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闹肚子是意外,但小三儿子不明就里,以为他爹姓林,明明已经听小三妈说过姓氏的警察就选择性遗忘了小三的话,把他儿子改成林姓。
小三和渣男闹着要重新改,局子里的人只要横眉冷对吓唬一番,说他们不尊法纪,是在拿警局开玩笑,不要脸的小三渣男就不敢再说什么,只能灰溜溜的离开。
林森得知真相后,气得咬牙切齿,对林彬彬和林蓉更是恨的听到名字就胃痛。
气的。
林彬彬逛街,逛到了自家门口,帮着自家妈整理货柜的林森一抬头看到熟悉的身影,立马丢下手里的东西窜了出去。
“林彬彬!”
婚生子和私生子见面,分外眼红。
难不成就只有林森恨林蓉和林彬彬吗,真正有资格去恨的,是林彬彬他们才对。
只是林蓉这些年过得舒坦,又忙碌,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这个心思去给自家儿子灌输什么乱七八糟的思想。如果有什么想法的话,那就是希望林彬彬能够向温家几个孩子看齐,争取考上京市大学,为她争一口气。
过年这几天,原本应该一个人在家里清清冷冷过年,满心钻进牛角尖的林彬彬,在温家这个温馨有爱大家庭中度过,又拿了那么多压岁钱,早就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开大半。
现在看到林森,只是眉眼冷下来,心中没有怨愤,只有看到垃圾的烦躁。
“干什么。”
除了自己的姓氏这几年莫名奇妙怎么都说不通当地警局改过来之外,其余事情上,林森一直觉得自己才是胜利者,林彬彬他们母子俩就是一对被扫地出门的失败者。
在他妈的描述中,林蓉才是小三,插入他爹妈之间的感情,才导致他妈孕中被逼离开,让他爸被迫取林蓉这个坏心肠的女人,还有了林彬彬这个野杂种。
林森满腔恶毒的话语,想要奚落林彬彬,首先落到林彬彬头上——
头发干干净净,还非常顺滑,一点不毛躁。
算了,看脸——
脸蛋白白净净,眉清目秀,脸颊也没有因为没钱吃饭常年饿肚子而瘦的皮包骨。
算了,看身材——
身材挺拔,虽然不像温凉和白临夕那般遗传家里的大高个鹤立鸡群,但比普通男孩子还是要高不少的。比如跟林森相比,两人只差一岁,但身高差大半个头……
算了,还是看衣着吧——
算了,衣着也不看了,虽然他家里不算有钱,买不起那些名牌货,但的确也看不出是什么地摊货,至少应该跟自己的衣服布料差不多。
那鞋子?
哎哟嘿,终于看到能够吐槽的一点了!!!
林森跟抓到林彬彬什么证据似的,哈哈大笑:“谁不知道望云居只卖衣服和床上用品,你连这都不知道,竟然还穿了一双带望云居标签的假鞋,哈哈哈,真是笑死人了,没钱买的穷逼。不像我,我爸妈都疼我,还承诺开学前,会给我买一条望云居的夹克衫。”
“望云居你进去过没有?”
“你个穷鬼,你和你妈被赶出我家后,恐怕连稍微像样一点的店都不敢进去吧。”
“我就进去过,人家的店铺,啧啧啧,跟皇宫一样漂亮,里面的花,大冬天还能开,香喷喷的。我看中的那件夹克衫,一件就要1200块钱!”
“1200啊,你怕是这辈子都没见过吧,穷逼!”
“还有你这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跟谁借的,就为了穿出来充充门面吧,表面看着还行吧,就是连个标签都看不到。”
“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这衣服是什么牌子的,说出来好吓我一条哈哈哈哈!”
林彬彬本来想躲,但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人家都求着想要看看他的衣服牌子好吓一跳了,他也就站在原地,让林森上下打量,然后粗手粗脚的开始翻他袖子,袖子上也没有,忍不住嘲笑:“还真是没牌子的。”
说着,随手翻了下林彬彬的帽兜。
林彬彬今天穿的是红色羽绒服,是刚从望云居的产出厂直接挑的。
羽绒服要比大多数冬天外套都要贵,一件春天的普通夹克衫都要一千二了,冬天奢侈品牌的羽绒服,那真的是三千块钱都拿不下。
帽兜一掀,看到望云居的标志。
林森:“哈哈哈哈!!!”
林森笑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蹲下来去看林彬彬的屁股兜,果然,被羽绒服遮盖着的屁股兜上,也有个望云居的标志。
林彬彬不反抗,林森就继续瞅,拉开林彬彬的羽绒服外套,里面的黑色高领毛衣上,依旧是望云居的标志。扒开高领,里面的保暖内衣都是望云居的。
林彬彬:“……”
林森笑的喘不过气,看着林彬彬,眼神轻蔑:“我知道你这个人爱面子,但也不能可着望云居一个牌子的羊毛使劲儿拔啊。你这全身上下,如果就连鞋子都是望云居的,这一套怕是要上万了吧!”
