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千亿大佬[古穿今]——木耳开花
时间:2020-02-19 08:53:54

  小洛对汪雪说道:“司机来接我了,我先送你回去。”
  “不麻烦了,我坐地铁就行。”
  小洛:“难道你不想尝试一下林总的座驾吗?”
  汪雪:“……”
  这诱惑谁拒绝得了?
  四人沿着来时的街道到了路口,小洛远远看见熟悉的车牌,正想拉着汪雪过去,唐嘉怡突然说道:“那不是于雅吗?”
  “在哪?”林丝蕴问道。
  唐嘉怡往旁边的古董店一指:“在那,她那两个跟班真是尽职尽责,她走到哪跟到哪。”
  小洛顺着唐嘉怡的目光看了过去,看到正从旁边古董店走出来的于雅,身边还跟着两个跟班,和上次她和林彦初在餐厅遇到的是同样的两个人。
  林丝蕴突然走了上来,亲亲热热挽住小洛的胳膊,朝着于雅就喊:“这不是于大小姐嘛,怎么肯纡尊降贵来这种地方,这里地太脏了,配不上于大小姐的鞋子呢。”
  于雅被人称作江城第一名媛,和江城最受关注的两个才俊林彦初和方黎都传过绯闻,因此也是其他人嫉恨的对象。
  林丝蕴上学那会喜欢过方黎,但这还不是她讨厌于雅的理由,毕竟她喜欢过的人太多了,而且大部分都没追到。她最讨厌的是于雅对自己的无视,似乎她根本不值得被她于大小姐放在眼里。
  于雅皱了下眉,她身后的两个人突然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哈哈大笑,于雅虽然没有笑得那么夸张,但脸上也现出了浅浅的笑意,隐隐间还有一丝嘲讽。
  林丝蕴要被气死了,她们肯定又在说她的坏话,说不定背地里早就嘲笑过她,偏偏她除了像现在这样遇到于雅的时候刺她一刺,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于家在江城也算有地位的人家,林丝蕴虽然平时飞扬跋扈,和唐嘉怡狼狈为奸,但也是有眼色的人,不该惹的人她不敢惹。于家是于雅的亲哥哥把持着,她不敢轻易对于雅做什么。
  其他人听不到,但小洛听到了,那人说的是:“早知道这里有肥猪,我们确实不应该来,说不定这条街上卖的那些吃的全是猪饲料。”
  小洛对于雅和林丝蕴的恩恩怨怨没有兴趣,但这句话是将整条街上的人都骂进去了。而且三个人说话间透出的优越感,小洛以前也见过,以前凡间有些王侯公主,面对庶民的时候就是这种神情,似乎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都是蝼蚁,是不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
  没想到万年过去了,到了宣扬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仍然还是有这种人。
  林丝蕴她们几个站的位置正是阶梯口,于雅她们三个从阶梯上下来正好来到她们面前。
  林丝蕴怒目而视,于雅依旧没给她眼神,反而站到了小洛面前:“我见过你。”
  “哦。”
  小洛去拉汪雪:“走吧,时候也不早了,我们早点回去。”
  两人绕开这些人就走,于雅想拦,被林丝蕴挡住:“哎呀,于大小姐,好狗不挡道呢。”
  于雅生气归生气,但顾忌着自己的形象,既不能骂人也不能动手,眼睁睁看着小洛走了。
  一想到平时眼高于顶、谁都不看在眼里的于雅现在也被小洛这么无视了一次,林丝蕴就心里暗爽,连带着看小洛也比以前顺眼了。
  “那人是谁啊。”跟在于雅身边的周潼不满地问道。
  她和小洛之前在餐厅见过一面,不过她不像于雅一样时时关注着林彦初身边的动静,再加上那天小洛穿着礼裙,打扮得很正式,和今天完全是两种风格,所以一时没认出来。
  “她可是我彦初堂哥的女朋友,林彦初的心肝宝贝,你得罪不起的哦。”林丝蕴抢在于雅之前说道。
  虽说按她们查到的结果,林彦初和小洛极有可能是做戏,但这并不妨碍她用这件事来打击于雅。
  她讨厌于雅她们几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有机会,当然是往死里戳她们痛处。于雅高中的时候就放话说喜欢林彦初,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林彦初硬是没给这个所谓的江城第一名媛一个眼神。
  “不光如此。”林丝蕴得意地继续道,“小洛和我堂哥已经同居了,相信变成我嫂子只是时间问题。你们看,过来接她的是我堂哥的司机、我堂哥的车哦,连我都没机会坐过一次,现在扔给她随便用。”
  其实林丝蕴也是有些酸的,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现在林小洛就是她短暂的好朋友。
