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诚对沈玦的了解全靠听,从王林威的信里听见,从父亲和大哥的口中听见,从其他人的谣言中听见,不管哪个他,都不像是会放过自己的人。
“那我又是什么性子?”沈玦觉得很有趣,不仅他的话有趣,就连王林诚这个人也很有趣。
“嫉恶如仇,随心所欲。”王林诚思索了一会,脱口而出。
沈玦可以肯定这已经是美化修饰过的形容了,要是从别人的口中出来,就应该是为非作歹无法无天了。
这会看着王林诚的眼神就更是探究中带着好奇了,王家那一滩污水,竟然能够养出王林诚这么有趣的人。
“你不是说了吗,我这人随心所欲惯了,打你还要费我的气力,大可不必。”沈玦痞气的挑了挑眉,丢下一句就大步的往外去。
王林诚愣了一下,直到他走出好远才快步的跟了上去,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重新认识了一遍,这个广州来的小霸王。
他们是骑马去的别院,王家这次不仅是宴请了沈玦,还请了其他几位世子,沈玦会答应来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想来会会这些堂兄弟们。
刚翻身下马,将马交给下人,王林诚又跟了过来,这一回十分认真的抱拳向沈玦行了一礼。
“上次的事抱歉,等下次见了邱浩然,我也会当面向他赔罪。”郑重又诚恳,沈玦能看出来这绝不是被逼的,是他自己的意愿。
“好,我接受了,此事就此一笔勾销永不再提。”
王林诚一直压在心头的事情终于在此刻得到了解脱,“一会我定要以茶代酒,好好的敬世子一杯。”
然后拱手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沈玦也毫不客气的嘲笑出声,“我只和别人喝酒,可从来没听说过以茶代酒,不过你这酒量也就只能喝喝茶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出了声。
王林诚就在前面引着他们三人进别院,等他在前头离得有些距离了,秦琅才神秘兮兮的凑到了沈玦身边。
“玦哥,这小子是怎么回事啊?弃暗投明了?还是改邪归正准备大义灭亲了?”
沈玦被秦琅给气笑了,用力的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勺,“让你好好读书,又在这乱用成语,我们这最多就是摒弃前嫌,以前的事都翻篇了,你也别总针对他。”
“那我们和他以后就是朋友了?”秦琅觉得人和人相处很简单,既然都握手言和了,那肯定就是朋友了。
“如果他不姓王倒是有可能,可惜他姓王,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
沈玦的眸子黯了黯,想起方才王林诚最后与他轻声的说了一句,“我父兄不是心慈之人,世子小心。”
然后才大步离开,王林诚应该知道些什么,但他作为王家的人什么都不能说,只能这么的提醒他。
按理来说,王林诚很有可能是故意骗深觉得,可沈玦还是选择相信他,摈弃其他的外在,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王林诚不是那样的小人。
很快,他们三人就到了大堂,下人早就进去通报镇南王世子到了,故而沈玦进屋的时候,享受到了所有人目光的热情。
“堂弟可算是来了,快坐快坐,迟到了可得自罚三杯。”听到这爽朗的笑声,沈玦就知道是谁了。
沈威一见沈玦就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沈玦一看就知道是留给他的,就朝沈岳晖点了点头,坐了下来,他们两被安排在了席末。
除了西临王世子沈威,还有北安王的世子沈广安,不过沈广安比他们年纪要大不少,是所有人里面的老大哥,看着也稳重很多。
等沈玦一落席,王国舅也跟着上了桌,“总算是盼到了世子,那我们便开宴吧。”
美酒美食上了桌,第一杯酒是所有人举杯共饮,“诸位远道而来,让我敬诸位一杯,今日尽管尽兴的喝。”
第二杯王国舅就起身向沈玦敬酒,“世子年少有为,真是让人钦佩不已,我代表王家敬世子一杯。”
说完就仰头饮尽,长辈敬酒不可辞,沈玦玩弄着酒杯,勾了个笑,王国舅可真厉害,直接就将他给推到了风口浪尖。
他虽然是世子却上面还有两位兄长,王国舅这第一杯酒敬自己算怎么一回事?那边沈广安探究的眼神可是看过来了。
沈威倒还好,他知道王家和沈玦之前闹了矛盾,王国舅这大约是想要缓和矛盾,可沈广安可就不这么想了。
他的父亲年事已高,再过两年他可就要接任北安王府,身份自然比他们都要高。
沈玦没有动作,王国舅举着饮尽的酒杯就这么站着,气氛顿时一滞。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沈玦眉峰一挑缓缓的将杯子举了起来。
一字一句道:“国舅爷真是客气了,都说了贵府三公子的事我未曾放在心上,小孩子而已,您放心,只要我镇南王府在广州一日,必定替您照顾好三公子。”
话音刚落,屋内众人先是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沈玦说的是什么。
沈广安直接就笑出了声,原来这第一杯酒是这么来的啊。
这会众人看王国舅的眼神也变了,有个不成器的儿子要管,实在是不容易!