林彬彬不说话,林森就当他是心虚了:“一开始我还以为你傍上了什么稍微有点小钱的朋友,人家衣服多,你可能做了什么东西,让别人愿意借你这一身行头出来逛街。现在我看,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不是什么好鸟,你交的朋友也虚荣,怎么着,看别人穿望云居的衣服,眼红了是吧,所以浑身上下都弄望云居的仿牌?”
从头到尾,林森都不觉得这身衣服是林彬彬自己的,因为就算是仿牌,这羽绒服款式看着还挺像大牌的,别说是不是大牌了,就算是普通牌子,都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家里也给他买了好几件,一件少说要两三百块钱,哪里是被从家里赶出去的穷鬼买得起的。
他都听说了,好像是林蓉母子被扫地出门以后,他们没地方去,又被厂里辞了,也没钱交房租,灰溜溜的去了乡下,给一户乡下泥腿子看家做保姆来挣钱养家呢。
乡下泥腿子能有多少钱,给的保姆费能让林彬彬上得起学,吃饱穿暖,就顶天了吧。
还有那鞋,谁知道望云居是出了名的只有衣服和床上用品,但没有鞋子。
仿衣服,说不定还能糊弄糊弄,竟然还仿到鞋子去了,真是没见识。
虽然说吧,那鞋子也不知道是哪个服装店仿的,款式还挺好看,看起来真的比好多大牌鞋子都要好看大气,穿在林彬彬这么个废物脚上,真是可惜了。
林彬彬从头到尾只说过一句话,林森就在那里叭叭叭个不停。看着对方眼里的嘲讽,林彬彬竟然也不觉得生气,甚至觉得好笑。
原来当初那个压在她妈头顶上,把他妈压的喘不过气来的小三,其实也就这样。从林森身后看过去,小三正一个人在店里忙碌着,店里放着音响,很吵,她一个人忙活着,头也不抬,也没听到外面的动静。当年看起来年轻又时髦,还烫着大波浪卷的漂亮女人,看着他妈,盛气凌人的仿佛自己才是正室。如今却像个普通家庭妇女那般,皮肤微微发黄,那头卷发已经被剪掉,像个锅盖头,估计是为了干活方便。身上围着有些油腻的围裙,嘴唇不高兴的紧抿着,时不时开口说着什么,仿佛随时都要怒气爆发的模样。
而当年据说这辈子都只爱白月光一人的男人,中年发福的瘫坐在椅背上,一边眯着眼抽烟,一边看报纸。从侧面看过去,他原来那头浓密的黑发,已经又秃顶的局势,发际线过分往后,眼部皮肤松弛,肚子挺的跟怀孕五六个月的孕妇似的。
一点儿也看不出当年被林蓉精心照顾打扮后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男人似乎是被骂烦了,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女人的鼻子大骂,女人摔掉手里的抹布,跟男人推搡起来。最后,男人大概是觉得没面子,狠狠给了女人一巴掌。
那个曾经被护的密不透风的娇花,曾经发誓一辈子要对她好的男人,看着被自己打倒在地上的女人,一点儿怜悯心都没有,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了。
再看看趾高气扬的林森,屋里动静这么大,他也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见他爸又打他妈了,只是皱皱眉头,又习以为常的转过头来,仰着下巴,口中张张合合的说着什么。
林彬彬一下子从一种奇怪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周围的声音再次传入耳中,还有林森难听的话语。林彬彬却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其实他应该说点什么的,比如告诉眼前这个井底之蛙,告诉他,林蓉一个月的工资,比渣男半年工资还多,比小三辛辛苦苦卖卤肉两个月还要多。比如告诉林森,林蓉每年的年终奖,是当年12个月的月薪总和。而今年更是涨到了当年月薪总和的三倍!
林彬彬身上穿的这一整套,加起来的确要过万,别说是温家送的,就是真要自己买,林蓉也买得起。而不是像林森这样,过年新衣服买不了,只能攒钱,攒到开学前,才能为了买一件才1200块钱的夹克衫得意的就跟开屏的孔雀似的。
或者告诉林森,今年他拿的压岁钱,就是自己跑去望云居花钱买,都能直接买两三件他一心想要的那件夹克衫,所以别在自己面前逼逼。
万千话语,他最终却只发出了一个嘲讽的‘呵’字。
只有没用的男人,才会靠着别人的成就来打击敌人,尽管那个所谓的‘别人’,是他亲妈。
要打脸,他就要亲自上手,靠自己赚钱,然后当着这一家子的面,啪啪打的响亮。
当然,这其实只是一点。最重要的是,这一家子太不要脸,林彬彬怕自己说出林蓉的工资状况后,会比渣男他们缠上。
到时候会给他妈和温家带来麻烦。
林森看着林彬彬露出一副‘愚蠢的凡人’表情,气急,也不管手里有什么,恼火急了就要往人头上砸。
然后下一秒,他的手被一只成年男人强劲而有力的大手捏住,捏的太用力,让林森感觉自己的手腕骨都快要被人捏碎。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只有一章,但是个肥章,真哒!
