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你就不抹了吗?知道是大便还要抹在身上,你不是更难受?”看着阿梨一副“我都是为了你好”的嘴脸,林夕气结。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你别不识好歹,别看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要不是我爸爸……告……诉……我……”
阿梨的声音忽然渐渐低落直至几不可闻。
看着阿梨困惑无比的样子,林夕问道:“你爸爸告诉你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过你还有爸爸啊。”
“放屁,你都有爹妈,为毛我就木有?”阿梨黑脸蛋子满是愤怒,接着是抓狂:“为毛要跟我说话!害的我都忘记了。人家好容易才想起我有爸爸的。”
那些记忆,似有若无,缥缈无比,就像你有时候看见一个人,却忘记了他的名字。你绞尽脑汁想啊想,突然想起来刚要兴冲冲呼喊那个人,被旁边的人撞了个腚墩儿,爬起来发现那个人已经远离,刚想起来的名字,居然又忘记了。
这绝对是能逼死强迫症的节奏啊!
阿梨不管怎么想,那个温和的告诉她星墟虫这个小秘密的男人就是想不起来一丝一毫。
她知道,那个人就是她的父亲,好像是个很俊朗的男人,可是她却怎么都想不起。阿梨捧着自己的脑袋,想到五官都扭曲,可是那些记忆好像突然消失了,或者是从来就不存在过。
看着阿梨从抓狂到怅然,林夕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不过发现阿梨的大黑脸蛋子颜色比从前浅了一些。
林夕记得,明明上次两个人吸收完灵液,阿梨的颜色是变黑了的。
“阿梨,你的‘肤色’为什么会变浅?美白成功了?”林夕终于没忍住,打断了阿梨的呆样。
“还不是我分出神识陪着你进任务搞的!本来找你,是想让自己赶快强壮起来,结果越来越虚弱了。”
听着阿梨的控诉,林夕莫名有点心虚。
“别难过啊,我现在就给你拿出肉干来好好补偿你。”
“不要!”阿梨很着急打断了她:“停!”
林夕错愕:“怎么了?”
阿梨说道:“我想到办法对付那个死了四个执行者的任务啦!”
“拜托,请不要在任务面前加其他补语,会让我心生恐惧。”林夕恨不得捏住阿梨的嘴,谁害的,谁害的!
这次难得阿梨并没有反唇相讥,她的大脸蛋子上居然带着微笑:“我们可以作弊一次。这样你的任务难度会降低一些。”
林夕一听也来了兴致:“说来听听。”
阿梨得意洋洋:“就是我们不结算奖励任务,直接做下一个。”
林夕:……
你妹,这算什么好办法!
“不结算奖励任务,系统就不能收回你的临时背囊,你等于带着一立方米的空间去任务里面浪,还有什么不满足哒!”阿梨面现鄙夷之色,肉爪一挥点开商城:“你看,这个只有一格的包裹还要1500玄晶呢,一格的意思是不管什么,只能放一件。”
阿梨又向上划,点着一个背囊:“看见了吧,5500玄晶才可以换到而且还是需要中级执行者才能解锁,你现在木—有—资—格!”
林夕这下苦恼了:“我刚刚看了一下背囊,里面塞得满满都是星墟虫的籽肉,什么都放不进去了。”
“那怎么办!”阿梨也愁了,突然她眼睛晶亮看着林夕:“你说你刚刚看过背囊?”
“对啊,啊!”林夕也明白阿梨的意思了,既然刚才可以看一眼,那么是不是说,只要不结算任务,现在使用背囊是没问题的呢?
林夕试着将里面的籽肉拿出一条,果然!背囊还在!
阿梨一看林夕的表情就知道是可以的,一面将籽肉塞进嘴巴一面说道,那还等什么,快把籽肉都拿出来。
“全拿出来会不会坏掉?”林夕问。
“放心啦,社区里面跟你的背囊一样,什么东西都不会变质的,而且社区要高大上很多,因为社区可以存放生命体和灵魂体。”
“哦,你要是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然后只听“哗啦”一声,当然这是林夕和阿梨的感觉,事实上,声音神马滴,不存在的。
阿梨扭着肥胖的身躯奋力从一大堆肉干中爬了出来,头上还滑稽的顶着几条肉干:“死林夕,臭林夕,你一定是故意的!”
答对了!
