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郑敏云张张嘴,吐出了一个名字:“沈广赢……”
桃子疑惑:“这个人是谁?”
郑敏云和桃子对视,眼底的血丝十分清晰,她咬紧牙关,低声道:“绿园置业的大公子。”
从茶馆出来后,郑敏云谢绝了桃子要送她回工作的酒吧的建议,她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有些轻松,却仍是担惊受怕的模样。
桃子和蒙潮看着她匆匆离去,两人相对无言。
一路上,桃子始终靠在车窗上沉默不语,她揉着额头,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到家之后,桃子直接进了卫生间。
浴室响起水声,很久很久,桃子才换了睡衣从里面出来——
蒙潮就站在门外,手里拿着大浴巾,桃子带着一身雾气直接扑进他的怀里。
她觉得自己突然变得像个无措的孩子,她依靠着蒙潮,试图从他的怀抱中汲取能量。
蒙潮用浴巾将她包裹,轻柔地抚摸。
桃子一边享受着这般滋味,一边想,明明她大他这个多,可是每一次当她脆弱的时候,蒙潮总是在她身边,给她依靠,仿佛他是她的大家长。
“大家长”在她头顶闷声说:“去吃饭。”
桃子瓮声瓮气道:“我不饿……”
他笑:“你不饿,我饿。晚上就两个茶叶蛋想打发我?”
桃子也跟着笑了,问他:“你想吃什么?”
蒙潮想了想:“这样,你先去吹头发,我去买点面条,下个面算了。”
桃子“嗯”了一声,松开他的腰,他一低头,在桃子嘴上亲了一口,得了这香软的滋味,蒙潮咧嘴露出一个纨绔的笑:“去吧。”
桃子很听话。
她一直都没注意自己现在竟然总会跟着蒙潮的步子走。
吹干了头发,坐在沙发上,桃子的目光落在放在茶几的录音笔上,眸子的光渐渐冷了下来。
郑敏云和她说的话一遍一遍地在脑子里回荡。
她干新闻这些年,见过了,听过了不少骇人听闻的事件,从业的这几年间,桃子也问过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因为见过听过太多不堪,而变得麻木。
事实证明,没有。
这些令人不寒而栗的罪恶,无论什么时候听,都是那么令人胆寒心颤。
周丽在郑敏云的介绍中,与桃子想象的相差无异。
周丽自小成绩优秀,性格开朗,长得也漂亮,因此在惠州老家时,周丽就是街坊邻居口中的别人家孩子。她喜欢画画,一心想进美院。可惜的是周丽高中时期,弟弟被查出来罹患癌症,为了给弟弟治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积蓄,卖了所有能卖的东西,最后一家四口挤在亲戚帮忙租下的小两室里。
周丽学美术,本就花费很多,在别人都突击艺考报各种考前集训班时,她只能厚着脸皮在自己老师的画室里边工边读。
然而艺考所要花费的报名费和各种其他开支仍是这个家庭的沉重负担。
最后,周丽决定,放弃高考。
郑敏云说,周丽放弃高考的那天起,她就再也没有去过学校了,也没有再去老师的画室,她不知道怎么说服了父母,没多久,便简单收拾行囊,到江州投奔郑敏云。
两个女孩其实年纪相差不大,郑敏云大周丽三岁,曾是周丽堂姐的闺蜜,小时候周丽总是跟在堂姐身后,待郑敏云自然也像亲姐姐一样。郑敏云说的话,她从来没有怀疑过。
她们都是中学肄业,到大城市里,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的。
周丽一开始倒是面了一个前台工作,靠的是长得好看。可是这份工作一个月才三千块钱,江州消费水平高,她平时省吃俭用,一个月寄回家的钱,却还是不够弟弟的医药费。周丽只能白天做前台,晚上跟着郑敏云去酒吧卖啤酒。
其实郑敏云很照顾她,有客人刁难周丽,要灌她酒,郑敏云总是会站出来。
但是那最后一次,郑敏云帮不了她了。
郑敏云谈起沈广赢的时候,十分沮丧,这种沮丧是一种身不由己,也是一种卑微感。
沈广赢是跟一帮狐朋狗友去了ONE·K酒吧玩儿时遇见的周丽,他身上汇集了许多公子哥的毛病,狂傲自大,目中无人。当他看到酒吧里中意的漂亮姑娘,怎么肯放过。
他拉着周丽要她陪,郑敏云连忙起身,想替周丽拦下,不想她才刚说了句“她是个小孩儿”,沈广赢身边的一个男人便一巴掌将郑敏云打翻在沙发上——
两个女孩儿都惊了,那人酒气熏天,嚣张道:“小孩儿?多大?”