林彬彬不是本文路人,他是温暖手下对温家忠心不二的未来一员大将,所以占据了几章篇幅。
第111章 第 111 章
此时出现在这里的当然是买完东西回来的顾风。
林彬彬听到后面痛呼声, 转头一看, 吓得背后生出一身白毛汗,后怕不已。
原来, 林森手上拿着的是一把水果刀,之前帮他妈擦了下桌子, 表现一下, 争取到了过几天去望云居服饰店买夹克衫的承诺。
争取到了以后他就没什么想干的了,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 想切个水果吃吃, 谁知就看到了林彬彬, 一时不差,就带着水果刀出来了。
林森看林彬彬不顺眼,怕手上的刀子伤到林彬彬, 林彬彬会不要脸的讹人, 所以一开始就将匕首给塞进了口袋里。
冬天的裤子口袋紧, 可以当成刀鞘, 只要不蹲下来,就不会伤到自己。
等翻完林彬彬的衣服后,他又拿了出来, 随手把玩着,不知道是从哪个混混身上看到的,觉得很帅,也想帅瞎林彬彬。
结果刚才一时气怒,差点就将这水果刀给丢出去了。
林森没有经过训练, 准头肯定不好。
但林彬彬的距离跟林森只差不到一米,就算准头再差,都能刺进林彬彬身体中。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可能直接就扎进他脖子里去了。
顾风刚才就看到这两个小孩在吵架,一开始没放在心上,只在旁边观望着。
没想到听着听着就觉得吵架内容不对。
顾风一直都知道林蓉前夫是个渣男,离婚后一人带着儿子,跟娘家也没有任何联系。但除此之外,别的就不知道了。
林蓉不是个喜欢把自己**挖出来博可怜的人,温秋雨把林蓉当好朋友,就算是在自己男朋友面前,也不会把好朋友的**挖出来当成自己和男友之间的谈资和笑料。
因此顾风知道的只有这么多,就连林蓉前夫的情况、姓名和大概住址都不知道,就更不知道小三开的店了。
说来也巧,这个小三的卤肉店,正是顾风为初八订婚宴定的卤牛肉店铺。
这条街道像这样的卤牛肉店有两家,选择这一家,不是因为这家味道更好,其实两家味道都差不多,但这一家就在菜市场旁边,拿货方便。
他从林森手里取出那把水果刀,上下打量这小孩儿:“你是这家店的小老板?”
自己也吓了一跳的林森原本脸色发白,听到顾风这么问,立马挺起胸膛:“对,我就是这家店的小老板,你快把手给我松开,不然我让我爸妈出来打你了!”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有点心虚。
他爸脾气的确不好,但其实是个欺软怕硬的窝里横。
顾风个头高大,身体强健,捏着自己手腕的手就跟铁钳似的,他爸才不敢打这个人,反而怕被打。
顾风嗤笑一声,松开林森的手,指指身后的小轿车:“这是什么玩意儿你认识不?”
林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辆小轿车,他爸眼馋了好久。后来家里亲戚有人买了一辆,他爸就觉得自己矮了那些亲戚一头,非要让他妈给他买一辆。
这些年,他妈把他爸当儿子一样的养,早就把那个男人给惯坏了。或许如今已经没有了过去得不到时的水月镜花般的爱意,却也觉得自己这个年纪已经经不起折腾,也已经养成习惯,不愿意再挪窝。
于是被男人像是抓住了软肋般的予取予求。
他妈最疼林森,就连给林森买一件一千多块钱的夹克衫都要攒钱才能买,还怎么可能拿得出几十万元来买小轿车。
可男人不相信,认为他妈藏私,留着钱说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脸,每天不是打就是骂。
然而实际上,女人身上的钱,跟男人重逢后,就为这个男人花去了不少。后来把林蓉母子赶出去后,又帮这个家里出了一次血,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钱。
卤肉店每天都在挣钱,如果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会过日子的话,攒这么多年下来,就算攒不到一辆小轿车的钱,或许再借点钱,买一辆二手小轿车也能买得到。
只是男人觉得老婆有钱,家里有个卤肉店,有吃有喝有穿,不用每天为生计发愁,就开始喜欢上了喝喝小酒,抽抽小烟。
越到后来,为了面子,也为了口感,烟的牌子越买越贵。酒只盯着茅台,以及一些昂贵的西洋酒。
抽的凶或喝的猛的那几天,店里当天挣到的钱都得打水漂。
男人爱面子,尤其是在那些亲戚面前,就经常把卤肉店用来卖给顾客的卤肉拿给亲戚吃。亲戚来店里买卤肉,随便说几句好话,男人不仅被哄的一分钱,不要,还会多送半斤一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