粗口,朱辉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幻觉了。这么一个弱鸡一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一定是自己太紧张了。
  苏木听到朱辉的粗口,眉头微皱:“我问你话呢!”
  朱辉啐了一口:“我是病人家属,你管得着吗?”
  楼半夏抱臂走到苏木身侧:“病人家属?这层的病人都已经被转移了,只有三具尸体和几个负伤的警察,你是哪位的家属?”
  朱辉的眼珠子转了转,突然做出一副哭丧的样子来。
  “我可怜的婆娘哟,只是住个院,怎么就能摊上这种无妄之灾哟……”
  苏木不由自主地黑线了,昨晚在混乱中身亡的三个人中只有一个女的,还是一个刚刚做了阑尾炎手术的二十来岁的姑娘。说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女儿还有可能,老婆……还是算了。
  楼半夏嫌弃地掏出手铐:“管他是谁,先拷上,妨碍公务逃不了的。”
  朱辉一听,拔腿就跑,却正好撞上迎面而来的路易斯,被绑了个结结实实,扔进了临时关这些私自摸来想要得到“猛料”的人的房间。朱辉被扔进去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有了三四个人。这些无孔不入的蟑螂,真的让人头疼。
  梁京墨这一睡,可谓天昏地暗。王毅拿了五个闹钟都没能把他吵醒,只能任由他睡着,反倒是宋初先醒过来。
  她一睁眼就看到卢倩媛从自己的胳膊里又抽出一管血,还不如让她再晕一会儿。
  “卢医生,”宋初扯着自己干哑的嗓子说话,“我应该是失血过多吧……为什么还要抽我那么多血?”
  卢倩媛不紧不慢地将抽出的血打进试管里:“你的血很有研究价值,我得抓紧这个机会,平时想弄都弄不到的。嗯,不会伤害你的身体的,我可不想被梁京墨追杀。”
  宋初恍惚记得晕倒之前,柳永被什么东西踢了出去,刚好砸到了梁京墨身上。
  “阿墨呢?”
  “在隔壁的病房里,从白天一觉睡到现在,雷打不动,也不知道要睡到什么时候。”
  血袋中的血还有大半,输完还需要一段时间。
  卢倩媛拿到宋初的血心满意足地出去了,一个一看就很青涩的小护士守在一边。小护士比卢倩媛靠谱多了,至少她知道要给宋初倒杯水。
  宋初缓了一缓,精神好了不少,坐在病床上看向窗外。
  昏睡了一个白天,到了晚上毫无睡意。
  打开手机,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医院昨夜的惨状的新闻。无数人在评论区点蜡,也有无数人谴责着医院的无能、警方的无能。
  之前“暴力”驱赶记者,又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梁京墨,成为了诸多键盘侠口诛笔伐的对象。
  从这个病房的窗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昨晚的“战场”。
  相比于兵荒马乱一片狼藉的住院部大楼,作为战场的供病人散步的花园反而看上去还算整洁。
  除了他们,没有人知道有人昨晚在这里为了维护人间的安宁和凶兽殊死搏斗。
  由于这次事件的特殊性,网络上想关报道很快被压了下。加上一些公众号带节奏,摆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真相”,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
  但对于处理非人类特殊案件的工作者们而言,这件事情远没有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  九月的最后一天啦,营养液再不用要过期啦【疯狂暗示】。
提前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接下来几天会多更哒,大家要捧场哟~
 
  第49章 醋坛子
 
  睡了足足一天一夜才醒的梁京墨,形象从一开始的“暴力警察”, 逐渐被扭转成了“正气凛然”的正派警官, 出乎意料地还虏获了一群看脸的粉丝。
  宋初从始至终围观了这一场惊天逆转, 只能感叹颜即正义。
  医院的这一场灾难,被公关描绘成一场惊心动魄的袭击事件。处于群众焦点的唐城,是受到了惊吓心悸而亡。涉事的火锅店,使用不合法的罂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被查封。
  躺在家里的沙发上, 喝着宋母熬的补汤,宋初只觉得分外享受,连母亲的碎碎念在这时候都分外可爱。
  宋母削着苹果,抬眼瞄她一眼, 状似无意地说起:“宋初, 我觉得你还是辞职吧。”
  宋初被宋母突如其来的提议吓到, 一口汤呛在喉咙里,差点没把肺咳出来。
  “妈, 好好的你说什么呢?”
