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下意识地,想到原著的剧情。
难道灭世的剧情真的无法更改?
对方紧紧地抱着她,但她却不寒而栗。
天道更是勃然大怒,无数的天雷落下,在震耳欲聋中,百里骁将苏玛护在身下。
周围狂风大作,整个无上峰几乎要被夷为平地。
百里骁眯起眼,对天空厉声道:“天道,你乃掌控世间之神,却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实在不配上一个‘道’!”
天道高声怒吼:“百里骁!!!你究竟意欲何为!”
百里骁看着苏玛苍白的脸颊,道:“我与你做一个交易。我不杀天下人,也不会再动叶鸣一根毫毛。但你必须让苏玛留下。”
苏玛一愣,她转过头看向百里骁,眼眶一红。
原来他是为了自己,原来他这次灭世竟然是为了自己!
天道怒吼:“她并非此世之人,如何能留下?我就算包庇她,法则也不会允许!”
百里骁大惊,苏玛感觉眼前一阵阵发黑,她知道自己的神智就快坚持不住了,于是道:“罢了,百里骁。你说过人定胜天,但是有些事情真的不能强求。我好后悔自己是玛丽苏,但自己若不是玛丽苏,就不能遇见你了。”
百里骁咬紧牙关,天道的话让他有种随时会失去苏玛的惊慌感。
他哑声道:“我说过,无论是你什么人,我都会不离不弃。”
苏玛一笑,她的头抵在他的肩窝,低声道:“我要是走了,天道也没有能量送我回来了。这辈子我们都不能相见。然后我还去当我的玛丽苏,你就会变成老头子了。你别想着我了。”
这一句话顿时击中了百里骁的胸口,他抱紧了苏玛,紧得快要把揉进怀里:“我怎么可能忘记你。既是做了夫妻,就没有说这话的道理。
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走。
你若是真不在,我就让整个世界给你陪葬。”
说完,他的眼角溢出血红,额上青筋绽出。
苏玛一急,她呛咳出声:“千万别!”
她挣扎地抬起手,指尖碰着百里骁通红的眼角:“我很喜欢这个世界。我喜欢茶摊处那对祖孙,还喜欢沛城的小凳子。更喜欢汴城的那条河,还有沣城的那个说书先生。你还没有带我去听故事呢。”
百里骁的胸膛震动,他嘶哑地吼叫一声,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洛城,在火光中小梨的生命在他的眼前消逝。
他想不通,为何每一次他以为自己抓住一切的时候,都会有人把它带走。
他想紧紧抱着苏玛,又怕太过用力碰碎了她,最后只能小心又小心地抹走她脸上的泪:
“这个世界如果没了你,再美丽又如何?”
苏玛勉强勾起嘴角,她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百里骁,我不后悔来到这里遇见你。即使还有下一次,无数次,我都会爱上你。”
百里骁咳了两声,呕出一口血来。
他痛的语不成调:“我不会、不会、放你走。”
苏玛的眼前已经开始发黑了,她实在是太困了。
艰难地道:“那你就等着我。等着我回来。如果真有重逢的那一天,等你成为老头子我也不会嫌弃你。你说过,人定胜天,那么就看看我和你能不能……战胜命运……”
她勾在百里骁脖颈的手臂缓缓落下,在灵魂被抽离的一瞬间,凌清的身体也化作飞灰从百里骁怀里寸寸碎裂。
百里骁目眦尽裂,他徒劳地抓向空中:“苏玛!苏玛!”
然而却只能抓得一手的空。
“苏玛!!!”
苏玛的灵魂陷入沉睡,在黑暗席卷她之前,听到天道在她耳边长叹一声:“罢了,我就最后帮你一次吧。”
*
三年后。
如今的武林,再也没有了无上峰。
听说三年前一伙人攻上无上峰,却不知发生了什么,全部对发生的情况缄默不言。最后他们口耳相传,这才拼凑出所有的真相。
原来这一切都是百里一海的阴谋,且叶鸣才是百里一海的儿子,如今叶鸣神智癫狂,被徐思思照顾着,而百里骁却不知所踪了。
所有人都在找百里骁。似乎在汴城的护城河边,或是路边的茶摊见过他。战战兢兢地问他干什么去,他眉目冷淡,语气轻柔:“找妻子。”
他的妻子是谁?