  那辆车大家都看见了,确实是林彦初的专属座驾,小洛不但自己坐上去,还带了个人。林彦初的洁癖众人皆知,放在以前,这一幕大家根本想都不敢想。
  于雅的脸色有些难看,林丝蕴报了仇,得意洋洋地和唐嘉怡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哼着歌。
  “看见于雅刚刚那张臭脸没?真是解气。”
  唐嘉怡点头:“恕我直言,她那鼻子一看就是做的,还死不承认,什么江城第一名媛,于家的包装而已,说到底,只是于家待价而沽的商品罢了。”
  林丝蕴附和。
  小洛先让司机将汪雪送了回去,然后才回家。
  到家后,小洛并没有看见林彦初,只有管家出来迎接她。
  “林彦初呢?”小洛伸长脖子问道。
  “少爷在楼上作画。”
  “咦?林彦初还会画画?”小洛很是惊奇。
  林彦初看起来就是个商人,一点也没有艺术家的气质。
  管家笑着说:“少爷不但会画画,还得过奖呢。”
  “我去找他。”
  小洛“哒哒哒”地上楼,林彦初不在自己房间,也不在书房,小洛沿着二楼的房间一路找,看到了最右边亮着灯的房间。
  推门进去,林彦初果然在里面,手里握着铅笔正在涂涂画画。
  这间房间向阳,光线很足,难怪会作为画室,不过现在天已经黑了,没有了自然光线,只有头顶的灯光在陪着林彦初认真工作。
  林彦初支着一块画板,身上穿着简单的居家服,鼻梁上架一副平光眼镜,认真作画的样子和平时严肃的形象截然不同。就好像时光突然倒回了十年,此时的林彦初不是江城大佬,只是个话不多的高中生,支一块画板就能迷死全校所有的女生。
  小洛沉迷于自己的幻想,并且想收回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林彦初这样看起来简直太有艺术家气质了。
  小洛走过去在他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撑着下巴看他作画,看会画再看会林彦初,再看会画。
  “这是你父亲。”小洛说。
  画上是一个中年男子,依稀能看出来眉目间和林彦初有几分相似。
  林彦初点头。
  “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小洛问道。
  她是天地孕育,如果非要说起来,天地才是她的父母,所以不存在血亲,对这种亲情的羁绊也不太懂。
  “他是个很好的父亲。”林彦初说。
  父亲去世之前,林彦初一直生活在病床和轮椅之上,并不知道外人眼中父亲是什么样子,只知道每次来看他时,父亲都在努力微笑,在极努力地想让他过得开心一点。
  那时候,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废人,就连他的母亲在安慰他的时候也会说:“没关系,反正我们林家养得起。”
  其他人都以为他的父母会再生一个,没有人觉得他会有好转的可能,只有父亲在努力。甚至在一次撞见护工们说他的闲话时,将人训斥一顿后赶走,特意来到他的床前,对他说,他不会放弃他,也不会有第二个孩子。
  后来,他果然没有再要孩子,也一直在努力兑现自己的承诺。
  如果非要说,反而是自己,间接害死了他。
  铅笔突然在纸上重重画下一笔,力透纸背,整张纸都废掉了。
  林彦初将笔一扔:“我们出去吧。”
  小洛看着这副半途而废的画像,这样的画角落里还有好几副。
  虽然林彦初从来没有说过,也很少表现出来,但不代表他心里没有愧疚。毕竟,从林彦初的角度来看,他是间接造成自己父亲死亡的元凶。
  至亲之人因自己而死,这份沉甸甸的感情时刻都在压着他。
  小洛跟着林彦初出去,林彦初突然停了下来,小洛差点撞上去。
  “早点休息。”林彦初说。
  看着他进了书房,小洛飞快跑回自己的房间,在床上找到自己的ipad,一阵翻翻找找后拿着自己的ipad走了出去。
  推开书房的门,小洛悄悄露出个脑袋,一阵探头探脑后在窗户边看到林彦初的身影。
  小洛走了过去:“那个,林彦初,我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个特别搞笑的段子,我念给你听一听。”
  小洛清了清嗓子,对着自己刚刚搜出来的冷笑话100则开始念,“有一天,香菇在路上被橘子撞了,香菇说,走路不长眼睛啊,那你去死吧,然后橘子就死了。因为菌要橙死,橙不得不死,哈哈哈……”
  小洛念完看林彦初的反应,见他没笑,咳了咳,继续念,“我还看到另一则更搞笑的……有一根火柴觉得自己头痒,然后它就死了。”
  见林彦初还没笑,小洛又接着念。
  念着念着,突然眼前一暗,林彦初往前走了一步,伸手将小洛连同她的ipad一起捞到了怀里:“让我抱一会,这样我就开心了。”
 
 
第28章 