  宋母放下苹果, 将水果刀递到宋初面前:“你从开始上班之后,三天两头的受伤,我不放心。还有我说过, 不许当警察也不许找个警察。”宋母不是反感警察这个职业,相反她很敬佩警察。
  但失去弟弟后,宋母即便再敬佩,即使知道自己这么想有些自私, 她也不想再让自己身边的人担上那样的危险。
  宋初将水果刀接下,小声地反驳:“我没有当警察,只是有警官证而已。”
  宋母伸出食指戳着她的脑门:“你啊你,能不能长点心?爸妈都不年轻了,膝下又只有你一个女儿,你要是出点什么事儿,让爸妈怎么办?”
  宋初握住宋母的手,安慰道:“妈,你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你忘记我能看见鬼了吗?即便入了阎王殿,我也能爬回来给您尽孝。”
  “呸呸呸,”宋母一巴掌拍在宋初脑袋上,“瞎说什么呢?我不管,你必须给我辞职!”
  “辞不了,这工作是终身制,得一直做到死。”宋初啃着苹果看着宋母,“除非我残了瞎了没有这双眼睛了,否则是不可能出来的。”
  宋母捂着胸口,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指着宋初脸色发青。
  手机铃声响起,宋初立即划开屏幕:“对,是我。好的,我马上过去,好好好,你们不要着急……”
  她一边接电话一边穿衣服,和宋母挥挥手就出了门。
  关上大门,宋初才松了口气:“师兄,对不起啊,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是和宋初一个研究生导师的师兄陆飞宇,平时两个人很少联系。
  那边陆飞宇沉默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没关系……你现在有空吗?我有点事想要找你帮忙。”
  宋初将手中的苹果核扔进垃圾桶:“什么事?”
  “我现在在学校旁边的日料店里,你过来一趟吧,我请你吃饭,顺便跟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感觉很严重的样子……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陆飞宇沉吟了一下:“不需要,你就过来就行。”
  现在并不是饭点儿,日料店里只有寥寥几个客人。陆飞宇坐在隔间里,神色憔悴,面前放着一个木制的盒子。
  宋初一看这副景象,心里就是咯噔一下,直觉又是一桩案件。
  她在陆飞宇对面坐下,陆飞宇却一直看着那个木盒子发呆,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宋初的到来。
  宋初轻声唤了两声,陆飞宇还是没有反应,直到宋初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才蓦地回神。
  “宋初,你来了。”说话间,陆飞宇示意等在一边的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陆飞宇不说正事,宋初也不催促。
  两个人相对无言地吃东西,气氛有点尴尬,而陆飞宇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出神,有时候筷子上明明没有东西也塞到嘴里,还嚼两下咽下去。
  两个人的饭局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进行着,总算快要吃完,宋初还没来得及松口气,有人敲响隔间的门框。
  宋初一抬头,正对上了梁老大毫无波澜的眼神。
  宋初看了看梁京墨,又看看陆飞宇,直觉有点危险。当即扯出万能的标准微笑:“梁老大,这么巧啊。”
  梁京墨十分自然地在她身边坐下:“没这么巧,我来找你的。”
  陆飞宇终于回过神:“宋初,这位是……”
  “她男朋友,梁京墨。”梁京墨扯过宋初搂进怀里,占有欲可见一斑。
  宋初挣扎了两下,愣是没能挣开,只能尴尬地看着陆飞宇。
  陆飞宇面对这副情景愣了大概有半分钟,才反应过来,挥挥手赶紧解释:“梁先生,你不要误会,我找宋初出来只是想要让她帮个忙而已。”
  梁京墨松开宋初,脸色好看了不少:“嗯,你放心,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你们不用管我。”
  宋初怀疑又嫌弃地翻了个白眼,将注意力转回陆飞宇身上:“师兄,有什么事你直说吧,再吃我就撑了。”
  陆飞宇犹豫了一下,打开木盒,推到宋初面前。
  宋初进了文物修复处之后,见到的宝物也算不少。然而,乍一见到盒子里的东西的时候,还是被惊艳了一把。
  设计普普通通的水滴形玉坠,配上殷红的颜色之后分外夺目。
  这血玉从上而下,红色由浅至深,均匀鲜亮。一眼看上去,玉石周围似乎萦绕着一层红色的光晕。
  “这是我前段时间淘来的,当时看着喜欢,我也就没有注意其他的。但是自从把它带回家之后,我天天晚上都会做梦。也不是什么噩梦,就是朦朦胧胧的场景,连续剧似的,像是彼此串联的记忆,让我很难挣脱其中的情绪。”
  宋初将血玉置于掌心,托到鼻下细嗅,并没有闻到异样的气味。将血玉递给梁京墨,宋初努嘴:“你看看。”
  梁京墨只扫了一眼:“没有害人之心,执念亦可成鬼,想必其中的魂灵有未了的心愿。”
  “可是,我连鬼都没看见。”宋初盯着血玉,使劲想要把藏在其中的鬼魂看出来。
  不顾对面陆飞宇目瞪口呆的惊恐样,梁京墨换了个姿势:“玉石能够封魂、养魂、吃魂,血玉又是其中翘楚。之前你们学校的那个学生,叫什么来着,算了反正你明白就行,她男朋友藏在她的玉坠里,你都没能看见,这个更加不可能看见了。这就是玉的封魂之用。”
  宋初似懂非懂:“那你怎么就能确定一定是这块玉石在作祟?”