第66章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大家都知道王国舅有个小儿子被养在广州城,自然也知道被养在外头的原因。
而沈玦又是广州城的小霸王,两边都是被宠坏了的公子,彼此互不相让也是正常的。
想到这个,沈广安就带头先轻笑了一声,其他人也都露出了明了的表情来,这也就难怪王国舅要先给沈玦敬酒了。
作为父亲想让沈玦照顾一下王林威,也是无可厚非的。
沈玦说完就坦荡的举杯饮尽了杯中酒,还斜了一下杯子,让众人看他空了的酒杯,姿态很是豪爽,“国舅爷如此便可安心了吧。”
反倒让王国舅憋着一口气无处发,偏生脸上还要挂着完美的笑,装作高兴的样子道:“那我就替犬子先谢过世子了。”
他的本意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来挑起沈玦和其他人之间的矛盾,沈玦如果是想要装纨绔,就不能露出自己谦逊的一面只能受这一杯酒。
只要沈玦喝了,那沈广安他们必定会觉得沈玦此人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他只要再私下挑拨一二,就可坐山观虎斗。
若是不喝那也简单,让所有人都看清楚,他是个心思深沉善于伪装之人,一样还是对他提防,再挑起矛盾也是轻而易举的。
可没想到沈玦会用这样的方法来化解,不仅把问题丢回给了他,还在这样的场合提起了王林威。
王林威是王国舅这辈子的污点,王林威刚出生的时候王国舅很喜欢这个儿子,因为他是三个儿子里最像自己的,从小又早慧。
只可惜,他长到四岁时因为一场怪病脸上长满了麻子,从此性情大变,发脾气的时候不仅会乱砸东西,甚至那会还小就有暴戾的倾向,险些虐待死下人。
王国舅是有远大志向的人,王林威这样的性子是不适合留在京内的,只能将其送往广州城,同时也是因为那几年成帝对藩王们很是忌惮。
王国舅主动送自己的儿子和夫人去广州城,名义上是养病,实际也是为了监视镇南王府的动向。
故而他的内心还是对这个儿子有感情的,尤其是‘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不仅他不舍得王林威,他母亲也很溺爱这个小孙子。
这些年来,他才会一直苛责家中的两个儿子,却一直纵容王林威,不停地给他处理闯的祸。
平日里他很不喜欢有人提起王林威,沈玦不仅坏了他的计划,还提起了王林威一时让他脸上无光,这让王国舅出离的愤怒。
想起沈恒璘所说的,眼里就闪过一丝的寒光。
既然沈恒璘都说能放开手去做,就不必再有所顾忌了,沈玦是自己要犯到他手里来的,就休怪他心狠。
王国舅掩下心里的波澜,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给其他人敬酒,这回就从沈广安开始一一敬过去。
等到一圈敬过,宴席才正式开始,沈威与沈玦离得最近,就靠过来与他同饮。
“堂弟过的可真是潇洒。”沈威一饮而尽然后惬意的说了句好酒,就打趣起沈玦来。
沈玦乌黑的长发佩以玉冠高高竖起,发尾散落在肩背,此刻慵懒的斜靠在案桌上,挑了挑凤眼,疑惑的道:“堂兄何出此言?”
“从你进京起,我每日都能听见关于你的传闻,而且一个比一个刺激,与堂弟相比,我过的可真是窝囊。”
这是真话,沈威日日被那幕僚拘在王府,偶尔出门应酬他也时时在耳边唠叨,提醒他这里是京城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能出错。
他有时候都怀疑,到底谁是主子谁是奴才。
你再看看沈玦,不是打守卫就是收拾王家的二公子,这可都是不好惹的人物,偏偏他说打就打了,他都不知道该笑沈玦有勇无谋,还是羡慕他恣意快活好。
听了沈威的感慨,沈玦忍不住的嗤笑出声,“我算是听出来了,堂兄这是笑话弟弟呢。”
沈威觉得自己嘴笨,可能会说多错多,既然解释不清干脆就不说了,直接喝酒,“怪我话说不清楚,来,不说了,我们喝酒。”
酒过三巡,众人都酒足饭饱,沈玦和沈广安被分成了两边,同时被众人围在了中间,你来我往的说着话。
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来要找点什么活动,毕竟这么多少年郎聚在一起血气方刚的,光喝酒,不做点什么实在是无趣。
王国舅早就借着说不胜酒力去休息了,这会是王家的大公子王林祺在招待众人。
他这会就坐在沈广安的身边,听到有人提议,自然是笑着说好。
“若是喝了酒不想走动,可以行酒令或是饮酒作诗,或是不喜此等文绉绉的,家中这别院也还宽敞,后面有个大院子,可以投壶射箭蹴鞠,不知道各位想玩些什么?”