阿梨一边叫着好浓的灵气啊一边狂吃。
林夕望着空空如也的背囊,想到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顿时,满地的籽肉突然不见了,连阿梨正在吃的半条都不见了。
“你干什么啊!”进餐被打断,阿梨知道是林夕捣的鬼,对着她怒吼。
可惜因为是女童的声音,震慑力不大。
“空有背囊有个毛用,任务没有结算,老子木有钱!50玄晶能买个毛线啊!”林夕凉凉的说道。
阿梨对手指:“我可以帮你作弊一次,只能选你可以用的道具,完成任务后再神不知鬼不觉的还回去。不过只此一次,要耗费我不少灵力的,被社区发现我也会遭殃啊!”
还有这种操作?
第170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1
最后在阿梨的帮助下两把武器进入林夕的视野,一把是带有【嗜血】效果的匕首,另一个是附带【定身】效果的唐刀。
阿梨很认真的帮忙分析:“由于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位面和任务,所以我建议你最好选择匕首,因为它便于携带,而且附带效果是嗜血,一般位面法则都可以接纳。而定身会受到很多位面的排斥,比如现代位面或者古代位面。”
林夕很真诚的看着阿梨:“我真是误会你了。”
“少废话,肉干!”阿梨傲娇的白了林夕一眼,发现有利用价值了,就阿谀谄媚,真现实!
然后……
阿梨就被铺天盖地的肉干再次淹没……
林夕,你大爷!
我也误会你了,你丫什么时候都这个尿性!
事情都有两面性,没结算可以耍赖继续使用一次临时背囊,但是坏处就是,木有任何奖励,木有钱。
两个凑在一起算计着怎么能合理化最大化利用仅存的50玄晶,要扣掉建设维护费用15点,只剩35点,无产阶级代表林夕跟阿梨一起掰着手指算怎么能多储存点东西,后来阿梨都要上脚丫子了。
阿梨觉得林夕的数学恐怕是音乐老师教的,而林夕认为阿梨这货干脆就不识数。
反正一番“愉快”的沟通下来,总算是用5玄晶换到十粒“生津解渴丸”,顾名思义,吃了以后3天不喝水也不会感觉到渴,余下的30全都兑换了压缩饼干。
林夕觉得不管什么任务,首先要保证自己不死,只要不死就还有希望。已经挂掉了四个执行者,林夕猜测着可能是自然环境很恶劣或者是宿主生存的环境很恶劣,因为真正特别艰难的任务,不会派发给初级执行者。
林夕又将肉干丢进去三十条左右。这可是好东西啊,阿梨说,肉干是非兑换物品,所以受到天道法则压制的可能性比较小。
于是这次两个人就一边吃着肉干一边在夕阳里坐在甲板上听涛,反正任务也是提前回来的,可以拖延些日子再去,林夕跟阿梨探讨了一下脑海中那团光芒,果然就是精神力,而林夕现在脑海也存在着一团光芒,不过比贝拉最开始时候还要小很多,也更加灰暗。
林夕嘟囔着很不满意,阿梨肉爪敲了一下她的头:“有就很不错啦,有些人去高级位面两三次都还没有得到精神力属性点。可惜咱现在不能打开人物属性去看,根据你的描述,我觉得你精神力应该不像别的属性值那么渣。”
对于阿梨时不时打击一下,林夕早已经习以为常。
依旧每天两根肉干,吃了就打坐,调动灵气去温养那团小的可怜的精神力光团。
阿梨吃的比较猛,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这样差不多10多天时间,阿梨的颜色总算变到又能让人看了眼前一黑的程度。
林夕感觉精神很是饱满,也准备的差不多少了,正要跟阿梨提议去任务,反正不管多难,都要必须去做,后妈打孩子——早晚一顿,还不如早点去。
结果阿梨怒气冲冲duang了进来:“妈哒,姓云的死狐狸精,敢在社区发帖子嘲笑我!气死我了。”
她在屋子里duang了几下,跑到林夕面前站定,凝视着林夕:“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啊。”
若是从前林夕肯定会小小的感动一下,但是现在已经知道阿梨的尿性,林夕一点反应都没有。
果然,阿梨又说道:“死狐狸居然问我什么时候再去跟她抢新人,还说她手里上次的新手已经有人达到10级了,问我手里的菜逼什么时候挂。妈哒,你必须活着回来,不然我会很没面子!”
就知道!
林夕翻了翻白眼,安静的整理一下自己的背囊:嗜血匕首一把,高级生命源和高级体力药剂共20,生津解渴丸10粒,肉干若干,压缩饼干若干。
空间里还有不少空余地方,不过彻底一穷二白的林夕只能望钱兴叹,若是有钱能把自己武装到牙齿,还怕个鸟!