郑敏云哆嗦着说:“她才十八……”
那人猥琐道:“十八了,那没事儿,我还当未成年呢!沈少爷看上的女人,哪有别人插嘴的份儿!给你豹子胆了!”
郑敏云捂着脸,便一句话不敢说……
她知道沈广赢和这些人的身份,别说她和周丽这样没有背景无依无靠的打工妹,就连酒吧的老板见了这几个混世魔王,也得点头哈腰喊几声“少爷”。
沈广赢看着周丽,她想反抗,却也害怕。
他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看出来了底层人心底的那点自尊和渴望,他擒住周丽纤细的手腕,盯着她说:“喝了,一杯一万,能赚多少,就看你能不能让我开心了。”
周丽当即愣住了,周遭哄闹声一波又一波响起,如同群猫围困住了小鼠,眼中戏谑、嘲讽、居高临下的意味像一根一根的刺扎在她的心上。
可她转念一想,“一万”这个数字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弟弟可以在医院安住一个月不用坐在走廊打针,意味着父母可以放心买菜吃肉,意味着家人不用再忍受亲戚白眼四处借钱……她咽了咽口水,无视耳边的声音,端起了酒杯。
她不知道的是,人的结局,正是某个时刻的选择注定的,而这个选择,将她自己推进了深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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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潮回来时,桃子靠在沙发上,她倒了杯红酒给自己,闻声转头,露出皓齿,眸子里有一点点的醉意,“回来了。”
蒙潮抖抖身上的寒意,一边换鞋一边说:“等我十分钟,面很快。”
说罢,他直接去了厨房。
没多久,桃子闻到了葱油的味道,本来没有反应的胃突然苏醒了。
她放下酒杯赤脚走到厨房,里面的人正把葱油倒进煮好的面里,香味瞬间勾起了桃子的食欲。
她走过去,迫不及待拿了双筷子去拌面。
男人在她头顶笑出声:“馋猫,刚才还说不饿。”
桃子抬头:“我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蒙潮说:“别对我抱有期待,我也就会做点儿面条。保证自己饿不死就成。”
桃子一笑:“没事,我很好养。”
蒙潮摸了摸她的头发,还没干透,眉毛微颦起来:“怎么不吹干?”再一低头,看到桃子光脚,他更无奈,“不乖了,光脚不怕着凉啊。”
桃子咧咧嘴:“有暖气,不怕。”
说完,等不及的馋猫捧着面出去了,她坐在餐椅上,坐没坐相。
蒙潮也端了一碗面出去,但是没有坐下来,而是回去客厅的沙发旁,找到了桃子没穿的拖鞋。
折身回来,蹲下身子,把桃子的脚拿过来,用手捂了捂。
桃子低头。
蒙潮抬头:“还说不冷,脚指头冰凉。”
桃子的双脚被他捧在怀里,男人掌心的温度如同电流一般顺着脉络传递到全身,最后,抵达心脏的部位,升起一股麻酥酥的、甜腻腻的滋味。
原来,这就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第28章 烈火
那碗葱油拌面吃完, 桃子擦干净嘴巴,回味了一番葱油香味, 决定把自己最喜欢吃的食物重新排位——第一名的位置, 留给了葱油拌面。
也有可能最喜欢的不是那碗面,而是那个晚上, 她被人细心呵护的感觉。
桃子第一眼见到蒙潮的时候,绝不会把“温柔体贴”“细致浪漫”这些词跟这样一个男人联系到一起。他高大威猛, 四肢强健, 出入火海无所畏惧,在他人面前冷酷淡漠。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 当他围绕灶间时, 当他陪在她的身边, 竟还有这幅模样……
深夜, 她紧紧拥着他,她觉得自己得了个宝贝。
这样想着,身体所体会的快乐似乎更加极致, 她轻哼一声,久久叹出一口气。
男人亦是尽兴了,不知她心里在想什么,但他十分满意她的反应, 纠缠着不肯离开。
这份肌肤相贴的温暖褪去爱雨之后, 变成了纯粹的亲昵,是桃子很久很久都没体会到的感觉。曾经爱情对她来说,是被写进她和诸择心共同要走的故事里的。
后来他离开, 她的世界变得空荡荡,冷凄凄——不对,似乎在诸择心还没离开的时候,那种空荡凄冷的感觉就已经在慢慢侵蚀着她了。
那么,蒙潮或许就是一把火。
次日转晴,桃子起床前,蒙潮照旧给她准备了早餐。
算了算日子,他的假期似乎也快结束了,桃子今天难得放下工作,说要跟他出去逛逛。
两人一起去商场,三月到来,春装已上,虽说平时蒙潮在队里有队服,但桃子还是长眼给他挑了一身衣服。
男人换了身衣服出来,模样挺拔,身材好像更好了。
旁边的售货员羡慕不已,偷偷跟桃子说:“你男朋友真帅,身材真好,健身的吧?”