“投壶可不行,太幼稚了,那都是姑娘家玩的把戏,射箭不骑马也显得无趣,咱们这么多人不如就蹴鞠吧。”
此刻说话的是沈广安,蹴鞠本就在少年之间很是流行,尤其是军营,甚至还会有将军以蹴鞠来排兵布阵,研究兵法。
沈广安人高马大的很是健硕,又常年在军营,很是喜欢蹴鞠,他就直接提议玩蹴鞠。
王林祺去问众人的意见,屋内身份最高的便是三位世子,沈广安同意,沈玦半眯着眼也无不可的点了点头,其他人见他们三人都同意,自然也跟着附和。
除了几个不胜酒力喝高了的,其他人都参加,并分成了两队。
分队是以抽签的方式组成,恰好沈威说自己喝的有些多他来当裁判,就由沈玦和沈广安各领一队,沈玦是红队,手臂系着红绸子,沈广安为蓝队,手臂系着蓝缎子。
为了公平,沈威给了两队同样的休息以及熟悉队友的时间,为半个时辰。
巧的是,沈岳晖和秦琅都正好和沈玦抽在了同一队,王林祺和王林诚兄弟则是和沈广安分在一队。
沈玦这一队除了自家兄弟,都是今日才认识的各府公子,看着都很羸弱,甚至有几个就是来凑数的,以前真是看过没有下场玩过。
好在沈玦对比试并没有太大的兴趣,赢了更好,输了也无所谓,他原本是像学沈威找个借口不参加的,后来沈广安点了他的名,要与他过招,他才打着哈欠同意了。
反倒是秦琅在摩拳擦掌的,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用他的话就是,读书他不行,但玩的方面绝对不能输。
不仅给其他人传授经验,还在和沈岳晖商量战术。
剩下沈玦靠着躺椅,一双大长腿搭在案桌上悠闲的休息,不过他看似休息,眼睛却没闲着,在左右的观察场上的人。
很快就发现了自己队里有个眼熟的人,上回王林诚喝酒闹事的时候他们见过,他记得邱浩然说过,好像是户部侍郎家的四子余子瑞。
年纪不大脸又小又白个子也不高,在人群中看上去很是不显眼,难怪沈玦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
其实那日沈玦就关注他了,甚至可以肯定,王林诚闹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这个人,尤其是今日接触了王林诚之后,他就更能肯定了。
王林诚是个敢作敢为又很克制的人,沈玦不信什么巧合,越是克制的人越是不敢在外面放松警惕,一定是有人在设计这一切,想挑起两家的矛盾。
最让沈玦想不通的是,余家和王家既然是姻亲,理应福祸同依,余子瑞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沈玦用余光细细的打量着他,此刻的余子瑞还是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在认真的听秦琅传授经验。
越是这样面上不显的人才越是危险,难怪都说会咬人的狗不会叫,你永远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
也就难怪王林诚会吃了这个哑巴亏了,真有意思,余子瑞到底想做什么呢?
很快半个时辰就到了,众人也跟着王林祺到了后院,确实是一个很宽敞的蹴鞠场,从球门和周围的建筑来看应该是早就有了,并且一直使用的。
“家里小辈都很喜欢蹴鞠,时常会来玩,玩的都有些旧损了,不知今日会用上也来不及整修,只好委屈诸位了。”
“王公子实在是客气,我们也是突然来的兴致,有的玩就很好了,并不在意场地如何。”
有沈广安如此说,众人自然是附和的,只有沈玦观察的细致,嘴角微扬,在心中露出了一个讥笑。
若是他不仔细的去看也会信了王林祺的话,可他本来就对王家不信任,自然就多留了个心思。
球门如果真是风吹日晒以及蹴鞠时时产生的旧损,就不会出现外面都是划痕内里却是完好的情况,甚至他还注意到地上的沙土也是翻新过。
至少可以证明,这所谓的蹴鞠根本就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谋划好的。
而他们想要守株待的那只兔子,就是他。
沈玦原本想要提醒一下沈岳晖和秦琅,但在看到沈广安的时候,突然有了个主意。
很快所有人都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沈威站在场中间的高台上,下人放上了沙漏,再由沈威敲响锣鼓。
球场的正中央竖立两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面部分的球门直径约一尺,名叫“风流眼”,计算的是沙漏的时间内,两队踢进风流眼内的球数多哪队就获胜。
在众人蓄势待发下,沈威用力的抛出了蹴球,最先抢到的是秦琅。
秦琅从小就喜欢跑跳的玩意,蹴鞠马球样样精通,尤其是跟着沈玦上山学武之后就更会合理的运用手脚的力量,对于这些玩乐的东西反而更加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