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千亿大佬[古穿今]——木耳开花
时间:2020-02-19 08:53:54

  林彦初挂掉电话。
  小洛从外面冒出个脑袋:“林彦初,我的工资什么时候发啊。”
  她今天去聂成的超话看了一眼,演唱会的门票快出了,TOX现在人气这么高,她得早点抢票才行。
  林彦初走了出来:“你有银行卡吗?”
  小洛摇头。
  “有身份证吗?”
  小洛再摇头。
  “户口呢?”
  小洛继续摇头。
  “你当初果然是骗我的。”林彦初说。
  什么未满十八没有办身份证,什么爸妈要把她卖给土财主当小妾。
  “我现在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是仙女呀,仙女。”
  “不如你跟我说说,你这个仙女是怎么下凡的?”
  “这个吖,说来话长。”小洛叹了口气,表情一下子失落下来,没等她开始长篇大论,林彦初打断她,“算了,这个以后再说不迟,既然都下凡了,先给你上个凡间籍吧。”
  所谓的凡间籍,当然是上户口。
  以林彦初的神通广大,这点小事不在话下。小洛冠上了林姓,就叫林小洛。户口落在了小洛名下的一套房子上。
  小洛捧着自己新鲜出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你是说我有房子?可是我没买房呀。”
  “你认真工作的奖金,周末带你去看。”
  “真的吗?那我是不是得搬家。”
  正在下楼的林彦初突然停了下来,回头看向小洛:“新房子只有一栋房子,没有网,没人做饭,还没有司机,你确定你要搬进去?”
  拥有新房子的兴奋感一下子就被浇灭了,小洛急急地摆手表明忠心:“不,不了,我是个重情义的人,我超级舍不得大家,我离不开这里……”
  “最好是这样。”林彦初打断小洛的表演,冷漠地走了。
  小洛:“……”
  她是不是惹林彦初生气了?
  看在他帮自己弄户口还送她房子的份上,要不,哄哄他?
 
 
第22章 
  小洛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哄过人,她比较擅长的是耍人。
  比如偷偷潜进文渊仙人的院子里在他脸上画猫胡须。
  比如在文与的温泉仙池里画个瞬移阵,在他泡仙池的时候将他瞬移到衡木的池子里。
  比如在那些捧高踩低的凡人身上下痒痒咒。
  ……
  哄人完全没有经验。
  不过她看过很多话本子,那些才子佳人都是怎么做的来着?
  小洛认真回忆了一番,比如月下吟首诗,窗前递支花……不行,太做作了。
  现代一点的,发红包……哎,没钱,而且林彦初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小洛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可是上仙,凡间仙界什么世面没见过,她还能想不到一个哄人的好办法?
  林彦初一个人管着一个很大的集团,就算下面有得力助手帮他分忧,每天需要他亲自批示的文件还是能堆成几米高。
  即使下班回家,林彦初每天仍会花一段时间在书房处理工作,有时候还需要和国外的负责人开视频会议,就会熬到更晚。
  小洛端着牛奶去找林彦初时,林彦初刚刚忙完工作。
  “给你的。”小洛将牛奶递给他。
  林彦初平时并不喝牛奶,不过被小洛一双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林彦初勉为其难地接过来喝了。
  “今天好像有星星,我指给你看。”
  小洛拉着林彦初去了窗边,拉开窗帘,小洛将窗户打开。
  外面一瞬间亮如白昼,无数银蝶在空中飞舞,粗看以为是萤火虫,细细看去,才发现是一只只银蝶。银蝶的身体是半透明的,只有翅膀上的纹络发出银光,给人美丽圣洁之感。
  小洛指尖一划,这些银蝶全部变成了金色,淡淡的金色光芒萦绕着蝶身,像是误入此间的精灵。
  银蝶保持着过五分钟变换一次颜色的频率,小洛说:“它们叫银蝶,身体是接近透明的银色,非常轻,几乎没有重量,白天完全看不到,但到了晚上,它们能幻化出各种各样的颜色。银蝶很稀少,但每次出现必定是一大群,因为太漂亮,一直被凡间称作圣物,有传言说,一个国家如果出现银蝶,这一年就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看见银蝶的人一定能被好运包围……它们也被称为天上地下最漂亮的生物。”
  小洛伸出手,一只银蝶落在她的手指上。小洛拿起林彦初的手,将这只银蝶放到林彦初的手上,眨巴了下眼睛:“看在它们这么可爱的份上,林彦初,不要生气好不好?”