  小洛突然撞进林彦初怀里,手里的ipad差点没拿住。林彦初的胸膛很宽阔,衣服上有淡淡的冷香,很好闻。
  他将小洛整个人圈在怀里,下巴碰到小洛的脑袋。小洛呆呆地被他拥着,心跳有些加速,连带着脸上也渐渐热了起来。
  大夏天的,就算开着空调,两个人抱在一起也是热的,小洛浑身僵硬,没有推开林彦初,也不敢动。
  林彦初晚上心情不好,小洛知道这种时候一个人呆着更容易想东想西,所以她才特意过来陪他。虽然陪他的方式和自己设想的有些不一样……
  小洛努力忽视自己越来越不正常的体温和逐渐发热的脸颊,不停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直到小洛觉得自己要呼吸困难了,才伸手推了推林彦初:“你、你好了没?我要喘不过气了。”
  原本旖旎的气氛因为小洛耿直的话瞬间就消散了。林彦初松开她,指尖蜷了蜷,上面还有她残留的体温。
  “我……我回房间了。”小洛拿着自己的ipad就跑,而且跑得飞快,好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她一样。
  林彦初站在原地,望着她逃走的背影,弯起嘴角,总算露出了晚上的第一个笑容。
  上次体检之后,团队的人给林彦初重新调整了饮食,包括每天的运动量和锻炼时间也在调整之列。虽然一开始学拳的目的不纯,但林彦初不是个喜欢半途而废的人,再加上他现在身体好转,每天需要一定的运动量。所以林彦初每天下班后会抽出一段时间去打打拳,反而坚持了下来。
  小洛对运动不感兴趣,有那个时间她还不如研究法术。法术是需要灵气支撑的,她最近都在研究这个世界的灵气。
  以前文与最喜欢研究这种稀奇古怪的课题,可惜文与不在,小洛一头雾水,研究了好几天也没什么进展,唯一得出的结论是环境越好越贴近自然的地方越容易产生灵气。
  这个世界环境污染严重,天地灵气的生产速度远远比不上以前,导致灵气在天地间的含量极低。即使是小洛,想要她从无处不在的空气中将那极少量的灵气提取出来也不太可能。反而是有些环境清幽的地方生长了很多年的动植物,长年累月,日积月累,身体里才会有少量灵气留存,其中要属那些名贵药材里面存储的灵气最多。
  而且有灵气的生物不但不容易生病,身上的杂质和有毒物质也非常少。说起来,林彦初能支撑这么久,也多亏了这些食物,虽然没有她的帮助,普通人很难真正将灵气化为己用,但有灵气的东西吃多了对身体是有好处的。
  林彦初的食物都是精挑细选,估计是他们也发现了,吃普通食物林彦初的病情恶化得更快,所以经过反复筛选,林彦初的食物都是从全世界各地固定的几个地方送过来的,都是有灵气的食物,才让他一直撑到了现在。
  突然有些庆幸,庆幸这种阴错阳差……胡思乱想之间,林彦初走了过来:“于家老爷子九十大寿,于家寄了请柬过来,你要去吗?”
  于家和林家以前是世交,到了他们父亲这一代交情已经开始淡了,后来因为林彦初和于雅的婚约,虽然没撕破脸,但情分也差不多到头了。
  不过,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于家在江城的地位不低,表面功夫总要做一做,而且于家的老爷子当初跟林老爷子交情不浅,这次又是于老爷子大寿,看在于老爷子的份上,林彦初也要去露个脸。
  于老爷子今年九十高龄,曾经和林爷爷是战友,两人感情深厚,当初林彦初和于雅的婚约就是两个老爷子一起定下的。不过老爷子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大不如前,清醒的时候不多,大部分时候卧病在床,靠药物撑着。
  林彦初本来是打算自己去的,不过想起小洛没有去过这种聚会,她喜欢热闹,可能会感兴趣,所以才打算问问她。
  而且,于家现在还不死心地总在外面拿他已经作废的婚约说事,他带女伴过去,也算表明自己的态度。
  唯一顾虑的是,这个宴会是在于家,怕于家人会故意刁难小洛。
  林彦初说明原委,小洛不假思索:“你要去那我也去,难道你以为还有人能欺负到我吗?”
  那倒也是,她不欺负人就不错了。
  不过,既然要去,干脆盛装出席,虽说小洛不怕人欺负,但他也不希望有没眼色的人上来作妖。
  “明天陪你去试礼服。”林彦初说。
  “啊?家里不是有一大堆礼服吗?”
  一件件都可漂亮了,她还没机会穿呢。
  “先买,家里的可以慢慢穿。”
  小洛:“……”
  好吧,你有钱你说什么都对。
  第二天,小洛刚起床,就被楼下多出来的礼服吓呆了。
  “这、这是……”
  “试一下。”林彦初在沙发上看报纸,设计师在将衣服一件件整理好,等着小洛的“临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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