没有人知道,有人说是叫小梨,有人说是叫苏夭。更有人说也可能是凌清,但是真正的凌清出现,解释说并不是她。
所以,百里骁的妻子到底是谁,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
春暖花开之际,溪水村的梨树又开花了。
一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青年坐于溪边,垂眸垂钓。
他长得瘦削,身着朴素,但旁边却插着一把通体冰寒的长剑。
气质冰寒,身边鸟兽皆不敢靠近,更别说鱼了。
在其身后,是两匹高大的骏马,交颈在草地上撒着欢。
蓑衣人——百里骁微微抬眼:“追天、逐地,莫要胡闹。”
两匹马不听,反而得意地叫了两声。
他无奈地道:“如今恐怕只有她能制住你们了。”
说起“她”,他的眸光一柔,接着不知想起什么,目光暗淡了下去。
此时,风起。
一瓣梨花随风落在他的肩膀。
两匹马突然停止撒欢,怔怔地回头望去。
一双鞋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后,无声无息。
百里骁没有动,他红了眼眶,却勾起嘴角。
已经三年了。
还好,不晚。
第107章
沣城。
今天又是那个壮汉先生说书的日子。
一大早,茶楼里就坐满了各种江湖人。
在茶馆的一角,一白衣女子戴着斗笠哼着歌,品尝着粗糙的茶点。
有人见怪不怪,这沣城里的怪人多得去了,一个戴着斗笠的女子有什么好看的。
况且这女子每日听完一则故事就走,实在是不打眼。
只是偏偏,就有刚来沣城的人不长眼,见这女子独自一人,还把脸藏得这么严实,不是倾国倾城就是丑无盐。
上去就要摘下她的斗笠:“姑娘,既是吃茶听书,又何必藏得这么严实呢?”
话音未落,手腕就是一紧。
低头一看,原来是手腕被这个女子桎梏住。这女人的指尖殷红,手指柔弱无骨,放在自己的手腕上,如同被缠上了一块柔缎,男人的心顿时就化了。
“姑娘,没想到你还真有两下子。”
“你确定真的要看我的脸?”
女子转过头,声音也像是流水般动听。
这人顿时就软了双腿,暗道肌肤雪白、声音婉转,定然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人!
于是轻着声音道:“姑娘若是让我看一眼,我便是死也无憾了。”
那女子想了一下,指尖搭在帽檐上,微微一摘。
清风起,斗笠上的白纱乱了人眼。
所有人都不由得屏住呼吸,看了过来。
斗笠放在桌子上,那女子转过头。
偌大的茶楼内,一时鸦雀无声。
半晌,有人嘘了一声:“原来就长这样啊……”
“也没什么好看的。”
“老子还以为能有多美呢,呸!”
原来这女子乍一看,面容像是蒙上了一层薄雾,但是仔细一看却是眉眼皆寻常,并无特别。
众人一时没了意思,纷纷摆手摇头。
只有那个离女子最近的男人怔怔地发着呆,他瞳孔放大,呼吸都不由得急促起来。
身边的人见状不妙:“李兄,你怎么了?”
李卓半晌才知道呼吸,他僵硬地看向众人:“我、我好像看到了仙女……”
“仙女?”众人下意识地看向那女子,女子已经戴上斗笠起身了。
“就她?你糊涂了吧?她顶多就算是清秀,怎么可能算是仙女?”
“不不不!”李卓的神色有些癫狂:“你们不懂,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说完,他跌跌撞撞地向那女子追去,刚要碰到她的衣裙,突然感觉手腕一痛。有如坠入冰壶,寒冷从指尖袭遍全身。
李卓不由得惨叫一声,捂着胳膊载倒在地。
众人惊慌地扶起他,惊恐大喊:“是谁?是谁暗下毒手?”
台上一直看好戏的说书先生突然一笑:“白公子,你又来了。这个人是你这个月为了护妻伤的第十三个人了!”
众人转眼望去,原来门口不知何时站着一个黑衣男子,他面戴银色面具,双眸微垂,让人不寒而栗。
李卓同行者立刻就意识到,这人不好惹。
男子——百里骁无奈地看向自己的妻子,道:“你还怀着身孕,怎么又不告诉我偷偷跑出来了?”
苏玛哼哼了两声,她故意挺了挺自己还平坦的肚皮:“是他喜欢听书,不是我。我现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为什么要通知你?”
百里骁摇了摇头扶着她往外走:“听书可以,莫要招惹别人。”
苏玛开始委屈:“明明是他们来招惹我,怎么还能怪我?再说他们一见到我的样子就失了魂,那也是他们定力不足,与我何干?”