  林彦初看着窗外的奇景,还有面前这个卖萌的仙女,脸上早就维持不住原本硬邦邦的冷意:“我没有生气。”
  他不是生气,而是无能为力。他已经弥足深陷,而她还站在原地,如果不是她太懒太咸鱼,他根本留不住她。
  “你不生气啊,那就太好了。”小洛手一挥,面前的银蝶全部消失了,“这些银蝶是我幻化出来的,可耗灵气了,既然你不生气了,灵气我还是省着点用。”
  林彦初:“……”
  浪漫什么的……果然是不存在的。
  不过,自己不就是喜欢这个样子的她吗?
  “刚刚有句话你说错了。”林彦初突然说道。
  小洛疑惑地看着他。
  林彦初弯起嘴角:“天上地下最漂亮的……难道不是仙女吗?”
  小洛愣住,呆呆地看着林彦初,正打算说句什么,林彦初抬手往她额头上敲了一下:“逗你的,仙女我就见过你这么一个……嗯,长得也就凑合吧。”
  小洛:“……”
  她一定是吃饱了没事干,才会浪费灵气去哄林彦初开心。
  哼。
  拥有了户口和身份证,小洛终于不是个黑户了。
  小洛看着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林小洛,还挺好听的,比林彦初好听多了。
  成功拉踩了一遍林彦初的名字,小洛觉得自己又开心了,打开微博开始看演唱会的信息。
  演唱会提前一个月出票,超话里说就在下周会出,小洛准备去抢一个前排。
  从超话摸出来,小洛点进聂成的主页。这家伙这几天一点都没有安分,微博里骚得像只开屏的孔雀,各种营销号也喜欢拉他出来赚kpi,简直发一次微博就能让营销号狂欢一次。
  哎,都是爱豆了,就不能谦虚低调点吗?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小洛对着手机表达了一番对自己昔日好友的恨铁不成钢。
  并且决定等她找到他了一定要好好给他上一堂智商课……
  (毫无自知之明.jpg)
  周六,辛苦工作一周的小洛放心地睡到了日上三竿,菲菲过来叫她起床。
  小洛抱着被子像条咸鱼一样被菲菲在床上拖来拖去,然后趴着继续睡,丝毫不配合菲菲的工作。
  菲菲跑下楼,去厨房拿了点心出来重新回到小洛的房间,将点心放在小洛鼻尖不远处,对着点心扇风。
  小洛闻着香味往这边凑,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
  “小洛小姐,你快起床吧,今天有客人要来。”菲菲都要哭了。
  “客人?谁呀?”小洛懒懒地坐了起来。
  “还不是林家那帮人呗。”菲菲语带不满地说,“少爷是独子,身体又不好,以前是想过从他们里面找个继承人的,这才允了他们经常过来走动,哪知道……这次也不知道是嗅到了什么味过来的。”
  菲菲这么一说,小洛也明白了。
  她就说以林彦初这种臭脾气,怎么还会让这些人过来作妖。林彦初脾气是臭了点,爱捉弄人了点,其实心地还是好的。这些人虽然无可救药,好歹也是林家人,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脉,林彦初一开始肯定也是抱有过期待的。
  而且如果不是遇到她,光靠凡间医学,林彦初很难活过三十岁,这才想着从林家这些人里找个人出来培养。但这些人烂泥扶不上墙先不说,一个个盼着林彦初死,简直其心可诛。
  正好上次他们过来她还存了气,她这就去报仇。
  小洛精神抖擞地起床,根本不需要菲菲催,爬起来洗脸刷牙得飞快,只花了几分钟就收拾好自己,叫上菲菲:“走吧,去战斗。”
  菲菲:“啊?”
  “我要出场了,你站在我后面,要有气势,就像……就像黑社会老大带着他手下的打手那样出场,你知道吧。”
  菲菲默默举起一只手:“不太知道……要不,你说得再具体一点?”
  “先说站位,我走这,你呢,走我斜后方,大概这个位置……走到客厅的时候就做这个动作,今年很流行的摸头发杀,左手这样从前往后擦着侧面的头发过去,我给你示范一遍。”
  小洛示范了一遍,菲菲很羞耻地跟着学了一遍。
  小洛拍拍菲菲的肩膀:“你以后啊,还是要多看点电视剧才能跟得上潮流,一会看我的指示,动作跟我保持一致。”
  菲菲:“……好。”
  确定了出场姿势和出场步伐,小洛带着菲菲气势汹汹地下楼了,想到这里没有拍剧时的鼓风机,小洛还捏了个诀,手动创造了鼓风机的效果。
  下了楼,摆出姿势,头发和裙摆随着小洛的动作适时地被风吹起,一切都非常的完美,小洛沉浸在属于自己的bgm里,林彦初端着杯水突然出现:“你在干什么?”