桃子笑:“不是,当兵的。”
售货员说:“呀,国家什么时候给发兵哥哥呀!我也想要一个这样的!”
人嘛,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虚荣,桃子再去看一眼蒙潮,心里默默想,我男朋友真帅!
走时,桃子不客气地挽上蒙潮的胳膊,像是在宣誓主权。
瞧她心情好,蒙潮虽不知缘由,却也跟着笑起来。
在他们身后,有两个年轻女孩儿瞧了他们好几眼。
孙筱筱的朋友拉着她问:“那个是不是你们台里的桃子啊?就是你实习的时候跟的那个吧?”
孙筱筱愣着,朋友又道:“她身边那个是谁呀?不会是她男朋友吧?真帅啊!还那么高!”
落在裙边的五指渐渐握成了拳,她紧紧盯着那两道偎在一起的身影,一语不发。
“筱筱?你怎么了?”朋友声音高了一些。
孙筱筱终于回神,脸色不太好,“怎么了?啊……我没事啊。”
朋友问:“刚那个人是不是你们台的桃子啊?”
她道:“不知道……我没看清。”
心底的寒意升起,酸涩也逐渐泛出。
她是真的想,也许她真的看花眼了……
可是……那是蒙潮啊,那个人,她怎么能认错。
桃子和蒙潮在商场里吃了午饭,去了四楼的文创街,桃子在一家陶艺工作室门口停下来,拉着蒙潮一起进去。
两人选了几个样式,在陶艺老师的指导下,准备做个杯子。
女性似乎天生比男性更擅长做细致的工作,那些细软的泥在桃子手里很快成型,在蒙潮手里,却像个不听话的泥鳅,一会儿歪向东,一会儿歪向西。桃子好一番笑话他,偏偏这个人还特别倔,拒绝老师的帮忙,非要自己完成。
最后,一个比桃子的杯子大两倍的杯子终于在蒙潮的手下制作完成。
桃子越看笑得越没遮没掩:“你这是杯子吗?我看是口茶缸吧?”
蒙潮淡漠道:“我喝水用的就是这么大的杯子。”
桃子说:“你看别人的,哪有那么大。”
蒙潮睨她:“别人的大不大我不管,我的你知道。”
桃子一愣,脸腾得红了起来,甩手就把泥点子扔他身上——
蒙潮大笑:“哎哎哎!新买的衣服!”
桃子脸红着:“流氓!”
两个人把这一天充分利用了起来,走之前还去看了场电影,待到回家时,天色将晚。
城市的边缘幽蓝幽蓝的,裹住最后一丝夕阳留下的金紫色的光,他们两个坐在一处人声鼎沸的广场上吃东西,四周有带孩子玩耍的,有跳广场舞的,还有摆摊卖东西的。
桃子买了一份泡芙,外皮酥脆,里面是甜腻的奶油。
给蒙潮,他嫌弃得皱眉:“甜,不吃。”
桃子“切”一声:“你知道吗?人类喜欢吃甜食,是基因里自带的。”
蒙潮看着她。
“甜食里的糖分能补充人体能量,所以在远古时期食物匮乏的时候,甜食很重要。我们的祖先就喜欢吃甜食。”
蒙潮说:“我进化得比较好,不喜欢吃甜食了。”
桃子捶他:“怎么那么不解风情啊!甜食不仅能够补充能量,还能让人大脑分泌多巴胺,多巴胺你知道吧?荷尔蒙!”
蒙潮注视着她,轻轻笑着。
背着夕阳,桃子忽然被他这张俊脸晃了一下眼,竟也没注意到他在逐渐靠近。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男人已经贴在她面前,亲了她一口。
桃子一怔,下意识看了眼四周。
夜幕下,世间尽是忙碌景象,虽然拥挤,却没有人进入到他们的独立小世界。
无人关注,无人来扰。
桃子咽了一口气,与蒙潮对视,三秒不到,唇被吻住。
此刻他们在广场上,只是其中一对平常的普通情侣,像许多爱恋中的人一般沉浸在对方给予的温情甜蜜中。自在的、热烈的……
一吻过后,桃子惊觉自己心跳得几乎要冲出嗓子眼。
身体所体会到的是一阵一阵的酥麻,脑袋像被扔进了一团棉花中。
片刻,蒙潮轻声笑:“感觉到了吗?”
桃子愣愣的:“什么?”
他说:“荷尔蒙啊,你不是想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