她这话一出,有人几乎喷饭,但看到地上的李卓,即使痛得要死要活但还是执着望着苏玛的样子,又不免有些狐疑。
真的有那么好看?难道刚才是他们没有看清,还是他们真的瞎了眼?
百里骁辩不过她,于是干脆将她打横抱起,径直走出茶馆。
说书先生笑眯眯地摇了摇头,一转头,看见李卓神色癫狂,还在地上挣扎,剩下的人陷于苏玛是否漂亮的疑惑,面带纠结的样子,不由得“啧”了两声。
这世道浮躁,谁又能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美丽”?
若是灵魂澄澈绚丽,自然能直击人心,让人不可自拔,届时谁又会真正地在乎皮囊的表象?
这些人还在肤浅地执着于皮囊,真正懂得灵魂之美的人,早就把美人抱回家了。
苏玛被百里骁一路抱回家。
两人在沣城的家就在炼刃谷外的山脚下,这里环境清幽,适合苏玛静养。
自从半年前她回来后,明明说自己已经无碍,但百里骁还是怕她突然之间昏睡不醒,因此时刻小心,好像每天早上帮她穿衣,都怕碰碎了她。
正午十分,他在院子里打水,清冽的水滴在指尖低落,侧颜在阳光中无比柔和,褪去了肃杀,百里骁不再是无上峰的峰主,只是一个为了妻子做饭的丈夫。
苏玛内心一动,她眯眼欣赏了一会。
趴在窗台,轻声道:“其实你不必这么担心我……我已经睡够了三年,这具身体恐怕比你都健康。”
百里骁将水提起,没有说话。
苏玛知道百里骁是被自己吓坏了,几年之内都会这么风声鹤唳,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若是天道在的话就好了,我一定要让它对你亲自解释。”
三年前,天道用自己最后一点能量剥夺了她玛丽苏的身份,如今她已经不是玛丽苏,而是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女子。
不能攻略,不能换身体,也不再长生不老。
她有了寿命,会生皱纹和白发,至此,她就真正的能做百里骁白头偕老了。
而天道,也被法则惩罚,剥夺了神智。
想到这里,她走出门外,从身后抱紧了他:“你要是紧张,我也紧张。一紧张的话可对宝宝不好。”
她这么一说,他就回过头。
捧起她虽然变了但是眸光依然澄澈的脸,轻声道:“好。”
苏玛一笑,她环住他的脖颈:“只要你不再小心翼翼,我就什么都听你的。”
他和她碰了碰鼻子:“那我带你回溪水村呢?”
苏玛的脸猛地就拉了下来:“不去。那里太无聊了。”
百里骁道:“可是沣城却很危险。”
“危险就危险。”苏玛抛了个媚眼:“谁能有我危险。”
百里骁忍俊不禁。
他以前听苏玛说过,见到她的真身会惊讶。但是他没想到会这么让人惊讶。
好像是蒙着一层薄纱,仔细看时虽一切都很普通,但却能看到灵魂的最真实的颜色。
没有人不会为玛丽苏的灵魂而心动,那是最直接而又深刻的吸引。
此时此刻,他终于知道她那句“引起全城骚乱”是怎么一回事,也真正领教了这种魅力。
只不过就像是他们成亲时说过的话,无论苏玛是谁,是何模样,他都会爱她。
*
两人还是去了溪水村。
不为别的,是为了祭奠龚叔和桑竹芸。
百里骁把他们都葬在了溪水村里,希望他们的灵魂能在这平静的村子里得到安宁。
两人路过烈火山庄,眼看着疯了的叶鸣在庄内大吵大闹,徐思思痛哭流涕地抱着他。
而那个小姑娘,也就是百里骁的妹妹,正躲在墙角,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一切。
自从三年前从无上峰回来后,叶鸣就疯了。
然而即使疯了的叶鸣也时刻记得叶震天的嘱托,谁都不能抱走他的“妹妹”。
当时的百里骁已自顾不暇,自然也没有和他争夺这个妹妹。
如今三年过去,他终于能把这个小姑娘带走了。
徐思思对他们二人的到来很是惊讶,她照顾叶鸣一人本就艰难,更何况要照顾一个小孩子里,几乎是欢欣地,把小姑娘送上了马车。
百里骁带着苏玛和小姑娘离开烈火山庄,暗道是时候让鬼医出面,至于能不能治好叶鸣,那就听天由命。
小姑娘名叫叶莺,瘦瘦小小地,缩在车角,看着百里骁不敢说话。
苏玛把兜帽摘下,对她一笑,小姑娘顿时一愣,接着就抱着她不撒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