  小洛抬起头,看着林彦初这张突然出现的脸,差点没站稳,再往远处看,其他人各司其职,管家一脸姨母笑,根本没有外人。
  “哎?林家人呢?”小洛问道。
  林彦初面无表情:“不知道,堵车吧。”
  小洛:“……”
  小洛看向自己身后的菲菲:“人都没来,你怎么不早说。”
  弄得她跟个智障一样,还浪费了一个风诀。
  菲菲很无辜:“我以为你是演给少爷看的。”
  毕竟小洛和少爷的相处方式有些神奇,他们一般人看不太懂,不过作为一个称职的佣人,按照指令做事就行了,独属于少爷和小洛的默契,她不需要懂。
  小洛:“……”
  有句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小洛就是这样的状态。
  本来战斗心满满地起床,结果人家压根还没来。吃完了早餐,人还是没来,小洛已经在客厅打开电视开始看剧了,看到精彩处,这帮人才姗姗来迟。
  小洛:哼,不想理他们了。
  林彦初的爷爷有两个孩子,除了林彦初的爸爸,还有过一个小儿子,有一年非典流行,他染病后没能熬过去直接去了,此后林爷爷就只剩下林彦初父亲这么一根独苗,而林彦初也是独子,所以到现在,林彦初爷爷这一支,就只剩下林彦初一个人。
  林爷爷还有个弟弟叫林经纬,和自己大哥浅薄的子孙缘不同,林经纬和自己的原配夫人养育了一儿一女,还和自己的情人养了一个儿子。在原配夫人死后,让情人的儿子认祖归宗,也入了林家的祖祠。
  所以他膝下一共有二子一女,二子一女继续开枝散叶,膝下儿孙满堂。而且他自己不学无术,是个从里到外的纨绔花花公子,一直靠分红和啃大哥过活。
  他的子孙们其他没学会,他的厚脸皮是学了个十成十。不过,虽然大家都觊觎林彦初的财产,但也分了两派,一派是林经纬原配的后代,也就是他的大儿子和三女儿那一派,一派是他和情人的后代,就是他的二儿子及二儿子的后代。虽然内部肯定也有龃龉,但至少在其他人面前还是一致对外。
  所以两边的人一直攀比。
  只要一方的人听说另一方要过来,另一方肯定也会跟过来,而且一次比一次来的人多,简直像大型菜市场。
  林彦初一开始存了几分挑继承人的心思,对他们这种做派非常不喜。后来观察下来,知道这些人的底细后,便完全歇了这个心思。不过日子无聊,看他们演戏好像也挺有趣,就没有阻止他们过来,也没有管过他们的暗中较量,纯属给这无聊的日子添点看头。
  不过现在他有了更重要的事,便没有那么多闲心陪这些人玩了。
  林彦初的爷爷前几年过世,但他的叔爷爷还在,不过长辈们自持身份,不好过来,过来的都是林彦初同辈,有小孩子的还把小孩子也带了过来,试图得到林彦初的青睐。
  找地方坐下,佣人们上了茶。
  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说道:“彦初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我听说你找了个女朋友,这是好事,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话是这么说,眼睛却频频往小洛那边看。
  小洛正在一边吃零食一边刷剧,根本没有注意这边的谈话。
  这也不能怪她,电视剧正好进行到紧张环节,她当然是想听八卦的,这不是一心没法二用,她也很为难的。
  “大嫂很关心我的私生活。”林彦初云淡风轻地说。
  “你父亲走了,母亲又不管事,都说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在场的人就我最大,自然要帮你掌掌眼。”
  “大嫂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不需要。”林彦初放下茶盏,丝毫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
  说话的人笑容有点挂不住,朝旁边使了个眼色,又有人说道:“彦初哥,其实是我们听到一些不好的传言,外面有人说你私生活混乱,还没结婚,就将人家女孩子肚子给搞大了,我们了解你的为人,当然知道是谣言,但外面的人不知道啊,这有损彦初哥你的声誉。”
  林彦初挑起嘴角笑了一下,绕来绕去,不过是想打听他是不是真有了孩子,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他一清二楚。无非是想着他要是有了后代,就算他死了,这些财产也轮不到他们手上,着急了。
  林彦初不在意地勾了下嘴角:“你们觉得我在乎外人的看法?”
  陪他们演完了戏,林彦初站起来:“我今天有事要外出,你们自便。对了,我身体不好,医生说宜静养,以后有事和安德说就行了,不用特地过来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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