  梁京墨举起她托着血玉的手,对着灯光:“看到了吗,里面的红血丝。”
  宋初眯着眼睛,终于看到了血玉中隐隐约约的红丝。梁京墨解释,那不是血玉自身形成的,而是噬取的还没有吸收的血气。
  “你看它只是一条条红丝,但是实际上那是流动的血。”
  陆飞宇失手打翻了手边的杯子,慌慌忙忙地拿纸巾擦干净桌上的水渍。
  梁京墨抬了抬下巴:“别紧张,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气血虚弱,只要补补就能回来,别怕,死不了。”
  虽然梁京墨的话说得并不好听,但是在陆飞宇耳朵里却宛如天籁。被折磨了这么久,他几度以为自己会被困在梦里再也出不来。
  “这块血玉……”
  宋初连忙解释:“我们处理好里面的鬼魂之后,会还给你的。”
  陆飞宇点点头,毕竟是花了大价钱买下的,还是有些舍不得,要不然他早就把东西给扔了。
  梁京墨和宋初一起回到文物修复处,大家都是一副见怪不怪意料之中的样子。
  一个小时之前,梁老大刚刚坐下没多久,就面色不善地出去了,连外套都没拿。他鲜少有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候,大家都猜跟宋初有关。
  这不就应验了吗?
  将血玉置于一方水晶台上,强光自水晶台底部射出,透过血玉化为红色,在虚空中投射出一个人的影子。
  中山装,大背头,圆眼镜,一个民国文人典型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
  “希希,希希……”
  男人口中不断念叨着一个名字,眼神空洞而迷茫。
  柳永伸出手在男人面前打了一个响指,男人才惶惶然看过来:“你们知道我的希希在哪里吗?”
  苏木端着一杯红茶摇了摇头:“作孽哟,又是一场生离死别的情感大戏。”
  李双最近迷上了买各种颜色的口红,对着镜子欣赏着自己优美的唇型:“我看此人眼神中充斥着愧疚和后悔,肯定是个负心汉。”
  章邯拿着照相机对着血玉各个角度进行拍摄记录,以后也好做个仿制品什么的。
  男人似乎是听到了李双的话,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显露出凄然的苦笑:“我是负心汉,我是负心汉……可是我的希希在哪里呀?我可以赎罪,我愿意赎罪,只要告诉我她在哪里……”
  梁京墨捏着宋初的手,低沉的声音分外有磁性,说出的话却是那么无情:“你都死了上百年了,你的希希恐怕也已经死去又活来了,你这样有意思?”
  男人的身形晃了晃,缓缓蹲下:“不会的,我的希希就在城外等着我……你们带我去啊!带我去!她一定就在那里的!”
  宋初点了一支香在桌案上,随着香火燃烧,男人的情绪逐渐冷静,口中却依旧挂着“希希”这个名字。
  宋初回头看着梁京墨:“要不然我们就带他去一趟吧,不然他不会死心的。”
  楼半夏敲敲桌子:“阿初,不是我们不满足他的愿望。而是现在的北京城和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即便是带着他去了他所说的地方,他也未必能够认出来。”
  “不会的,我一定能够认出来的!”男人猛地站起身,“那里有大片的樱花树,是我们初遇的地方……无论怎么变,我都一定能认出来的。”
  苏木抬头望着天花板思索了一会儿:“不如就去试试吧,可怜天下有情人。”
  “既然如此,”梁京墨转着手中的钢笔,“那就一起去看看吧,顺便当秋游了。现在时间还早,他也不适合出去。趁着这段时间,你们去准备一下。秋游嘛……人呢?”梁京墨看着最后剩下的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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