现在能这样也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林夕给自己鼓了鼓劲:那么多磨难都过来了,你行的!
林夕,加油!
也许是有了精神力的缘故,这次传送林夕并未感觉太难受。
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片绿草如茵。
青山巍峨,流水淙淙,景色很是优美。
暂时看不出是古代位面还是现代。
一阵风吹过,感觉脸上略有不适,林夕伸出手去擦了把脸。顿时如遭雷击!
卧槽!
不会吧!
林夕再次伸出手在风中挥舞了两下。
欲哭无泪。
林夕有气无力的沟通阿梨:“传输剧情。”
应该说,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初具奴隶社会模型的夏朝国君大禹治下号称“平水土,分九州,数万民”。
当时统计人口总数约为1355万人。
而所谓夏朝的九州,差不多涵盖山西、河北、辽宁、山东、江苏、宁夏、青海等共十六省,统治面积240余万平方公里。
在那茹毛饮血,与天地争生存的年代,当时国家有很多无人区域,虽生产力低下,然,各种自然界资源极大丰富。
那些动植物在人类足迹未至的无人区域,依然在上天赐给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下,有各自的活动区域和栖身之所。
而今就不消说了,Z国领土有多少人,有多大面积,已经精确到个位数,领土面积甚至可以精确到小数点以后。
而我国敢叫无人区域的貌似只有4个:西藏羌塘、神秘的罗布泊(怀念我的英雄)、昆仑山北部的阿尔金自然保护区和美丽的可可西里。
基本都属于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区域。
人类这么多年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功的灭绝了近110多种兽类和140种鸟类。目前几乎每一个小时就会有一个物种永远消失在水球上。
目前人类还在不懈努力着!
话题扯得有点远,但是绝对不是在水字数。
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类不能征服的地方,而人类作为水球这颗蓝色星球的统治者,已经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决定大多数生灵的命运。
林夕这次的任务,说的就是差不多这样一个故事。
剧情很简单,就是人类开疆拓土,大肆发展种植、养殖业,而狼群的存在,大大威胁到了驯鹿,绵羊等等的生存,打狼行动,势在必行!
林夕接到的就是来自狼王的委托,远离人类,找一个属于它们的栖息地,不要让狼群断绝传承!
所以,现在林夕的身份是……
第171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2
没错,林夕如今的身份是一只狼。
不但是狼,而且……
林夕叹了口气,眼神诡异的看了看某处……
还特么是一只公狼。
开局已成狗,任务全靠走。
林夕现在的名字叫做拓。
众所周知,一般来说,狼有灰狼、黄狼、红狼、白狼,还有很稀有的蓝色和紫色。但是如今别说蓝色和紫色,就连白色都是稀有品种。
林夕看了看自己的颜色,黑不黑灰不灰红不红,脏不拉几基本看不清本色。那是拓故意为之。因为它其实是一只纯白色的狼。
曾经它跟它的妈妈一起被人追杀,逃亡到了这里,妈妈伤势过重死亡,狼群收留了这只小孤狼。
因为颜色稀有才导致它们母子被追杀,于是拓习惯了将自己搞得脏兮兮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泯然于众。
拓把自己搞得很脏,看不清楚毛发颜色,加上没有人照顾,所以拓的体形比较瘦弱。在狼群中地位很低下,连那些幼狼都有点瞧不起它。
在拓三岁那年,这个原本草木丰美,各种动物都依照自己的习性生活着的地方,突然来了很多两只脚的厉害家伙。
他们开荒圈地,种植田地,圈养动物,到处捕猎,导致很多动物流离失所。
开始的时候狼群很开心,因为随着开荒运动的展开,很多小动物都被赶了出来,它们美美的过了个肥年,几乎深山里面的各种食肉动物那年伙食都相当不错。
然而随着不断拓荒,野兽们的地方越来越少,可以食用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于是植食动物就跑去那些两脚的地方啃食他们种的东西,然后被纷纷干掉。
随着食物越来越少,狼群也开始铤而走险去偷吃两脚饲养的黄羊、驯鹿、猪、牛等等。
两脚火冒三丈,开始设陷阱,下套子,无所不用其极的猎杀这些侵犯了他们的动物。最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种拿在手里的棍子,会喷火还会发出巨大声响,随着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总有小伙伴身体流血,莫名其妙倒下。
表误会,并不是大姨妈来了,肚子疼得趴下,而是真的扑街了。